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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撤销与注销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撤销与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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