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
长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4—2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出席代表203名,实际出席203名,列席185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长宁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的情况报告;选举长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长何文毅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健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伟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蔡晓东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常务副县长盛小平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建设中国竹生态养生名城的议案》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李德彬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建设“百里新村,养生长廊”的议案的说明》。书面提交代表审查《长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长宁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对六个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满意度和基本满意度均达到98.3%以上。
会议听取了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开云所作的《关于长宁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华所作的《关于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期间开展了代表培训。
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会议印发县委组织部给全体代表函,把“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等相关换届纪律规定公之于众,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15件,其中:农业农村18件,道路交通19件,文教卫生18件,财政金融14件,城镇建设20件,养老保险2件,老龄妇幼2件,工业4件,民政6件,旅游7件,政法2件,计生2件,效能建设1件。
会议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长宁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设“百里新村,养生长廊”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长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1.主席团名单(32名)
王夕蓉(女) 王文华 代华彬 许 华 林兴权 刘 德 何文毅 何廷贵 宋开云
李尔林 李秋明 李国连(女) 李德彬 肖自力 肖 利 余益有 张兴平(女)
张晓华 邹永前 周小平 周清富 范建平 易 炜 杨友全 杨华金 杨朝均 唐永涛
盛小平 曾 健 曾维侠 蔡 鹏 魏世军
2.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宋开云
副秘书长:邹永前 胡 力 彭 诚
3.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王文华
副主任委员:余益有
委 员:蔡 鹏 单重宾 杨朝均 伍云峰 陈再蓉
4.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宋开云
副主任委员:许 华
委 员:杨友全 杨华金 周海涛 徐江明 李国春
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5名)
主 任:宋开云
副主任:许 华 魏世军 余益有 张兴平(女)
委 员:马文乔 王志刚 代华彬 伍云峰 杨 毅 杨友全 杨华金 杨朝均
李国连(女) 李国春 邹永前 张必华 陈再蓉(女) 单重宾 段振超 唐永涛
唐明书 曾维侠 蔡 鹏 竭旭东
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 长:何文毅
副县长:盛小平 李尔林 刘 拯 雷 敏(女) 罗 庆 王文华
法院院长:张 伟
检察院检察长:蔡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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