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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必要性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我国来说,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推动老龄人才“老有所用”是非常必要的任务,有如下五个原因。而老龄人才却是一支重要的人才资源,只要合理开发利用好,对缓解人才短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联合国世界老龄大会上曾多次重申“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和提出“积极老龄化、倡导健康老龄化”的主旨。将老龄人才组织起来是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的一种形式。
我国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必要性_“积极养老”的全方位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针、内容和动力的研究

对我国来说,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推动老龄人才“老有所用”是非常必要的任务,有如下五个原因。

1.老龄人才参与社会发展是历史发展的需要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向全世界郑重指出:“老龄人是连接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他们的智慧与经验筑就了人类社会的生命线。”安南的精辟讲话,道出了老龄人的关键作用。

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主要是发挥技术人才的载体作用和媒介作用。而老龄人才却是一支重要的人才资源,只要合理开发利用好,对缓解人才短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

老龄人才参与社会发展,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其退休前工作过程的延续,也是新老接替进行传、帮、带,完成历史衔接问题。因此,老龄人才过去、现在和未来仍然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龄人才资源的开发不容忽视。

2.我国人力资本的构成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4年人类发展报告》在“人力资本构成”的统计中表明1986—1991年每千人中所拥有的科技人员数分别为:全世界平均25.0人,工业化国家84.9人,所有发展中国家8.8人,我国8.1人。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力资本构成中科技人员的比重不仅低于工业国家和世界的平均水平,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只是接近平均水平。统计还表明,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如果包括中国在内,千人中科技人员的平均数为10.7人,如果不把中国计算在内,则上升为15.4人。在被调查的25个中等发展国家的排位中,我国位居第12位。就国家对比而论,日本110人是我国的14倍,美国55人是我国的6.1倍,巴西29人是我国的3.6倍。

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人类发展指数”[3],可以看到我国在总体发展方面与国外的差距。1999年我国人类发展指数为0.71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0.740、中等水平发展国家的0.820和高水平发展国家的0.970。在162个国家和地区的人类发展指数的排位中,我国居于第87位;在78个中等水平发展国家和地区中,我国居中,在马来西亚、墨西哥、泰国和菲律宾等国之后。

面对人力资本的构成和人类发展指数与国际上的这一明显差距,我国除了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人才培养之外,当前迫切需要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资源。

3.我国当前发展形势的需要

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高于经济发展速度。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落后于社会生产的矛盾。

(3)国际人口老龄化向我国提出了尖锐的挑战,表现在发达国家成为老龄型国家时,人均GDP都在10 000美元甚至更高,中等收入国家人均也在2 000美元以上,而我国1999年进入老年社会时,人均约800美元,2003年超过1 000美元。预计到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9%,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相应年龄段的19.3%和14.2%,而人均GDP只能达到现在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种老龄化速度与滞后的经济发展的矛盾还将持续数十年。

(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需要。胡锦涛同志指出:“小康大业,人才为本”,开发老龄人才资源,使他们实现“老有所为”,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学习型社会,共创社会文明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老龄人才也应参与社会发展,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服务。人人都要为美好社会而奋斗,老龄人才不愿坐享其成,希望做力所能及的积极参与者。

4.落实我国《保障法》和世界老龄大会主旨的需要

我国尊老敬老、保障老龄人的生活和健康已经通过立法,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龄人权益保障法》(简称保障法)是保护老龄人权益的法。《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龄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联合国世界老龄大会上曾多次重申“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和提出“积极老龄化、倡导健康老龄化”的主旨。它向世人揭示这样一个实事和强调这样一个道理:老龄人需要平等,他们不但有权享受安全和尊严的生活,有权分享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也应当享有参与社会劳动的权力。安南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还重申了:“21世纪仍然需要老龄人。”他指出:“我们必须设计一个老龄问题行动计划,以适应21世纪的现实情况”。计划目标的第一点:“通过提高他们在社会发展活动中的参与率,更好地发挥他们无价的才能和经验。”

我们今天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创造“老有所用”的环境和条件,帮助老龄人实现“老有所为”所做的一切,正是落实我国《保障法》和世界老龄大会主旨的重要组成部分。

5.老龄人才需要组织起来才能有效地实现“老有所用”

离退休的老龄人才中绝大多数人有自觉自愿为社会作贡献的愿望,而且能力所能及地从事很多工作。有些人能通过自己的关系和影响很容易找到工作,但是更多的老龄人才则需要组织起来,到需要他们的地方去发挥余热,才能充分有效地帮助他们实现“老有所用”。

将老龄人才组织起来是开发和利用老龄人才的一种形式。

例如,老年办发起的“银龄行动”,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老龄人支援新疆、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这个行动已从6个省扩大到20个省,有很多老龄人踊跃报名。

再如老教授协会,有会员51 000多人,其中两院院士就有186人,还有大学校长、科学院院长1 500多人,这些人24年办了44所民办学校,有40多万学生已经毕业,22万学生在校,正是老教授协会的组织才使他们继续发挥着余光余热。

因此,提倡“老有所为”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而实现“老有所为”则需要全社会关注,首先帮助老龄人才实现“老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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