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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急救工作范围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需进行急诊抢救。在门诊停诊时,为方便病人诊治,可适当放宽急诊范围,对于那些短时间内反复急诊和辗转几个医院都未能收治的病人,尤应注意,即使其临床表现不符合急诊条件,也应适当放宽条件予以恰当处理,避免因机械地强调急诊条件而贻误病情。

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需进行急诊抢救。

(1)呼吸、心搏骤停。

(2)各种危象。

(3)突发高热,体温超过38.5℃。

(4)突发外伤,如脑、胸、腹、脊柱、四肢等部位的创伤、烧伤、骨折等,24h内未经处理者。

(5)急性腹痛。

(6)急性大出血,如外伤性出血、咯血、呕血、便血、鼻出血、妇科出血、产科出血、可疑内出血等。

(7)急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高血压

(8)昏迷、晕厥、抽搐、休克、急性肢体运动障碍及瘫痪等。

(9)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电解质混乱。

(10)呼吸困难、窒息、中暑、淹溺、触电、各种急性中毒。

(11)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管异物。

(12)急性过敏性疾病、严重哮喘、急性喉炎。

(13)眼睛急性疼痛、红肿、突发视力障碍。

(14)急性尿潴留。

(15)急性感染。

(16)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7)其他经医护人员预检认为符合急诊条件者。

以上规定,亦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情,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在门诊停诊时,为方便病人诊治,可适当放宽急诊范围,对于那些短时间内反复急诊和辗转几个医院都未能收治的病人,尤应注意,即使其临床表现不符合急诊条件,也应适当放宽条件予以恰当处理,避免因机械地强调急诊条件而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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