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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协议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其存在的基础。合伙企业的实体性规定均要在合伙协议中具体体现出来。合伙协议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其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合伙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伙协议须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才得以对外宣称其存在,否则主张合伙关系存在的合伙者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合伙协议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多方法律行为,因此其生效应当符合意思表示理论的要求。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协议

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其存在的基础。合伙协议是联结合伙人之间的纽带,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文件。合伙企业的实体性规定均要在合伙协议中具体体现出来。(5)

一、合伙协议的成立

合伙协议是合伙关系或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它是指合伙人为从事合伙事业的目的,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合伙协议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其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合伙人通过要约、反要约、承诺等一系列反复磋商的过程,对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经营管理、入伙、退伙等一系列事项达成一致。

(2)合伙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伙协议须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才得以对外宣称其存在,否则主张合伙关系存在的合伙者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合伙协议的生效要件

合伙协议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多方法律行为,因此其生效应当符合意思表示理论的要求。意思表示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在品质上应当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确定;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生效应符合一定形式要件。

(1)合伙当事人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在实行民商分立的国家,订立合伙协议是一种典型的商行为;在实行民商合一的国家,该行为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要求行为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这样行为人才能以自己的行为订立对其有拘束力的合伙协议。

(2)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行为出于意思自治,是其内心意愿的反映。当事人由于受他人胁迫而作出的不自由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对其无法律拘束力。

(3)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合伙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符合合伙协议生效的形式要件。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伙企业的字号或名称。合伙协议应当约定合伙企业的名称,理由有两个:第一,合伙企业名称是私营企业成为相对独立民事主体的一个必备条件。合伙企业是一种团体性较强的合伙形式,拥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享有相对独立的组织体财产所有权,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第二,合伙名称是合伙企业具有民事诉讼能力的一个必备条件。

(2)经营范围。它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的行业性质和商品种类。合伙协议约定经营范围的必要性在于:第一,合伙人需要明确其投资的性质,预测利益和控制风险;第二,合伙企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其经营范围;第三,合伙企业的开办须符合一定的实质条件。

(3)出资数额和出资方式。合伙协议应载明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总额,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或比例及其出资方式,原因如下:第一,合伙企业具有必要的财产是其得以核准设立的条件之一;第二,它是合伙人内部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各合伙人明确合伙权益和债务分担比例的依据。

(4)合伙财产归属和事务的执行。

(5)盈余分配。它是指合伙企业每一会计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依法提留法定比例的生产发展基金后,其剩余可按约定的比例在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6)债务承担。

(7)入伙事项。

(8)退伙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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