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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活动具有客观性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这一特征把人类个体与动物个体直接区分开来。这种关系既包括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与他人、与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个体主体性只是意味着个体在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中所应有的主导和能动性。对动物来说,它与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真正的关系而存在的。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比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性,它是通过人的主体活动的参与而起作用的。没有对牛顿经典力学的长期重复就不可能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合规律性_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人类个体问题研究

一、个体具有客观性

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个体的根本人格特征就是他作为实践主体的自觉能动性,即能自觉地在对象上表征自我的本质力量。[1]这一特征把人类个体与动物个体直接区分开来。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个体活动的主体性是在与个体之外,包括自身一切对象的主客体作用关系中存在的,脱离了这种客观性关系,自觉能动性便成为空话。自觉能动性只有在对象化关系活动中才能实现它作为社会个体的本质存在。这种关系既包括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与他人、与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个体主体性只是意味着个体在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中所应有的主导和能动性。而动物没有这种性质,动物的智能冲动往往泯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在身体之外存储经验知识,[2]就因为动物根本没有这种为我存在的关系。对动物来说,它与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真正的关系而存在的。[3]

正是个体活动在关系中发生的事实决定了个体活动不仅具有主体性,而且具有客观性。客观性不只具有本体论上的含义(指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和属性的存在)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含义(指认识中包含摹写存在的客观内容),而且具有关系意义上的含义。模糊性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尺缩效应”就是这种关系意义上客观性的具体表现(模糊性的存在是客观的,但它不是客体的内在属性,也不是主体特有的存在形式,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时,客体向主体呈现的类属边界的不明确、不清晰性;爱因斯坦认为“尺缩效应”是客观的,虽然它与主体选择的观察参考系密切相关)。个体活动客观性是关系意义上客观性的又一变式,作为个体主体性的自觉能动性只是个体自我与对象世界作用关系中的属性存在,这就决定了这种能动性的发挥是有条件的,要受到各种因素(主体的、客体的,内在的、外在的)的制约。正因为这样,个体活动的主体性不是绝对、永恒、纯粹的主体性,而是与客观性(客体性)相联系而存在的主体性。如果说主体性是个体存在的本质特征的话,那么,客观性就是这种本质特征得以确证的前提和条件。个体活动的主体性(自觉能动性)和客观性共同构就成了个体主体活动的真实结构。个体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要素也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体与客体联系的中介。

正因为这种统一,我们从哲学上考察个体问题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式、方法,也就是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原则,这也是唯物辩证法作为总的方法论的具体运用。所谓主体性原则,就是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任何“现实的个人”;所谓客观性原则,也就是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4]就是考察主体性时必须考察它产生的前提、条件、基础,考察个体主体性时必须把它放到与外在世界的辩证统一关系中考察,必须从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进行考察。

二、个体客观性的含义

个体活动的客观性就是指它的受制约性、合规律性、重复性。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就在于它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看到了个体活动的主体性,而且分析了个体作为社会关系群体——要素具有客观性和客体性。个体不能脱离社会群体存在就决定了个体活动必然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必然合乎人生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决定了个体活动不是一味地无条件的创造,而在一定条件和环境下的重复。如果说个体活动的主体性揭示了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能力的话,那么个体活动的客观性就表现了这种能力实现的前提、基础。

受制约性作为个体活动客观性的第一个含义首先指它的继承性。任何人的发展有继承性,个体在进入社会活动之前便有了通过社会遗传为他准备好了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个体必须把过去历史积累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知识、文化遗产的总和作为自己活动的基础,先验的社会环境(物质环境、文化环境)对个体行为方式的影响就如婴儿脱离了母体却留下永久的疤痕一样别无选择。所以,个体在安排自己的行为活动时,首先必须尊重这种先在的现实。顺应是创造的前提,只有首先适应自然,然后才能改造自然;只有首先适应社会,然后才能改造社会。改造自然要受到原来生产力水平(尤其是生产工具)的限制,改造社会要受到原来社会关系结构的约束。其次,个体活动的受制约性还表现在社会关系是个体活动的存在形式。社会个体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交换其活动,便难以进行其主体性活动,而由之联合的纽带关系就必然对个体行为活动产生约束作用。

个体活动客观性的第二个方面的含义指它的合规律性。个体活动的创造性必须以遵循一定客观规律为前提条件。毫无疑问,改造自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高产”只是天国的神话。改造社会无疑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比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性,它是通过人的主体活动的参与而起作用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活动而已。”[5]但主体活动的参与并不说明社会规律就是主观的,而是与自然规律一样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生产力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只会让人觉得笑态可掬。个体活动除了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以外,还必须遵循个体自身发展和实现的规律性,比如生理上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准;心理上的兴趣、爱好、天赋能力;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规律;个体所处的环境、条件等。脱离了这些,个体盲目蛮干就无法达到自我的发展和实现。

个体活动客观性的第三种含义指活动的重复性。个体活动作为自觉能动的活动,无疑是具有创造性的,但又具有一定意义上的重复性。个体活动从微观的质的角度上说,并未每时每刻都在创造,而更多的是在进行重复性活动。伟大的发明和创造往往是在长期、普遍的重复之中造就的,重复往往是创造的前提,通过重复原先的创造而进行自己新的创造。这种重复一方面为原来的创造性成果扩大应用范围和影响,另一方面又在这种重复中发现和抓住新的规律为我所用,为进行自我新的创造准备条件。没有对牛顿经典力学的长期重复就不可能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以,这种重复性活动不是消极的,不是机械地重复,不是西西佛的神话每次都从山脚起步,而是每次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每一次重复都是机遇、启迪,都是转折、进取。严格说来,人的一生只要能获得一次真正的创造性发明也就够伟大了。

正是个体活动客观性的三个方面决定了个体主体性的有条件性、相对性,决定了个体活动主体性不是绝对主体性,而是客观性基础上的主体性,决定了自觉能动性不是费希特的那种包容、创造一切客体的绝对主体的自觉能动性,而是与客观性、客体性相比较而存在、相联系而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三、个体客观性的意义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个体主体活动的总特征——自觉能动性三方面具体内容的话,[6]便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这一点。

个体意识性作为对自我与外在世界辩证统一关系的体验和把握,它的发展水平往往与社会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当人们无法解释大自然的破坏性力量时,便把自我拜倒在假定的人格神——上帝的脚下;而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能破译这些现象的奥秘时,便明白了上帝只是一种设定、只是人本身,于是,才唱起了“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的人的赞歌。同时,从另一方面看,个体的社会性存在和社会关系对人体的约束力决定了个体的意识性不是把自我超越于社会群体之外,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自我意识不是认为“我就是一切”,而是在个体与群体、与社会,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中恰当、准确地把握自己,摆正自我的位置,更重要的还要意识到自我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任何自我价值设计都必须体现时代精神,都必须与人生和社会的发展规律相吻合。

个体活动的自主性要受到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水平制约,绝对的个人自主是不存在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卢梭语)自由作为一个历史概念,总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总是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社会主义建立了生产资料由广大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公有制度,为实现真正的社会自由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但社会主义自由绝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创设一个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环境和条件,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局面手段。对每一个社会个体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在尽可能正确地把握各种内在和外在规律的前提下有效选择自己的行为目标,控制、调节自我的行为方式,积极主动地改造自我、贡献自我。无疑,无论是社会的发展还是个体的实现都离不开个体的奋斗,但个体奋斗绝不是只为个人的奋斗。个体奋斗无疑包含了在各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在社会所能提供的有利或不利条件下通过个人的努力克服困难,自强、自奋、创造条件实现追求的目标。但个体的追求目标必然是同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个体强烈的价值追求如果不与社会集体的追求目标相协调,就会发生价值取向上的冲突。个体奋斗的受制约性除了奋斗目标必须与社会目标一致外,还表现在社会历史条件限定了个体奋斗的行为特征和所能达到的成就。个体奋斗途径只能在现有社会条件所能提供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社会历史条件也先验地决定了任何个体奋斗所能达到的成就值域。

既然作为个体人格建构前提的意识性和作为建构过程的自主性都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那么,作为个体主体性人格建构结果的实现性同社会发展与实现的密切关系便更加不言而喻了。如前所述,个体实现往往不是一种目标实现,而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7]就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8]在与自然的关系上,尽可能少地受它的压迫和驱使,在与社会的关系上,逐渐实现社会关系对个体外在强制力的淡化,自我的活动不再是纯粹谋生的手段和进行片面性生产的手段,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自觉联系。很显然,这一切只有通过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本身的异化的消除才能完成。而这种完成与其说是目标,倒不如说是不断的追求。改造自然、完善社会都是一个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只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个里程碑,最终的目标却像站在万吨巨轮的甲板上遥望海天相接处的地平线,是那样诱人,又是那么遥远,牵引着人们去奋斗、去拼搏、去创造。

注 释:

[1][6]刘衍永.论个体自觉能动性的人格内涵[J].求索,1999.(1):74

[2]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50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3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72.49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72.11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人民出版社,1972.927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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