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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与能源资源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得到单位资源租金后,由单位资源租金乘以矿石开采量可得到浙江省2010年的矿产与能源资源耗减价值。从表5-2可看出,浙江省2010年矿产和能源资源耗减价值为181 336万元,其中主要为建筑用凝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和建筑用砂岩等非金属矿产。浙江省目前在开采的能源资源只有地热一种,但因缺少实物存量数据,本书对其存量价值未加以计算。无论是流量价值还是存量价值均是非金属矿产占绝大部分,能源和金属矿产所占比例较小。

一、矿产与能源资源

浙江省矿产资源种类较多,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13种,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93种,包括铁、铜、铅、锌、金、钼、铝、锑、钨、锰等金属矿产,以及明矾石、萤石、叶蜡石、石灰石、煤、大理石、膨润土、砩石等非金属矿产,其中明矾石矿储量居全国第一,萤石矿储量居全国第二。浙江矿产以非金属矿产为主,金属矿产储量较少,能源资源几乎没有,除少量石煤资源外,陆域尚未发现石油和天然气资源。2010年,全省开发利用的矿产62种,其中能源矿产两种(包括石煤和地热,其中2010年石煤已停止开采),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34种,普通建筑用石、砂、土矿产15种,水气矿产1种。[1]

(一)资源耗减价值核算

本书数据来源于《浙江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年鉴2011》和2006—2010年《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采用占用法计算矿产和能源资源单位资源租金,公式为:单位资源租金=补偿费+资源税,其中补偿费=资源价格×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各类矿产的补偿费率由1997年国务院第222号令修改后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确定;开采回采率系数按一般水平统一定为1.2;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浙江省各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分别进行取值。得到单位资源租金后,由单位资源租金乘以矿石开采量可得到浙江省2010年的矿产与能源资源耗减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表5-2所示。

表5-2 浙江省2010年矿产和能源资源租金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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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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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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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2可看出,浙江省2010年矿产和能源资源耗减价值为181 336万元,其中主要为建筑用凝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和建筑用砂岩等非金属矿产。

与上面同样的计算方法,利用2008年和2009年的矿产资源统计年报数据,可得出2008年和2009年的矿产资源耗减价值。为节省篇幅,此处只列出最终结果并转化成亿元单位,如表5-3所示。

表5-3 2008—2010年浙江省矿产与能源资源耗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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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3可以看出,随着矿石开采量逐年上升,资源耗减价值也在逐年增加,其中非金属矿产耗减价值远远超过能源和金属矿产的价值。

(二)资源存量价值估算

根据2006—2010年的矿产资源统计年报数据,可算出各种矿产这五年的平均开采量,作为矿产的年开采量,并假设保持此开采量不变,用保有储量除以年开采量,可算出每种矿产的可开采年限,再利用由前面所述的矿产存量价值公式(3-14)、公式(3-8)和公式(3-17),可分别以简化净现值法、净租法和本书改进的方法(经价格修正的净现值法)计算出2010年末浙江省矿产和能源资源的存量价值。根据2010年的消费价格指数可得到通货膨胀率为3.3%;贴现率采用2010年的5年期国债利率4.6%,单位资源租金由表5-2中得到,各种矿产的年平均价格增长率由2006—2010年各年的价格用几何平均方法计算得到。由于可获得数据的限制,有些矿产尤其是建筑用岩矿的储量数据未得,本书只计算了主要矿产的存量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表5-4所示。

表5-4 浙江省2010年末矿产资源存量价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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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V1是根据公式(3-14)简化净现值法计算的矿产资源存量价值;RV2是根据公式(3-8)净租法计算的矿产资源存量价值;RV3是根据公式(3-17)经价格修正的净现值法计算的矿产资源存量价值。

从表5-4计算结果可看出,采用改进方法——经价格修正的净现值法估算的浙江省2010年末矿产和能源资源的存量价值为132.87亿元,而根据简化净现值法得到的存量价值只有82.67亿元,净租法算出的存量价值则为146.03亿元。因为三种方法对资源的价格变化的假设不同,导致估算结果存在差异。简化净现值法假设所有资源的价格增长率都等于通货膨胀率3.3%,净租法假设所有资源的价格增长率都等于贴现率4.6%。而本书改进方法对每一种资源分别计算前五年平均价格增长率,根据各资源的价格实际变化对其价值进行估算,充分考虑了不同资源价格变化的差异性和真实性,本书认为,这种方法的估算结果更能反映浙江省的矿产和能源资源的真实存量价值。根据改进方法的计算结果可看出,存量价值最高的为水泥用灰岩,其次为普通萤石,第三为能源资源石煤,根据2010年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显示,浙江省的石煤矿虽然仍有存量,但仅有的两家石煤矿山基本已处于停产状态。浙江省目前在开采的能源资源只有地热一种,但因缺少实物存量数据,本书对其存量价值未加以计算。将以上估算结果按矿产类型汇总如表5-5所示。

表5-5 浙江省2010年矿产和能源资源耗减价值及年末存量价值(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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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5可看出,浙江省2010年的矿产和能源资源的耗减价值为18.13亿元,其中非金属矿产的耗减价值为17.68亿元,占总耗减价值的97.52%;2010年末的矿产和能源资源存量价值为132.87亿元,其中非金属矿产为118.98亿元,占总存量价值的89.55%。无论是流量价值还是存量价值均是非金属矿产占绝大部分,能源和金属矿产所占比例较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矿产的实物储量数据不全,尤其是缺少建筑用岩矿的储量数据,因此估算的存量价值会低于实际总存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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