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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的角色定位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众传媒的角色与大众传媒的性质、地位、权力、功能、职能、任务等紧密相关,涉及大众媒介的权力界限、功能范围、行为方式等。在中国当前的媒介生态背景下,新闻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对新闻事件进行平衡报道有所作为,直接受其角色定位和传播理念的制约。要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首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媒介角色的冲突与分化。
媒介的角色定位_新闻平衡报道研究

“角色”原是戏剧中的名词,指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20世纪20至30年代,一些学者将其引入社会学,进而发展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之一。社会角色是指与人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了社会群体与组织的基础。大众传媒的角色与大众传媒的性质、地位、权力、功能、职能、任务等紧密相关,涉及大众媒介的权力界限、功能范围、行为方式等。[19]

(一)角色扮演

现代社会中,媒介的角色认知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关于媒体的角色定位有多种说法,如“耳目喉舌”、“社会瞭望者”、“社会公器”、“时代的晴雨表”、“社会雷达”等。在中国当前的媒介生态背景下,新闻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对新闻事件进行平衡报道有所作为,直接受其角色定位和传播理念的制约。

有研究者对《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番禺日报》3家报纸,在2009年9月至12月期间关于“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的有关报道进行分析发现,在“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媒体出现了明显的角色分化:在这次事件中,《番禺日报》扮演当地政府的“喉舌”;《广州日报》则介于政府“喉舌”和公众代言人之间,是事件的谨慎报道者;《南方都市报》主要担当了公众代言人的角色。[20]新闻报道中的报道数量和报道立场也有着明显的区别。《番禺日报》作为事件发生地的党报,对事件的报道数量少且立场鲜明,与政府的立场高度一致;作为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边缘化了事件中的争议内容,对事件初起没有进行报道,后期虽报道量有所增加,但立场中立、态度谨慎,报道中以反映事件解决的客观进展为主;《南方都市报》10月23日才开始参与报道,在新闻报道中发表了大量评论,引用专家言论、民间消息源来支持公众意见,同时关注和发布官方消息,坚持维持正义的立场,形成理性的公众舆论,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事件的重大转折,与政府决策产生良性互动,成为公众与政府理性对话的平台。

具体报道情况统计见表3-1。

表3-1 番禺垃圾焚烧选址事件中媒体的报道数量与报道立场[21]

(二)角色冲突

在公共事件发生和解决的过程中,作为直接相关的主体的政府、媒体、公众,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和行为准则,势必形成一种博弈和制衡的关系。不同媒体只能有所选择和偏重地担当起某些角色。所以媒体在整体上存在角色的冲突与分化现象。新闻实践中由于对媒体作为传达民意的角色和作为政府代言人的角色这两者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清和处置失当,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混乱,媒体在公众和政府间容易出现角色冲突和失位。如2005年国有大矿的黑龙江七台河矿难的报道中,媒体在政府代言人与舆论监督者之间产生了角色冲突,由此产生了报道框架的明显差异。党报《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在报道着重点、事实选择和报道角度,与《新京报》、《经济观察报》为代表的非党报有明显的差异。党报矿难报道完全在政府的控负框架内进行,报道内容以政府应对矿难的处理意见和措施,以及主管部门领导的讲话为主,没有涉及灾难为何发生、遇难矿工抚恤等问题的相关报道。而上述问题则成为非党报建构的报道框架中的主要内容,如《新京报》2005年12月30日的报道《聚焦七台河矿难:李毅中再次追问33人下落》中,将事故中遇难人数模糊、赔偿数目、救援工作迟缓的疑问等这些敏感问题,全方位地展示给公众;《经济参考报》2005年12月4日的报道《红与黑警示录:追问七台河“11· 27”矿难》中,面对“七煤公司管理层将矿难主要责任归咎于井下矿工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记者用调查采访的事实说明“没有低素质的矿工,只有低素质的领导”。[22]当媒介角色发生冲突时,无论是报道视角、报道力度还是社会影响,无论其代表政府代发言或进行舆论监督,媒体通常会自觉地在政府控制的框架内进行报道,舆论监督的报道框架被政府话语框架遮盖。

(三)角色平衡

随着传播观念的更新、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媒体的角色已不再是单一的党和政府“喉舌”或舆论宣传者,而是同时兼具民意代言人、舆论引导者和监督者等多种社会角色。大众媒介应当履行其作为“信息平台”的公共性职能,积极监测环境,公开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更要代表公众发言,成为沟通政府决策和民意反映的桥梁。媒体需坚持平衡报道,尽快完成从单一的“新闻宣传员”向多功能的“社会公器”角色的转变,必须在公众与政府之间构筑一个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

要达成“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关系的动态平衡”,首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媒介角色的冲突与分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不同类型的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大地上成长,这些媒体逐步形成了日益明确的角色定位和传播理念。其次,在新闻报道中必须要坚持平衡原则,摒弃“舆论一律观”,倡导舆论多元化。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有着各自的报道立场和报道宗旨,无论是站在政府的立场,还是站在大众的立场,都必须遵循新闻报道的基本规律,准确及时、平衡全面地报道社会中的各种声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推进公共事件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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