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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诉求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从我国目前大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来看,尽管不同的群体性事件其具体的诱因不同,但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或低效却是其共同的特征。因此,探究有效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对于实现社会和谐与预防群体性事件来说,其重要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利益诉求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_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及其应急处置

第一章 利益诉求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的综合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社会主体利益的分化成为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发展不平衡和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在一些地方,由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动争议以及一些历史遗留和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等作为矛盾焦点,稍有不慎,就会激发社会利益矛盾及冲突,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发生。

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是一定社会条件下各种社会矛盾因素发生尖锐冲突的一种相对激烈的集中反映,也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深入发展所带来的社会主体利益分化后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1)尽管从社会分工的视角来看,社会利益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但是,公共治理过程中的多方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分化必须以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平衡机制为必要基础。而从我国目前大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来看,尽管不同的群体性事件其具体的诱因不同,但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或低效却是其共同的特征。

所谓利益表达,就是特定的社会利益主体通过一定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共事务的决策主体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并以一定的方式努力实现其既定目的的一种政治参与行为。利益表达是一种主观行为,这种行为在头脑中产生,必然要通过一定的渠道表达出来。换言之,利益表达的实现机制也就是提供利益表达渠道,使利益表达这种主观行为得以完成的机制。(2)

从某种程度上说,公民的利益表达就是整个政治体系运转过程的开端。正如阿尔蒙德和鲍威尔所指出的:“当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3)对于政府治理来说,公民利益表达的强度和方式的不同往往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治理的不同方式。当前我国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现多元利益群体的充分的利益表达,进而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并将其作为政府公共政策决策的可靠基础。因此,探究有效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对于实现社会和谐与预防群体性事件来说,其重要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从大量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及其演变的过程来看,社会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部分利益受到损害的社会群体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其利益诉求;在涉及利益调整的重大决策过程中缺乏民主化的参与机制,致使部分群体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在利益分配上受到不应有的对待;地方政府对利益受损群体的诉求缺乏必要的回应性,甚至将这种诉求视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采取强制性的压制措施,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根源。本章将以三个典型案例为依据,就利益诉求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进行初步的探讨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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