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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指标体系各级指标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研究共进行了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其中,在第一轮咨询中确定了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和各级指标的初次筛选,通过对第一轮结果的整理和分析,调整了部分指标,进行第二轮咨询,将第一轮咨询的结果反馈给各位专家,请各位专家再次评判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深入筛选各级指标。最后创建了由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35项三级指标组成的湖北省引进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
考评指标体系各级指标_科技创新平台

一、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的构建

通过大量查阅国内外关于科技创新平台的理论、科技创新平台绩效水平的评价方法等方面的资料,详尽分析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评价的方法、条件和程序,按照科技创新平台的特点,考虑影响科技创新平台评价的因素,结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原则,通过与20位科技创新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政府管理者深入访谈,提炼出科技创新平台评价因素。调查访谈的提纲由两部分组成,首先介绍本次研究的基本情况,涉及调查访谈目的和访谈内容;其次是访谈的问卷部分,被访谈者可以从问卷中选择、删除或者增加人才评价的因素,并针对各种因素提问,进行指标细分。最后统计分析访谈结果,结合相关资料加以修改和完善,初步形成“体制与机制、研发与投入、创新与能力、开放与贡献”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2]

根据“体制与机制、研发与投入、创新与能力、开放与贡献”四位一体的一级指标,分解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层层细分,初步形成了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5个三级指标的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表5-1。

表5-1 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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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德尔菲法在遴选指标过程中的应用

德尔菲法作为一种主观和定性的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评价指标的选择和确定过程,究其实质,集中各方专家的智慧,采用匿名方式,通过一系列问卷向各方专家问询,然后有计划地对每一轮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和反馈,最终在专家意见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形成一个比较可靠的方案或者结论。

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研究共进行了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其中,在第一轮咨询中确定了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结构和各级指标的初次筛选,通过对第一轮结果的整理和分析,调整了部分指标,进行第二轮咨询,将第一轮咨询的结果反馈给各位专家,请各位专家再次评判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深入筛选各级指标。在咨询过程中,各级指标选择的判断标准主要考虑集中度和离散度:集中度以认同率和平均值来显示,其中认同率以选择了“很重要”和“重要”的专家数占专家总数之比来表示。离散度由变异系数表示。各级指标的取舍标准为平均值在3.5分以上、认同率在65.0%以上、变异系数在0.30以下。在专家咨询过程中,比较突出的意见集中在指标表述、指标重要性和指标歧义上。比如,在“体制与机制”类的“规划与目标”指标,其单列的三级指标为“重点考察平台发展规划和中、长远目标”,不符合指标的表述要求,容易引起歧义,是关注该评价对象有还是没有发展规划和中、长远目标?还是强调考核时要关注发展规划和中、长远目标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既然是针对科技创新平台的考评,显然后者是主要的评价意图,所以变更为“平台发展规划和中、长远目标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另外,规划制订得再好,更重要的是落实和执行,否则的话,就容易出现“规划规划,挂在墙上,成了鬼话”,所以还应该关注规划和目标的完成情况,所以应该在“规划与目标”的3级指标里加上“规划与目标的阶段完成情况”;同样,在“管理运行”的三级指标“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都存在以上问题,有专家建议改变为“规章制度的全面性”、“运行机制的高效性”;在发现“创新与能力”类的“人才队伍”指标,其分解的“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数”在现实中随着高校的扩招、海外人才的引进,科技创新范畴的人员普遍呈现高学历、高职称化,中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已经不占优势,无法做出最终的区别,所以订正为“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数”。同时还有专家指出“总人数”没有很大的评价价值,在科技创新环节,主要看重核心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注重的不是人才的数量而是质量,因为科技创新不可能依靠人数众多就能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建议删去。在“成果”类的三级指标“服务合同数”评价不全面,事实上签订合同的数量固然重要,但是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小是不能够忽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高额的合同标的也证明了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先水平,能很好地证明科技创新实力,所以建议改为“服务合同数量及金额”;同理,“发表论文数”在当今的学术界已经颇有争议,质量一般、级别不高的杂志很好发表,只要交纳一定的版面费就可以制造很多学术垃圾,但是对于学术创新、科研创新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应该严格把握发表论文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尤其是在国内外公认的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才是值得嘉许的,所以有专家提议改为“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数量”;有专家指出“开放与贡献”类的“行业开放度”指标,其分解的“对外开展各种专业人员培训人次”主要侧重于培训次数的衡量,应该更关注培训效果,即该培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获得接受培训者的好评,能否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从而改进受培训者的工作业绩和提高工作能力,所以更正为“对外开展各种专业人员培训效果”;同理,科技创新平台对外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承接测试、分析任务是很好地为行业和社会做贡献的表现,但是在考核上更看重的不是开展了几次,而是开展的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服务目标,所以建议改为“对外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承接测试、分析任务的次数和效果”。

因此,在进行了相应的删除、修订、添加与合并之后,虽然二、三级指标从数量上看不增不减,依旧是35项,但是表述更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在第二轮专家咨询中,1.2级指标认同率高达100%,3级指标的平均认同率为85%。最后创建了由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和35项三级指标组成的湖北省引进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见表5-2。

表5-2 湖北省引进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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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考核体系基于平台的创新性、公共性、共享性,资源整合和服务功能特征,本文提出由体制与机制、研发与投入、创新与能力、开放与贡献四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5个三级指标,指标的选区遵循科学与代表性原则、独立性与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和动态发展性原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权重的设定采用专家评价法来确定的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见表2)。本指标体系应用于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较准确、综合地评价其组织管理与运行、创新能力与成果、投入产出效益、共享度与行业贡献等方面,获得较准确的结果。由于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其功能、任务、作用等不同,一套体系显然无法普适各类型平台,所以本文设计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旨在提供指导性的参考。建议根据不同类型平台的特征,加入差异化指标,如,对于孵化器平台增加孵化成功企业数指标,对于产业联盟平台强调组织实施成果转化,整合跨部门跨机构能力等,或通过不同的权重设定加以修正,使本指标体系的适用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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