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证诠释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证诠释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证诠释[13]浙江省是全国率先进入老年型的地区之一,老年人口系数仅低于上海市,在全国位居第二位。而来自浙江省2004年的调查则显示,浙江省老年人中只有一代人的比例达到58.73%,其次就是两代人的家庭,占到21.27%。据2004年调查,浙江省城镇老年人主要的生活费来自自己的离退休金的比例达到86.4%,比1997年上升5.1%。在料理家务“最主要帮助者”的统计中,62.4%的老年人主要由配偶做家务。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证诠释_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

二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关系的实证诠释[13]

浙江省是全国率先进入老年型的地区之一,老年人口系数仅低于上海市,在全国位居第二位。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2.39万人,占总人口的16.18%。

(一)家庭结构

城市化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直接导致了家庭规模的缩小。据1997年浙江省的调查(以下简称“1997年调查”),一代户为57.9%,两代户占18.0%,三代户占3.3%,四代户占0.8%。而来自浙江省2004年的调查(以下简称“2004年调查”)则显示,浙江省老年人中只有一代人的比例达到58.73%,其次就是两代人的家庭,占到21.27%。在一代人的老年人家庭中,13.47%的为孤寡老人家庭,剩下的两个老人单独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比例占到了45.26%。2004年空巢老人家庭(只有一代老人的家庭)的比例比1997年上升了0.83%。置言之,传统的主干家庭、联合家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在逐渐消解。子女逐渐离开父母,另立门户,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社会现代化的体现,另一方面也给老年人的养老带来新的难题。老年人单独居住,尽管子女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来履行他们养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这些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在精神上,缺少和子女的进一步情感交流,缺少子女在身边的亲情慰藉。

(二)经济往来

1997年调查表明,享有离退休制度并已经离退休的老年人为1084人,占83.1%;无离退休制度或未参加过工作的老年人有217人,占16.7%。离退休金人员的月离退休金为538元,男性、女性各为586元、463元,81.3%的老年人生活费主要来源是自己的离退休金。据2004年调查,浙江省城镇老年人主要的生活费来自自己的离退休金的比例达到86.4%,比1997年上升5.1%。这表明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在提高。

老年人与子女保持着一定的经济互惠关系。与子女的经济往来构成了老人收入、支出的一大项目。1997年调查表明,子女的经济帮助居老年人生活费来源的第二位,占7.7%。而老年人花费在子女身上的费用,居老年人消费支出的第三位。据2004年调查,子女的经济帮助居老年人生活费来源的第三位,占4.9%。

具体来说,老年人与子女之间保持着一定的经济往来。在有子女的1285位老年人中,接受子女经济帮助的有365人,占28.4%;给子女提供经济帮助的有303人,占23.6%,其中55人同时也得到了子女的经济帮助。从人口数量来看,接受子女经济帮助的老年人人数多于给子女提供经济帮助的老年人人数。一般而言,老年人离退休后经济收入会减少,与子女相比,经济上依赖性更大一些。但如果他们有一定经济实力,他们会给子女提供更多经济帮助。给子女提供经济帮助的老年人,月平均帮助子女288元;而接受子女经济帮助的老年人,月平均接受192元。需要子女提供经济帮助的老人有336人,占26.1%。其中有271人获得了子女帮助,占需要帮助人数的80.7%;65人没有得到帮助,占19.3%。在365位获得子女经济帮助的老年人中,有97人并不需要子女帮助,占26.6%。老年人能否得到子女的经济帮助,与老年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经济状况、老年人与子女的居住形式等因素有关。

(三)家务帮助

问及老年人“谁帮助您料理家务”时,据1997年调查,老年人自己做家务的占89.5%,得到配偶帮助的占69.0%,得到女儿帮助的占28.9%,得到儿子帮助的占23.9%,得到儿媳帮助的占17.2%,得到女婿帮助的占9.4%。可见,老年人主要是自己做家务。在下一代的帮助方面,女儿比儿子、儿媳为老人提供的家务帮助多。在料理家务“最主要帮助者”的统计中,62.4%的老年人主要由配偶做家务。692位男性老人中,78.8%主要由配偶做家务,自己做家务的占9.0%,女儿帮助的占6.4%,儿子帮助的占2.6%,儿媳帮助的占1.4%,女婿帮助的占0.3%。被调查的611位女性老人中,43.9%主要由配偶帮助做家务,自己做家务的占19.3%,女儿帮助的占18.2%,儿子帮助的占9.8%,儿媳帮助的占4.4%,女婿帮助的占0.8%。这表明,男性老人大多数由配偶帮助做家务,而由配偶帮助做家务的女性老人还不到一半,家务多由女性老人自己承担。

问及老年人“希望主要由谁帮助做家务”时,愿意自己做家务的只占3.8%,54.1%希望主要由配偶帮助做家务,20.6%希望主要由女儿帮助,12.7%希望儿子帮助,希望儿媳帮助的占3.3%,希望女婿帮助的为0.5%。男性老人愿意自己做家务的占2.6%,68.6%希望主要由配偶帮助,希望女儿帮助的为13.2%,希望儿子帮助的占9.2%,希望儿媳帮助的为1.7%,希望女婿帮助的占0.4%;女性老人愿意自己做家务的占5.1%,37.8%希望主要由配偶帮助,希望女儿帮助的29.0%,希望儿子帮助的占16.5%,希望儿媳帮助的为5.1%,希望女婿帮助的占0.7%。可见,大多数老人希望由别人帮助做家务,期望配偶提供帮助的最多,期望女儿帮助的占第二位,希望儿子帮助的占第三位,老年人对儿媳和女婿的家务帮助期望值不高。男性老人希望配偶帮助做家务的比例高于女性老人,也就是说他们的“代内期望”较高;与男性相比,较多的女性老人希望子女帮助做家务,她们的“代际期望”较高。

通过对被调查老人做家务“最主要帮助者”和“希望由谁帮助”的比较,得出如下结论,在主要由配偶提供家务帮助的人中,17.1%并不希望由配偶提供帮助;在主要自己做家务的人中,76.7%并不希望自己做家务。在希望由女儿提供主要帮助的人中,46.4%得不到女儿帮助;在希望由儿子提供主要帮助的人中,77.6%得不到儿子的帮助。老人能否得到子女的家务帮助,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与子女的居住形式等因素有关。

一般而言,多数城镇老人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如果健康状况允许,他们愿意在日常生活上帮助子女。调查中有2.5%的老人每天主要帮助子女看孩子,还有的老人帮助子女看店,等等。

(四)情感交流

由于受不同文化背景等因素影响,老人与子女两代人在价值观念、生活态度以及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老人与子女不经常进行情感交流,可能会淡化两代人之间的感情,加大两代人的隔阂。同时,人到老年,会遇到许多新问题。如身体机能衰退,患病致残甚至死亡;配偶去世导致一人孤度晚年;经济收入减少,生活发生困难;退出工作岗位,社会地位下降,等等。如果老人与子女不经常进行情感沟通,在遇到这些问题时,也可能会因缺少情感支持,而承受不住心理压力,导致心理疾病的发生。

老人向子女诉说心事是进行情感交流、缓解心理压力的较好方式。调查结果显示,有55.5%的老人向女儿诉说心事,47.2%的老人向儿子诉说心事,这表明多数老人能同子女进行情感沟通。将“老人是否担心未来子女不孝顺”作为衡量老人是否同子女进行情感交流的指标,是基于以下考虑:如果老人同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缺少情感交流,就会对子女缺少足够的信任,以致产生“子女未来不孝顺”的担忧。只有5.3%的老人担心子女未来不孝顺,说明大多数老人对自己的子女是有信心的。另外,将老人“对日常生活是否满意”也作为一个指标,是因为日常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日常生活满意也意味着对子女情感支持的认同。1049位老人(占调查总数的80.5%)对日常生活是满意的。总之,多数城镇老年人同子女能有效地进行情感交流,而情感交流也是用来填补老一代因角色转变而产生的失落感的最好方式。

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具体分析,笔者得出结论如下:在浙江省城镇中,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但保持一定联系,这种分而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较为普遍。老年人同子女维系着代际互惠关系,小部分老人同子女有一定的经济往来。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后,经济收入减少,经济上的依赖性更大一些,接受子女经济帮助的老年人多于给子女提供经济帮助的老年人。在接受下一代的家务帮助上,接受的最多的是女儿的帮助。在主要由自己做家务的老年人中,多数并不希望自己做家务。男性老人的“代内期望”较高,多希望由配偶做家务;女性老人的“代际期望”较高,希望儿女做家务的多一些。老年人能否得到子女的家务帮助,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与子女的居住形式等因素有关。老年人有较多的闲暇时间,在体力、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也会帮助子女做一些看孩子、搞卫生之类的家务。在情感交流方面,多数老年人能同子女进行情感沟通。老年人离退休后,社会角色发生转变,有的会产生失落感,同子女进行沟通是填补这种失落感的最好方式。老年人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子女多同老年人进行沟通,也可受到许多教育和启发。

【注释】

[1]曾毅、顾大男:《老年人生活质量研究的国际动态》,《中国人口科学》2002年第5期,第59-60页。

[2]张大勇、张彬瑜、冯帅:《高龄化背景下农村高龄老人照料困难解决途径探析》,《安徽农业科学》2008年第20期,第8812-8814页。

[3]蔡文媚、柳玉枝:《高龄老人健康长寿问题的社会人口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01年增刊》,第61-65页。

[4]柳玉枝、张纯元:《高龄老人的经济和医疗保障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人口与经济》2003年第1期,第12-16页。

[5]顾大男:《婚姻对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影响的性别差异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3期,第32-40页。

[6]曾毅、柳玉芝、萧振禹、张纯元:《中国高龄老人的社会经济与健康状况》,《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增刊,第4-13页。

[7]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页。

[8]孙本文:《社会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441页。

[9]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6页。

[10]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

[11]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12]王树新主编:《社会变革与代际关系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13]郅玉玲:《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互助关系分析》,《人口研究》1999年第6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