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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工作制度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对不能收住院的重危伤病员,应住观察室进行监护和治疗。需要住院者,待病情允许时,由急诊科派人护送到科室,并详细交代病情。救护车仅限于急诊抢救或接送伤病员使用。

1.对急诊伤病员,接诊护士应及时进行分诊;对危及生命的伤病员应及时通知医师检诊,视情况送急救室、手术室实施抢救与复苏,不得延误。

2.医务人员应当依据分工,在岗在位,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对急诊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治。

3.伤病员的抢救工作,由首诊医师负责,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诊和专科医师协助。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对不能收住院的重危伤病员,应住观察室进行监护和治疗。需要住院者,待病情允许时,由急诊科派人护送到科室,并详细交代病情。

4.对大批伤病员的抢救,院领导和医务部领导应及时到急诊室,积极组织救治。

5.对危重伤病员,应先行抢救,后办理手续。

6.建立应急机动医疗抢救组织,相对固定人员。有院前抢救任务时,须弄清地点、单位、伤病员人数及伤病情况,报医务部批准,携带抢救药品、器材,备好救护车,迅速前往现场抢救。

7.建立急危重症抢救预案,健全急诊抢救规则,做好各项抢救医疗文书书写、登记和统计工作。

8.抢救药品、器材应当完备、有效,定位、定人、定量保管,每日检查。消耗的药品、器材和敷料,应当及时补充。救护车仅限于急诊抢救或接送伤病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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