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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的编制

时间:2023-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SOM主要提出太平桥地区更新的功能与形态概念,为该地区的改造奠定了结构性的城市设计框架。事实上,在太平桥地区规划设计过程中,香港瑞安集团的开发意图对SOM有很大影响,而在局部历史环境保留的基础上,将绝大部分拆除重建也符合区政府对面貌焕然一新的期望。SOM创造了以湖为太平桥地区的核心特征要素,

4.1.2 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的编制

1)城市设计编制管理与评审决策

(1)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

1996年香港瑞安集团推荐美国SOM公司,由卢湾区人民政府委托SOM和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这一地区的空间功能与形态重塑进行设计工作。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区规划管理局牵头。

当时上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已对该地区局部进行了规划编制,因此由其作为SOM的顾问单位,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衔接性和延续性。这一时期卢湾区政府(规划局)作为规划编制的委托和组织机构,也预先制订了设计任务书,具体内容包含规划设计背景、现状、目标及成果要求,其中包括太平桥地区改造后的居住人口总量为3万人,将地区定位为综合商住用地,以及“十年拆平,十五年建成”等规划设想[14],具体细节还包括对“一大会址”的保护要求和该区与淮海路商务地段的关系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该任务书虽然提到该区的建筑总量,但1996年前后不仅是卢湾区,即使是上海其他市区在旧区改造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容积率“上不封顶”是普遍性的,因此对太平桥地区旧区改造后的建筑总量当时并未明确限制[15],而这也为香港瑞安集团后来的运作提供了方便。

在SOM的具体编制过程中,除了香港瑞安集团与SOM的密切协作,区规划管理局与SOM亦有多次的沟通,而区规划管理局曾派官员至美国与SOM进行交流。规划设计过程中,双方的理念存在分歧[16],但最终在区政府领导的明确支持下[17],规划局从不敢确定转变为赞同SOM最有创意的城市设计核心概念——太平桥大型开放空间的设置。在SOM的中期成果汇报和评审后,SOM的方案又经过多次不断调整,这一阶段卢湾区规划管理局官员与SOM和香港瑞安集团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18]。在1997年6月市规划管理局的批复之前,区规划管理局对规划设计的组织编制经历了从几方的理念上达成共识一直到实施性细节的落实,而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就在于,太平桥地区的详细规划编制不仅是区规划管理局和编制单位SOM的互动,更有开发商香港瑞安集团的积极介入,还有区政府的决策性意见,这些都使得城市设计方案组织编制的过程充满多方利益团体的声音,而不是区规划管理局单一主导下的行为。

SOM1996年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首次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提出了太平桥地区更新改造的具体开发策略与空间构想,城市设计目标正如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中所呈示:卢湾太平桥地区将会变成一个现代化的国际性商住园区,并保留一定的上海传统风貌。本规划借鉴西方和亚洲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地区条件而编制,新的太平桥地区将会为上海的旧区改造树立一个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新榜样。

这一朝向“国际化社区”和具有适应“国际化大都市”空间环境的城市设计目标,正是开发企业与地方政府所预设和期望实现的。

(2)对城市设计成果的组织评审

SOM的中期成果(1996-12)专家评审会由卢湾区政府负责组织,邀请了各方面的专家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市住宅局、房地局、规划局等)官员,以及同济大学等学院专家。评审会上从各自关注的角度提出看法。与会政府官员和技术专家都一致肯定了总体规划设计的构思,对方案给予很高的评价,尤其是对核心开放空间的概念和几个功能片区的划设;同时专家对中心人工湖实施的可行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方式、区内道路交通和城市景观等方面问题提出某种程度的质疑。区政府领导并没有对方案的技术细节提出意见,但他们是积极支持SOM这一在当时非常大胆的设计,毕竟对他们而言,迅速推动旧区改造和促进招商引资是更加关切的问题。

SOM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1997年由市规划管理局批复确定下来,同意了160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基本肯定了商住功能的比例;但对SOM废除部分道路调整的路网则有保留意见,待进一步论证,对人工湖的可行性提出保留意见,对109、112地块的中共“一大”会址保护提出意见[19]。其实严格上说SOM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个“概念性的城市设计”,其成果深度尚达不到国内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SOM主要提出太平桥地区更新的功能与形态概念,为该地区的改造奠定了结构性的城市设计框架。而在各个地块的很多细节上,包括指标,从1996年迄今都经历了数次反复调整。

SOM的规划设计成果的评审仅仅局限于向政府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了多轮意见征询,却未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原住居民进行方案征询,未有普通市民参与。可见,当时的规划编制基本是政府的单向行政行为,市民是被排除在编制过程之外的,包括知情权[20]。甚至在1997年市规划管理局批复SOM的规划设计成果之后,区规划管理局也一直未向社会进行规划公示[21]。如此重要的地区改造规划在设计评审阶段没有公众参与,审批后方案也未向市民进行公示,市民(尤其是原住居民)无从了解这一改造规划方案。因此,区政府组织的规划评审过程中,市民(尤其是原住居民)的利益未得以充分考虑,这反映当时区政府在“效率优先”下的积极推动旧区改造方式,没有对社会“公平”进行仔细衡量,因此对城市设计成果的评审与决策成为一个完全精英主导的过程。

2)城市设计编制机构的规划设计

SOM公司作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专业者,规划前期做了大量细致的实地调研,但SOM发掘太平桥地区改造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通过与区政府部门和开发商香港瑞安集团的沟通来获取两个委托业主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直接确立了设计目标和规划构思,并未对该地区原住居民或地方专家学者进行访谈,并未广泛了解社会的意见。事实上,在太平桥地区规划设计过程中,香港瑞安集团的开发意图对SOM有很大影响,而在局部历史环境保留的基础上,将绝大部分拆除重建也符合区政府对面貌焕然一新的期望。

SOM的规划从提出概念设计确立基本构思,到中期成果汇报,再到正式成果提交市规划管理局评审,其间经历若干轮调整,但大的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未变,地块有所调整,主要是在技术指标上进行修改。而从1996年迄今,SOM一直与区规划管理局、香港瑞安集团进行协调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工作,这说明太平桥地区规划的编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有市场变化和政策变动两方面原因,但SOM基本保持了总体城市设计的理念和原则。必须指出,SOM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都是引导性的,其形态也是示意性的。

(1)总体城市设计概念(图4.1)

SOM创造了以湖为太平桥地区的核心特征要素,主要建筑围绕湖来布置的总体空间格局,“高楼倒映在湖水之中,形成本区特有景观”。SOM在湖北岸沿街道曲线连续布置比较矮,体型、风格类似的多栋办公楼,形成一道弧形街墙面;湖的南岸布置矩形点式塔楼公寓,公寓之间形成的庭园向湖面开敞。因此,湖的南北两侧建筑外部空间构成为“一虚”,“一实”。同时,SOM在湖的东侧一端突出设置一栋200米的高地标式建筑;湖的西岸是低层的历史保护区,湖东西两侧形成“一高”、“一低”的格局。此外,SOM设置了济南路南北向绿轴(街心绿带)沟通湖区和淮海公园。“人工湖四周的建筑应创造一种统一而独特的城市气氛。除人工湖之外,桥、过街天桥、门楼、路灯和公共场所都应协调起来,共同形成一种难忘的记忆。”总体上,SOM以人工湖为中心,创造一种统一而“安静”的城市风格。体量安排虚实有致,连续的骑楼、别致的路灯、湖上的桥等,共同形成令人印象深刻的城市景观。SOM的城市设计创造了一个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和富有强烈特征的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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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概念

资料来源:《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

(2)“历史保护区”城市设计(图4.2、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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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历史保护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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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历史保护区风貌构想

资料来源:《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

SOM规定109、112街坊属于“历史保护区”(historic district),以便保护本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一大”会址。SOM提出城市设计原则:“这个保护区内的建筑,在建筑形式和细部处理上,须与上海传统建筑形式相匹配;其尺度应与上海里弄相吻合。鼓励与中共‘一大’会址性质不冲突的商业,例如艺术、古董、家具、餐馆等到本区发展,以便既保护历史风貌,又维持这个地区的活力。”SOM所设想的这一片区是类似巴黎Marais和华盛顿的Georgetown的特色综合区。

SOM具体提出的保护措施是:①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定,分别保护中共“一大”会址和“一大”代表临时宿舍旧址。②保持黄陂南路(湖滨路与自忠路之间)与兴业路的宽度不变,完整保持黄陂南路/兴业路路口。③按与中共“一大”会址远近,分三个层次保护:a.保护范围——中共“一大”会址与相邻建筑,原建筑保护,只能用做博物馆、展览馆;b.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东20米、以南45米、以北80米和以西35米内,保持原有建筑形式,可做旅游、文物商业;c.建筑协调区——北至太仓路、南至自忠路、东至顺昌路、西至马当路的四个街坊,控制高度和建筑形式。此外,SOM对这一区的建筑特征提出:大部分建筑完全保持现有形式。新建筑必须按有关规定建成保护区环境中的一部分,以便保护旧式里弄特征:两三层、坡屋顶、红瓦、过街楼、窄里弄及小体量。

(3)“中心湖区”城市设计(图4.4、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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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中心湖区的设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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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中心湖区风貌构想

资料来源:《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

SOM在太平桥地区中心规划的3.7公顷人工湖,形成这一地区的特有标志。它使得历史保护区、办公区和居住区既和谐联系又适当分隔,同时给人对太平桥地区河网纵横的历史以联想。人工湖对这一地区的环境质量起着控制性的作用,不仅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更在组织城市开敞空间方面有主导影响。SOM对于人工湖的城市设计要素提出:湖北岸是坡度较陡的“硬”岸,有栏杆和路灯;湖南岸是坡度很缓的“软”岸,草坪加灌木和乔木,沿湖有非常接近水面的步行道;湖的西部是宽阔的水面;湖的东部有一小岛,行人可上岛内。沿济南路,一座平缓的拱桥连接湖的南北两岸,向人们提醒太平桥地区的历史来源。SOM对湖南北两岸的城市设计要素分析着重于对北侧办公区相对都市化景观公共性较强,而南侧居住区的园林化景观(半)私密性较多。不同性质环境的使用者有不同的需求与感受。

(4)办公区城市设计(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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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办公区、湖滨路的城市设计要求

资料来源:《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

SOM对湖滨路以北新办公楼的城市设计要求,完全来自于对109、112街坊“历史保护区”环境氛围的考虑,以便保护中共“一大”会址所处位置的视阈不受淮海路上风格各异的高楼城市景观的“侵害”。即“新办公楼可以挡住淮海路上的高楼,而新办公楼安静的外形可以成为历史保护区一个很好的背景”。同时,SOM极力避免淮海路上“各说各话的建筑群形态”,试图用高度、体量和处理均大致相同的办公楼组成办公区(只在地标位置建造一栋200米超高层办公楼)。在此,SOM借鉴其在伦敦金丝雀码头(Canary Wharf)改造的城市设计经验,选择一种“安静”的建筑形式作为办公楼的基调,SOM设计了多栋10~20层左右的办公楼沿湖滨路北侧连续排列,共同形成一条优美的曲面,最后用一栋超高层办公楼终结。这种略带保守和节制的城市设计是SOM的一贯风格,的确有助于创造一个清晰的城市轮廓和和谐的城市形象。

SOM强调沿湖滨办公楼的裙房的整体、连续性,以及裙房尺度上与历史保护区尺度的吻合。这种连续裙房办公楼形成的弧形街墙面创造了办公区的整体和谐性,同时,对湖区公共空间也形成一个良好的围合界面,“弧形街墙面强化了湖区的边界形状”。SOM强调办公楼有连续的骑楼[22],同样高度的裙房,体量和体形一致的主楼,建筑街墙面与街道曲线完全吻合,“像一条彩带把黄陂南路与西藏南路连接起来”。

(5)居住区城市设计(图4.7、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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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居住区组团的设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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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居住区的建筑和院落特征

资料来源:《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

SOM将居住区划分为四个组团,规划了三组幼托和学校,商业网点与社区服务沿复兴中路布置,SOM尽可能考虑了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每个组团内,SOM要求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相结合,用多层住宅形成街道,以保留文脉;用高层住宅提高容量,以满足需求,“形成条条红瓦,点点塔楼的建筑风貌”。SOM设计了多种类型的4~5层多层住宅,并规定必须用坡顶和红瓦,屋脊东西走向,加上半封闭空间院落和过街楼,尽可能保留卢湾区的传统特色(表4.1)。

表4.1 SOM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城市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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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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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相关内容改写

注:未涉及东部商业娱乐区的城市设计,由于该部分至今未有开发建设,留待将来进一步实证研究,而且1997年之后东部商业娱乐区方案有很大调整。

3)资本开发集团对城市设计编制的影响

香港瑞安集团作为开发资本,在太平桥地区还未有政府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形下,看中了这块极具开发潜力的中心城区地块,形成了一个开发“大盘”的宏伟计划,当然这一构想也与区政府的成片旧区改造发展目标不谋而合,双方找到利益的共同点[23]。瑞安集团邀请了国际顶级设计机构SOM来做空间规划设计,表达瑞安集团的开发意图。可见瑞安对SOM在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的影响显然占有重要位置,虽然控制性详细规划名义上是以公共项目由区政府委托SOM编制,而且区规划管理局也派官员至旧金山与SOM规划师一起工作一段时间,但关键在于,SOM是由瑞安集团向区政府推荐的,且编制设计费用以及后来所有的规划调整费用都由瑞安集团全额承担。显然,在瑞安集团成为SOM的经济委托人,这一详细规划内容必然挟带浓厚的瑞安集团开发意图[24]。这样编制出的规划体现了瑞安集团开发的诸多利益倾向,而当时旧区改造政策中“容积率上不封顶”的做法使瑞安集团可以采取开发强度的整体平衡或容积率转移的策略来设置中心人工湖大片开敞空间,在其他多数地块则进行容积率高达5.5的高强度开发[25]。所以即使2005年市规划管理局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量调整至125万平方米,瑞安集团仍有相当大的利润空间。

SOM在文本中强调对“地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规定是根据模型反复推敲确定的”,即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安排地区整体高度和密度分布。不可否认,城市设计要求对开发强度分布的确定有重要设计作用,但160万平方米的总量、净容积率4.18的概念是开发商瑞安集团(而非SOM)的考量结果,SOM的工作是将这一总量在该地区进行分布和消化。此外,“人工湖”的城市设计理念是瑞安集团原来所不愿承担的。但由于政府领导对中共“一大”会址周边有“南湖”意象的考虑,瑞安集团最终仍支持了“人工湖”的设计理念。此时,瑞安集团为可能获取的政治收益就不再计较经济成本[26]。SOM的规划基本上是绝大部分拆平重建,此种旧区更新理念在欧美20世纪60年代备受批判,却又出现在大开发时期的上海,利益集团的开发需求必定是SOM进行规划的前提(当然也有政府的决策作用使然)。

太平桥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过程、整体的空间发展构想与未来城市形象都是由SOM具体设计的,但这一构想牵涉到瑞安的切身利益,譬如对地块开发的定位、开发强度、开发时序和策略等,因此,城市设计编制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专业性过程,瑞安也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具有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公共行政权力,城市设计也一定要符合地方政府的城市发展目标。因此,政府的政治意图、瑞安集团的开发意图和SOM的专业理念,三者的互动共同催生出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方案结果[27]。事实上,瑞安集团对城市设计编制后不断的规划调整一直产生了持续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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