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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科停罢之原因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隋代秀才已为贡举科目之最。由于唐代秀才科地位崇高,因而主司和举子皆重难其事。这要从秀才科与明经、进士科的标准和要求的不同去分析。复次,进士科的崛起,使人们趋之若鹜,秀才科因之冷落。关于进士科的崛起影响秀才科的停废这点原因,前人已有所论列,本文不再详加申述。开元二十四年,复举秀才,然应者多落之,至天宝初,正式明令停罢秀才科。

为什么唐代秀才科至永徽二年后会停罢?其原因大要有四:

首先,唐代秀才科的地位不仅高于明经进士诸科,而且比隋代秀才科更为贵重,几乎高不可攀。隋代秀才已为贡举科目之最。开皇十五年,海内唯杜正玄一人应秀才举,试策高第,曹司以策过左仆射杨素。素怒曰:“周、孔更生,尚不得为秀才,刺史何忽妄举此人!”乃以策抵地不视。后故意刁难,自出各种文体题目,正玄考试及时便了,杨素方大惊曰:“诚好秀才!”[20]然而隋代秀才出身品阶并不高,张荣芳先生难能可贵地考出隋代十二位秀才的姓名和大概情况,发现其起家官多从九品开始。而唐代科举叙阶之法:“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已下递降一等,至中上第,从八品下;明经降秀才三等;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降一等。”[21]唐代秀才出身叙阶在八品正从上下之间,比隋代还高,可见其贵重难得。由于唐代秀才科地位崇高,因而主司和举子皆重难其事。《文苑英华》卷五一四载《乡贡进士判》题云:“乡举(一作贡)进士至省求试秀才,考功不听,求诉不已。”赵对曰:“周云进士,汉曰秀才,在今日之区分,非曩时之名数。文艺小善,进士之能;访对不休,秀才之目。”权寅献对曰:“进士以铺翰振藻,见举于乡闾,文丽笔精,允光于省闼。才虽称,片玉无状。须依一名,出敬梓之乡;但论进士,入握兰之署。旋求茂才,名异奏名;事便迂僻,诉非诉礼。义甚乖,瞻乎不已之词,何哉无状之谬?请依乡举,谓充公途。”其他三道阙名所对判文也皆认为应循名责实,考功不应听其改试。可见在人们心目中,秀才科实在有点高不可攀。

其次,由于秀才科地位崇高,因而要求也较为严格,以致“取人稍峻”,举人多敬而远之。如任敬臣年十六时,“刺史崔枢欲举秀才,自以学未广,遁去。又三岁卒业,举孝廉”[22]。唐代秀才科试方略策五条,要求“文理俱高”[23]其考试的详细情况不得而知。北齐天保八年,李德林举秀才,射策五条,考皆为上[24]。隋代杨素复试杜正玄,要他拟司马相如《上林赋》,王褒《圣主得贤臣颂》,班固《燕然山铭》,张载《剑阁铭》、《白鹦鹉赋》。苏威复试杜正藏,要他拟贾谊《过秦论》,《尚书·汤誓》、《匠人箴》、《连理树赋》、《几赋》、《弓铭》,各种文体皆备,实属不易。唐代秀才可能也有复试赋论。代宗时,扬州刺史赵匡《举选议》所拟《举人条例》云:“其有学兼经史、达于政体、策略深致,其词典雅者,谓之秀才。举经通四经,或三礼,或三家《春秋》,兼通三史以上,即当其目。其试策,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谈论,以究其能。”[25]赵匡的提议虽未实行,但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设想的秀才策试,包括了经、史、时务方面的内容。前引《封氏闻见记》卷三云:“其后举人惮于方略之科,为秀才者殆绝”。说明秀才科所试方略策并非轻而易举,一般举人皆不敢就试,而导致秀才科浸废。

再次,因“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唐代法律规定:“诸贡举非其人及应贡举而不贡举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26]以前一些论者认为贡举非其人要惩罚州长,然而仅对秀才科而不对明经、进士科,是由于秀才科荐人每按门第资望,致使举人多非其实,因而用强制手段加以限制;张荣芳先生则认为“举而不第,坐共州长”不足为证,实际上并无实行,否则姚发“举秀才”十次不第,必连坐十个刺史,殊难相信。其实,《通典》所言“举而不第,坐其州长”是可信的,前已辨明,姚发“举秀才,十上不合”乃应进士举。至于科举考试,有不第者是常事,为何“坐其州长”不会波及明经、进士科?这要从秀才科与明经、进士科的标准和要求的不同去分析。按《唐六典》卷三十《三府、都督、都护、州县官吏》云:“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通达律令者为明法。”显然,秀才不仅要求有才学,而且在德行方面也要无所缺失,而明经与进士则主要有才学便可。《唐律疏议》卷九《贡举非其人》条下注云:“非其人,谓德行乖僻,不如举状者。若试而不第,减二等。率五分得三分及第者,不坐。”疏议曰:“若使名实乖违,即是不如举状,纵使试得及第,亦退而获罪。如其德行无亏,唯试策不及第,减乖僻者罪二等……试五得三,试十得六之类,所贡官人,皆得免罪。”这就是说,“贡举非其人”主要是指举人德行方面有所缺失,而才识方面考试不及格,所贡官人受处罚的程度会轻得多。唐代秀才科比起明经、进士来,更带有乡举里选的流风遗韵,因而对德行方面的要求就严格得多。且诸州每岁贡秀才人数很少,若贡一人而不第,则等于五分之五不第,不像举人较多的明经、进士科还有五分之三及第者不坐州长之可能。所以,在唐初,贡秀才失人,州长连坐的概率比贡明经、进士大许多。

复次,进士科的崛起,使人们趋之若鹜,秀才科因之冷落。《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云:“永徽已前,俊、秀二科犹与进士并列;咸亨之后,凡由文学一举于有司者,竞集于进士矣。”这句话一方面说明秀才科于永徽前后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举子竞集于进士科的情形。加试杂文后的进士,与原先试策且重文才的秀才确有共通之处。《北史·马敬德传》载:马敬德少好儒术,“将举为孝廉,固辞不就。乃诸州求举秀才。举秀才例取文士,州将以其纯儒,无意推荐。敬德请试方略,乃策问之,所答五条,皆有文理,乃欣然举送至京”。秀才大体重文,进士则一脉相承。因此,唐长孺先生认为,唐代进士、明经两项科目,从形式上来看和过去的孝廉、秀才有继承关系,“从考试内容上说,进士只是秀才的替身”[27]。关于进士科的崛起影响秀才科的停废这点原因,前人已有所论列,本文不再详加申述。

总之,由于多方面原因,秀才科自贞观后逐渐废绝,至永徽二年以后,已无一秀才及第者,秀才科名存实亡。开元二十四年,复举秀才,然应者多落之,至天宝初,正式明令停罢秀才科。唐后期,原先的“秀才合为进士一科”,为进士科所兼并取代,进士通称为秀才,名异而实同,“秀才”成为进士的别称和美称,因而唐人诗文多用之。今人只要明了唐代秀才名目的演变,唐代秀才科的存废问题就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28]

【注释】

[1]载《东方学报》(东京)第六册,1936年。

[2]《食货》月刊复刊第10卷第12期,1981年3月。

[3]《通典》卷一七《选举》五《杂议论》中;《旧唐书》卷八一《刘祥道传》。

[4]《曲江集》卷一二《徐文公神道碑》;《新唐书》卷一九九《徐齐聃传》附《徐坚传》作“举秀才及第,为汾州参军事”。

[5]《文苑英华》卷七○二顾况:《信州刺史刘府君集序》。

[6]《毗陵集》卷一一《唐故河南府法曹参军张公墓表》。

[7]《金石萃编》卷一○四陈京:《大唐同州澄县令郑公德政碑》。

[8]《大唐新语》卷九《著述第十九》。

[9]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八《新书好用韩柳文》。

[10]《全唐文》卷四二○常衮:《叔父故礼部员外郎墓志铭》。

[11]《唐会要》卷七五《帖经条例》。

[12]《册府元龟》卷六四三《贡举部·考试》一。

[13]殷成式《支诺皋》载:太和初,“有张垂者,举秀才下第,客于蜀”。

[14]仅见《册府元龟》卷六四三载:大历六年四月,唐代宗“御宣政殿亲试讽谏主文、茂才异等、智谋经武、博学专门等四科举人”。按《登科记考》卷十,此年茂才异等科有陈润登科。

[15]《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九下《冯伉传》。

[16]《旧唐书》卷一百四十六《李栖筠传》;《通典》卷一五《选举》三、《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略同。

[17]《唐会要》卷七六《孝廉举》。

[18]这一“犹”字,是特别值得我们重视的一个关键字眼,设若刘并非唐代《登科记》中载明的最后一名秀才,王应麟是决不会使用这一个“犹”字的。

[19]《登科记考》凡例。

[20]《北史》卷二六《杜正玄传》。

[21]《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唐会要》卷八一《阶》。

[22]《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五《任敬臣传》。

[23]《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

[24]《隋书》卷四二《李德林传》。

[25]《通典》卷一七《选举》五《杂议论》中。

[26]《唐律疏议》卷九《职制·贡举非其人》。

[27]唐长孺:《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见《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28]本文原载于《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1期。后来,余子侠在《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发表了《唐代秀才科考论》一文,又一次提出秀才科存在的时间不止于永徽二年的说法,认为前人所谓永徽二年后停绝秀才科,不是绝于科试考场,而是绝于时人记录,至代宗大历时秀才科仍在施行。于是,刘海峰再于《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发表《再论唐代秀才科的存废》,认为由于有关唐代秀才科和秀才名目的历史记载纷繁错杂,不将此问题弄个水落石出,有唐一代的一些相关文献和许多诗文便殊不可解。经过详辨,认为唐代秀才科停于永徽二年的论断可以最后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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