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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标流程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京都议定书》的一大贡献在于鼓励采用市场机制,如排放权交易、税收、分配排放指标等来达到控制排放,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截至目前,所有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碳排放权交易进展顺利,并且逐渐形成各自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作为界定公共资源的使用边界及应该担负何种使用代价,碳排放权交易被视为一种公共环境资源使用机会进入产权市场,解决了“公地”的难题,对设计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交易具有借鉴作用。
碳排放权交易借鉴_边界与利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研究

二氧化碳排放作为一种负外部效应十分突出的免费机会,如果把这种机会视为公共资源,也表现出典型的无边界性特点。假如没有排放限制,任何企业均有排放权,且无需承担任何代价,其造成的结果是全球性的污染难题。

碳排放权交易最初用于解决公共环境资源问题,特别是通过产权交易来解决排污、排放问题,后逐渐成为公共政策及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签署、2005年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对全球性公共资源使用权的规范,它以法规的形式来限制世界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的一大贡献在于鼓励采用市场机制,如排放权交易、税收、分配排放指标等来达到控制排放,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但在实际运作中,指标的分配很难完全平衡,不够用的国家、企业只能花钱买排放指标。碳排放从一种无边界的公共机会,开始变为稀缺的排放权利,并且是具有价值的资产,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逐渐红火起来。

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特点有点类似文化产权份额交易,即把环境容量的最大排放量分成若干排放份额,每个份额即为一份排放权。通过一级市场进行招标、拍卖,在二级市场以买入或卖出实现流通。在市场领域,一些节能减排优秀的企业,如果还有排放权剩余,通过交易可以实现利润,而一些没有实现减排任务的企业,则需付出成本,通过购买排放权才能使用公共环境资源。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从国内实践来看,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73]此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于2013年6月18日最先启动,碳排放制度建设及线上交易在各试点地区陆续展开。几年来,这些试点地区从机制建设、数据核查、配额分配、机构建设、法制建设、规则建立、交易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到交易平台建设等均已完成。截至目前,所有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碳排放权交易进展顺利,并且逐渐形成各自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到2014年10月,“共完成交易1375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人民币[74]

碳排放如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最初均被视为纯粹的公共资源,但碳排放通过制度设计和国际公约规制,目前基本上通过市场交易机制达到限制免费或过度使用公共环境资源的行为。作为界定公共资源的使用边界及应该担负何种使用代价,碳排放权交易被视为一种公共环境资源使用机会进入产权市场,解决了“公地”的难题,对设计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交易具有借鉴作用。因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一旦被界定使用权,同样也可以成为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任何旅游开发企业若要获得这种资源的使用权利,均可通过购买使用权来实现。当然,文化旅游资源使用权和碳排放权有所不同,碳排放权被视为公共资源是因为它天然地就具有公共资源属性,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则是制度设计缺陷所导致的产权不明,作为这类资源的所有者则有明确的主体,即少数民族集体、少数民族社区或个体,因而在产权的界定及产权的交易方面比碳排放权交易更具可操作性。在具体的实施方面可选择文化旅游资源权益相对清晰的少数民族旅游社区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进行制度设计、规则设计和法制建设等工作,在交易探索中不断完善,进而形成区域性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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