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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及其本质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则尝试对图像意识中的冲突形式及其本质给予分析,从而进一步完善现象学图像意识概念的理解。此外,冲突对于知觉图像而言属于本质性的规定。这就是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第二种是与图像对象相关的冲突,这也是与图像意识中第二种客体对应的冲突。在不同的图像中,这种冲突异常明显。
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及其本质_文化复兴:人文学科的前沿思考

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及其本质

The Various Conflicts and its Essence in Image Consciousness

杨庆峰 王晨钢

对视觉现象的理解要切入其本质,这种本质绝非可以用科学式的方式去把握,而是要从图像意识角度去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说,图像意识就是视觉现象中的事实本身。现象学为此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这就是图像意识概念。本文则尝试对图像意识中的冲突形式及其本质给予分析,从而进一步完善现象学图像意识概念的理解。

一、图像意识中的三种对象及其原则

一般说来,图像意识可以划分为两个维度:外在图像意识和内在图像意识。外在图像意识主要是一个人在看绘画、雕塑、照片、电影和戏剧作品等外在图像的时候相关体验;而内在图像意识则是指在一个人记忆、想象的时候所产生的与内在图像有关的相关体验。在这两个行为发生过程中,都会涉及图像和主题。倪梁康先生已经分析了胡塞尔图像意识概念中所包含的三种对象和三种立义,三种对象即“物理图像、图像客体和图像主题”;三种立义即“对图像事物的感知立义、对图像客体的立义和对图像主题的立义”,[1]这一观点被广泛接受并成为国内学者使用这一概念的标准参照。然而这一分析并没有揭示出图像意识理论中的历史局限和逻辑局限。

胡塞尔所阐述的图像意识存在着双重局限:历史局限、逻辑局限。历史局限即时间上的局限。胡塞尔所关注的是20世纪初期的图像技术,而这个时期的成像技术主要处在本雅明所说的“传统机械复制技术”的时代。逻辑局限包括两个方面:概念自身的逻辑矛盾和对于相似性原则的过度依赖。在逻辑矛盾上,主要表现为图像意识概念“面临着双重危险:其一是面临违背现象学自身原则的危险,事物如其自身般的呈现只是侧面式的;其二是现象学家自身并没有揭示出非题材(对象)立义过程的。”[2]对于相似性原则的过度依赖则是从现象学自身分析所得出的,表现为图像意识概念对于相似性原则的过度依赖。在胡塞尔的对比分析中,图像则通过相似性与事实相联系。“图像则通过相似性而与事实联系,如果缺乏相似性,那么也谈不上图像。”[3]在后来对图像意识的三种对象的阐述上,也更多的是依赖相似原则。可以说,在现象学范围内,相似原则在理解传统图像时意义功不可没,这一点在胡塞尔关于图像意识概念的分析表露无遗。但是,这种依赖却忽视了另一个重要的冲突原则,也无法解释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

二、图像意识中多重冲突的表现

除了相似性原则,图像意识概念的构成还依赖于另外一个重要原则:冲突原则。但是这一原则因为诸多原因没有被揭示出来。所以有必要对此原则何以可能、内涵及其与相似原则的关系给予说明。

冲突原则与图像意识并非偶然的联系,它对于图像意识来说必不可少。胡塞尔在《想象、图像意识和记忆(1898—1925)》中指出,冲突是图像表象的基础。此外,冲突对于知觉图像而言属于本质性的规定。“冲突属于知觉图像的本质,冲突也属于发生在记忆中的想象图像的本质。”[4]这无疑说明冲突原则不仅仅是图像表象的基础,更构成了图像意识的本质。

冲突原则并非无根基的,它是基于图像意识中三种对象而形成的,主要表现为知觉对象与物理图像的冲突、显现的图像对象与实际感知在场之间的冲突、显现物与图像主题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与图像意识的三种对象与立义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为了更好地理解多重冲突,我们可以借助姚明蜡像的例子来看。在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中陈列的姚明蜡像是按照1比1做成的,身穿11号标志性球衣,做出一个标志性的投篮动作。这座蜡像被放在真实的篮球场环境中,手中的篮球也是真实的NBA用球。如果用现象学自身的语言分析,在观看者观看蜡像的时候,感觉对象就是蜡像,但是意向内容则出现了差异,在此差异中一系列的冲突就可以被展示出来。进入蜡像馆刚看到姚明蜡像的时候,我可能会认为我看到了真正的姚明,因为姚明的蜡像做得太逼真了。但是,当经过沉思我就会知道我正在看的东西是姚明的蜡像,而不是姚明本人。在这个感知过程中,感觉对象只有一个:姚明蜡像。但是意向行为包含着两个:姚明蜡像感知和姚明图像感知。这两个意向行为发生了打架,此时冲突点就在于要解决支持哪一个的问题。两种感知不可能共存:必然有一个胜出。参观前理性告诉我即将看到姚明蜡像展览,参观中惊异看到的蜡像那么像姚明,经过沉思,看蜡像的意识又占了上风。这就是图像意识中的多重冲突。

胡塞尔的“多重冲突”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结构呢?它必须放置在胡塞尔关于图像意识揭示的逻辑结构之上进行理解。

第一种冲突主要是物理图像与真实事物之间的冲突,这也是与图像意识中第一种客体相对应的冲突。当参观者进入蜡像馆之前,他肯定知道他所看到的并非姚明真人。但是他进入蜡像馆的时候,他一眼看到姚明蜡像,他会感觉很惊讶,他眼前的蜡像和姚明本人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正好碰到姚明本人也来观看蜡像,那么他会一下子混淆两者,当然很快他就意识到眼前的静态的只是姚明蜡像。当然要意识到冲突需要冲突立义。在绘画中,冲突立义是靠直观完成的。很容易想象,绘画中的人与现实中的人存在很大差异。在小孩子的绘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现象。当小孩子选取绿色作为太阳的颜色时,大人往往会觉得有冲突。所以,这种冲突只是物理图像层面的冲突,一方面,它注定着与现实的物体存在冲突,另一方面它某种程度上吻合了绘画者的心意。所以在这里物理图像自身的冲突在通过绘画者的心意而得以消除。

第二种是与图像对象相关的冲突,这也是与图像意识中第二种客体对应的冲突。这是与实际感知在场的冲突(作为图像—对象表象的图像与作为物理图像物的图像的冲突)。此种意义上的冲突主要表现在知觉领域与图像对象的冲突。这种冲突表现为两种立义之间的冲突:纸张立义与图像立义。在蜡像的例子中,这种冲突显然就表现在蜡像立义与图像立义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也相当于显现图像对象与物理对象之间的冲突。当然这一种经验冲突更加深入一个层面。“显示的图像对象”意指所描述的对象。在不同的图像中,这种冲突异常明显。如在传统年画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龙、年等传说中的形象,这一图像所描述的是具有非常明确的文化意义,但是物理对象却是不存在的,这种经验冲突直接就表现在所描述的对象与不存在的物理对象之间。

第三种冲突是和图像主题相关的冲突,表现在图像对象与图像主题缠绕在一起或者与对象部分碰撞在一起的主题表象之间的冲突。图像对象与图像主题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冲突往往会超越出图像本身的意义,进入到有限与无限的冲突之中。图像对象主要是借助有限的媒介,如形式、质料;而图像主题则是呈现无限的东西。比如公正主题与有限的形式之间的冲突。显现物与经验需求物之间的冲突。

三、多重冲突的本质

对于多重冲突本质的揭示需要立足于传统现象学的意向分析,但是又不能囿于传统。在上面我们提到冲突意识的转换,那么首先的任务是要对这种意识的转换从传统上有基本的把握,其次是分析其局限。

在胡塞尔那里,意识生活被看作是“赫拉克里特之流”[5],从横截面看待意识流,则会发现其是“自我整体”。由此,这一属于自我的运动是建立在“综合整体”的设定之上。但是,综合整体的设定却需要各种限定,而这是胡塞尔传统意向分析相对薄弱的地方。

胡塞尔意向分析的局限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他的意向体验分析主要关注意向内容与感觉内容之间的关系,对不同意向之间的关联有所偏失。“体验的感觉现象学独立于它的意向内容的观点在当前分析哲学中相当不流行。当前认同的是,表征世界成为其所是的体验如何在它的感觉现象学之中构成。”[6]其次是即便他涉及不同意向之间的关联,但是他的意向分析更多的是强调意向流动的统一性。“在自我中没有一个个别的我思是孤立的,以致最终会表明,整个普遍的生活在它的波动中、在它的赫拉克利特之流中是一个普遍的综合统一。”[7]最后是他还强调意向流动的线性维度,即在现时性和潜能性之间变更的特征。“意向分析是对这样一些现时性和潜能性的揭示,在它们之中对象作为知觉单元构成自身,而所有的知觉分析在从真实事件到由它所显示的意向视域的过渡中进行。”[8]这些缺陷直接导致了无法对图像意识分析中的冲突问题给予解答。不仅如此,即使在海德格尔那里也没有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在图像意识问题上他也强调统一。

在胡塞尔自身的揭示中,意向变更是单向维度的,如感知意向自身转换成为感知意向整体。“感知在前进着并且描绘出一个期待视阈,……向前指示着作为被感知之物的将来之物,即向前指示着未来的感知系列。”[9]但是,在观看图像中往往存在着多维的意向变更。当然,意向变更是多向发生,而不是单维发生,在转换过程中,不仅仅是“在现时性和潜能性之间”的变更,而是网络状的发生。而且对于不同的参观者来说,意向变更的强度、持续性、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这些意向变更是在图像意识与现实意识之间张力保持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张力消失,变更环节就会断裂。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感受到张力消失的情况。当面对逝去亲人的照片,冲突就开始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来,而且这种体现的强烈程度和时间的长度有着一定的联系。当亲人逝去不长时间的时候,一个人“深陷”悲痛之中,这种“深陷”直接的表现就是他面对亲人的照片时,他的意识活动不再表现为图像意识行为,而是深陷于悲痛世界之中,图像成为真实的人,对于他来说,他无法分辨出图像与真实人之间的区别。当然,随着时间的延续,他“走出”悲痛之后,这种分辨就变得可能起来,同时不同意向之间的变更也成为可能。

(第一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第二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1]倪梁康:《图像意识的现象学》,《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2]杨庆峰:《论图像意识的特征、逻辑基础和局限》,《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3]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53页。

[4]Edmund Husserl.Phantasy,Image Consciousness,and Memory(1898—1925).John B.Brough(Translator).Springer;1 edition(December 2006).588.

[5]E.Husserl.The Paris Lectures,translation and introduced essay by Peter Koestenbaum,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8,51.

[6]Boyd Miller,Sensory Phenomenology and Perceptual Content,in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Vol.61,2011,7,558.

[7]胡塞尔:《笛卡尔沉思与巴黎讲演》,张宪译,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17页。

[8]Edmund Husserl.The Paris Lectures.Peter Koestenbaum(Translator).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8.19.

[9]胡塞尔:《笛卡尔沉思与巴黎讲演》,张宪译,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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