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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作用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肯定合理的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只有集体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总之,上述对人权和个人主义的分析和理解,主要贯穿了一种思想,即把人权和个人主义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来进行分析,其中谈些我们的看法,以期大家共同关心和探讨。
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作用_人学的足迹

三、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作用

既然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法彻底消灭,那么就应该考虑它在其中的作用。

这里首先区别一下合理的个人主义和不合理的个人主义。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如费尔巴哈等)在当时曾经意识到个人主义与他人、与社会的矛盾,为解决此矛盾,他们指出个人主义有两种: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合理的个人主义是同时承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权利的个人主义,不合理的个人主义是只承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个人主义,前者利己而利人、利社会,后者损人利己。这里,二者的区别在于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上。合理的个人主义,用今天有的同志的话来说,就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西方的格言“自己活,也让人活”,表达了同样的思想。显而易见,合理的个人主义即使在我国今天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应加以一定的肯定和提倡,而不合理的个人主义应加以反对和批判。试想,以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为手段来达到满足个人利益这一目的,有什么不好呢?实际上,我们今天的大多数专业户和私营企业都是这样做的,如果大多数人能在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中来实现自己的利益,那么社会中的许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但应指出一点,即合理与不合理没有绝对的界限,如果在个人和集体发生冲突时,任何形式的个人主义都会把个人摆在首位,这时合理的个人主义也就变成不合理的。

肯定合理的个人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只有集体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强调个人或集体,而在于把何者摆在中心地位,尤其是在二者发生冲突时,何者服从何者,即在于选择行为的路线。集体主义是把集体摆在中心地位,当个人和集体发生冲突时,它主张个人服从集体(这里的集体是真正的集体,即关心大多数个人的根本利益的集体)。

这表明: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做出自我牺牲,必须具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和大公无私的精神。有人认为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问题,这当然也就有他的个人利益问题,即“私”的问题,这怎么能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呢?但上述原则或精神的思想实质是指,一个人在关键时刻能做到这些,即为了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能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事实上许多英雄都已做到了)。这种人实际上就是大公无私,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这种精神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精神,因为他们连生命都奉献出来了,还有什么私和利己呢?

需着重谈一下自我牺牲精神。自我牺牲就是一个人部分地或全部地放弃自己的人权。有人认为,到共产主义社会,就不需要任何个人的自我牺牲,我们不相信有这样的时候。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人还要同自然界和社会作斗争,作斗争总会冒风险,有些人就得去承担这种风险,甚至牺牲自己,这是社会和人类的发展所必需的。为了成全社会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乃至生命,是他自己的人权的升华,而不是侵犯他自己的人权。

总之,上述对人权和个人主义的分析和理解,主要贯穿了一种思想,即把人权和个人主义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来进行分析,其中谈些我们的看法,以期大家共同关心和探讨。

【注释】

[1]发表于《求索》1989年第1期,与韩建国合写。

[2]摘引自《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4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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