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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唯一佛教盛行的地方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宗教信仰布朗族的生产力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和生活资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自然。小乘佛教传入布朗族地区后,逐渐扩展开来,产生了很大影响,并形成布朗族的一种全民性宗教。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些神职人员已成为这一地区布朗族中的贵族。
宗教信仰_中国布朗族

第一节 宗教信仰

布朗族的生产力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和生活资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自然。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科学知识又极端贫乏,对自然界中的一切,如对山林、河流、雷电、风雨、日月、星辰、地震、火灾、日食、月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生、老、病、死等千变万化的事物和现象不理解,更不能掌握与驾驭,因而产生恐惧心理,认为这一切都是有灵性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是被一种超自然力量驱使和主宰着。久而久之,人们便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为了祈求神灵的保佑和帮助,便对自然现象盲目崇拜,以致产生了“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观念。“万物有灵”的观念在布朗族人民的思想中起支配作用,贯穿于他们宗教生活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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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布朗族神农祠

布朗族先民在原始狩猎时期,由于其主要生产资料取之于自然界,因而对自然界的一些动物或植物有着特殊的“亲谊”关系,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氏族起源于某种动物或植物,而直接把这种动物或植物看做他们的祖先,这样慢慢就产生了图腾崇拜。

布朗族先民对睡眠、昏迷、梦境中呈现的幻觉也迷惑不解,人们从睡梦中苏醒以后,发现似乎有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可以离开人的身体而存在。他们不知道这是人的一种正常的思维反应活动,认为是人的灵魂暂时离开了躯体,因而产生了灵魂的观念。他们还认为人之所以得病,是因为灵魂被鬼劫去了,为了拯救受害者,就想出用巫师叫魂的办法。

布朗族从人有灵魂的观念出发,幻想出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和各种物质都同人一样是具有感情和灵魂的,而这些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量又可以将其感情施加于人,于是在布朗族人头脑中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鬼神。在生产生活中如果遇到有利的情况,就认为这是鬼神的赐福;如果遇到不利的情况,就认为是鬼神在作祟。因此,为了博得鬼神的同情和喜悦,人们就用祭祀和敬献礼品的方式,祈求他们降福消灾,这样,便产生了对鬼神的崇拜。

祖先崇拜则是在灵魂不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始信仰。布朗族人为了要同自然界进行有效的斗争,同异族进行接触交往,便分别推举出了自己的氏族、部落尊长。这些尊长既是人们生产、生活、战斗的领导者,也是集体意志的体现者。他们在世时被看做氏族、部落的英雄,死后被渲染、升华成了神。布朗族人认为,祖先的灵魂是不灭的、永恒的,只要随时向祖先的阴灵祈祷并敬献礼品,就会得到保佑,降福消灾。于是,产生了祖先崇拜的原始信仰。

大多数布朗族人在信仰原始宗教的同时,也信仰小乘佛教

据傣文《泐史》记载:“叭真于祖臈历五四三年庚子(1180年)入主勐泐,其父给予仪仗武器服饰等多件,诏陇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遂登大宝,称景龙金殿国至尊佛祖。”又据西双版纳历史文献《叭真以后各代的历史记载》和《叭真及其后代的历史散记》的记载,在傣历七八九年(1437年),西双版纳勐遮土司钪朗法在勐遮建造了一批佛寺和佛塔。可见,小乘佛教那时就已经在西双版纳流传了,叭真已是当时勐泐的至尊佛祖。到了15世纪,佛教在西双版纳又有所发展。传入的途径,一是泰国,一是缅甸。小乘佛教大约在200多年前由傣族地区传入布朗族地区,并在新中国成立前数十年得到了发展。

小乘佛教不像大乘佛教那样重在所谓“普度众生”(自度度他),而是重在“自我解脱”(自度)。“自度”的教义,与布朗族地区村社的闭塞性、狭隘性以及村社之间的互不统率的状况很适应。小乘佛教传入布朗族地区后,逐渐扩展开来,产生了很大影响,并形成布朗族的一种全民性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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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协佛塔

小乘佛教传入后,布朗族中有了和尚、佛爷。他们学习傣文经典,成为布朗族的知识分子。按照传统习惯,凡男孩到十三四岁时就要送进佛寺当小和尚,少则一二年,多则五六年,18~20岁还俗。传统观念认为,只有当过和尚的青年男子才能文身,才有资格娶妻子,其社会地位也较“俗人”为高。反之,如果没有当过和尚,社会舆论就会讥讽他们为“半个人”,既不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也娶不到妻子,在社会上无法立足。如果当和尚时间较长,取得二佛爷或大佛爷教阶之后再还俗,其社会地位就更高,这样的人被称为“康朗”(文化较高,通晓佛经之人)。“康朗”可以参与村社内部的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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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族佛爷

小乘佛教的盛行,使原始宗教退居次要地位且从属于佛教活动。大部分巫师本人就信奉佛教,但原始宗教作为布朗族传统的宗教信仰并未因此而走向衰亡,相反,原始宗教在与佛教的矛盾冲突中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一些与佛教教义相抵触的原始宗教亦为适应佛教的需要而以“变态”的形式顽强生存下来,并最终与佛教相配合,逐渐形成了布朗族地区原始宗教与佛教彼此配合、相安共存的局面。

原始宗教与小乘佛教能够相安共存的主要原因是小乘佛教和原始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不同,在布朗族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各不相同。布朗族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驾驭自然的能力极差,故才“拜倒”在超自然力面前,对它进行顶礼膜拜,以祈求风调雨顺、庄稼茂盛、六畜兴旺,人民安居乐业,可以说这种信仰是入世的,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而小乘佛教则劝说人们进行频繁的“赕佛”活动,把希望寄托于死后升入冥冥“天国”,要人们顺承自然灾害的袭击,忍受现实中的一切痛苦,以求来生“好报应”,这种信仰是出世的,它要人们“看破红尘”、忘却斗争,消极等待转世后的“幸福”,用虚幻的遐想冲淡现实的苦难。可见,小乘佛教和原始宗教之间既有明显区别,又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小乘佛教是在利用和改造原始宗教的基础上,在布朗族地区广泛发展起来的,它们相互渗透,彼此连贯,互为补充,最后结合起来流行于布朗族,并对布朗族的社会生活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布朗族人并不是全部一直信仰原始宗教和小乘佛教的。居住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旧苦寨的布朗族,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信仰基督教。基督教由该教浸信会仰光分会派遣美籍传教士永文生最早传入。永文生先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糯福乡建立了总教堂,后来在旧苦寨也建立了教堂,在布朗族中培养了一些“撒腊”(基督教初级神职人员)主持传教事务。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这些神职人员已成为这一地区布朗族中的贵族。基督教传入之前,旧苦寨的布朗族信仰以多神崇拜为主要内容的原始宗教。基督教传入后,对多神崇拜无疑是一个较大的冲击,并且有被逐步取代的可能。每逢基督教活动日,多神崇拜活动便不再进行。

此外,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挖么村一带的布朗族由于长期与汉族、哈尼族和彝族等多个民族杂居,受其影响,宗教信仰比较复杂,道教、原始宗教兼而有之。到1930年前后,丹麦传教士贝开文到思茅(今云南省普洱市),后又到江城县(今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等地传播基督教。基督教开始传到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哈尼族、汉族和布朗族中,并在挖么村布朗族村寨建立了规模较大的教堂,贝开文亦长期居住在挖么主持教务。在信仰基督教的同时,原始宗教和道教活动仍部分保留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自然灾害时进行原始宗教的祭祀,婚姻嫁娶、办理丧事、修建房屋或敬献祖宗时按道教的教条进行,祈求安康、遥念未来时则对基督耶稣顶礼膜拜。过去,布朗族中的一些虔诚的教徒还能够背诵《圣经》的部分章节。现在,布朗族群众对基督教已越来越淡漠,没有重新建立教堂,也没有人能够通读《圣经》,多数人已不作礼拜,不进行洗礼活动。据说,信教的人越来越少,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基督教的传教士不准布朗族群众拜菩萨,不准吸烟、喝酒,而拜菩萨乃是布朗族人民对祖宗的崇敬,吸烟、喝酒更是他们长期的习惯,很难做到不吸烟、不喝酒,因此,信教的人越来越少。

施甸县和昌宁县的布朗族历史上信仰过大乘佛教,但何时何人传入已不可考。他们根据寨子的吉凶情况,三年或五年打一次醮,请“扎力”(看风水和算卦的先生)念七天七夜的经。庙内无常住和尚,群众轮流管庙,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烧香供献,一年一交替。不过近代以来,这里布朗族的宗教观念也越来越淡薄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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