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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时期的始祖问题与北宋后期九庙制的出现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始祖问题的引入和九庙制的出现,使北宋后期的庙数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并且影响到了南宋太庙制度的实行。唐宋时期,太祖与始祖的关系一直很有争议。然而,神宗年间祧迁僖祖的决定,却在朝廷内引发了将僖祖尊为始祖的热议。
宋神宗时期的始祖问题与北宋后期九庙制的出现_事邦国之神祗——唐至北宁吉礼变迁研究

三、宋神宗时期的始祖问题与北宋后期九庙制的出现

北宋后期,神宗、哲宗和徽宗父子三人都致力于制度的变革,在礼仪制度上也有很多大的动作。虽然此前太祖尚未东向时,宋朝的太庙就已经供奉了七世祖先,但是这种情况在唐代也曾出现过。随着太祖正东向之位、高祖和太宗取得万世不祧的地位,晚唐的太庙包括太祖庙、两个不迁之主的庙和三昭三穆的亲庙,符合王肃模式的七庙制。然而,北宋后期的太庙并没有回到王肃倡导的七庙制上来,反而离王肃模式越来越远。始祖问题的引入和九庙制的出现,使北宋后期的庙数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并且影响到了南宋太庙制度的实行。下面我们先来讨论始祖问题。

唐宋时期,太祖与始祖的关系一直很有争议。唐人在讨论上古历史时,常将太祖与始祖互相替换,换言之,在这些人看来,太祖与始祖是同义的。例如,晚唐的礼官王彦威说:“据礼经,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功而宗有德,故夏后氏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自东汉魏晋,渐违经意,沿革不一,子孙以推美为先,自始祖已下并有建祖之制。盖非典训,不可法也。”[74]又如,韩愈说:“古者殷祖玄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又世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始祖得东向也。”[75]在王彦威和韩愈的言论中,始祖与太祖是同义的。在太祖与始祖的关系上,中宗时期太常博士张齐贤的表述最明确:“伏寻礼经,始祖即是太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76]

尽管如此,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人认为,太祖之外,另有始祖,特别是涉及唐代先祖的时候。所以,唐前期不时有人建议,在太祖之上另尊凉武昭王李暠为始祖。贞观年间,“时议者欲立七庙,以凉武昭王为始祖,房玄龄等皆以为然,志宁独建议以为武昭远祖,非王业所因,不可为始祖”。[77]李唐王朝复兴后,又有人建议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对此,太常博士尹知章指出:“武昭远世,非王业所因。”[78]张齐贤除了“太祖之外,别无始祖”的观点外,还表示:“凉武昭王勋业未广,后主失国,土宇不传。景皇始封,实基明命。今乃舍封唐之盛烈,崇西凉之远构,考之前古,实乖典礼。”[79]可以看到,这些反对意见主要是从功业的角度着眼的,他们认为,虽然凉武昭王是李唐皇室追认的先祖,但是他对唐朝的建立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奠定基业的是始封君李虎。正是因为功业标准的坚持,凉武昭王始终无法成为唐朝的始祖,始祖在唐代也一直没有出现。

我们再来看五代的情况。马端临说:“按后唐、晋、汉,皆出于夷狄者也。庄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及敬塘、知远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华胄自诡,故于四亲之外,必求所谓始祖者而祖之。”[80]五代时期的始祖问题确实主要发生在这三个胡人建立的王朝,他们有攀附前朝帝王以自重的动机,但是实际情况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后唐。正如前文所述,后唐的太庙供奉了唐高祖、太宗、懿宗和昭宗的神主,却仍然有自己的太祖。李克用没有登过帝位,但他受封于唐昭宗,奠定了后唐的基业,所以被尊为太祖。应顺元年(934),“时议以懿祖赐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为始祖,次昭宗可也,不必祖神尧而宗太宗”。[81]懿祖是李克用的祖父李执宜。事实上,沙陀贵族朱耶氏得姓李氏,并不是始于李执宜,而是从其子李国昌开始的:“咸通中,讨庞勋有功,入为金吾上将军,赐姓李氏。”[82]后唐臣僚误以为得姓李氏始自懿祖,因此欲在太祖之外立懿祖为始祖,这显然是一次事故。此次立始祖的提议主要是从宗族发展的角度考虑的,这与以始封君为太祖的标准有所不同。换言之,在这里,太祖与始祖之间有公与私的分别,这与宋神宗时期立始祖的倡议有相似之处。后来,此事不了了之。

后晋天福二年(937),朝廷欲在四亲庙之外另立始祖庙,虽然史料中没有提到确切人选,从上下文来看,应该是打算冒认某位石姓的前代名人为始祖。御史中丞张昭远表示反对:“臣读十四代史书,见二千年故事,观诸家宗庙,都无始祖之称。唯商、周二代,以稷、契为太祖。……自商、周以来,时更十代,皆于亲庙之中,以有功者为太祖,无追崇始祖之例。……请依隋、唐有国之初,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83]这一意见在决策过程中至关重要,后晋高祖最终决定不设始祖庙。

后汉还是坚持设立始祖。天福十三年(948),太常博士段颙上奏:“今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84]朝廷决定,在四亲庙外,再立汉高帝庙和光武帝庙,总计六庙。在后唐、后晋和后汉中,只有后汉建立了始祖庙。

神宗登基前,始祖与太祖的含义在宋代基本相同,可以相互替换。如建隆元年(960),朝廷讨论宗庙制度时,兵部尚书张昭说:“谨按尧、舜及禹皆立五庙,盖二昭二穆与其始祖也。”[85]乾兴元年(1022),在讨论感生帝的配侑帝时,太常丞、秘阁校理、同判礼仪院谢绛提到:“景帝厥初受封,为唐始祖。”[86]这里的始祖即太祖。正因为这样,始祖观念仍然是与功业联系在一起。例如,治平元年(1064),翰林学士王珪等人说:“臣谨按《易》之《豫》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此称祖者,乃近亲之祖,非专谓有功之始祖也。”[87]

治平四年(1067),英宗去世,朝廷决定祧迁僖祖,以便英宗升祔。僖祖是宋太祖的高祖父赵朓,没有建立什么功业,只是“仕唐历永清、文安、幽都令”。[88]自从宋朝建立直到英宗统治时期,僖祖一直没有受到过特别的礼遇。建隆三年(963),朝廷讨论郊祀制度,有人提出以僖祖配天,吏部尚书张昭不同意此说:“隋、唐以前,虽追立四庙,或六、七庙,而无遍加帝号之文。梁、陈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齐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于圜丘,以皇考配。唐贞观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积累勋伐,肇基王业,伏请奉以配飨。”他的奏请得到了批准,宣祖配侑昊天上帝。[89]可以看到,僖祖因为没有建立勋业而无法配天。在此之后,僖祖也一直没有被重视。然而,神宗年间祧迁僖祖的决定,却在朝廷内引发了将僖祖尊为始祖的热议。

熙宁五年(1072),中书门下上奏:

臣等闻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契、稷;自稷以下者非绝喾以上而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齐圣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契、稷疑无以异。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于经乃无成宪,因情制礼,实在圣时。[90]

中书门下要求两制讨论这一问题,并得到了神宗的同意。实际上,中书门下的奏议是由王安石起草的。[91]

翰林学士韩维要求两制与待制、台谏、礼官共同探讨。在王安石的要求下,参与讨论的人只限于两制,他显然是希望讨论能够在自己的掌控下进行。翰林学士元绛,知制诰王益柔、陈绎、曾布,直舍人院许将、张琥认为,与商代的契、周代的后稷一样,僖祖是王朝的始祖。他们声称:“今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始。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然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倘以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况于毁其庙,迁其主,而下祔于子孙之室,此岂所以称祖宗尊祖之意哉?”[92]他们看问题的立足点在于尊祖,反对从功勋的角度来认定始祖。

韩维坚持了功业标准,他认为,上古“尊始祖以其功之所起”,“后世有天下者,皆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太祖,所从来久矣”。换言之,在韩维看来,后世只有太祖,没有始祖。他指出:“太祖皇帝孝友仁圣,睿智神武,兵不血刃,坐清大乱,子孙遵业,万世蒙泽,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可议者。僖祖虽于太祖高祖也,然仰迹功业,未见其有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其所以始。”因此,不应尊僖祖为始祖。[93]天章阁待制孙固的态度类似:“今僖祖之德不昭见于生民,不明被于后世,乃欲以齐后稷之庙,当始祖之礼,臣恐僖祖之神非所居而不受,上帝之灵非所配而不飨,非陛下所以尊祖事天之意也。陛下为太祖子孙,继太祖基业,据南面之尊而飨四海九州之奉者,皆太祖皇帝之所授也。则今日之所尊事,宜莫加于太祖矣。”在太祖与始祖的关系上,孙固的看法与韩维有所不同,他认为后世是有始祖与太祖的:“夫开国者,其先尝有功而受封,则后之子孙有天下而推以为始祖,可矣,若夫膺受天命,特起而得天下者为太祖,亦宜矣。”[94]他所说的始祖、太祖实际上就是始封君、受命君,他认为,兼具始封君与受命君两种身份的宋太祖应该也是宋朝的始祖。尽管韩维与孙固在太祖、始祖问题上的看法有些差异,但是反对立僖祖为始祖的立场完全一致。

两制讨论的结果,无法令王安石感到满意。“绛等初议,安石所主也”,[95]但是元绛等人的看法没有占到上风。所以,他极力向神宗陈述尊祖的观念,试图确立僖祖的始祖地位。神宗希望能够倾听更多的声音,于是将这一问题下达太常礼院讨论。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张师颜、同知礼院张公裕、梁焘等人认为,太祖历来都是以功德为标准的,“不可谓为祖不因功德也”,元绛等人用契和后稷的例子来证明僖祖应当为始祖的做法是错误的:“使契、稷本无功德,初不受封,引以为据,庶其或可,若其不然,臣等不得判然无疑也。”他们指出,以僖祖曾经居亲庙之首作为定其为始祖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宋之为宋,由太祖皇帝应天受命,首创洪业,建大号于天下”,“僖祖虽为圣裔之先,而有庙直由太祖,亲尽则迁,古之正义。今欲以有庙之始为说,扳而进之,以为始祖,臣等固疑其与契、稷异矣”。更何况,如果宋初不是实行四亲庙而是采取六亲庙的话,僖祖只是位居第三。[96]

同知太常礼院苏棁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于太庙之右,特立僖祖一庙,则祖考不附于子孙,此所谓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因情制礼而不践迹者,类于是矣”,二是仿效唐德宗贞元年间将献祖、懿祖的神主置于供奉皋陶和凉武昭王的兴圣德明庙的做法,将僖祖神主迁至供奉圣祖黄帝的景灵宫中,“如唐德明、兴圣之比,则不为下祔于子孙,虽不合经,而免于渎祖,亦因时制礼之道也”。[97]

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周孟阳、同知太常礼院宋充国、礼院检详文字杨杰等人除了阐述始祖与功绩无关,还将始祖与感生帝联系起来:“古者天子必尊始祖,配祀感生,盖以追崇统系本始,非谓推有功也。”他们认为,从《仪礼》、《周礼》、《礼记》和《毛诗》的经传来看,太祖之外有始祖,始祖配感生帝。他们尊僖祖为始祖的理由是:“本朝艺祖平定区夏,追立亲庙,玉牒帝系自僖祖始。僖祖而上世次既不可得而知,则僖祖之为始祖宜矣。”他们还要求僖祖配侑感生帝。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章衡的观点与周孟阳等人类似。[98]

周孟阳等人的建议与王安石的看法接近,所以得到了他的支持。王安石的本意是以僖祖配侑昊天上帝,因为神宗反对,转而支持僖祖配侑感生帝的意见。中书门下在王安石的授意下上奏:“窃以圣王用礼,固有因循,至于逆顺之大伦,非敢违天而变古。今或以夹室在右,谓于宗祏为尊,或以本统所承,措之别宫为当。类皆离经背理,臣等所不敢知。伏请奉僖祖神主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之夹室,依礼不讳,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神宗同意了这一方案。[99]次年,神宗正式下诏,奉僖祖为始祖,神主奉还太庙,顺祖迁祔西夹室。[100]

在这场争论中,一方以功绩为标准,维护太祖的地位,另一方看重僖祖对于赵宋皇室的意义,强调皇帝尊奉祖先的社会示范作用。究其实质,双方的分歧在于,在太庙应该供奉哪些神主的问题上,究竟以公意还是私情为先。太庙祭祀本来就兼具公意和私情两种因素,一方面象征了帝位传承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是皇室祭祀祖先的仪式。但是,在这场争论中,公意和私情无法达成妥协,从结果来看,私情最终占据了上风,僖祖被尊为始祖,地位跃居太祖之上,牢牢占据了东向之位,太祖只能屈居于昭穆序列中。这一事件给宋代的太庙制度带来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一方面为南宋太庙东向之位的争论埋下了伏笔,[101]更重要的是,如同下文提到的那样,此前宋朝已经确定了太祖和另两个不迁之主太宗、真宗,始祖的出现打乱了回到王肃模式的七庙制的步点,再加上后来仁宗、神宗也成为不迁之主,太庙不得不向九庙制转化。虽然到了南宋中期,朝廷取消了僖祖的始祖地位,却已无力扭转越来越偏离七庙制的趋势。

朝廷内外对尊奉僖祖为始祖的举动褒贬不一。例如,光禄大夫范景仁对此相当不以为然,“公上言:‘太祖起宋州有天下,与汉高祖同,僖祖不当复还。乞下百官议。’不报”。哲宗即位后,“公又言乞迁僖祖,正太祖东向之位。时年几八十矣”。[102]也有人深表赞许,程颐说:“太祖而上,有僖、顺、翼、宣。先尝以僖祧之矣,介甫议以为不当祧,顺以下祧可也。何者?本朝推僖祖为始,已上不可得而推也。或难以僖祖无功业,亦当祧。以是言之,则英雄以得天下自己力为之,并不得与祖德。或谓:灵芝无根,醴泉无源,物岂有无本而生者?今日天下基本,盖出于此人,安得为无功业?故朝廷复立僖祖庙为得礼。介甫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103]程颐在很多问题上与王安石有不同的见解,却极为赞赏王安石的这项举措。这符合二程兄弟重视礼之人情伦理功能的立场。[104]朱熹论道:“熹窃详颐之议论,素与王安石不同,至论此事,则深服之,以为高于世俗之儒,足以见礼义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约而合者。”[105]有人说:“朱元晦平生议论,前无古人,独庙议以僖祖东向及社仓祖述青苗二事,与王介甫正同。”[106]

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翼祖和简穆皇后的神主迁于西夹室,位居顺祖、惠明皇后之下。元符三年(1100),哲宗去世,在如何处置神主的升祔和祧迁的问题上,朝廷内又出现分歧。礼部、太常寺上奏:“哲宗升祔,宜如晋成帝故事,于太庙殿增一室,候祔庙日,神主祔第九室。”[107]“晋成帝故事”见于《晋书·礼志》:“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108]礼部、太常寺的意思是哲宗不为一世,所以祔庙之时不祧宣祖,等将来徽宗祔庙,与哲宗共为一世,再迁宣祖。但是蔡京不赞成这一方案:“以哲宗嗣神宗大统,父子相承,自当为世。今若不祧远祖,不以哲宗为世,则三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八。宜深考载籍,迁祔如礼。”陆佃、曾肇也指出:“国朝自僖祖而下始备七庙,故英宗祔庙,则迁顺祖,神宗祔庙,则迁翼祖。今哲宗于神宗,父子也,如礼官议,则庙中当有八世。况唐文宗即位则迁肃宗,以敬宗为一世,故事不远。哲宗祔庙,当以神宗为昭,上迁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义。”[109]结果,礼部、太常寺的意见得到了徽宗的支持,不迁宣祖。

不久之后,礼部“用嘉祐故事,专置使修奉,请以夹室奉安神主”。[110]所谓“嘉祐故事”,是指嘉祐八年(1063)仁宗去世后,朝廷决定不迁僖祖,在七室之外另建一室来供奉仁宗的神主。[111]但是,仁宗的神主并没有因为庙室需要新建而暂置于夹室中,因此礼部的奏请遭到了太常少卿孙杰的反对:“先帝神主,错之夹室,即是不得祔于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议不同。……请如太常前议,增建一室。”[112]尽管如此,徽宗还是同意了礼部的意见。然而,哲宗庙室的修建却遥遥无期,哲宗偏居东夹室的现象直到崇宁二年(1103)才改变。[113]在臣僚的要求下,徽宗贬责了负责营建哲宗庙室的李南公。他先是推卸了一番责任,然后宣布收回原来的命令:“朕获继正统,祗绍泰陵,永惟托付之至恩,独致友恭之大义。始营寝邑,预筑庙宫,元徒而告以时,命使而董其事。庶先升祔,俾其缮修。而吏不奉承,心怀顾望,遂令愆素,辄请从权,安于殿隅,寓以夹室。……所有元修奉官已行点责,其元符三年六月二十二日权东夹室奉哲宗神主指挥宜改正,更不施行。”[114]

徽宗不但改正了权奉哲宗神主于东夹室的做法,还要求礼官商议祧迁的事宜:“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升祔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于七世之外,遂成四穆于三昭之间。考礼与书,曾靡有合。比阅近疏,特诏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谓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祔庙,神考圣学高明,以义断恩,上祧顺祖。暨神考祔庙,又祧翼祖,则哲宗祔庙,父子相承,当为一世,祧迁之序,典礼可稽。览之惕然,敢不恭听!”对此,礼官上言:“祧迁之序,当祧宣祖昭武睿圣皇帝、昭宪皇后杜氏,神主藏于西夹室,居翼祖简恭睿德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石室之次。”这一建议得到了批准。[115]太庙仍然采取七世八室的格局。

然而,没过多久,九庙制的讨论随即开始,原因在于不迁之主过多。景祐二年(1035),仁宗下诏:“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则侑神作主;审禘合食,则百世不迁。恭惟太祖皇帝受天命,建大业,可谓有功矣。太宗、真宗,二圣继统,重熙累洽,可谓有德矣。其令礼官考合典礼,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中书门下详阅以闻。”[116]于是,除了太祖,太宗和真宗也成为百世不迁之主。一般来说,朝廷在确定不祧之主时非常慎重,唐朝高祖和太宗的不迁地位直到大历十四年(779)才确定。相比之下,宋代就显得随意很多,第四个皇帝仁宗亲政后不久,在他之前的三朝皇帝都获得了不迁的地位。

唐代只有太祖、高祖和太宗是不迁之主,虽有其他人获得过提名,但是没有成为不祧之主。[117]在北宋,除了太祖、太宗、真宗和僖祖,仁宗和神宗又在徽宗朝成为不迁之主。元符三年(1100),徽宗下诏:

盖闻有天下者事七世,则迭毁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则不迁之庙非一。历睹商周,下逮两汉,虽礼不相袭,而率由兹义。末予小子,获奉七鬯,常惧德不足以对越在天,增光前烈。伏以艺祖应天顺人,肇造区夏;太宗受命继代,底定寰宇;真宗以圣继圣,抚全盛之运,奉太平之业,登岱告成,文物典章,于斯大备。昔在仁祖,并尊为百世不祧之庙。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治天下,在位四十二年,利泽之施,丕冒四海。早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之重,措宗社于泰山之安,功隆德厚,孰可拟议?英宗皇帝飨祚日浅,未究施设,奄弃万国。神宗皇帝以圣神不世出之资,慨然大有为于天下,兴学校,崇经术,劝农桑,宽徭役,禁暴以武,理财以义。凡改令法度有未当于理、不便于时者,莫不革而新之。功业盛大,何可胜纪?群臣援旧典,数上徽号,然深自谦挹,终抑而不居,规模宏远,凛凛乎三代之风矣。而庙祏之制,殊未议所以尊崇之典,阙孰甚焉,此朕夙兴夜寐之所不敢忘也。宜令礼官稽参商周两汉故事,考定仁宗、神考庙制,详议以闻。庶成一代之典,以章本朝累圣功德之盛,以副朕为人子孙显扬尊奉之意。[118]

徽宗在诏书中逐一对哲宗以外其他几位北宋皇帝进行了评价:功勋卓著的太祖、太宗和真宗已经在仁宗朝成为不祧之主,在剩下的三位皇帝中,仁宗和神宗也是功德盛大、治国有方的君主。虽然徽宗下令礼官详议仁宗、神宗的庙制,其实他的话已经说得非常明白,就是欲以仁宗和神宗为不祧之主,以显示赵宋王朝的厚德盛业,他要的只不过是百官的附和而已。臣下自然是心领神会,太常少卿盛次仲等人上奏:“如我仁宗、神考之圣君,若此之盛者也,是宜亿万斯年,奉承不怠,请如圣诏,尊崇庙祏,永祀不祧,与天无极。”这一奏请合乎徽宗的心愿,因此得到了准许。[119]这样一来,在徽宗之前登基过的七个皇帝中,除了英宗和哲宗外,其他都成为不迁之主,加上僖祖,太庙中不迁的神主达到了六个。

如此多的不迁之主,给宗庙的迁祔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崇宁三年(1104),徽宗在诏书中指出:

郑氏谓,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庙与亲庙四,并而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内。王氏谓,非太祖而不毁,不为常数,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外。历选列辟,时措之宜,因革各异。惟我祖考功隆德大,万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则七庙当祧者二宗而已。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礼以意起,称情为本。可令所司集官议定,详具典礼以闻。[120]

若采取郑玄模式的七庙制,每逢新主祔庙,当祧迁其四世祖;在王肃模式的七庙制下,新主祔庙,则当祧迁其六世祖。此时太庙中供奉着始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和哲宗,共有七世八室,始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皆已是不祧之主,神宗的百世不迁地位等到英宗亲尽而毁后即可生效,整个太庙中只有英宗和哲宗的神主可以祧迁。无论是郑玄模式的七庙制,还是王肃模式的七庙制,都已无法适应此种情形。对此,礼部提议实行九庙制度:“窃详先王之礼,庙止于七,后王以义起礼,乃有增至九庙者,详酌典故,当自朝廷。”于是,徽宗下诏:

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惟我治朝,祖功宗德,圣贤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于古先。尊为不祧者至于五宗,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永惟景祐钦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杀,虽欲如古,莫可得也。博考诸儒之说,详求列辟之宜。顾守经无以见其全,而适时当必通其变。爰援众议,肇作彝伦。推恩以称情而为宜,则礼以义起而无愧。是用酌郑氏四亲之论,取王肃九庙之规,参合二家之言,著为一代之典。自我作古,垂之将来。[121]

因此,翼祖和宣祖的神主奉还太庙,形成了九世十室的格局。虽然此次改制号称“酌郑氏四亲之论,取王肃九庙之规”,但是实际上与郑玄和王肃的理论均相差甚远。在郑玄的理论中,四亲庙是当朝天子的父、祖、曾祖和高祖,此时太庙中的“四亲”却是不迁之主以外的翼祖、宣祖、英宗和哲宗,明显不符合郑玄的原意。根据王肃的学说,天子七庙是指太祖庙加上六亲庙,在周代的太庙中,除此之外还有文王和武王的不迁之庙,供奉的祖先实际上达到了九世。此时的赵宋太庙供奉了始祖、四世不迁之主(实际上有五个,即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和其上昭穆未尽的神宗)和四世不连续的亲尽即迁之主,这里的“九庙”亦非王肃的本义。崇宁三年形成的九庙制度,在南宋被称为“崇宁九庙”。[122]

南宋建立后,尽管中间经历过东向之位的争论,僖祖因此而被祧迁出太庙,并且在庆元二年(1196)后与顺祖、翼祖和宣祖一同迁入四祖庙,但是崇宁九庙制长期得到了实行,为期近一个世纪。[123]嘉定十七年(1224),宁宗去世后,有人主张上祧英宗,以维持崇宁九庙,太常博士戴栩上奏表示反对:“自一祖四宗功德巍巍百世不迁之外,英宗为一世,哲宗、徽宗为一世,钦宗、高宗为一世,孝宗、光宗各为一世,其与大行皇帝才六世耳。况高宗又为不祧之宗,其实为五世,于七庙之制未为溢数。”因此,他认为不必祧迁英宗。[124]御史台的看法与此类似:“国朝太祖皇帝为帝者太祖之庙,太宗皇帝祔于太祖,为一世之庙,真宗、仁宗、神宗、高宗各有制书不祧,此与商周不毁庙、鲁公武公之世室名异实同,世室之祧,既不在三昭三穆之中,则固不在九庙之数。自太祖以至光宗实为五庙,今大行皇帝始为六庙,合增展一室,以祔大行皇帝。”[125]他们声称,不祧迁英宗的目的是恢复王肃倡导的七庙制,除了万世不毁的太祖、太宗、真宗、仁宗、神宗和高宗外,还有五世亲庙,英宗为一世,哲宗和徽宗共为一世,孝宗为一世,光宗为一世,宁宗为一世,另外钦宗因为与不迁之主高宗是兄弟而不算作完整的一世亲庙。这显然跟王肃模式的七庙制不同,根据王肃的理解,太祖以外的不迁之主都是脱离昭穆序列后才不计世数,实际上此时神宗、高宗仍在昭穆之中。很显然,南宋是延续了崇宁三年(1104)以来的成例,不管其上是否昭穆已尽,只要被定为不迁之主,就不计世数。最终,朝廷没有祧迁英宗。按照戴栩等人的说法,包括宁宗,太庙才供奉了五世亲庙,那么再往前引申一步,理宗祔庙时,自然也就不用祧迁其他神主了。景定五年(1264),理宗去世,太庙中的庙室已经不够用了,“咸淳添置一室,奉理庙神主,通为一十四室”。[126]此时的太庙呈现十一世十四室的格局。

然而,所谓的七庙恢复后,迁毁制度依然没有实施。咸淳十年(1274)度宗去世后,“太庙自宣、僖、翼、顺四祖为祧,别于太庙西上为祧殿以奉之,与太庙诸室并同列,而各门以隔之。自太祖以下至理宗为十四室,度宗之祔,在理宗东,已无所容,乃外辟东庑以处之”。[127]按说此时已经没有不祧迁其他神主的理由或借口了,但还是没有实行毁庙,太庙已无空间可以容纳度宗的神主,添置新的庙室也已不可能,只好另辟东庑以安放之。

太庙庙数在唐宋时期经历了异常复杂的变化,尤其是熙宁五年(1072)后有过很多波折,结果是离天子七庙越来越远,完全不受礼制传统的束缚。作为转折性事件的熙宁五年僖祖地位之争,使我们看到这一时期太庙祭祀中公、私两种属性之间的紧张关系,结果是血缘私情主导了此后太庙庙数的变化。这促使我们去探讨太庙祭祀中的公、私问题,尤其是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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