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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戴庆厦[摘 要]本文根据中国语言关系的客观事实,论述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的关系。语言竞争是语言关系的产物,是调整语言适应社会需要的手段。语言竞争虽是语言演变的自然法则,但可以通过国家的语言政策、语言规划来协调。语言竞争是制约语言功能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多语社会的语言,语言竞争通常出现在强势语言与弱势语言之间,其关系错综复杂。
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_语言和谐论集

戴庆厦

[摘 要]本文根据中国语言关系的客观事实,论述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的关系。认为不同的语言共存于一个统一的社会中,由于语言功能的不一致,必然出现语言竞争。语言竞争是语言关系的产物,是调整语言适应社会需要的手段。语言竞争虽是语言演变的自然法则,但可以通过国家的语言政策、语言规划来协调。处理得好,就会出现语言和谐,不同的语言“各尽所能,各守其位”;处理得不好,就会激化语言矛盾,并导致民族矛盾。

[关键词]语言竞争;语言和谐;语言关系

在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里,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语言关系至关重要,这是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不同的语言共存于一个统一的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竞争。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是一个什么关系,能否做到统一,这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一、语言竞争是语言演变的自然法则

1.什么是“语言竞争”

语言演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语言结构的演变,包括语音、语法、词汇、语义等方面的演变,其演变主要受语言内部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是语言功能的演变,包括语言使用功能大小的升降、语言使用范围大小的变化等,其演变主要受语言外部社会条件的制约。语言竞争是制约语言功能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不同事物共存于一个系统中,除了统一的一面外,还有对立的一面。这是由于事物间存在差异,有差异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有竞争。不同的物种有竞争,不同的人有竞争,不同的语言也有竞争。这是普遍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同的语言共存于一个社会中,相互间普遍存在着相互竞争的语言关系,可以说,语言竞争是语言关系的产物,是调整语言协调于社会需要的手段。比如,英语在世界上是一个影响力较大的语言,在一些国家里,与本国语言在使用上存在竞争,如在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英语是这些国家的官方语言,而这些国家的居民还有自己的母语,二者在语言地位、语言使用范围上存在竞争。

我们这里所说的“语言竞争”是指语言功能不同所引起的语言矛盾,属于语言本身功能不同反映出的语言关系。这是语言关系在语言演变上反映的自然法则,有别于靠人为力量制造的“语言扩张”“语言兼并”或“语言同化”。前者符合语言演变的客观规律,有利于语言向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而后者是强制性的,违反语言演变的客观规律,违背民族的意志。

2.“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

认识语言竞争的性质,必须涉及“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两个不同的概念。存在于同一社会的不同语言,由于各种内外原因(包括语言内部的或语言外部的、历史的或现时的),其功能是不一致的。有的语言,功能强些;有的语言,功能弱些。强弱的不同,使语言在使用中自然分为“强势语言”和“弱势语言”。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多语社会的语言,语言竞争通常出现在强势语言与弱势语言之间,其关系错综复杂。

这里要说明一下,我们这里使用“强势语言”与“弱势语言”的名称,是为了区分语言功能的大小,这是属于社会语言学的概念,与语言结构特点的差异无关,因而丝毫不含有轻视弱势语言的意味。不同语言的内部结构,各有自己的特点,也各有自己的演变规律,这是由各自语言机制系统的特点决定的,不存在“强势”与“弱势”的差异。

在我国,汉语由于使用的人口多,历史文献多,早已成为各民族语言中的强势语言。汉语的这些强势条件,使得他成为各民族之间相互交际的语言——“通用语”。少数民族语言由于人口少、使用范围窄,只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使用,与汉语相比,是弱势语言。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在使用功能上的竞争是明显的。比如,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各民族在一起只能用汉语来交际,否则各说各的就无法实现交际的目的;其他语言就只能退居在家庭内部或同一民族的亲友之间进行。在高等学校,除了少量民族院校和民族语文专业外,一般都只能用汉语文授课。在一些民族中,或是各民族杂居的地区,有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家长出现重视汉语、忽视母语的倾向,不愿让自己的子女进民族语文授课的学校,因为他们担心子女以后进大学、找工作、出国留学有困难。在民族地区的一些中小学,民族语和汉语的授课比例中,民族语的比重有逐渐减少的趋势。这些都是语言竞争的表现。语言竞争反映到人的语言观念上,主要是对语言的选择;而语言选择又影响了语言的应用。

但“强势”与“弱势”是相对的。汉语是强势语言,是就全国范围而言的。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其功能也不相同。其中,使用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少数民族语言,是强势语言;使用人口较少、分布较窄的少数民族语言,则是弱势语言。其“强势”与“弱势”之分,是就局部地区而言的。如:在我国的新疆,在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杂居的地区,维吾尔语通行最广,是强势语言,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则是弱势语言。在广西,壮族人口多,与毛南语、仫佬语相比,壮语是强势语言,一些毛南人、仫佬人会说壮语,甚至转用了壮语。

3.语言竞争的不同走向

由于语言功能的大小不同,加上不同语言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因而语言竞争存在不同的走向。语言是社会的交际工具,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而改变自己。能适应的,就能存在,就能发展;不太适应的,就会发生变化;很不适应的,就会出现功能衰退,甚至走向濒危。语言竞争主要有以下几种走向。

第一种走向是:互相竞争的语言长期共存,功能上各尽其职,结构上相互补充。在竞争中,各自稳定使用。虽有强弱差异,但弱者有其使用的范围,不可替代,不致在竞争中失去地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关系多数属于这类。

第二种走向是:弱势语言在与强势语言的较量中,功能大幅度下降,走向衰退。其表现是:功能衰退的语言,只在某些范围内(如家庭内部、亲友之间、小集市上等)使用;部分地区出现语言转用。这类语言,可称为衰变语言。

如我国的毛南语就属于这一类型。毛南族是分布在我国广西的一个少数民族。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总人口为71968人。但毛南语使用人口只有31000人,约占毛南族总人口的43%,有57%的人逐渐转用壮语或汉语。保持母语的毛南族,还普遍兼用汉语,并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兼用壮语,是一个全民双语型和部分三语型的群体。毛南语虽是衰变语言,但还不会濒危,预计还会长期使用下去。

第三种走向是:弱势语言在竞争中走向濒危,在使用中完全被强势语言所代替。我国历史上分布在北方的一些语言,如西夏、鲜卑、契丹、女真、焉耆、龟兹等语言,在语言竞争中消亡了。还有一些语言,目前正处于濒危状态,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如赫哲语:赫哲族分布在我国东北地区,是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民族,只有4245人(1990年)。自20世纪30年代特别是50年代以来,由于受到诸多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赫哲语使用人口大幅度下降,目前已进入濒危状态。据2002年10月的统计材料,赫哲族主要聚居区的街津口乡,会赫哲语的人仅占2.14%,绝大部分都已转用了汉语。导致赫哲语濒危的因素有:人口少,居住分散;渔猎经济流动性大;族际婚姻比例大;近代汉语文教育全面实施;等等。但在这些因素中,人口少是导致赫哲语濒危的最主要因素。

又如仙岛语:仙岛人是分布在云南省盈江县中缅边界的一个人群,使用属于藏缅语族的仙岛语。据2002年12月统计,仙岛人只有76人,分布在芒俄寨和芒缅村两地。据老年人回忆,20世纪50年代以前仙岛人的人口比现在多,还坚持使用自己的母语,没有出现语言转用,但兼语现象已经出现。但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对外交流的扩大,语言兼用、语言转用的现象不断增多。仙岛语目前的使用情况是:居住在芒俄寨的大部分已转用了汉语;居住在芒缅村的仙岛人,虽还普遍使用仙岛语,但已普遍兼用景颇语、汉语,大多是双语人,青少年中有的已转用景颇语。总的看来,仙岛语已处于濒危状态,有被汉语、景颇语取代的趋势。导致仙岛语濒危的因素有族群分化、人口少、社会发展滞后、社会转型、语言接触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族群分化。

土家语也面临濒危。土家族分布在我国的湖南、湖北、四川诸省,总人口为835.39万人。目前会土家语的还不到人口总数的3%。即便是保留土家语较好的地区如湖南省保靖县仙仁乡,不会土家语的人已占50%以上,15%的人虽会一些,但不大使用,只有30%的人还用土家语,但这些人均是兼通汉语的双语人。致使土家语濒危的因素有:长期受到汉族的影响并接受汉语、汉文化教育;在分布上与汉族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局面,处于周围汉区对土家地区的包围之中;改土归流后的社会经济转型;民族意识不强,母语观念淡薄。这些因素导致了土家族语言选择的改变。但在以上诸因素中,长期受到汉族的影响并接受汉语、汉文化教育是主要的。

以上三种不同的走向,反映了语言竞争的不同层次。

二、怎样认识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的关系

在一个多语的社会中,如何认识、处理好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的关系?这是语言学家面临的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也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应当怎样认识这一问题呢?我认为以下几点是必须重视的。

1.必须从理论上认清语言竞争与语言和谐的关系

从本质上说,语言和谐与语言竞争既有矛盾,又有统一。有矛盾,是说不同的语言在统一社会的交际中,其功能的范围、大小处于不断的竞争之中。竞争之中,既有使用功能上的相互消长,又有互相排斥的一面,甚至会出现语言衰变和语言消亡。有统一,是说不同的语言在统一的社会中,虽然存在竞争,还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种语言只要能生存下去,与别的语言在功能上总是互补的,即不同语言在统一的社会中总是各尽所能,各守其位。

世界毕竟是多元社会、多元文化,预计未来的社会也会如此。一个多彩、多样的社会,总是由大小不同的民族、大小不同的语言构成的,不会是“清一色”的。多样性是合理的,体现了客观世界的“美”。当然,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体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即便是一体化,也还会存在差异,差异是永恒的。我不相信未来的世界只有一种或几种语言。

2.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语言平等原则

在一个多语的社会,没有语言平等,就不会有语言和谐,就会出现语言矛盾,并进而造成民族矛盾和社会不安定。因而,语言平等是搞好民族团结所必需的一个重要条件。苏联、加拿大、瑞士等国曾经出现过的语言冲突,就是值得重视的教训。与许多多语言的国家相比,我国不同民族、不同语言间稳定的平等关系,以及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是得到国际普遍认可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协调一致,互相尊重语言的使用,这是有目共睹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是我国对待语言文字的基本方针。半个世纪以来,国家尊重各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使用,不同语言之间功能互补,促使语言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趋于一致。笔者长期从事民族语文工作,到过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不同民族语言间的和谐关系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1986年,笔者去云南省景洪县基诺山调查基诺语,亲自看到了基诺人自由使用基诺语的情景。基诺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一个少数民族,当时只有11966人(1982年)。基诺族对自己的母语怀有深厚的感情,男女老少都会说而且很愿意说基诺语。但他们还普遍兼用汉语,能使用汉语与外族人交谈、做买卖、听汉语广播。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基诺语与汉语分工使用,和谐共存。[2]

1987年,笔者去新疆伊宁市做社会语言学调查,又看到各民族语言和谐共存的景象。伊宁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边陲,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这里居住着维吾尔、汉、回、哈萨克、乌兹别克、锡伯、满、俄罗斯、蒙古、塔塔尔、柯尔克孜等10多个民族。这里的每一条街、每一个机关、每一个工厂,都由多个民族成分构成。长期以来,不同的民族友好相处,密切往来。不管哪个民族,都有不少人除了掌握、使用自己的母语外,还能熟练地掌握、使用另外民族的一两种乃至三四种、四五种语言。在这样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不同的语言交换使用,各尽其职,和谐有序,构成了一个自然的但有规则的多语社区。[3]

2004~2005年,笔者两次到广西环江县调查毛南语,了解了毛南语现时的使用情况。毛南族总人口为71968人(2000年),但还保持使用毛南语的只有3万多人,因而有的学者把毛南语定为濒危语言。经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约有4万的毛南人已不用毛南语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其中有各种复杂的因素。但近半个世纪以来,在毛南族主要聚居区——下南乡,毛南语则一直稳定地使用着。下南乡全乡总人口20018人(2003年),居住着毛南、壮、汉等民族,其中毛南族占总人口的98%,几乎是清一色的毛南族聚居地。这个乡的毛南族,无一例外地都会说毛南语。不仅家庭内部使用毛南语,而且村寨居民的交谈、集市贸易和村内会议的用语,也都用毛南语,甚至在中小学里的毛南族师生,课下交谈也习惯地使用毛南语。在下南乡的街上,群众兴高采烈地围在电视机前欣赏用毛南山歌演唱的录像。在这里我们看到毛南语还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发现濒危的迹象。但这里的毛南族都普遍兼用汉语,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在交际中两种语言交换使用。他们说:我们热爱自己的语言,毛南语在今后几代不会濒危;但我们都喜欢学汉语,大家也都会汉语。[4]

笔者经常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调查语言,那里搭配有序的语言使用关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拿景颇族的语言使用情况来说,这个在我国只有132143人(2000年)的小民族,内部竟分别操用五种不同的支系语言。为了交际的需要,景颇人除了使用自己的支系语言外,有不少人能兼用另外一种甚至两三种支系语言,而且还能兼用汉语。景颇族有不少由不同支系构成的家庭,父母各说自己支系的语言,子女则分别以父母的支系语言进行交际,长期如此。他们与其他民族交际,一般使用汉语。这里的各种语言,虽然语言特点不同,但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任何一种语言都得到尊重。

我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学校教育、翻译出版、广播影视、信息处理上,依据其需要分类使用,满足各民族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的看来,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由于在民族关系、语言关系上坚定地执行了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的方针、政策,各民族语言不分使用人数多少一律受到尊重,从主流上说是和谐的。当然,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民族关系急遽变化的进程中,语言关系也存在一些矛盾、一些问题,特别是语言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的问题,是我们应当着力研究的理论问题。

3.按语言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不同语言的功能及其变化,是由人口、分布、文化、教育以及民族关系、语言关系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有其各自的演变规律。人口多的,不同于人口少的;聚居的,不同于杂居的;有文字的,不同于无文字的;跨国境的,不同于非跨境的;濒危的,不同于衰变的;等等。因而,绝不能同样对待,只能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正确处理多语社会的语言文字问题,最忌讳的是“一刀切”。这在我国过去的民族语文工作中是有深刻教训的。

4.要制定必要的法规、政策、措施来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法规都对民族语文使用、发展问题做了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对与民族语文有关的问题出台了系列文件,包括民族文字的创制改革、民族语文机构的建立、民族语文工作干部的培养、民族语文教材的编写、跨省区民族语文工作的协作、民族语文的现代化信息化等问题,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今后,还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需要制定新的文件。国家的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对语言竞争、语言的使用和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三、结 语

语言竞争虽是语言演变的自然法则,但可以通过国家的语言政策、语言规划来协调。处理得好,就会出现语言和谐,不同的语言“各尽所能,各守其位”;处理得不好,就会激化语言矛盾,并导致民族矛盾。正确处理语言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的原则。

参考文献

[1]戴庆厦.语言和民族[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2]戴庆厦,成燕燕,傅爱兰,何俊芳.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

[3]戴庆厦主编.中国濒危语言个案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4]徐世璇.濒危语言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

原载《语言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2期

【注释】

[1]这是作者2005年10月19日在“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与文化发展:政策和法律的国际比较”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2]参看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普及教育、开放经济是双语发展的重要因素》,载《民族团结》,1987年第3期。

[3]参看戴庆厦、王远新《新疆伊宁市双语场的层次分析》,载《语言、社会、文化》,语文出版社,1991年。

[4]参看戴庆厦、张景霓《濒危语言和衰变语言——毛南语语言活力的类型分析》,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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