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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和体系表构建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⑤体系表内各标准间应协调、统一。结 构针对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主要是针对其包含的类别和涉及的管理与服务环节进行构建。标准体系的第四层按照服务环节要素进行分类,针对标准体系表中的每一项标准,进行分析识别,确定其属性,并以大写英文字母X、Y、Z进行表示。从标准级别角度而言,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和体系表构建_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研究

一、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目标

(一)编制原则

(1)系统性原则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制定应全面、准确地反映农业生产服务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农业生产服务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形成框架合理、层次清晰、内容完整、数量适中,标准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

(2)先进性原则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制定应跟踪国内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服务的发展要求,顺应提升农业生产服务和拓展新兴服务领域的需要,促进农业生产领域现代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标准体系的先进性。

(3)协调性原则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制定必须服从于我国农业生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与法律法规相衔接。要符合我国国情,注意适应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以及与农业其他标准体系之间的协调。服务标准体系内的各个子体系之间也要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形成有机整体。

(4)指导性原则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制定必须适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体现农业生产服务各个环节的服务需求,重点突出服务质量、服务管理、服务流程等标准,增强对农业生产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

(二)编制目标

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坚持总体布局、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市场导向的原则,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构建层次清晰、分类合理的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结构框架,加强农业生产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编制农业生产服务标准化规划提供依据,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农业生产服务提供技术保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农业生产服务的检查和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二、标准体系结构与框架

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与框架图见附录2。

三、标准体系表的编制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2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等法律法规,GB/T30226-2013《服务业标准体系编写指南》、GB/T13016-2009《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等现行有效标准。

(2)编制原则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3016-2009)的相关规定。

③适应农业生产服务发展的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④体系表应门类齐全、分类科学、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全面反映农业生产服务对标准的要求,并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

⑤体系表内各标准间应协调、统一。

(3)结 构

针对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主要是针对其包含的类别和涉及的管理与服务环节进行构建。标准体系的结构采用层次结构和序列结构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为四层:

标准体系的第一层按照服务产业要素进行分类,分为综合通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标准体系的第二层是按照农业生产服务过程中的服务内容要素进行分类,包括术语和分类、符号与标志、良种繁育服务、设施设备生产服务、种植(养殖)服务、投入品流通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加工服务、信息标准、耕作管理服务、采收服务、专业化植保服务、造林育林服务、护林服务、采收采伐服务、饲草饲料生产服务、养殖管理服务、屠宰服务、资源养护服务、人工养殖服务、捕捞服务、水质监测服务等方面。

标准体系的第三层对第二层服务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其中对第二层的设施设备生产服务、种植(养殖)服务、造林育林服务、采收采伐服务进行了细分。

标准体系的第四层按照服务环节要素进行分类,针对标准体系表中的每一项标准,进行分析识别,确定其属性,并以大写英文字母X、Y、Z进行表示。

(4)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形式

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形式见下表。

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形式

标准层级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属性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制定中、拟制定、拟修订4种。

(5)体系号编号规则

体系号的形式为:服务内容要素&服务产业要素编码-服务内容一级细分-服务内容二级细分-服务环节要素-子顺序号。

服务内容要素编码以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分配要求:1——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通用;2——农产品流通服务;3——农资供应服务;4——农业生产服务;5——农技推广服务;6——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7——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8——农业信息化服务;9——农业金融服务;10——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与服务;11——农民专业合作与服务组织建设与管理;12——其他。

服务产业要素编码以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A——综合通用;B——种植业;C——畜牧业;D——渔业;E——林业。服务内容要素与服务产业要素之间不留空格直接组合(如“1A”“2B”等)。

服务内容一级细分编码以1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该级细分下实际内容按英文字母顺序分配即可。

服务内容二级细分编码以1位小写英文字母表示,该级细分下实际内容按英文字母顺序分配即可。

服务环节要素编码以大写英文字母X、Y、Z表示,分别为:X——基础通用;Y——服务提供;Z——服务保障。

子顺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随上一级编码变化重新排序。

例如:

(二)体系表的编制

农业生产服务的体系表详见附录3。从标准级别角度而言,农业生产服务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中,拟制定、拟修订的标准都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要求,应制定国家标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地农业生产服务发展不平衡,标准化需求差异较大,因此行业和各地方可以在本体系表的基础上,补充制定实施相应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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