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和“热能工程”2个二级学科以“计划单列、联合培养”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沈阳电机高级职业学校建校,隶属东北电业管理总局
1949年8月
学校迁址长春,更名为长春电机高级职业学校,隶属东北电业管理总局
1950年3月
隶属于东北电力管理局
1952年5月
更名为长春电业技术学校
1953年7月
更名为长春电力工业学校
1954年6月
更名为长春电力学校,隶属于燃料工业部
1955年
由长春迁至吉林市,9月更名为吉林电力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58年2月
隶属于水利电力部
1958年8月
升格为本科高等院校,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
1978年
始招收硕士研究生,9月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
1988年
隶属于能源部
1992年
开始于国内重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993年
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97年
隶属于国家电力公司
2000年
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
2003年
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和“热能工程”2个二级学科以“计划单列、联合培养”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5年12月
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2009年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013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批通过,正式批准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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