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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灾情及抗灾救灾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云南省委、省政府将抗灾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视察灾情,看望慰问灾区干部群众和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部队官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云南省减灾委在重大灾情发生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派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在网上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发布简报25期,协同承办大型慈善晚会2次。
年灾情及抗灾救灾_云南减灾年鉴

2010年灾情及抗灾救灾

【综 述】 2010年云南省气候异常,干旱、地震、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禄丰、元谋“2·25”地震、马龙“6·25”洪涝、巧家“7·13”泥石流、贡山“8·18”山洪泥石流、隆阳“9·1”山体滑坡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对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2010年全省因旱灾、地震、风雹、滑坡、低温冷冻、洪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3035.6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23人,失踪116人,伤病2.2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1203.0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6.46万人,民房倒塌14056户45207间,损坏590184间,农作物受灾3451.9千公顷,绝收1116.39千公顷,死亡大牲畜2.05万头(匹),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2.47亿元。

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有5项指标呈下降趋势,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民房户数、倒塌民房间数、损坏民房间数、因灾死亡大牲畜数分别下降51.9%、69.2%、74.8%、26.1%、30.0%。有8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其中,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伤病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4.7%、37.7%、383.3%、24.7%、152%、53.5%、212.2%、157.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灾情,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周永康、回良玉等中央领导同志6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对云南省抗灾救灾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国家有关部委对云南的抗灾救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旱灾先后启动了四级响应、三级响应和二级响应。汛期启动救灾应急四级响应2次、三级响应2次,8次派出部、司领导和国家减灾委专家组深入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将抗灾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视察灾情,看望慰问灾区干部群众和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部队官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云南省减灾委在重大灾情发生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派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 2009年入秋以来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造成16个州(市) 2702万人受灾,965万人、2050.9万头(匹)牲畜(其中61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823万人需要口粮救助,小春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743.7万亩,林地受灾面积达5507万亩,报废1545万亩,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63亿元。

【禄丰、元谋县“2·25”地震】 2月25日12时56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元谋县交界(北纬25.4°,东经101.9°)发生里氏5.1级地震,造成楚雄州禄丰县、元谋县、牟定县和武定县4个县12个乡(镇) 75个行政村共4万余户16.4万人受灾,因灾重伤3人、轻伤32人,紧急转移安置31687人;大量民房倒损,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40万元。

【马龙县“6·25”洪涝】 6月25日20时至26日8时,云南中东部地区出现大雨局部特大暴雨降水天气,曲靖市马龙县通泉镇降雨量为208.3毫米,突破了有气象记录以来118毫米的最大值,马龙县县城城区积水平均水位达1.6米、最高水位达2.2米;全县因灾造成5万余人受灾,房屋倒塌11000间、损坏20000间,500吨军供粮、10吨救灾粮被淹,粮食作物受灾14万亩、经济作物受灾8.4万亩、水产业受灾面积5200亩,县城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08001万元。

【巧家县“7·13”泥石流】 7月13日凌晨4时,昭通市巧家县小河镇突降暴雨,山洪猛涨,导致小河镇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巧家县小河镇1200余人受灾,因灾死亡19人,失踪26人,受伤43人。其中重伤11人,轻伤32人。倒塌100户708间,服装、餐饮、家电、超市等80余间店面损毁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8000万元。

【贡山县“8·18”山洪泥石流】 8月18日凌晨1时30分左右,怒江州贡山县普拉底乡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共造成11212人受灾,因灾死亡39人、失踪53人,9人重伤、30人轻伤,紧急转移安置3282人。其中;倒塌房屋102户387人,受滑坡泥石流威胁急需转移安置灾民762户2895人,冲毁玉金公司东月谷铁矿选冶厂厂区,冲毁路基(面) 2350米,石拱桥一座,交通、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4000万元。

【隆阳区“9·1”山体滑坡】 9月1日22时20分许,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出现强降雨天气,导致瓦马乡河东村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共造成隆阳区瓦马乡河东村大石房村民小组71人受灾,29人死亡,19人失踪,23人获救(2人重伤,6人轻伤),灾害直接经济损失6508万元。

【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全年共完成姚安和宾川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131880户。其中重建8192户、修复加固123688户。

【救灾捐赠及宣传工作】 特大旱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旱区受灾群众生活。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0〕27号),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向旱灾灾区踊跃捐款捐物,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旱情、抗旱救灾工作及抗旱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灾民、全民抗击旱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开展接收捐赠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协调铁路、军队、企业、接收市县和发放点群众等各方力量,努力做好每一件捐赠款物的接收、运送和发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仅中央和地方媒体宣传报道民政抗旱救灾工作的新闻数达6886条。在网上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发布简报25期,协同承办大型慈善晚会2次。据统计,全省共收到抗旱救灾社会捐赠资金84261.7731万元,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29703.6万元及价值4696.429万元的捐赠物资。

【云南省减灾委员会成立】 2010年6月,参照国家减灾委员会的组建形式,云南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省直36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云南省减灾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曹建方副省长担任减灾委主任,王树芬厅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省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军地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在省减灾委的统一领导下,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全面预防观”和“防灾救灾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增进了防灾救灾工作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10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减灾工作制度建设、预案制定和演练、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地对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创新并总结出了许多开展社区综合减灾的新做法和新经验,极大地丰富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内涵。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要求,全年共有17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2010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在宣传日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减灾从社区做起”的主题,加强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民政、地震、教育、消防、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广电、林业、卫生、气象、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通讯平台等新闻媒介,通过开设专栏和专题、新闻报道、刊发评论文章、手机发送短信、播放公益广告等,大力宣传我省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和防灾减灾知识,全面介绍我省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所采取的10项重大政策措施等。

【开展防灾应急“三小工程”】 针对我省自然灾害频发和防灾应急面临的严峻形势,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即“十二五”期间,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牵头,为全省1310万个家庭每户发放一本防灾应急自救互救宣传小册子、一套防灾应急小急救包,全省基层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防灾应急小型演习。

【加强基层救灾能力建设】 针对基层乡镇救灾装备缺乏、设备陈旧,基层救灾人员到达灾害现场时间晚、灾情处置不及时、灾情上报缓慢等问题,云南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为全省1366个乡(镇)配备救灾装备(车辆),2010年省政府安排2500万元,优先为多灾重灾、边境、藏区的500个乡镇配备了救灾车辆。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成使用】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项目,对快速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提升全省应急救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项目选址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思邑村委会多衣者村民小组华里山,占地108.76亩,概算总投资9078.71万,总建筑面积26126.94平方米,由5个库房、办公兼附属用房、生产辅助用房、晾晒场、配电房、停机坪、室外道路、绿化地、供水管网及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配套功能设施组成。其中库房面积20878.48平方米,停车坪面积4800平方米,晾晒场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801.04平方米。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标准规划设计,建设立项定位准确、建设标准高、功能设计完善,各项设计建造标准已达到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大型库标准,为目前全国已建成规模最大的救灾物资储备库之一。

项目于2009年2月26日确定地点,2009年10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1月10日,主体工程完工。2010年1月6日起,消防、安防、电梯安装及绿化工程先后开工,3月20日前全部完工,3月24日,项目办、省质检站、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初验。2010年8月27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为优良,并积极组织申报省优和市优工程。整个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8483.80万元,项目建设迅速、投资控制有效、建设质量优良。同时,项目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铁路方面,距离读书铺火车站10千米,距离小桃花枢纽货运站5千米。公路方面,距离年内即将建成通车的安晋高速公路辅道出口2千米。并且西北方可接安楚高速公路,辐射滇西8州(市)。东南方可接昆玉高速公路、昆石高速公路,辐射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红河和文山等州(市)。东北方可接昆曲高速公路,辐射曲靖、昭通两市,交通便捷,辐射面广。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于2010年5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并被国家财政部、民政部批准纳入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管理。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并发挥好储备库作用,省民政厅与省政府和省编委积极协调增加人员编制。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加挂牌子及增加事业编制的批复》(云编办〔2010〕278号)精神,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加挂云南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云南省减灾中心牌子)仍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同时增加事业编制30名。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加后,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事业编制3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随着中心职能职责的进一步加强,中心内设综合财务、减灾、仓储运输、捐赠、应急救援、灾害信息、恢复重建管理7个部开展工作。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先后在曲靖马龙6.25洪灾、昭通巧家7.13泥石流滑坡、怒江贡山8.18特大山洪泥石流、保山隆阳区9.01山体滑坡和盈江3.10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发挥了巨大作用,为灾区群众提供了高效、有力的救灾物资保障,为救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充分展现出应对突发事件及时、灾害救助成果显著、社会效益持续显现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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