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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的内在矛盾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就表明,传统社会所产生的文明果实不一定与现代性的要求截然对立,然而,传统的组织与文化也不能不经过改造而就能自然地适应现代社会。这种内在性与孟子、阳明的心学还有所不同。因而,我们也可以说,现代性在有关人的价值认定问题上是彻底的自然主义。由此追问可知,现代性的价值根源其实是自然主义的。天与人两者是相通的。
现代性的内在矛盾_启蒙与世俗化:东西方现代化历程

四、现代性的内在矛盾

然而,现代性的自身具有极强的内在张力,并不是铁板一块、密合无缝的观念体系。作为现代性观念的能动物质载体的个人,一方面向往更为开阔的未来生活,另一方面又坚持个人私密生活的至上性和不可侵犯性。他(她)需要一种基于精神的一致性而结合成亲密性的群体生活,超越自然的——如血缘的和地缘的亲密性,即使最为古老、最为初级的社会组织——家庭也必须是以两人的志同道合、情投意合为基础。这种新型的亲密性不一定绝对地排斥传统的家族、地缘、行业性的组织、政治组织、文化传统等,但如果这些自然的、行业的、政治的群体不具有精神的一致性,尤其不能够为达成这种精神的一致性提供条件,则它们必然地被疏远或遭遗弃。因此,在健康的现代开放社会里,会有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或共同体。这些组织或共同体在一个民主政体与宽容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按照各自的精神兴趣发展自己的精神爱好,并且相互之间和平共处。传统的组织,包括现代社会的任何组织,如果不能为现代人在精神的一致性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至少它们不应阻止这种精神一致性的自然生产,否则它们必然地遭到人们的疏离甚至反抗。这就表明,传统社会所产生的文明果实不一定与现代性的要求截然对立,然而,传统的组织与文化也不能不经过改造而就能自然地适应现代社会。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不是单向地让传统适应现代或让现代去适应传统,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应该智慧地改造传统、利用传统所提供的各种资源。毕竟,传统总是历史的被动存在,唯有现实的人才是有选择能力的活的生命体。用佛家的话说:是人去转法轮,而不应该被法轮所转。从这一角度说,我们不应该把自己民族的悠久传统当成是迈向现代生活征途上的沉重包袱。

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现代性其实也是一种对传统社会中有关价值的根源性思想的颠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价值的根源思考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一是从历史的经验出发,一是从遍覆包含的天(基督教传统是上帝)的演绎出发的。因此,传统社会的价值取向要么是向后的,要么向外在的;而现代社会的价值根源是植根于人的内在性。每个个人之所以应该得到尊重,不因为任何其他的原因,只因为他是人。这种内在性与孟子、阳明的心学还有所不同。孟子的“性善论”,阳明的“良知说”,虽然承认人有内在的道德理性,因而人是有价值的。但这种思想有两点问题:其一是:这种道德理性是怎么来的,孟子还是追溯到“天”。所谓“尽心知性则知天”。其二是:这种先天的、先验的道德理性是一种预设性的存在,在先天的、先验的层面是人人具有,因而从先天的、先验的层面讲人是相同的,即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但在事实的层面是:君子(圣人)存之,小人去之。因而在事实的层面每个人是不相同的,只有圣人才能成为人伦的表率。而现代社会关于人的价值思考则完全立足于人自身。一个作为自然个体而存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天然地具有其无法剥夺的生命价值。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家所提出的“天赋人权”思想就体现了这一特征。因而,我们也可以说,现代性在有关人的价值认定问题上是彻底的自然主义。只是由于它没有将自然外化为一种神性的他在,而是内化为一种人性的本有。

如果从学理的层面上来追问:为什么是人就有价值呢?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本根性追问,只能诉之于人理性直觉。其次,如果某个人根本上就否认这样一个逻辑的起点,那么这个人是否还应该分享人类的普遍价值?比方说一个完全仇视人类的人,我们是否还用人的态度来对待他?如此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现代性所隐含的内在矛盾。

由此追问可知,现代性的价值根源其实是自然主义的。因为每个人是人类的一个个体的存在,在自然形态上是同类的,故而获得了自身的价值性。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视自我民视”,“天生民,有物有则”等观念,虽然是从外在的“天”来规定人的内在价值。然而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天人关系”的主流思想是“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与人两者是相通的。故天性即人性,而人性即天性。天人的“互体性渗透”,使得中国传统价值观带有一种泛神论的色彩,与现代性有一种朦胧的似近性关系。这样,在逻辑上从彻底的自然主义立场出发建构的“新人文精神”——现代精神始终没有站立起来。人的内在价值性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外在于每个真实个人存在的虚拟的共同性目标始终成为贞定人的价值的理论起点。于是,我们的法律没有走过一个自然法的历史过程。故我们学界(仅限于大陆)的人权理论缺乏自然主义的理论基础。

从更深层的哲学思考来看,现代性对人的价值根源的思考不是没有矛盾的。人的存在固然首先是一种自然的生命存在;但人的本质是社会化了的自然属性。这是马克思揭示出的人性真理!人的存在的二重性特征从根基上决定了现代价值大厦的根基是十分脆弱的。一方面,现代的价值体系力求从社会属性方面为人的自然存在进行合理化的论证,另一方面,人的自然属性因为社会性的深度渗透而表现出对自然性的深刻背离,那就是:越是超越自然性的精神性特征,越是人性的。例如,同性恋的合法性就是由此逻辑推理出来的。男女两性组合成家庭这种初级群体,是基于异性相吸的自然原理,而且是服从人的自身生产的自然需要。但由于现代婚姻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精神基础上的,在开初反对传统的财产婚姻、权力婚姻等其他社会强力撮合的婚姻形式的过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而且表现出了对人的内在情感价值的高度肯定。但同性恋则把这种内在感情的精神性标准上升到一个超越自然极限的程度,显然在走向另一个极端。当然,同性恋有没有自然的性生理基础,这是一个医学问题。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同性恋的性行为与性的繁殖目的的淡化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性行为定义为人的社会化的生理快感的满足,则同性与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只是一种方式的不同而已。于是,传统的两性伦理在充分现代化的社会里就会面临强有力的挑战。如果说,现代经济生活中的股票,其每一股的实际价值与市场上因人炒作而表现出的股市价值远远地脱离,可能会导致该股票的崩盘,那么,人的自然性与人的社会性的高度分离,尤其是人性的社会性深度地背离其自然性,就有可能导致现代人类文明大厦的崩毁!

现代文明的大厦无疑是人类理性用自然的原料所搭起的精致的积木。然而,自然的“地震”(如能源危机、淡水资源的危机、全球的温室效应等)可能在一瞬间将其摧毁。理性之树所结出的最绚丽的花朵——现代科技,究竟有多长的花季让人类陶醉?其果实能否喂养生生不息的人类生命?这些都是后现代的人们基于现实的困境而发出的对现代文明的质疑。因此,在新世纪里,我们有必要对全球性的现代化进程做出新的反思。

注 释

①本文是拙著《中国现代价值观念的初生历程——从李贽到戴震》一书序言的节选,此处作了非常大的改动。不仅增加了一些新的材料,而且很多表述比原著也更加明白晓畅。

②萧?父著:《传统·儒家·伦理异化》,《吹沙集》,巴蜀书社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142页。

③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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