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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应急处置分队化解劳资纠纷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创造性地提出了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的“五步工作法”。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自成立以来,遵循“五步工作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总工会应急处置分队化解劳资纠纷_粤治撷英治理现代化的广东探索

(主创单位:广东省总工会)

推介词

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如何化解层出不穷的劳资纠纷?2014年9月底,广东省总工会以“专职+兼职”“维权工作干部+工会律师团律师”的方式,组建全国工会系统第一支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创造性地提出了“五步工作法”,去年成功将3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降低29.16%,为工会向“维权型、创新型和服务型”转型探寻到一条有效路径。

针对广东劳资纠纷高发易发问题,省总工会2014年9月决定成立省、市、县(区)三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权主业,加快向“维权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工会转型。全省各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成立以来,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维稳,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日渐成为全省化解劳资纠纷的“消防队”。

省总工会认为,在社会转型、结构调整、矛盾凸显的新常态下,组建成立一支处理劳资纠纷,协助党委处理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队伍十分必要。一是突出维权主业的需要。工会工作的重点是维权,哪里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就应把维权维到哪里。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做工会工作,不能因循守旧。三是工会发出强音的需要。哪里有大的劳资纠纷,哪里有群体性事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就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要让工人看到工会,听到工会的声音。四是回应职工期盼的需要。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的“娘家”,有义务倾听职工的诉求,有责任帮助化解纠纷。

省总工会充分运用网络等手段为职工提供维权服务

基于以上认识,2014年9月底,省总工会以建设一支“敢维权、能维权、善维权”的应急处置队伍,把维权特别是现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为目标,不向省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增加编制,不额外聘用增加人员,而是立足于整合内部人力资源,以维权职能部室为主体,抽调其他部门及驻会产业工会干部加入,以“专职+兼职”“维权工作干部+工会律师团律师”的队伍结构组建全国工会系统第一支,目前也是唯一的一支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我省劳资纠纷较多、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总工会和顺德区总工会也同时组建了市级和下属县(区)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网络。

同时,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创造性地提出了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的“五步工作法”。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自成立以来,遵循“五步工作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全省各级工会及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的努力下,去年全省3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29.16%,今年第一季度全省3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2014年第四季度相比下降了5.16%,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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