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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选举了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8—11日在县城召开。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出席代表199名,实际出席166名,列席189名。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4月26—30日在县城川剧院举行。会议应出席代表208名,实际出席196名,列席167名。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宁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县长刘洪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富中所作的《长宁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树成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吴自成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怀先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预备会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俊成作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到这次会议期间,有1名因违犯计划生育取消代表资格。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文全向大会作了《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7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30件,农业方面35件,财贸方面34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50件,政权和政法工作12件,其他16件。

会议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宁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1.主席团名单(31名)

丁成方(女) 王友林 兰世书 刘洪济 权友成 任光良 张宁玉(女) 张福秋 李必弘

李光明 李俊成 陈先俊 何树成 何德群 邱建之 宋明书 武玉仲 武崇方 周登敏

周德华 罗节操(女) 欧阳斌 贾文良 徐国华 梅文介 裴致美(女) 管伏辛

谭开银 廖明宽 熊树良 谢天强

2.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李俊成

副秘书长:伍显祥

3.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李俊成

副主任委员:宋明书 邱建之

委 员:任光良 谢天强

4.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福秋

副主任委员:胡振钦

委 员:管伏辛 陈富贞 李必弘

5.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何德群

副主任委员:孙文全 伍显祥 梅文介

委 员:向大铅 官自鸣 陈生元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7名)

主 任:何树成

副主任:李俊成 张福秋 何德群 权友成

委 员:刘廉凯 冯光生 陈先俊 吴易平 陈富贞(女) 罗节操(女) 欧阳斌

    武崇方 周兴民 裴致美(女) 廖明宽 熊树良

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 长:刘洪济

副县长:王方泽 王吉成 顾兴良 黄德芳(女)

法院院长:何体全

检察院检察长:吴自成

二、第二次会议

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8—1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出席代表202名,实际出席189名,列席175名。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宁县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刘洪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富中所作的《关于长宁县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树成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体全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自成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黄德芳所作的《关于开展集资办学的报告》和县委对台办公室主任邱建之所作的《关于对台工作的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48件,经大会审议,将普及法律知识、集资办学和治理环境污染作为议案,其余议案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此外,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3件。

会议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宁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资办学的决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和《关于议案有关问题的规定》。

会议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1.主席团名单(31名)

丁成方(女) 叶良均 兰世书 任光良 权友成 刘洪济 范志文 张宁玉(女) 张福秋

李光明 李必弘 李俊成 何树成 何德群 吴自成 陈先俊 邱建之 宋明书 武崇方

周登敏 周德华 罗节操(女) 贾文良 徐国华 梅文介 裴致美(女) 管伏辛

谭开银 廖明宽 熊树良 谢天强

2.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李俊成

副秘书长:伍显祥

3.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福秋

副主任委员:胡振钦

委 员:管伏辛 陈富贞 李必弘

4.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何德群

副主任委员:孙文全 伍显祥 梅文介

委 员:向大铅 官自鸣 陈生元

三、第三次会议

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出席代表199名,实际出席166名,列席189名。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宁县198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长宁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增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刘洪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李文正所作的《关于长宁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刘富中所作的《关于长宁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秋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体全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学春受检察长吴自成委托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德群所作的《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

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0条,其中:政权建设和政法工作方面33件,财贸工作25件,工交工作9件,农村工作16件,计划、城建、环保工作17件,文卫工作14件,组织和人事工作4件,民政工作方面2件。

会议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长宁县198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长宁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增选周德华为长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1.主席团名单(31名)

丁成方(女) 王方泽 叶良均 兰世书 任光良 权友成 范志文 张宁玉(女) 张福秋

李光明 李必弘 李俊成 何树成 何德群 何贵生 陈先俊 陈富贞(女) 邱建之

宋明书 周登敏 周德华 罗节操(女) 易明均 林树高 贾文良 梅文介 裴致美(女)

管伏辛 谭开银 廖明宽 熊树良

2.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秘书长:李俊成

副秘书长:伍显祥

3.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福秋

副主任委员:胡振钦

委 员:管伏辛 陈富贞 李必弘

4.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何德群

副主任委员:孙文全 伍显祥 梅文介

委 员:向大铅 官自鸣 陈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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