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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州市婚姻家庭状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深入了解定州市婚姻家庭关系现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定州市妇联以调查问卷及座谈等方式,分别对农村和城市的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调查表明,定州市有1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有27%的居民认为受到家庭暴力时不应该告诉他人或相关部门。五是结婚备“彩礼”成为一项大的家庭开支。
关于定州市婚姻家庭状况的调研报告_河北妇女工作实证研究资料选编

定州市妇联

2015年3月

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关系的稳固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发展。为了深入了解定州市婚姻家庭关系现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定州市妇联以调查问卷及座谈等方式,分别对农村和城市的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46份,其中社区170人,农村276人。被调查对象中初婚397人,未婚19人,再婚、离异或丧偶30人。

一是城乡家庭婚姻关系稳定。本次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89%,未婚占8%,离异仅占1.3%。被调查的曾离异的居民中,城乡离婚人数分别占1.7%和1%。相对来讲,城市离婚率高于农村。在被调查对象中,92%的人认为自己的婚姻稳定,仅8%的人认为自己的婚姻不稳定或不清楚。

二是择偶标准以人品为首。在择偶方面,城乡居民基本都走出了父母之命的传统。婚姻以经人介绍为主,占被调查对象的74%,其他依次为自由恋爱、父母包办、网恋,分别占被调查者的23%、5%和0.2%。择偶标准以人品为首,占被调查者的80%;其次是相貌、工作、经济条件、门当户对,分别占24%、20%、17%和12%。

三是城乡居民婚姻观念有所差异。55%的人认为年轻人的适婚年龄为25~30岁,39%的人认为适婚年龄为20~25岁。在适婚年龄问题上,城乡居民观念有较大差别,城市居民64%的被调查者认为年轻人的适婚年龄为25~30岁,25%的居民认为20~25岁。农村居民50%的被调查者认为适婚年龄为25~30岁,47%的居民认为20~25岁。51%的城市居民、34%的农村居民认为找对象差5岁以下合适,36%的城市居民、59%的农村居民认为差3岁以下合适。

2000年左右,男方给女方彩礼以5000元以下居多,占43%;2007年左右,男方给女方彩礼城市以1万元~2万元居多,占44%,农村以2万元以上居多,占57%;近几年,男方给女方彩礼城市约3万元~4万元,农村约10万元左右。

城乡居民普遍反对婚外性行为,占被调查者的88%,接受者占6%。而城乡居民接受婚外性行为差异较大,分别占13%和2%。

四是家务劳动财权大多由夫妻共同承担或掌管。在家务劳动中,夫妻共同承担的占55%,由妻子承担的占34%,由丈夫承担的占1.8%,由老人承担的占5%。家庭财权由夫妻共同掌管的占70%,由妻子掌管的占22%,由丈夫掌管的占6%。

五是社会风气是导致婚外情的主要因素。对于婚外情,高达61%的居民认为主要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其他依次为感情不和寻求补偿、人的本性、喜新厌旧、性生活不和谐,分别占46%、29%、22%和15%。

六是家庭暴力现象依然存在。有79%的居民未实施或遭受过家庭暴力,有12%的居民实施或遭受过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要方式是冷战占58%,动手和使用物品的分别占11%和5%,谩骂占17%。有60%的人认为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告诉他人或有关部门,27%的人持相反意见。

七是家庭关系融洽。有56%的被调查者和父母(公婆)一起居住,42%的人和父母(公婆)分开居住,和父母(公婆)分开居住的40%的人隔三差五去看望父母(公婆)一次,92%的人经常和兄弟姐妹来往。52%的人认为自家婆媳关系融洽,认为一般的占36%,认为不融洽的仅占5%。在影响婆媳关系的因素中,由家务琐事引起的矛盾占59%,思想观念不同占53%,对方管事多占15%,经济原因占12%。73%的人认为夫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主要因素,其他依次为尊老爱幼、经济状况,分别占43%和15%。

八是更加注重家庭教育。被调查对象中偶尔打骂孩子的占54%,没有打骂过孩子的占37%,经常打骂孩子的占3%,认为打骂对教育孩子有帮助的占37%,认为没有帮助的占63%。37%的人认为与子女有代沟,55%的人认为没有代沟。70%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需要指导和帮助,只有21%的家长认为不需要帮助。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男女比例失调,目前农村适婚男性找对象比较困难,25~27岁的男性尚未找到对象的在农村还为数不少,约占适婚男性的18%。

一是家庭暴力现象比较严重。调查表明,定州市有1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有27%的居民认为受到家庭暴力时不应该告诉他人或相关部门。这种观点在农村占31%,在城市占21%。这表明在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自家私事,不受法律约束。这充分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是婚姻道德观念有所削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婚姻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婚姻自由意识的日益深入,自由恋爱无论在城市和农村都较为普遍,占到23%,离婚自由也日益被人们接受。这表明了人们婚姻观念的进步,但是与此相伴而生的是人们的婚姻道德观念有所削弱。调查显示,婚外性行为接受者占6%,其中城市居民比例达13%。

三是妇女是家庭财权的掌管者。统计表明,除70%的家庭夫妻共同掌管财权外,22%的家庭由妻子掌管财权,只有6%的家庭由丈夫掌管。由此可见,妇女既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是经济大权的主要掌管者。

四是妇女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虽然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占到55%,男女家务劳动趋于平等,但是由妻子承担家务劳动仍占到34%,其中城市达到41%,农村占30%。这与人们普遍认为城市男同志参与家务劳动多的观念正好相反,这表明妇女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五是结婚备“彩礼”成为一项大的家庭开支。当前,尤其是农村的彩礼几年来已逐渐增加到10万元左右。除此之外,农村40%的女方家庭要求男方在市区买楼房,30%的女方家庭要求买家用汽车,还有的既要求在市区买楼房又要买私家车同时还要彩礼。彩礼的增长除与物价的涨幅有一定关系外,还与农村男女比例失调、与“面子”和相互攀比有关,即使家庭条件差一点的人家,也得通过借钱凑足彩礼,才能把媳妇娶回家,送彩礼已成为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六是家庭教育需要指导和帮助。72%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需要指导和帮助,这表明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而相应的家教知识比较匮乏,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是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良好的婚姻家庭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的舆论导向,会促进文明婚姻家庭观念的形成。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挥各种主流媒体的作用,倡导正确的婚恋观,建立和巩固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强化夫妻间相互忠诚和责任意识,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婚姻成为社会共识。

二是加大对危害婚姻家庭案件的打击力度。在加大宣传和普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同时,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干涉和对施暴者的惩治力度,要为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婚姻家庭的刑事案件,要严厉打击;对婚姻家庭民事案件,要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活动。调查显示,当今社会,广大农村家长也很重视家庭教育,渴求现代家教知识。为此,家庭教育活动涉及面要广,考虑地区平衡,要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报告会、座谈会等,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使孩子们得到全面、健康成长。要开办家庭教育亲子热线,为临时遇到问题的家长做出科学指导。要举办各类亲子活动,使家长与孩子有效沟通,共享成长乐趣等。

四是充分发挥各团体、组织的干预和调解作用。相关部门要设立婚姻问题咨询热线、家庭服务热线,帮婚姻有问题的人答疑解惑。各基层妇联组织要利用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站、社区调解中心等,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使家庭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作者:王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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