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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推行阳光选任 搭建竞争平台 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庄浪县委组织部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新课题。阳光工程的推行,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搭建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提高了选人用人民主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破解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庄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严把“三关”,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搭建竞争平台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推行阳光选任 搭建竞争平台 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庄浪县委组织部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庄浪县积极探索提名规范化、选任程序化、决策科学化、信息公开化和考核经常化的干部选用“五化”机制,努力打造干部选任“阳光工程”。阳光工程的推行,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搭建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提高了选人用人民主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破解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一、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方式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决定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走向,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庄浪县在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作用提名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不同职位由不同主体提名的方式,较好地实现了提名方式、适用职位和提名主体的良好对接。

1.明确提名主体,解决“谁来提名”的问题。只有主体到位,责任才能落实。庄浪县在认真总结以往提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空缺职位的类型、重要性和干部群众关注度、熟悉度等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提名主体。即党政正职由县委全委会推荐提名;专业性较强职位由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其他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产生的范围。大家普遍感到,提名工作坚持扩大民主,明确责任主体,既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也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2.完善操作程序,解决“怎样提名”的问题。干部提名工作,始于启动,终于考察。为此,庄浪县按照方法科学、程序严谨、简便易行的原则,将干部提名工作程序设定为五步操作法。一是发布提名预告。提名方案确定后,通过电视台、网络、召开专题会议和公告栏等形式,分类提前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明确提名职位、资格条件、提名范围和方法程序。二是组织思想发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动员和组织引导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提名权。三是公开进行提名。在干部群众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采取召开提名大会的形式,分层次组织干部群众广泛提名,填写《干部初始提名登记表》,汇总后作为民主推荐的初步人选,未经书面提名的不列为民主推荐对象。四是综合分析评价。综合分析干部民主推荐得票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五是差额提名考察人选。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依据得票高低依次差额提名考察对象人选,组织差额考察。

3.健全问责制度,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行民主提名、公开提名和责任提名,建立了提名工作问责制度。一是落实署名推荐制度,凡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必须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凡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并上报书面推荐材料。二是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对动议、提名推荐、确定意向人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环节和拟任人选基本情况,采取一人一表、一事一册的方式详细记载,存档备查。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建立并落实干部选拔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提名或提名有失真实的,追究提名责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二、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不断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程序

程序是原则,是选贤任能的根本保证。庄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严把“三关”,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1.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县委始终把民主推荐作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权”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作为提高用人质量的必经程序和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健全了民主推荐制度。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群众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除《条例》规定的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会之外,还吸收了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充分走群众路线,拓宽了参加民主推荐测评的范围,增强了干部推荐工作透明度。二是注重科学性。在运用民主推荐和民意调查结果时,将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分析比较,最后确定考察和拟选任对象,有效防止了“以票取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注重纪律性。在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中实行了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推荐对象经组织考察有明显问题的,追究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肃了干部推荐纪律。

2.严格标准,严把“素质关”。在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选拔任用资格的基础上,县委提出“六个优先”,即优先选拔使用后备干部,优先使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中的干部,优先使用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思路、工作有起色、群众得实惠多、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使用基层默默无闻、任劳任怨、踏实苦干的干部,优先使用大局意识强、奉献精神好的基层干部。

3.实事求是,把好“考察关”。一是突出考察工作的针对性。结合不同单位、层次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制订实施考核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提高了考察工作质量。二是突出干部群众的参与性。考察中,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将被考察对象、考察组成员、反映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面向社会予以公告,方便群众监督,最大程度上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并认真接待干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三是突出考察的真实性。在严格考察纪律的同时,为能准确真实地了解干部工作情况,民主测评时设立“秘密划票间”,实行无障碍划票,为县委准确了解干部提供真实情况。

三、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充分发扬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

提高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关键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庄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在保证选用质量的同时,提高了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1.广泛征求意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把征求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纪委、计生、信访部门的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干部任用前,县委主要领导、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县委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进行酝酿。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征求县纪委及有关部门对拟提拔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对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采取发函等形式征求意见,意见一致后,再提交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讨论决定。

2.充分酝酿讨论。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的提拔任用时,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社会公论不好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常委会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在没有核定清楚之前不研究。常委会集体听取组织部门对干部考察评价、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后,讨论票决,使县委决定能够充分体现群众的正确意见,保证群众“四权”得到了有效落实。同时,实行新提拔干部县委常委会议票决,乡镇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度,真正发挥集体领导的效能,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质量。

3.集体科学决策。县委在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位与会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听取拟任免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介绍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民主表决形成任免决定,绝不因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等少数人意见分歧而偏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切实保证每一位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同时,实行了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邀请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制度,列席的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上客观反映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四、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着力推进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化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落实干部群众的“四权”,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庄浪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建立了职位公告、考察预告、意见征求、公示期等制度,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公开,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1.建立推荐职位公告制度。在推荐提名前,对拟配备干部的空缺职位,坚持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推荐职位、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公告,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干部推荐的条件和范围。

2.建立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坚持在干部考察前3天,县委组织部采取会议通知、书面通知、发布公告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和考察组成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向有关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让干部群众明确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

3.建立拟任人选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在提出动议时、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在组织考察完、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召开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参加的会议,适时征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县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以及纪检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凭群众公认选人用人,实现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

4.建立新提拔干部公示制度。进一步扩大任前公示范围,对新提拔干部,县委组织部都要通过文件、电视、网站等形式,对其基本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受理机构、公示期限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指定专人受理来访,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用人质量。

五、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的公认度,着力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经常化

为了提高选人用人的公认度,庄浪县不断创新干部考察考核方式方法,以综合考评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干部考核新举措,做到了干部考核工作经常化。

1.优化实绩考核指标。在对领导班子的考核方面,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察与考核相结合,把由领导和组织部门“说话”变为由事实和数据“说话”,提高识别班子和干部的准确度。在具体工作中,采取“1+5”的模式进行,即把换届任期考察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维稳考核、党建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按照4∶3∶1∶1∶1的权重,综合运用组织部门和其他专项考核结果进行量化。经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比较重要,在计算时,每靠后一个名次扣1分,其他没有量化排名的,如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优秀得满分,每降低1个等次扣0.1分。通过这种考核方式,较为客观的反映和评价一个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保了考核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制订了领导干部专项考核试行办法,采取“1+2±X”的模式,把对干部的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班子考核及干部德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按照5∶3∶2的权重量化,对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优秀等次得满分,每降低1个等次扣1分来计算。X代表干部德的考核结果,主要分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方面,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在考核中采取专项测评、随机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掌握,对评定为差的,一票否决,X代表减分项,分值为前三项分值的总和;对评定为其他等次的,X代表加分项,分值为优秀得10分、良好得5分,一般不得分。这样,有效发挥了考核评价工作“指挥棒”的作用,确保了考察结果的真实可信,增强了选用人选的准确性。

3.综合分析运用考核结果。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有机结合,做到考核结果科学运用与发挥考核工作效能相统一。实行干部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制度,努力体现干部考核的公开透明。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优秀干部进行重点提拔,对“末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不适应岗位的“错位干部”进行调整,对有培养前途的“潜力干部”进行多岗锻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探索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推行“阳光选任”工程是庄浪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重要实践,也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观念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际行动。这些实践在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认可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几点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一是扩大民主,干部选任工作才有原动力。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最终目的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准确度,而赢得公众公信的关键是扩大民主。庄浪县在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度,广泛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谁用谁由最熟悉干部的人说了算,较好地发挥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举贤荐能的作用,改变了过去的选人用人“由少数人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赢得了公众公信。实践证明,扩大民主已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

二是充分竞争,干部选任工作才有生命力。传统的用人方式是“伯乐相马”,竞争性选拔则是“赛场选马”,是综合素质的较量,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庄浪县在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中,通过笔试、面试或演讲答辩等方式,充分展示干部个人平时不易为群众了解和组织掌握的才华、能力与水平,用干部个人鲜活的形象去赢得群众的认可和组织的认可。实践证明,这是竞争选拔最吸引人、打动人、提高人的关键所在。同时,对选拔中脱颖而出但未被任用的优秀差额人选,采取“直接任用一批、择优储备一批”的办法,有效防止了人才的浪费和流失,真正让一批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是阳光操作,干部选任工作才有公信力。传统的选人用人,干部群众是“局外人”,属于保密范畴。庄浪县在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主动通过网络媒体、通告通报、会议培训等途径,合理公开选任信息,能公开的程序及时公开,该发布的消息及时发布,需承诺的事项及时承诺,特别对竞争过程实施有效的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全程公开,全程记实,打破了组织工作神秘化、封闭化的局面,做到了公开化、阳光化、透明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只有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增进了解,减少猜疑,主动参与,才能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才能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党管干部,干部选任工作才有保障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因此,只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才能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庄浪县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把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把干部的推荐提名权交给群众,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负责地把好资格关、考试关、考察关等环节的关口,做到了“让选上的服众,没选上的服气”,真正让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广大党员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保证了改革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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