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2年(永禄五年),弗洛伊斯作为传教士来到了日本。他在日本长期居留达几十年,是一个有名的“日本通”,留下著作《日欧文化比较》(1585年)。引人注目是下面当时欧日文化比较的十五点异同,非常有趣。现笔录如下,供读者参考:
(1)我们是用拇指或食指抠鼻孔。日本人用小指抠鼻孔。因为他们鼻孔很小。
(2)我们擦脸的毛巾和擦脚的毛巾是分开的。日本人用一条毛巾擦遍全身。
(3)我们喝酒喝到前后不觉时,是一种耻辱,不名誉。但日本人以此为荣。问:大人您怎么这样了?答:我醉醺醺了。
(4)我们收受礼物的时候,不在赠送人面前打开。日本人则为了表示亲昵,当场试食。
(5)在欧洲追求语言的明了,避开暧昧的语言。但在日本暧昧的语言是最好的语言,最应被重视的语言。
(6)我们在离别或归来时有拥抱的习惯。但日本人完全没有这样的习惯,他们还为此而发笑。
(7)在欧洲人们在广场或街道与人交流,或者休息。而日本人则在家里才这样,马路仅仅是走路用的。
(8)我们之间如果不具有权限或司法权,是不能杀人的。但在日本谁都可以在家里杀人。
(9)我们之间对杀人的事感到可怕,但对杀牛杀鸡杀狗则不感到可怕。但日本人看到杀动物则感到仰天,但对杀人则感到很普通。
(10)我们之间即便发生了偷窃,但不到相当的金额是不会被杀的。但在日本即便是很小的金额,也可能不问事由被杀掉。
(11)我们之间人即便是杀了人,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或者是为了守护自己的话,他的生命会得到帮助。在日本,人如果杀人的话,就必须死。如果他隐藏而不出现的话,就由他人来代替。
(12)在欧洲婴儿生下被杀死的几乎没有。但日本的女性如果感到不能养育的话,就在婴儿的喉咙上踩上一只脚。
(13)在欧洲堕胎很少发生,在日本却很普通,堕20回胎的人也有。
(14)在欧洲,女儿或女孩是否是处女,是件很大的事情,严格地执行。在日本,女孩不经过大人同意在外面过夜的很多,一个人到喜欢去的地方的也很多。
(15)在欧洲,妻子没有丈夫的同意是不外出的。日本的女性则瞒着丈夫,到自己喜欢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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