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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特点

时间:2022-02-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稳定的医患关系有利于病人,也有利于医生。这种“物化”趋势的加重,使病人感到压抑,医患间关系紧张,对医患双方和谐关系的发展,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都是不利的。
医患关系特点_社区医学心理学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从事医学职业活动的医师与人们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为密切和不可缺少。虽然数千年的医患关系可用“求医”和“行医”,医生给病人治疗,病人接受医生治疗这样概念来表达,都是限定在医疗活动中的一种人际关系。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建立并在医疗活动中发展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科技的进步,在不同历史时期却表现出不同的医患关系特点。简要概括如下:

1.医患关系的双向性 医患关系是一种目的一致的,医患双方互动的特殊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是患者为了治疗疾病,解除痛苦,恢复健康。而医生职业是为患者提供技术服务,解除病人疾苦,挽救病人生命,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患双方的目的是一致的。

在医患双方互动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各自的知识水平差异,对疾病的认识和理解不同,双方的价值观理想和信念也不一样,都会对这种医患双方的互动关系产生制约和影响。这种影响的存在和发展,将左右医疗活动进程和医疗效果,也会给医患双方带来可以预料或不可预料的后果。因此面对医患双方互动关系的发展,必须用道德和法规、法律调节,以医学人道主义为准绳,实现医学目的。

2.医患关系的平等性 早期年代,由于阶级的存在,医患关系确实存在某些不平等。如华佗与曹操的医患关系,就是典型的不平等关系的实例。但从古至今医生“普同一等”“一心赴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道主义”的追求没有停止。在医学这个特殊的职业活动面前,所有的病人都应该是平等的,医学活动要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对人格的尊重,“人命至重,贵如千金,一方济之,德愈于此”。这种平等的医德思想,直到今天才得以开始实现。

3.医患关系的直接性 医患关系在医疗活动中产生,在医学活动中发展。长期以来医患关系都是医者面对病人,诊查疾病,询问病情,体现出医生与病人的直接、双向的交往关系。随着医学仪器设备的出现和广泛使用,在医疗活动中检查、化验、远程会诊、治疗、电脑医生等介入,使传统的直接的医患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直接医患关系的变化,必将影响医患双方的情感交流。但是从新医学模式观点来说,医患双方直接接触所形成的良好医患关系,对病人的心理影响乃至医学的发展,都是难以替代的重要关系。

4.医患关系的主动性 医患间主动的医患关系,对医生和病人都有好处,这样会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病人能主动求医,是对健康的一种义务和责任,主动讲述病情,对疾病的诊断与治疗都有重要意义。医生由于承担着重要的医疗责任,有为病人医疗的义务和权利,医生必须主动积极的救治病人。这样医患双方在疾病面前,都是态度一致,医生积极主动了解病人的心理需要,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救治病人就有希望和信心。医生主动接近病人,主动了解病情,才能为诊断治疗疾病创造好条件。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说:“对于医生来说,了解患有疾病的人,比了解某人患有什么样的疾病重要得多。”患者不主动求医,怎么能得到医生的帮助。医生不主动救治病人,怎么能了解病情,治疗好疾病。只有医患双方主动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医疗效果。

5.医患关系的稳定性 在医学发展历史中,病人就医于一位医生,并把自己的生命与健康完全托付给某一医生,而传统的医生也该为病人负责到底。传统中这种稳定的医患关系,对病人和医疗是有利的。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医学分科越来越细。一方面,影响了病人的求医困惑,有了疾病到底去哪个科看,找什么样的医生?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医生的全面发展,局限于某一单科技术领域,缺乏对病人整体全面的认识和关心。这种趋势的双重性是提高了诊断疑难疾病的水平,同时也影响了对一些病人的诊断治疗,增加了病人的心理负担。

当今,人们期望有自己的保健医生能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健康。社区首诊制和社区家庭全科医生的出现,正是这种需求的反应。稳定的医患关系有利于病人,也有利于医生。

6.医患关系“物化”和非人格化趋势 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医疗仪器的应用,传统的双方直接医患关系受到了挑战。医学工程仪器的应用,基因组图技术等,使许多疾病都得到了明确的诊断,患者得了什么疾病都会一目了然。这样的结果是造成病人与医生间缺少情感交流,缺乏人文关怀。这种“物化”趋势的加重,使病人感到压抑,医患间关系紧张,对医患双方和谐关系的发展,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都是不利的。

7.医患间多元化意识提升 数千年来医疗活动中都强调对人的尊重,对病人要一视同仁,普同一等,平等待患,尊重人格仍是人们不息的追求目标。随着人道主义观念的增强,病人自主观念、法制观念的提高,病人的权利意识正在不断提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强,病人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和利用也明显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反映在医患关系中就是医生在逐步认识和理解了对病人尊重的重要性,病人参与医疗知情同意,以减少医疗服务中纠纷的重要性。

同时由于病人经济地位的变化,对不同医疗服务需求方面也出现了差异,特殊医疗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产生,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卫生服务需求,已经成了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法制观念的加强,法律意识的提高,说明病人维护自己医疗权益的自主性日益加强。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对此必须认真研究,以适应变化发展着的病人需求。

8.医患间的合同关系 从实质上说,医患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患者到医院就诊看病,要求医疗机构给予检查、诊断、治疗,向医院提出挂号,医疗机构给予挂号接诊,承认其病人角色,给予其看病,即视为同意,形成双方之间的契约,由此产生了医患合同关系的权利与义务。医患间的关系具有民事合同条件,但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可以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约定。而医患间的这种民事合同关系,则具有不对等性,病人现在可以选择医疗机构,医生不能选择病人,有时病人也不能选择医生,遇到急诊病人不能支付医疗费用时,医疗机构也必须抢救。这样医患间的民事关系就是一种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的非典型的民事合同关系。医疗机构和病人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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