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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未特定化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人的未特定化监狱的人格改造从本质上看,应当归于教育范畴。冯增俊先生在《教育人类学》中曾论述人的未特定化和可塑性问题,这对于我们理解人格的可改造性提供了教育人类学上的理论依据。然而,正是人的未特定化,赋予人巨大的潜能。同时,人的未特定化又使教育对人类而言是极其重要、具有极大意义的“人的生产”。人的未特定化特性决定了人格的可改造性。在罪犯中,青少年的可塑性最大,人格得到改造的可能性也最大。
人的未特定化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五)人的未特定化

监狱的人格改造从本质上看,应当归于教育范畴。因此,罪犯的人格是否具有可改造性,最重要的是必须在教育学上得到阐释。冯增俊先生在《教育人类学》中曾论述人的未特定化和可塑性问题,这对于我们理解人格的可改造性提供了教育人类学上的理论依据。下面我作一援引和介绍。

什么是人的未特定化呢?教育学家和人类学家们都承认,在遗传上,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本能。我们已经知道本能是动物(包括人)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并由遗传固定下来的不学而会的性能,它是生而具有的无条件反射。人与动物在本能上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本能简单而不完善,“而一般动物自出生就具有相当精确严密的本能活动图式,使主体要求和特定环境之间产生完美的对应,形成固定的环路,可轻而易举地实现主客体间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满足特定要求,完成自我更新和复制。格伦指出,动物的每一器官都是专门化的,完全适合于每一特定的生活条件和需求,如鸽子的方向感、蝙蝠的声纳系统、蚊子的定位。而人生时羸弱,没有天然毛发层对付恶劣天候,没有锐利攻击器官对付天敌、获取食物,等等,在本能上有巨大的缺陷和匮乏。人的原始特征是:生理构造上未特定化,反应机制上未确定性,生存功能上不完备性”。(14)

现在我们知道:动物的本能是特定化的,特定化的本能与其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完美对应:骆驼的耐力和忍受饥渴的本能与沙漠完美对应,企鹅的耐寒能力与冰雪完美对应,如此等等。特定化的本能是专门而又完备的,使动物具有天赋的生存能力。而人类的本能是未特定化的,能吮吸、能饮食,却没有天赋的摄食能力,在本能上是简单软弱的,不完善的。就天赋的本能而言,人类不如鸽子那样有方向感,不如狗那样嗅觉灵敏,不如企鹅耐寒,不如猿猴轻巧……总之,人在本能上是贫弱的、匮乏的。然而,正是人的未特定化,赋予人巨大的潜能。人的可塑性和可教育性正是深深蕴藏在人的未特定化之中。我以为这是自然辩证法的体现。在人类形成之初,也应当具有许多特定化本能的。随着人类所创造的文化的发展,人类越来越不依赖于自然界的恩赐,种种由自然所赋予的本能就逐渐消退了。人类日益依靠文化和智力而生存,而不是仅仅依靠本能生存。随着“用进废退”这一生物学规律的作用,人类的大脑日益发达,本能则日益贫弱。这样,人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摆脱对天赋本能的依赖,越来越依靠后天的教育。正是在一张白纸上才可能设计最好的蓝图,未特定化的人具有极大的可塑性的天然空白。同时,人的未特定化又使教育对人类而言是极其重要、具有极大意义的“人的生产”。人不依赖本能而生存,却必须依赖教育而生存。因为,只有教育才能开发人的巨大潜能,使之成为现实。

人的未特定化特性决定了人格的可改造性。因为人格改造的前提条件是罪犯的可塑性,而罪犯作为人的可塑性是由人的未特定化特性所决定的。但需要说明的是:就人类总体而言,存在着无限的可塑性和发展可能性。但是,就具体的个体而言,人的可塑性并非是没有限制的,而是有局限性的。对于罪犯尤其如此。因此,人格改造的可能性也是因人而异的。一个罪犯,其可塑性越大,那么,其人格改造的可能性也越大。不同的罪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例如其年龄、文化教养、道德人格状况、学习能力、遗传素质等)的千差万别,其人格能得到改造的程度和可能性大小是不同的。在罪犯中,青少年的可塑性最大,人格得到改造的可能性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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