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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时间:2022-05-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能否申请先予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能否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为解决原告人生活或生产上的困难或急需,而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其他财物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以维持其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劳动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诉讼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保证职工当事人的基本生活。

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为解决原告人生活或生产上的困难或急需,而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其他财物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以维持其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申请先予执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同时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下列案件经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劳动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诉讼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保证职工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人民法院在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之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当事人败诉,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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