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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1999年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思南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是上海市区内划定的11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之一。保护区用地面积为56公顷。思南路47-48号街坊位于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西南角。在该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革命文物比较集中,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

5.2.1 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

根据1999年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上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思南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是上海市区内划定的11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之一。其范围北起淮海中路,西起思南路,南至合肥路、复兴东路、自忠路,东至淡水路、黄陂南路。保护区用地面积为56公顷。思南路47-48号街坊位于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西南角。

在该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革命文物比较集中,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2)、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中山故居、中国共产党代表驻沪办事处旧址(周公馆)、邹韬奋故居等4处已辟为纪念馆供人参观。在风貌区内还有上海市级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10多处,风貌区内花园住宅和里弄建筑较为集中,另有知名度较高的法国风格的复兴公园。它们集中在一起,形成风貌区内具有特色的居住环境(表5-1、图5-1)。

表5-1 思南路周边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一览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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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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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思南路周边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区位图(4)

思南路历史文化风貌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应按原有风貌保护与修缮建筑外观,改造与更新内部设施,并采取房屋置换、居民外迁等方法疏解人口,改善居住环境质量。禁止新建与文物古迹、保护建筑等保护内容相矛盾的项目,并不得破坏历史上形成的格局与风貌。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必须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允许改建,但必须在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

做好革命史迹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使之成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好旅游参观,增设停车等旅游服务设施。控制沿线建设,保持原有街景风貌环境特色,增加纪念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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