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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流刑的执行

时间:2022-09-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流刑是从中国古代的秦朝开始出现的,当时包括迁刑和谪刑,在刑罚种类开始增加的秦代,算得上是较温和的一种刑罚了。它脱胎于蒙古法的流远、出军等惩治方式, 而披上了传统流刑的外衣。在蒙古统治者的司法理念中, 出军、流远、迁徙本是 性质相同的刑罚, 只是因民族生计不同而有充军、屯种、 配作之类的差别。清代对传统流行的改变主要是发遣刑的创立,随着清末的修律,在中国存续了几千年的流刑也走到尽头。


流刑是从中国古代的秦朝开始出现的,当时包括迁刑和谪刑,在刑罚种类开始增加的秦代,算得上是较温和的一种刑罚了。

在北魏、北齐都有“降死从流”的原则,填补了汉代死、徒刑间的空白。唐是我国封建制刑罚的完善和发展的时期,封建制“五刑”经数百年的演变而确立,《贞观律》中创设加役流刑作为减死之罚,可见,在唐朝统治者的立法思想中,因有“德礼为正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样的思想贯穿始终,德礼,为儒学所提倡,安土重迁是儒学的一部分,所以流刑的地位才被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作为“免死罪”的替代品。但是从唐朝的司法实践来看,由于力度不足,流刑一直在时间的推移下有所进步。

隋唐时期由于社会相对安定 , 流刑刑罚内容是按犯罪的轻重程度来区分流程的远近以及居作年限长短的,突出的是自由刑流刑中 “流远”的特点。而宋代 , 流刑的执行虽亦按犯罪的轻重程度 , 将流犯迁至远近不同的地方服役 , 但期间附加以 “脊杖 ”、“黥刺 ”的运用 , 使罪犯一个人承受多个刑法。(脊杖之刑 , 顾名思义是以杖击人脊背 。“黥面”就是在犯罪者脸上以墨刻字, 以示留其罪恶的烙印 , 在刑罚上起到羞辱并孤立犯罪者的目的 , 同时也便于官府的监督控制。)宋代流刑的 惩治力度已明显大于 “徒刑 ”加 “杖刑 ”或 “徒 刑”加“笞刑”的惩治力度了。宋代的流刑于唐朝相较,将流放期限从有期转为无期,巩固了流刑在死刑和身体刑的缝隙中的地位。宋代流刑在封建刑罚运用中的变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流刑惩治力度不足的问题 , 确保了流刑降死一等的重刑地位 , 也对后世的流刑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元代的流刑与传统流刑虽有形似之处, 却是来源于不同文化传统的新的流刑,。它脱胎于蒙古法的流远、出军等惩治方式, 而披上了传统流刑的外衣。在蒙古统治者的司法理念中, 出军、流远、迁徙本是 性质相同的刑罚, 只是因民族生计不同而有充军、屯种、 配作之类的差别。但在日益汉化的背景下, 流刑在一定程度上向传统流刑的靠拢。与传统流刑相比, 元代新流刑适用范围更广, 惩治力度更大, 并且与元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强烈的民族色彩

明代流刑在惩治力度上,流刑还是介于死刑和徒刑之间,它的适用和等级划分并没有变化。但其创设了“口外为民”和“充军”(充军刑也被称为军流刑,重于流刑轻于死刑,是处于五刑体制外的刑罚。)两种新的刑罚来弥补流刑在惩治降死一等重罪上的不足。清代对传统流行的改变主要是发遣刑的创立,随着清末的修律,在中国存续了几千年的流刑也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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