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人文科学的品格问题

人文科学的品格问题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人文科学的特殊品格,正反映了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反映出了人文精神世界的真实性。但人文科学的价值和效用,与自然科学一样也有其适用性方面的范围限制。
人文科学的品格问题_文史哲与人生:人文科学论纲

二、心灵的真实:人文科学的品格问题

应该承认,就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这两类科学在学科体系与研究方法及其概念的规范、客观、严谨、确证和量化等方面作比较的话,人文科学的“科学”程度显然是不如自然科学的。在人文科学领域存在着更广泛更突出的研究者主体性观念呈示、理解、想象的因素。文学、史学、艺术学等人文科学的研究思维方式中,都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和非逻辑规范约束的特征,人文科学家往往借助于思维直觉、个体顿悟和心灵体验的方式来把握认识对象。就此而论,如果说人文科学的逻辑规范性与实证性不能与自然科学相提并论并非没有道理。但经验实证性与逻辑理性虽然是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却并不是科学本身,而直觉、顿悟、想象、激情,也往往是在大量的经验理性和实证推理的基础上才可能产生的,并不是凭空产生的。

相比而言,自然科学的有效性主要在于事实判断的研究领域,而人文科学则在价值判断的研究领域更显示出它的特殊意义,尽管人文科学也涉及许多事实判断领域。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领域,它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手段也是有所不同的。科学所追求的本来目的,是要根据认识对象的特点与性质,采取相应的认识方法与认识手段,以获得与认识对象相一致的认识结果,并达致真正揭示出认识对象之本质属性与特殊规律的目的。而人文科学所追求的目的,便是要获得对人文精神世界这一不同于自然物质世界的特殊领域的正确认识,揭示人文精神世界不同于自然物质世界的独特本质与特殊规律。人文科学所涉及的领域,无论是哲学的、美学的、文学的,还是历史学、伦理学和宗教学的,都与自然物质世界的物理化学现象有本质上的不同。人文科学之所以形成一些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特殊品格,具有一些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表现形式,正在于它采取了与认识对象特殊性相符合的特殊的认识方式和手段,从而才得以揭示出了人文精神世界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因此,人文科学的特殊品格,正反映了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反映出了人文精神世界的真实性。

就正确揭示了人文精神世界的特殊本质与独特规律这一点来说,人文科学的真理性、科学性是不能否认的,它揭示的是人的“心灵的事实”,是“精神的真实”,它将人类精神与情感意义世界的真实图景揭示出来,这就是人文科学世界的“科学性”或“真理性”。如果说人文科学具有某种不同的自然科学的非实证性、非确定性、非量化与非数学化的特点,那恰恰正是这些特点反映了人文精神世界的真实属性,如果用自然科学那种确定的、量化的、数学化的实证方式来反映人文精神世界,反而可能会是“非科学”的。正是人文科学,才有可能比自然科学“更科学”地揭示出人文精神世界的特殊本质与独特规律。我们说,在人文科学所涉及的关于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与目的等这类问题上,自然科学当然可以有它的特殊贡献,但它却取代不了人文科学的作用,人文科学或许能比自然科学给出关于人的精神世界、心灵天地,关于人的生活价值与生活意义的更“科学”的解答,更“有用”的真理与知识。关于人的精神、什么是理想的人生和生活方式这样的精神价值与意义方面的问题,是自然科学的那种实证、实验方法或计量数学方法难以真正把握的。对于人文精神世界的认识,不能只有认识上的客体性对象意识,还必须有认识上的主体性自我意识,必须在人文精神世界的认识领域将客体意识与主体意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人文精神世界里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复杂关系,才能对人文精神世界的本质有正确的把握。哲学研究、历史学研究,文学理论与艺术批评,美学审美形态,所有这些人文科学研究过程,都是一个主体与客体反复对话交流的过程,既需要考察认识对象,也需要考察认识主体,因而我们说人文科学是一种理性逻辑思维与艺术灵性体悟双重个性交织并存的科学。其实,即便是自然科学本身也并不全部都是建立在逻辑实证方法的基础上的,逻辑实证方法只是自然科学方法体系中的一种。除了逻辑实证方法外,自然科学在认识自然、研究自然时也会根据不同的认识对象的特征和性质而采用各种认识方法与认识手段,甚至包括运用一些被认为是为人文科学特有的认识方法与认识手段,比如在文学、史学、美学、艺术研究中广泛运用的直觉、顿悟、体验等。现代自然科学日益复杂,许多领域已非实证与经验方法可以完全解决。同时,就科学对于人类的意义而言,也必须把人文科学所追求的人文价值理想与人文关怀意识纳入到自然科学的领域中去,才能使自然科学更好地为人类提供有真实意义的真理。

人文科学在直接解决现实经济与社会生活问题方面,缺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样的技术性功能与实用功能,这一点,也往往成为一些人不把人文科学视为科学的理由。但我们说,科学的有效性与科学的适用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表示着科学属性的不同方面。作为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人文科学,总是有它们的某种价值与功效的。但科学价值的实现与科学功效的发挥,却也要求有相应的实现途径与发挥范围。然而,人们却总是把只适用于某些范围的科学,只在特定领域成为真理的理论与知识,当成适用于所有范围的普适性科学或绝对真理。这其实是对科学精神本身的一种误解,一种对科学采取迷信与信仰态度的结果,这种对待科学的态度本身是反科学的。就人文科学本身而言,它对于人类当然是有价值有效用的,也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它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样,对于人类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功能。但人文科学的价值和效用,与自然科学一样也有其适用性方面的范围限制。如果说在关于人的精神世界与心灵情感的领域里,自然科学并不会比人文科学更具有“科学”的价值与作用的话,那么同样的,人文科学也无法给出关于自然物质世界的物理结构、化学性能、生物遗传等方面的真实图景,它也难以发挥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那样的技术与实用功能。实际上,科学都受着它的特定适用范围方面的限制,人文科学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样也都有它的科学限度。超出它们各自的限度,要它们在无限的范围或领域去发挥它不能发挥的功能,扮演它不能扮演的角色,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人文科学,都可能成为无用之学,甚至成为谬误的东西。

长期以来,对于人文科学的健康发展而言,它始终面临着的一个普遍困境,即关于它的功能与作用被不正确的贬低或拔高。也就是说,人文科学的科学功能与作用正如它的限度与范围一样最容易被人误解,它忽而被人赋予了过高的功能,夸大了它的适用范围,使其享受了太多它不应享受的荣誉,所谓“半部《论语》可治天下”的殊荣,所谓“亡国之音”的危言,都是对人文科学功能与作用的夸张式曲解。其实,这种过高的殊荣恰恰也正是最终使人文科学乐极生悲又沦为无用之学的根源。因为完全用实用的目光、用现实功利性的经济或政治的目标来看待人文科学的价值,将人文科学仅当成一种工具,尽管可以人为地把人文科学的这种作用功能一时拔得很高,却也由此埋下了使人文科学最终免不了惨痛跌落下来而被认为是“无用”之学的不幸命运祸根。因为人文科学的真正价值与功用,本来就不是由这些外在的工具性功利性目标所可作出判断和衡量的。人文科学自有人文科学之“用”,有其“无用之用”,但这种“用”,是在人的精神价值与生活意义世界。它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一起构成人类知识、思想、科学的多样性发展图景,它们各司其职,相互补充,才使人类有了一个完整的对于物质自然世界、社会组织结构和人之精神意义领域之大千世界无限多样性的全面而科学的认识把握。我们需要对科学这一人类精神文化现象有一种多元性的理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