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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论意义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样做,便于在准确揭示价值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生态文明和消费生态化的价值论意义。考察生态文明的价值论意义,首先要立足于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来考察在“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这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中,人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以及两者的关系。
价值论意义_消费主义与消费生态化

第三节 价值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价值论研究一直是国内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界的热门话题。在研究中,学者们针对“什么是价值”发表了不少独到见解,但认识还远没有达到统一。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关系说,即认为: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主要表现为客体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考察生态文明和消费生态化的价值论意义,首先要对价值本身以及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进行界定。笔者拟从“价值与意义相类比”的角度,对价值范畴加以重新审视。这主要因为:其一,意义一词常解释为含义、意思,亦有价值、作用之义,价值和意义密切相关。其二,现代哲学对意义的研究比较充分,可借鉴的学术资源比较多。这样做,便于在准确揭示价值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生态文明和消费生态化的价值论意义。

一、意义与价值

“意义”是符号学西方哲学尤其是语言哲学的一个重要术语,主要是指一个词或者一个语句同外物、事件之间的关系。语言哲学的先驱弗雷格从对“专名”的分析开始,区分了“意义”和“指谓”,并把这个思想扩大到句子上。他认为,语句所表达的思想是语句的意义,语句适用的对象则是语句的指谓。后继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意义如何确定、对象是否必须存在、语句的意义和它所在的命题系统的关系三个方面。在这里,笔者不准备详细介绍有关见解,只想着重指出,就意义与价值的关系而言,皮尔士关于“符号的意义”的界定对研究价值这一范畴有重要启发作用。

按照皮尔士的见解,“符号是某种对某人来说在某一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26]因此,“某种东西”、“某人”、“某一事物”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才形成了符号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某种东西作为符号,内在地包含着不同于它的某一事物的意义,某人成了符号的解释者,某一事物成了符号指谓的对象。在符号、解释者、被指谓的对象之间所流动的关于“意义”的信息,依赖于符号的语形、语义、语用这三种关系。其中,单就符号之间的关系加以研究,是符号的语形问题;舍弃符号对解释者的关系,抽象出符号与被指谓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符号的语义问题;把三者的关系都考虑进去加以研究,是符号的语用问题。语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符号以其意义指向被指谓的对象;二是符号的意义在解释者那里具有的用途,即可能引起的反应。

皮尔士的见解引发了笔者的如下思考。把意义与价值加以比较,二者的相近和相似之处是:第一,内涵相近。第二,符号和意义的关系与事物和它的价值的关系在结构上相似。符号不等于意义,符号的意义是针对解释者而言的;事物不等于它的价值,一个事物的价值首先是针对另一事物而言的。二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一是符号的意义是约定的,事物的价值则与事物本身的属性密切相关。二是符号和它的意义是同时呈现给解释者的,但事物和它的价值对另一事物(价值的收受者或者确定者)来说,并不同时呈现出来。某一事物是否具有价值、价值的正负和大小,只有当它和另一事物发生相互作用,对另一事物产生影响、发挥作用后,才能确定。价值和对价值的思考总是面向未来的。

根据上述比较符号的意义和事物的价值所得出的结论,笔者认为,可以对价值作出如下界定:对另一事物来说,某一事物的价值就是它在未来能对另一事物产生的全部影响。也就是说,价值等于对未来的影响,并且随对象、时间和地点为转移。按照这种理解,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被使用后在使用者身上产生的全部影响。劳动的物性价值就是由劳动引起的被改造对象的变化。劳动对人的价值,就是它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能发挥的全部影响。事物的内在价值就是它以往的所作所为对自身未来的全部影响。事物的工具价值就是针对某一目的而言,该事物对实现该目的所能发挥的全部作用、所能产生的全部影响。与工具价值相对应的是终极价值。只有人才会追求终极价值。终极价值就是人的最终目的,是人一切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比如,当我们说共产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是“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时,就是说,“自由而全面发展”应当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

上述关于价值的界定主要强调了以下四点:第一,价值主要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范畴。第二,价值是面向未来的,它看重的是现实对未来的作用和影响,以及未来的理想境界对现实的牵引。第三,价值具有自反性,它可以指向事物自身,事物的内在价值就是指向自身的。第四,除了终极价值,思考价值关系不一定非拿人作参照系,非把人当作主体。

二、生态文明的价值追求是“可持续发展”

工业文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催生了生态文明。对生态文明来说,“可持续发展”指的不仅是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而是在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的可持续性得以保持的前提下,经济、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考察生态文明的价值论意义,首先要立足于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来考察在“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这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中,人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以及两者的关系。

考察生态文明和消费生态化的价值论基础,能不能一上来就把“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察?不能。这主要是因为,尽管从本体论上看,“自然—人—社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由于价值在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如果不首先对这个复合生态系统中人和自然的内在价值加以界定,要回答这个共同体有无内在价值,弄清应如何正确对待它,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

在人类中心主义那里,上述困难并不存在。因为它认为,讨论“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有无内在价值,没有任何意义。它在价值观上的根本主张是:内在价值完全是属人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处于中心地位,人的利益,包括个体、群体和全体的利益,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出发点和归宿。尽管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不平等,全人类的利益往往是空中楼阁,但是,由于坚持人在价值上对自然界的优先性,所有人类中心主义者在对待自然界的态度上,却出奇的一致:自然界归根结底是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平等是天然合理的。尽管人类中心主义者也强调,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规律之上为所欲为,但是,他们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并不是为了尊重自然,而是为了征服自然。人类中心主义者还认为,人之所以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是因为所掌握的自然规律还不够多。他们恰恰忘记了,如果不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不改变对自然界的根本态度,等不到人类全面彻底掌握自然规律那一天,人类早就因自己的种种不恰当行为,彻底毁坏了自己生存的根基。一旦人类不存在了,谈人类全面彻底掌握自然规律还有何意义?

在价值论上,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将现实世界划分为人和自然两个部分,把自然界的其他存在物仅仅看成是人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彻底消除了人对自然界的敬畏感和呵护心。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界所具有的能动性、自主性和抵抗力视而不见,从而造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紧张乃至对立。因为人对自然界的态度必然会牵涉人与人的关系,很难想象,一个怀抱彻底征服自然之志的人,会对他人充满仁爱之心。西方的工业文明在扩张中所经历的血与火的历史轨迹,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生态中心主义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它主张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但又把自然界无限放大,使之等同于“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淹没了其中的人和社会。它彻底抹杀人和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之间的界限,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张力视而不见,从而把“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中的一切价值问题,都归结为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它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深感不安,提出的解决方案却是“生物平均主义”。它依据生态学和系统论,通过把人降低为生态系统的普通一员,进而把人的价值归结为自然界的价值,强调为了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不仅要限制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甚至可以无视人类的利益。这种强调漠视人类文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蕴含着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最好无所作为的思想,不利于思考和建设生态文明。

要弄清生态文明的价值论基础,必须从考察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入手。这种对象性关系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人是自然界生物进化的产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生物,人离不开自然界,人与自然界中的其他存在物之间天然地具有对象性关系。其次,人与其他生物的根本区别是,他还要靠生产实践来生存。为此,他必须认识和改造自然。正是在生产实践中,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才不断扩展和深化。最后,上述两点还决定,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只能既是能动的也是受动的。自然界不能把人淹没掉,使人彻底自然化;人也不可能把自然界踩在脚下,完全彻底地控制它。正是这种对象性关系,决定人与自然的统一是有矛盾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既可能和谐也可能恶化,一切取决于人如何对待自然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价值论上看,对人来说,就是要既承认人的内在价值也承认自然界和其他存在物的内在价值,并努力在追求自身终极价值的过程中,使两者达到互补。这样做,并无损于人的内在价值。

可以将生态文明的价值论基础称为“可持续发展诉求”,即强调,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生态的可持续支撑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这种价值观既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也不是生态中心主义的,它同时承认人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坚持二者密切相关但决不能由一方吞没另一方。这种价值观打破了利己——利他的二分模式,既非利己主义也非利他主义,它兼顾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性、依赖性和差异性、独立性,既强调“自然—人—社会”这个复合生态系统、这个共同体在本体论上不可分割性,又强调不能回避人和自然在价值上的差异和界限。

建设生态文明、实践消费生态化必须以“可持续发展诉求”为总揽。这种诉求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进行批判反思的产物。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人类认识的非至上性,决定了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有限性,妄图冲破这个界限,最终必然带来生态灾难。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人类只有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互补,才可能通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资源、环境、生态和气候对发展的可持续支撑,因此,可持续发展必须是在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生态的可持续性得以保障的前提下的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克服工业文明在生产上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在消费上的高消费、高享受、高浪费。

可持续发展既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其他领域的发展,更是为了人的发展;既包括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即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应以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代价;既包括个人的发展,也包括人与人关系的发展,即不应以社会的两极分化和动荡不安为代价,来实现某些人的发展;既包括当代人的发展,也包括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即不应以损害子孙后代的发展潜力为代价,来实现当代人的发展。它既牵涉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牵涉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此,首先必须纠正在可持续发展上的种种错误观念。比如,“以自然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人的可持续发展,以生态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他人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以整体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局部的可持续发展,以后代人的不可持续性为代价谋求当代人的可持续发展”。[27]

三、“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论特征

这种价值论不再把“有理性”、“有目的”和“有内在价值”混为一谈。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只能从“只有人才有理性”、“只有人才有目的”推出“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也就只能在人类中心主义设置的藩篱中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按照笔者对价值的界定,可以推出,“事物的内在价值就是它自身的所作所为对自身未来的全部影响”,内在价值是由事物的内在矛盾决定的,反映的是事物的现状和它的未来的关系,它与事物有没有理性、有没有目的,并没有必然联系。

也用不着像生态中心主义那样,为着证明自然界以自身为目的,把自然界拟人化,牵强附会地说什么“所谓内在价值,是指自然以自身为目的,它不需要靠人类的评价而存在,它自身就是评价者和行动者”。[28]说自然界是行动者还说得通,但有谁见过自然界是如何作为评价者评价自身的?国内学者刘福森认为,自然的内在价值就是它孕育生命的价值。[29]笔者赞同他的看法。“天地之大德曰生”,自然界的自主运作的高级形式就是生生不息。如果自然界的自主运作能使生命的形式越来越繁茂,它的内在价值就越来越大。如果人破坏了自然界中生命繁茂的可能性,他就破坏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反之,就增加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

工业文明兴起以来,人类长期固守“自然界仅有工具价值但没有内在价值”的观点,这样想这样做所造成的资源、环境、生态和气候问题都在警示人类,一味否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是没有出路的。依据笔者对内在价值的界定,人的内在价值就是他满足自身需要、发挥自己潜能的所有活动对自身未来的全部影响。由于“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0]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相似的是,人的内在价值首先是“自己生命的生产”和“他人生命的生产”的价值。[31]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不同的是,人的内在价值和他追求“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终极价值密切相关,自然界没有目的,它从来也不会去主动追求任何终极价值。这样一来,自然界和人的内在价值就有了相似内容,但仍保持质的差别。正是二者在价值上的对立和同一,构成了生态文明的价值论基础。由于人和自然界都具有“生产生命的价值”,基于这种平等性,人类就应该像对待自己的生命那样,去珍惜、爱护自然界的其他生命。我们追求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对文明发展的可持续支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为了同时增加自然界和人的内在价值。这样一来,自然界就不再仅仅是满足人的欲望的工具,也不可能是淹没人的内在价值的生态霸主。

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实践消费生态化的价值论基础,“可持续发展诉求”不是没有矛盾的。这个矛盾是以自然界为一方的其他物种的生命价值和以社会为另一方的人的生命价值的矛盾。主要表现为资源、环境、生态和气候的可持续支撑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尽管人的生命是自然界的生命的一部分,但是,这个矛盾不能按照生态中心主义的思路加以解决。如果那样的话,就需要将人倒退到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就不再可能,也就从根本上取消了可持续发展。这个矛盾也不能按人类中心主义的思路加以解决,工业文明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破坏经济、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生态和气候基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必然归宿。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立足于人处在生物进化的高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关系等客观事实,立足于人类只能从人的视角出发、按人的方式思考任何问题的根本制约,立足于人类目前面临的生态危机首先是其他一些生命形式生存的危机、这种生态危机是由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等基本共识,努力实现生态正义。

“生态正义”是把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相类比,比照社会正义提出的一个范畴。生态正义研究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也有人称为环境正义。笔者不主张使用环境正义这个范畴,主要是由于国内学术界在环境正义的所指上存在分歧,多数人所说的环境正义,指的是针对环境问题的社会正义。

社会正义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属于政治哲学的范畴。社会正义问题的提出,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平等、竞争、关爱、感恩、报复、同情等行为。它要解决的是,这些行为在何种场合、何种限度内是合理的,应采取什么途径、按照什么程序来理解和赞同其合理性,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用以制约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政治哲学所关注的社会正义包括三个层面:“首先是共同体的正义,这里的共同体是指公司、大学、机关、工厂、媒体、村庄、教会甚至家庭,正义被用来处理这些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其次是国家的正义,正义是制度应该具有的性质,是分配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方式,体现为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政策。最后是国际的正义,正义被用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32]

生态正义用来调整人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自然界的各种生命之间相生相克、共生共荣,也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关爱、同情、感恩、竞争、报复等方面的内容,也存在着行为是否正义的问题。生态正义的制度和规范不可能由人和其他生命来共同制定,“它是由人来发动的正义,但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正义,它关乎人却超出人,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33]它立足于在正义感的感召下规范人类的行为,约束人类对其他生命的张狂和轻率,因为只有人类有能力改变和破坏生态环境。解铃还得系铃人,在维护自然界的生命价值中,人类负有独特的责任

要在建设生态文明、实践消费生态化的过程中,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诉求”来处理生态正义问题,需要坚持的:一是竞争原则。竞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竞争是一个积极原则,它促进了自然界生命的繁茂。竞争是各种生命形式相克相生的中介,没有竞争就没有相克,没有竞争也不能促进相生。在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中,由于存在着食物链关系,各种生命之间的竞争是很残酷的。这种竞争有时甚至是零和博弈,是通过消灭对方来维持自己的生存。物种再弱小,也有自己的猎物,物种再强大,也有自己的克星。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狼吃羊,羊吃草,都天然合理。人类处在生物进化的高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他必须改造世界,利用自然界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让其他生命形式为自己的生存发展服务。这是人类的自然权利,也是天然合理的。二是共存原则。尽管各种生命形式进化的程度不同,在食物链中所处的位置不同,但是,作为生命形式,它们的存在都是合理的,生存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事实上不尊重也不行。因为任何生命形式一旦缺失,它原先所在生态系统就要重新调整,就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其他生命形式就可能因此而蒙受损失。人为地使某些生命形式过度繁茂,最终也会给这种生命形式带来损失,因为这样做,扰乱了自然选择发挥作用的条件,同样不利于这种生命形式的健康生存。三是适度原则。这是上述两个原则的综合运用。因为,一方面,任何生命形式的存在都必须以其他某些生命形式的个体在实体上被消灭为前提,不贯彻竞争原则不行;另一方面,任何生命形式的生存和繁茂,都必须以其他种类生命形式的存在为前提,彻底消灭了对方,也就意味着自己的灭亡,不贯彻共存原则不行;因此,最好的出路就是适度进行自我限制,尤其是在处于优势地位时,不要过度张狂,这是一种最好的生存策略。适度原则对人类尤为重要。其他生物完全靠自然界的生态链生存,除了满足生存和繁衍的需要,它们没有影响生态链的其他渠道。人类除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之外,还有享受的需要,除了靠生态链生存之外,还能通过实践改造自然,影响生态链,如果不坚持适度原则,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会给自然生态带来毁灭性的影响。

只有这三个原则同时被遵循,人类才有可能真正维护生态正义。

人类要担负起维护自然界的生命价值的独特责任,并使自己的生命价值更加宝贵,还要在实践生态正义过程中努力做到生之积极、死之达观、节约自制。[34]生之积极就是要有蓬勃向上的生活态度,为使自己的生命更加灿烂、生活更加充实,要敢于战天斗地,尽量创造条件,发挥自己的潜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增加自己自主活动的能力。死之达观就是要坚信人必有一死,这是谁也无法逃脱的命运。死亡不仅给细菌、病毒等生命形式提供了支持,也为未来世代的人在地球上腾出了位置。要敢于平静地面对死亡,死得洒脱而有尊严。节约自制就是要合理控制物质生产和消费的规模,对自然界保持敬畏和感恩的心情,不因自己拥有改造自然的能力而肆意妄为,暴殄天物,破坏自然界中其他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要反对浪费资源、挥霍物质和经济的无止境增长,主张更节约、更自然、更和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消费生态化从消费这个侧面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落实“可持续发展诉求”创造条件,就是消费生态化的直接价值。消费生态化着眼于促进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都必须建立在生态可持续支撑的基础上;主张充分尊重自然界的自主运作,大力发展生态生产力,尽量降低人类改造自然的深度和规模;主动顺应用消费拉动生产的趋势,讲究用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规范生产和消费活动;立足于节约自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尽量少消费物质产品,崇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互补。所以,从价值论上看,消费生态化能有效减轻生产和消费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压力,有助于实现生态正义,是促进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和谐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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