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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哲学的基本对立面

时间:2022-02-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霍布斯不仅为这个目的提出了一个构建,而且顽固地坚持说,这是正确的,尽管它当时已经被证明为错误。但是后来,讨论显示霍布斯的关于几何的概念是多么的模糊。
哲学的基本对立面_科学发现的哲学

1.所有听取普遍流行的关于推理本质观点的人,无论程度如何,都会熟悉必然真实与经验真实之间的关系。这些人中很少有人,或者至少很少有数学学生要求对这个区别进行解释或加强。所有几何学家都非常满意于他们所熟识的几何真实必然为真,它们不仅是真,而且必然为真。术语含义得以理解,证据经过检验,命题的正确性必然得到赞同。同一底上的各个平行四边形、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各个平行四边形相等——同一弓形上的角相等,这些是我们通过从定义和公理进行推演的论证而得知的真实命题。而且一旦我们这样了解之后,就不会再成为相反的情况。另一方面,我们从经验中学到了其他真实。例如,星体在一天之中围绕轴旋转,月亮在30天之内从满月的月相再次到满月的月相。这些真实我们看到是真实的,但我们仅仅是通过经验得知。人们如果不看月亮和星体便不会知道它们,在了解之后,仍然没有人假装说它们必然真实。因为无论我们看不到什么,它们可能会是相反的样子。如果我们被放在太阳系的另一个地方,根据天文学家的观点,经验可能会将它们呈现为另一番样子。

2.我举出经验的天文学真实与几何的必然真实进行对比,因为两者都是我们熟悉的确定的类属。我们可以发现两种真实的其他例子。关于数字的真实是必然真实,这些是必然真实,27加38等于65,两个数的和的一半加上二者差的一半等于二者中的大数。另一方面,糖会在水中溶解,植物没有光不能生存。检验中,我们关于化学、生理学以及其他归纳科学的所有知识包含经验真实。如果有任何科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模棱两可的真实,我们可能会对之有短暂的疑惑,是必然还是经验,我们会延缓对它们的考虑,直至我们更为清晰地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

3.我们表达必然真实和经验真实之间的区别的一种模式是,必然真实是那些我们无法明显想象出相反式的真实。我们可以非常坚定地想象出经验上的真实的相反情况,我们可以想象星体以任何种类的曲线和以任何速度围绕一个极或跨越天空进行运行,我们可以想象月亮在整个月之内都显现为明亮的圆盘,如果它的光不是借来的而是自身的,情况就会这样。但是我们不能想象说,在同一个底上的各个平行四边形、两条平行线之间的各个平行四边形之间会存在大小差异。因为我们发现,如果我们试图这样做,当我们将平行四边形分割成部分时,我们就必须考虑到一个三角形大于另一个三角形,而二者的各个部分相等。这一点我们根本无法想象,如果我们清楚地想象各个三角形。我们将这种不可能性变得更加清晰,因为我们可以想象,三角形的放置使其中一个的两边与另一个的两边相合,然后可以看到,为了想象三角形不相等,我们必须想象,在两个方向上有同样端点的两个底边是不同的线,尽管两者都是直线。这一点无法想象,我们同意这种不可能性是公理,如果它这样被表述:两条直线不能围成一个空间,因而我们不能明确地想象出刚刚提到的关于平行四边形的命题的相反情况。

4.但在应用这个区别的时候,必须要记住其说法——我们不能明确地想象出一个必然真实的相反情况。因为在一种特定的松散不明确的方式下,人们会想象出必然的几何真实的相反情况,因为他们首先错误地以为谬误的命题是正确的。这样,霍布斯错误地认为他已经发现了可以通过几何方式加倍方形的方法,也就是如同前面所说的,在给出的两条线之间发现两个比例中项,这是一个平面几何无法解决的问题。霍布斯不仅为这个目的提出了一个构建,而且顽固地坚持说,这是正确的,尽管它当时已经被证明为错误。但是后来,讨论显示霍布斯的关于几何的概念是多么的模糊。因为他的批评者证明说他的图形的一条线不会在他的推理所提出的点,而是在邻近的一点遇到另一条线。他对此回答说,这些点中的一个点足够大可以包括另一个点,从而它们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点。这种想象一个几何真实的相反情况的模式没有对宣称造成例外,即这种对立情况不会被明晰地想象出来。

5.类似地,儿童和粗鲁的野人的模糊概念不会令必然真实和经验真实之间的区别变得无意义。儿童和野人在数字上也会犯错误,可能很容易地宣称27加38等于63或64,但是这种错误不会令这种算数真实不再是必然真实。当任何人清楚地想象这些数字及其加法时,如通过将它们分解成部分或其他方式,他就会看到它们的和必然是65。如果基于儿童和野人会想出其他结果的可能进行考虑,就可以说这不是必然真实,必须基于同样的基础说7加4不一定等于11。因为儿童和野人会被发现如此不熟悉数字,以至于他们不会拒绝7加4等于10,或者4加3等于6或8的宣称。但是我猜测,没有人会基于此而说这些算数真实是由经验而知的真实。

6.必然真实建立了起来,如同说过的,是通过从定义和公理,根据推理的确切和严格推论出发的论证。经验真实从我们所看到的收集起来,也是根据推理的推论,但是其证据的模式较不确切和严格。前者依赖于我们头脑中的理念的关系,后者依赖于外观和现象,它们将自己展现在我们的感觉中。必然真实是从我们的思想中形成的,即我们内部世界的要素。经验真实是在外部世界中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我们称之为事实。当我们能够在我们的理念中发现一个系列,可以确证与明显的事实一致,我们称之为理论。

7.这个区分和对立,被以不同方式表达出来,如必然和经验真实、理念和感觉、思想和事物、理论和事实,可以被命名为哲学的基础对立。因为哲学家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是在宣称或否定、解释或模糊化这个对立,它可以通过很多其他方式表达出来。但在所有这些不同的形式下,很难确认同样的反对情况。而且在不同形式下都会有同样的评论,并且具有相应的修正。这样,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对立与推理和观察之间的情况一致。再一次地,它与反应和感觉之间的对立一致。感觉处理的是客体,事实涉及客体,一般来说,所有没有我们的事物都是客体——感觉的客体,观察的客体。另一方面,我们自己是观察客体的人,而且我们具有感觉,因而我们似乎可以被称为感觉和观察的主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个区分是表达基础对立的一个最普通的方式,尽管在英语中还不太令人熟悉,但是我不会有所顾忌地说到这个对立中的主观和客观元素,如果其表达已经方便。

8.所有这些形式的对立,以及人们在所有讨论中做出的令人熟悉的对它们的参考,都显示了对立的基本和必然的特点。如果没有两个元素的统一,我们不会有知识;如果没有两个元素的分离,我们不会有哲学。我们不会有知识,除非我们既有外部世界在我们感觉上的印象,也有内部世界的思想出现的想法——除非我们注意到事物和我们的理念,除非我们被动地接受印象,积极比较、合并和塑造它们;除非我们指出了黏合事物之间的区分,除非我们将我们存在的积极能力和被动能力分开。两个元素——感觉和理念,都是我们知识存在的前提,如同物质和形式都是物体存在的前提。形式的特质是几何主题的形式,物质的特质是化学或力学的主题。

9.尽管哲学分别考虑这些元素,它们不会被真正地分开,如同物质和形式。我们不能在没有形式的情况下显示物质,或者在没有物质的情况下显示形式。正如我们不能在没有理念情况下显示感觉,或在没有感觉情况下显示理念——头脑的积极能力和被动能力彼此分别。

在我的知识的每一个行为中,必然有关于我所知道的事的东西,也有关于理解其他的我的东西。我必须同时是被动地收到或已经收到印象,还要积极地将它们合并起来然后进行推理。没有任何对于事物的理解是完美的,没有任何对于外部事物的经验是完全感官的。如果它们被想象为事物,思想必然唤醒注意,通过感觉形成对事物的信念。如果它们被想象为事物,感觉的表达必然被概念所绑在一起。如果我们想到任何事物,我们必须同时确认思想和事物的存在,哲学的基本对立是不可分割的元素的对立。

10.不仅这些元素不能被分别显示,而且它们也不能被分别想象或描述,对它们的描述必须总是暗示它们的关系。另外,它们被标示的名字作为结果必然带有相对的重要性,这样标示哲学的基本对立的术语不能被绝对地和排他地应用于任何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对我们说起的对立的一些普通表达模式的思考描述这一点,术语理论和事实经常被强调地使用作为彼此对立,这是正确的应用方式。但是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地说,这是一个事实不是一个理论,或者这是一个理论不是一个事实,即根据真实理论,这是理论。星体似乎在围绕一个极旋转是理论还是事实?地球是围绕轴旋转的球体是理论还是事实?地球围绕太阳旋转是理论还是事实?磁铁矿吸引针是理论还是事实?在所有这些事例中,一些人会这样回答,另一些人会那样回答。一个人如果从来没有观察过星星,并且只是偶尔看到它们,会认为它们的围绕极进行圆形运动是理论,如同他认为太阳在椭圆形轨道中运动是理论,或在黄道带中的次级行星围绕太阳运行是理论。一个人,如果已经对地区的不同部分的测量进行了比较,并且知道这些测量在不承认地球是圆形的情况下不能得到清晰的思考,会认为其圆形是一个事实,如同他的房间的方形一样。一个人,如果相信地球围绕其轴和太阳旋转是一个熟知的基础,如同相信他的国家的邮差的活动一样,会以为前面的事件是事实,如同后者一样坚定。一个人,如果相信地球的年运动的事实,并明确地将之指向其力的路径,会以为太阳的吸引力是一个事实,如同他想象转动磨坊的风车的风的运动是事实一样。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案例中,我们不能绝对或排他地应用任何一个术语,无论是事实还是理论。理论和事实是与我们的理念和感觉相对应的元素,事实是事实,只要理念与感觉捆绑在一起并融于其中。理论是理论,只要理念与感官保持分离,以及它们是否可以相应仍然被认为是一个问题。一个真实的理论是事实,一个事实是熟知的理论。

类似地,如果我们举出推理和观察两个术语,最初它们似乎会非常不同。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观察和在头脑中的推理,似乎清晰地彼此分离并独立,但是我们会发现我们不能绝对和排他地应用这些术语。我看到距离我几英尺有一本书放在地上,这是观察吗?起初,也许,我们会倾向于说显然如此,但是我们所有人,如果注意到了视觉的过程,注意到了我们可以对物体的距离进行判断的模式,已经最终将之判断为遥远的物体,就会知道这个判断涉及从不同感觉得出的推论——从我们的眼睛的印象,从我们的肌肉感觉,诸如此类。这些引申具有推理的性质,如同我们在测量河对岸的一个物体时会从不同的点看它,并且丈量出距离。或者再一次地,我们观察到落日照亮了一个好似镀金的天气石。但这是一个推理,如同我们观察月相,并推出它由太阳照亮,所有观察都涉及推论,而推论就是推理。

11.即便是独立进行表述的最简单术语也不可以被应用。理念和感觉,思想和事物,主体和客体,无论如何都不能绝对和排他地应用。我们的感觉需要理念将它们绑在一起,即空间、时间、数字等之类。如果没有这样绑在一起,感觉就不会给我们任何关于这些事物或物体的理解。所有事物、所有客体,必然存在于空间和时间——必然是一或多。现在空间、时间、数字不是感觉或事物,它们是与感觉和事物不同和对立的事物,我们将之命名为理念,可以说它们是事物或感觉的关系。但是承认这种表达方式,关系仍然不是一个事物或一种感觉,因此我们必须有另一个相反的元素和我们的感觉一道。尽管我们在每个感知行动中都有这两个元素,我们不能将行动的任何部分指定为绝对和完全的属于两个元素中的一个。感知涉及感觉,还有关于时间、空间的理念,等等;或者,如果任何一个人更倾向于这种表达,涉及对关系进行理解的感觉。感知就是感觉,与那些将感觉变成对事物或物体的理解的理念一道。

12.由于对客体的认知暗示理念,如同观察暗示推理,所以,从另一方面说,理念不会存在于没有感觉的地方,推理也不会继续,除非此前有观察。从人类的能力的发展必然顺序而言,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感觉必然从我们存在的第一时间起就存在,并且不断在发生作用。观察在我们可以对与观察无关的任何推理的存在进行假定之前就已经开始,这样,无论在任何时代,只要我们考虑我们的理念,我们必须将之视为已经投入到将我们的感觉联系起来,并认为它们已经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修正。正是通过这样的应用,我们的理念得以发展和定义,并且这种发展和定义不会被从理念自身分割开。我们不能想象没有界限或形式的空间,现在形式涉及感觉。我们不能想象没有对时间过程进行标注的事件的时间,但是事件涉及感觉。我们不能想象数字,而同时又不去想象被数字标注的事情,于是事情暗示感觉。形式、事情、时间,都是如此在我们的理念中暗示的,在我们生活的每部分中不断成为感觉的客体,它们都在修正、展开和固定我们的理念,其程度我们无法估计,但是我们必须认为其在我们的头脑中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不能说客体创造了理念,因为为了感知客体,我们必须已经有了理念。但是我们可以说,客体和对客体的不断认知到目前为止,已经修正了我们的理念,以至于我们不能,即便是在思想中,将理念和对课题的认知分隔开。

我们不能说任何理念,如空间、时间或数字为绝对和排他的理念。我们不能想象说,空间、时间或数字会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如果此前我们从没有想象过在空间或时间中存在任何事或很多事情。我们不能想象自己存在于这种条件中,如同从没有想象在空间或时间中存在任何事或很多事情。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很少想象自己会熟悉空间和时间或数字,将之作为感觉的客体。如果我们没有让自己思想的作用被以前的感觉所影响,就不能进行推理,但是我们不能想象说推理仅仅是一系列感觉。为了能够在推理中得以运用,感觉必须成为观察,而且,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观察已经涉及推理。为了可以由我们的理念连接起来,感觉必须是事情或物体,而且事情和物体已经包含理念。这样,如同我们前面已经说的,基本对立所被表达的术语中没有一个可以被绝对和排他地应用。

13.我现在继续做出一个或两个评论,这是由如此提出的观点所指向的。首先,我评论说,既然表达基本对立的术语没有一个被绝对和排他地应用,在任何特定情况中对对立的绝对应用也从不会成为决定性的和不可改变的原则。这个评论必须在头脑中以更加必然的形式记住,因为这个对立的术语经常在热烈和专横的方式中进行应用。这样,我们经常被告知,这样的事情是事实而不是理论,并且说话和写作中的语气或斜体字或大写形式经常强调地将之表现出。我们从已经说过的可以看到,当这一点在我们可以估价真实或宣称的价值之前被催促时,我们必须问一问对谁而言这是事实?它暗示了什么样的思维习惯、以前的信息以及理念,从而可以将事实想象为事实?对事实的理解难道不是暗示一些宣称,它们可以被同样公正地称为理论,并且可能是错误的理论吗?在那种情况中,事实将不再是事实。古代人不是宣称说,地球静止不动、恒星运动是个事实吗?有任何事实可以提出更加有力而明显的证据来令人们有理由更加强调地宣称它吗?这些评论的推广绝不是为了显示没有任何事实可以必然地被认为是真实的,而是仅仅显示没有任何事实可以仅仅因为它被称为事实而被显示为事实,无论这种宣称多么有力。与此相反,理念是实质的前提,事情是任何情况中我们知识的实际的前提。几何和算数的比例是关于我们的空间和数字理念的知识的例子,对这些毫无疑问。天文学是关于外部世界的学说的真实的例子,其真实性毫不逊于上者。

14.我进一步地评论说,既然在知识的每一个行动中,观察或认知,基本对立的这两元素都有所涉及,并且是以即使在我们的概念中也不能分割的方式,那么必然总是可能将这些元素中的一个从另一个中推引出,如果我们可以满意地接受,作为这种推引的证据,其中一个总是与另一个共存并且可以暗示之。这样,一个反对者可能会说,我们关于时间、空间和数字的理念是从我们的感觉或感知中产生的,因为我们从没有处于一种状态,在其中我们可以有时间和空间的理念,而没有感觉或感知。但是,我们可以对此回答说,我们感知客体的时候,总是会立即感知到它们处于时间和空间中,因而关于时间和空间的理念不是从这些感知中推引出来的。同样,一个反对者可以说,我们推理所涉及的所有知识是经验的结果,例如,我们关于几何的知识,因为每一个几何原则都是通过经验向我们表现为真实:从最简单的开始,并且从此与其他都通过确切的推理过程推演出。但是对于此,我们回答说,经验不会是这种知识的来源,因为尽管经验显示场所这种原则是真实的,它不会显示说它们必然是真实的,这一点我们也知道。我们从没有看到,作为观察的情况,两条直线可以围成一个空间,但是我们大胆地进一步说,毫无疑问,我们永远也不会看到。如果有人来告诉我们,根据他的经验,这种图形司空见惯,我们只能说他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经验行为中的任何数量都不会令这种知识的确定性增加,这显示出我们的知识不是由经验组成的。我们不能通过经验检测这种知识,因为如果我们尽力这样做,我们必须首先知道我们进行实验的线是直线。我们也没有对直线进行检验的更好方法,只能看一看两条这样的线是否能围成一个空间。自那时起,经验既不会摧毁、增加也不会检验我们的公理知识,这种知识不会从经验中推引出。既然经验的任何行为都不会影响我们的知识,那么无论多少数量的经验也不会出现这个效果。

15.对于此,我们给出的回答是,几何图形的一个特征性特质是,它们的理念确切地与感觉相似,从而这些理念如同现实本身一样适于实验的主题。而且通过这种实验,我们学到了几何公理的真实。我们可以非常合理地问那些用这种语言来解释的人,某种特殊的理念如何可以被说成是与感觉相似。如果它们相似,我们如何知道是这样。我们如何可以证明整个相似术语几何理念和感觉,它如何成为那些的一个特殊特点。但是我会用另外一种方式进行讨论实验只能显示是什么,不能显示必然是什么。如果关于理念的实验显示出必然是什么,它与通常所说的经验不同。

我可以补充说,不仅单纯使用我们的感觉不能显示几何公理必然真实,而且,如果没有我们理念的光芒,它也不能显示出它们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有一个圆的一部分,一英里长一英寸宽,我们会有两条直线围成一个区域;但是我们不能,通过看或触碰其中任何一个的一部分发现它是曲线。

16.数学真实不能从经验得出,这也许会更加明显,如果在数字事例中可以有更大的证据。我们宣称7加8等于15,我们发现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使用计算器或其他途径尝试,但是我们不能基于此说知识是从经验得出的。我们提出7、8和加法的概念,一旦我们明确地拥有这些概念,我们看到的结果必然是15。我们不能被认为进行了检验,因为我们不应该相信检验的明显的结果,只要它是不同的。如果任何人说乘法表是经验的结果的列表,我们应该知道他不能在对人类知识的基础的研究中与我们一起走很远,而且,的确,也不会对这个题目的思考取得成功。

17.已经有尝试来解释公理性真实的起源,方法是通过提出理念的联系(联想)来看待它们,但这是联系一词被广泛而松散地应用,以至于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例子。那些在这个题目上以某种清晰度写作的人真的已经教导说,对理念的习惯性的联系已经令我们相信事物之间的联系,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联系给我们形成理念的能力。联系可以确定信仰,但是它不能确定我们的概念的可能性。非洲的国王不相信水可以变成固体,因为他从没见过那种状态。但是这种巧合不会使想象也变得不可能,就好像我们似乎不是不能想象冰冻的水银、溶解的钻石,或液化的空气。也许我们从未见过,但并不会感觉困难将之想象出来。如果有一位热带的哲学家真的不能想象水被固体化,他之所以进入这种思想状态的原因一定是对固体和液体之间关系的深奥思考,而不是由于理念的联系。

18.回到基本对立的本质的结果这个主题,既然通过假定理念和感知,知识与经验之间存在普遍和不和分割的联系,我们可以宣称前者从后者推演出,那么我们也可以基于同样的基础,宣称后者从前者推演出。我们看到了空间中存在的所有形式形状,我们可以宣称,所有形状都仅仅是我们关于空间理念的修正。我们看到事件在时间中发生,我们可以因此宣称所有事件都仅仅是时间理念的限制和边界标志。我们想象事情的所有集合是两个或三个或某个其他数字,因而宣称说,我们有一个关于数字的原始理念,并在外部事件中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同在其他情况中一样,我们会立即面对这不可能是我们知识的完整描述。我们关于空间、时间、数字的理念,无论因为限制性和修正性如何向我们明晰地展示出来,必然会被某些与自身不同的东西所反映、限制和修正。我们必须有可见或可触碰的形式来限制空间,有想象出的时间来标志事件,有可辨识的客体来令数字实例化。但是仍然,在形式、时间和客体中,我们有关于它们的不是来自于它们的事实。也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不注意它们,无论它们是什么,它们都会也必然会与几何和算数真实一致,这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知识中是完美的部分。如果我们决定将所有知识降解为一个或者两个对立元素,我们可以说我们所有知识在于我们理念的关系。无论哪里有必然的真实,哪里必然有感觉不能提供的东西。几何和算数的必然真实向我们显示我们关于时间和空间中客体的知识取决于理念的必然关系,无论会涉及什么其他元素。

19.这个评论可以被远远带出几何和算数的领域。我们关于物质的知识起初似乎都是从感觉中推引出的,但是我们不能从感觉中推引出我们接受为普遍正确的关于真实的知识,也就是,我们不能通过任何程序增加或减少在世界中的物质的量。这个真实既不是也不会从经验中推演出来,因为我们做的验证的实验预先假定了其真实性。当哲学家被问到烟的重量是多少时,他提示询问者将灰烬的重量从燃料的重量中减去,任何清楚地想过在物质中发生的变化的人都会同意这个回答的公正性。而这,不是因为任何人通过检验发现这是在燃烧中产生的烟的重量,而是因为失去的重量被认为进入物质的另一种形态,而且没有被毁坏。当人们开始在化学分析中使用天平,它们没有通过实验证明,而是想当然地认为不言自明,即整体的重量必然在元素的重量中找到。这样,在物质的理念中涉及了物质的量在其存在中发生的所有变化中保持不变。这是一个必然的真实,因而我们关于物质的知识,如同从化学实验所搜集的,还是我们关于物质的理念的修正,即世界的材料不能增加或减少。

20.在物质的力学特性方面仍然可以进行类似的评论,我们关于这些的知识被缩减为,在我们的推理中,一些原则,我们称之为运动定律。这些运动定律,如同我一直努力显示的,依赖于起因的理念,并且涉及必然真实,这些真实必然在起因的理念中暗示出来,也就是,运动的每一个变化必然有一个起因——其效果通过起因测量——反作用与作用相等但方向相反。这些原则不是从经验中推演出的。没有人,我猜测,会从经验中推出这个原则,即每一个事件必然有一个起因,任何希望看到世界中起因轨迹的尝试都会承认这个原则。我不是说这些原则先于经验,因为我已经,我希望,显示了我们知识的两个元素中没有一个是,或者可以先于另一个。但是两个元素在人的思想发展中互相协调,理念的元素可以被说成两者中更恰当的是知识的来源,只要我们的知识是理念的关系。知识的另一个元素,即与感觉有关者,并且体现、限制和定义了表达理念关系的必然真实者,可以被恰当地称作经验。我已经,在刚才引用的讨论中,努力显示了这些关于力学起因的原则,即我刚刚陈述的,通过观察和实验,被限制和定义,从而使它们成了运动定律。这样我们看到,这种知识从理念中推引出来,是非常一般和严格的,至少可以说,如同它们是从经验中推演出来的一样。

21.我会举出另外一个例子,尽管不太为人熟悉,并且对它的考虑似乎有一点更加困难和模糊。我们在世界中找到的客体,例如,矿物和植物,都是不同种类的。根据其种类,它们被称作不同名称,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名字在说起它们的时候知晓其意义。对于这些种类的客体的区分,根据其不同形式和其他特质,是化学和植物学的范畴。区分的这个任务,以及接下来的分类,在人类思想的发展的最初阶段即已进行,方法是辛苦的比较性的系列观察和实验,这是此项任务的任何部分可以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但是作为所有这些工作的基础,以及在其进展过程中的每一部分的必要假定,在人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原则,即通过相似和不同可以区分客体,它们可以得以命名,通过它们的名字被认识。这个原则在关于名字的理念中涉及,没有它即不会有任何进步。原则可以这样表述:种类具有可以理解的名称是可能的。如果我们提出这不是这样,语言就不会存在,人类生命的任务也不会继续。如果没有某些特定种类的矿物——金、铁、铜和类似者,即其外部形式和特点不断地与同样的特质和质量相连,就不会在客体的外表和特质之间与任何联系——如果外表看起来是铁的东西最后却在硬度上与铅相似,在多次实验中看起来像金的物质可能在下一次实验中被发现更像铜;不仅这些矿物的所有用途都会失效,而且它们也不会是可以区分的客体种类,其名字也就没有意义。如果关于种类和特质的这个整体的不确定性在所有客体中占据主要地位,这个世界就不会是语言可以应用的世界。对于人类来说,既然不能将客体区分成种类,并且通过名称称呼它们,所遇之事就会变得不可能,并且外部客体的所有理解都会变成不可理解。将客体看作不可理解的分类,会涉及在我们内部跳出的一个原则,其效力与我们对世界组成的各种事物最初的智力性感知同时出现。我们假设,作为我们知识的必然基础,认为事物都是具有固定的种类:化学、植物学和其他科学的目标就是发现这些种类的标志,并与之一道,学会它们确定的区分过的特性。即便这里,我们的知识中如此之大的一部分都来自于经验和观察,我们也不能在没有理念的状况下得出必然真实,并将之作为我们知识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前进。

22.区分不同事物种类之间持续的不同的标志(确定的标志,从众多非主要的外观中选择出)是什么,当它们这样被进行区分时的固定特性是什么,这些是我们从观察中通过不同过程所应该学习的知识的一些部分,例如化学分析。通过这种分析我们发现了物体的不同即是这种性质——基于不同的基础物体,通过不同的确定比例捆绑在一起,形成了确定不同的物体的种类。但在得出这个结论时,我们引入了一个新的理念,即基本组成,不是从现象中抽象出来的,而是由头脑所提供的,其引入是为了使现象更加容易理解。人类自古时起即进行很多关于基本组成的实验,但没有看到事实。直至现代人们真正得以看到,而且一旦被看到,它变为已知事实的整体给出了一个新的方面。关于基本组成的这个理念,是由头脑提供的,从而可以使化学分析与合成的事实与分析与合成一样可以理解。在这个理念下,便在我们的知识中伴生产生了相应的原则——一个物体的基本组成决定了其种类和特质。这是,我说,得以采纳的一个原则,是关于组成理念的一个结果,而不是经验的结果,因为当物体被分成它们的种类时,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对一个标本的分析可以确定对同类所有物体的分析;而且如果没有这个假设,关于物体种类的化学知识就不可能存在。据说我们仅仅进行了一个实验来确定任何特定物体组成,因为我们有一千个实验来确定同样的物体具有同样的组成。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对于同样的物体具有同样的组成这个原则的信仰不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而是被认为是种类和组成的理念的必然结果。如果,在我们的实验中,我们发现被认为是同样种类的物体不具有同样的组成,我们根本不会怀疑刚才说过的原则,而会立即得出结论说物体不是属于同一种类。这样我们所有的不是一种实验事实,而是化学哲学的必然原则,即一个物体的基本组成决定了其种类和特质。

23.各种物体在基本组成方面如何彼此不同,实验必然教给我们,如同我们已经说过的,实验已经教给我们。但是我们说过,无论这种不同的性质怎样,种类必然是确定的,从而语言得以成为可能。这样,无论实验教给我们用什么样的术语来表示物体的基本组成,其结果必然是与这样一个原则相适,即物体基本组成的不同是确定的。实验引导我们得出的原则是,物体的元素根据重量具有确定的比例。实验增加了其他的原则,例如,同种元素构成的不同种类物体的多种比例,但这些我们这里不进行具体讨论。

24.这样我们被引导着看到,在我们的力学、化学等之类科学的知识中,某些必然的原则是从我们的理念中得出的,而不是从经验中得出的。运动定律、确定比例的学说等,都是通过实验和观察得知,远不是被视为必然真实,而是在长期持久的劳动和验证之后,经过不可计数的混淆、错误和不完美的真实的起落后得出来的。这一点完全真实,但是完全没有否定我们以前的说法。对于外部物体的感知和经验,实验和观察都是需要的,不仅如我们所说的可以提供所有知识的客观元素——体现、限制、确定和修正我们的理念,而且与客体的这个互动也是展开和修正我们的观点本身前提条件。如同我们已经说过的,理念和事实从不可,我们的理念在与事实结合之外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运行和发展形式,因此,我们知识可以得以收集的实验、修正和辩论是其形式可以正确出现的唯一途径。经验是我们理念的清晰性和独特性的前提条件,不是因为它们从经验得出,而是因为它们只能被运用于经验。这个考虑足以解释,实验和观察如何可以是方式,而且是唯一方式,使得人们被引导着得出关于自然法则的知识。但在实际上,从我们的理念流出的而且是这种知识的基础的必然原则,不仅不可避免地在探查的过程中被采用,而且被思想清楚的哲学家以词语明确地传播开来,并且远远早于它们的真实解释被实验所确定。这已经根据上述的这种原则发生,即每个事件必然有一个起因,反作用等于并与作用相反,世界上物质的量不能增加或减少。对与上述原则相似的其他情况进行历数并不困难——事物的种类具有确定的不同,这些不同取决于它们的基本组成。但总体说来,可以接受的是,我们具有知识的自然的那些新法则所涉及的必然真实,只是在涉及必然的理想元素的自然法则被发现时才能够清晰地获知。

25.但是既然这一点得到承认,可能会进一步问道,我们如何把我们的理念推演出的必然原则和从经验中学习到的自然法则之间进行区分。对于这一点,我们回答说,必然原则可以通过我们已经提出的作为此类原则的条件来理解,不可能明确地想象出相反的情况。我们不能想象一个没有起因的时间,我们不能明确地想象出两条直线围成一个空间。如果我们似乎在构想这个,这种事是因为我们没有明确的想象。我们不能想象5和3构成7或9,如果一个人说他可以想象出这个,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一个只有不成熟、粗鲁或荒唐念头的人,他的概念没有明确性。这样他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必然真实的标志,即我们不能想象出相反的情况。

26.如果他问,明显概念的检验是什么(既然物质所依赖的是概念的明确性),我们可以考虑,如果这是关于几何真实的问题,他会给出怎样的答案。如果他怀疑是否有任何人有可以令他看到几何真实的必然本质这些明确的概念,我们应该询问,他是否可以理解公理为公理,并且作为显示,继续建立在其上的推理。如果是这样,我们应该可以宣布,他具有明确的空间理念,按照现在提出的意义。同样的答案可以在任何其他的情况中给出,如果说科学,按照提供给他的而言,可以被错误地构建,公理可以不是公理,因而显示是无效的,我们仍然可以回答,同样的可以应用于几何,这种情况没有令我们怀疑欧几里得原则的命题的必然本质或其真实性。我们可以进一步补充说,尽管毫无疑问,基本书籍的著者可能是思想混乱的人,他们将不是公理真实的东西作为公理,但是一般来说,思想的人作为公理提出的,尽管可能包含我们理念的一些错误解读或应用,仍然会包括一些的确必然真实的原则,并且仍然会在公理中涉及,如果它们会得以改正变得正确。这样,我们会说,如果在科学的任何领域,一个人可以清楚地想象,没有他不能明确想象出相反情况的原则,因而这些原则是必然真实的。

27.但就这一点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真实是否会取决于思考它的人的某种思想状态,是否对所有人来说不一定是真的东西,是否会是一种必然真实。对于这一点,我们再一次回答说,通过参照几何和算数的情况明显的是,对于所有人来说不一定是真的可能就是必然的真实,如果我们考虑到思想混乱和混淆的人;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两条直线不能围成一个空间,14加17等于31,都不会是必然真实。因而无须奇怪,对于这些人来说,反作用等于并与作用相反、世界的物质的量不会增加或减少等,都不会是必然的真实。关于知识和真实的这个观点,并不使之对学生思想状态的依赖不会高于对几何知识和几何真实的依赖,即依赖于那种状态。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对科学的事物加以足够的注意,或者对其自己思想的管理加以足够的关注,使之成为思想清晰和明白的前提,他就不会拥有任何关于几何的知识。但是我们不能在此基础上,坚持说几何真实仅仅依赖于学生的思想状态。我们想象说,他知道这一点,因为它是真实的,不是因为他知道这一点才使这一点是真实的。我们并不奇怪,注意和关注以及反复的思想是对真实的清晰理解的前提,因为这个关注和反复是我们思想的清晰和明显的前提。但是这些理念的关系,它们的结果,不是我们的注意的努力或我们进行的重复所产生的,它们本身是我们可以发现的某些东西,但是不会形成或改变。例如,空间的理念,作为几何学的基础,不会产生任何可疑的命题,与空间理念不一致的任何东西不会通过思想的能力或好奇而从我们的理念中获得;如果我们错误地得出任何与空间理念不一致的结论,我们的知识,就其发展而言,就不是知识;如同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观察不会是知识,如果由于仓促或不注意,或感觉想得不完美,我们会对我们看到的客体产生错误的印象。

28.但是进一步地,不仅真实有这样的现实,令其独立于我们的错误,即它必须与我们的理念一致。而且,这个术语更加明显地与之适用的一个更进一步的现实从已经解释过的原则中产生,即理念与感知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当我们思考我们的理念,它们一直在客体中得以体现和实例化,由此得以固定和修正;既然这个复合情况是我们不断在面前拥有它们的条件,并且独立于不能显示它们的情况,我们令自己理念清晰和明显的尝试会不断引导我们以在其所涉及的那些外部形式中思考它们。这样,在研究几何真实时,我们还会被引导着按照可见和可触摸的形态来思考它——不是似乎这些能是真实的来源,而是作为可以使我们更稳妥地比较我们的理念,当应用于客体世界时,所可能出现的不同方面。这样,我们有关于几何真实的现实的另外显示,存在于其在可见和可触摸的形式中能得以展示的必然可能性。但即使这个实验也完全没有超越清晰理念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几何真实的知识。在对霍布斯的方形进行复制的案例中,如前所述,他所画的图形似乎令两点偶合,但实际并非如此,并且根据我们的空间理念的本质二者偶合,这样他的错误便得以证实。

由此,理念和事物基本对立的不可分割的本质将现实带入我们的知识,令客观现实成为我们在对知识追求中的主观性不完美的修改剂。但是,知识的这种客观展现从不可以超越主观条件的完全发展,即,理念的明确性。并且存在一个主观条件,不可能令知识完全成为主观性,并由此令其失去现实性。因为,如同我们说的,主观元素和客观元素在基本对立中被不可分割地绑在了一起。

29.将这些评论应用于其他情况是简单的,例如,我们刚刚提过的原则情况,即不同种类的物体基本组成的不同必然是确定的。我们已经陈述过,这个原则是必然真实的——对立的命题不能得以明确地想象出。但是为什么是由它们?明显地,根据以前的推理,是通过那些清晰地从可以理解的名称来想象种类,并认为构成可以确定物体的种类的人。新近进入化学或分类科学的人可能不会清楚拥有这些理念,或者,不能清晰地拥有它们,如同学校的学生不能理解乘法表中的数字是另外的情况一样。但是这种不能想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真实的必然特点。尽管,在一种情况中,真实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明显的,除了学生及其类似者,而另一种情况可能不会对任何人都明确,除了那些认真学习了基本组成哲学的人。同时,不同的人对真实的理解的这种不同没有令真实变得值得怀疑或依赖于个人素质,因为随着人们达到不同理念的程度,他们会看到真实,但在这种理念下,不能认为任何不是真实的事物为真实。当一个复合物中的元素的关系对一个人变得熟悉,如同乘法表中的乘数一般,他会看到化学的必然公理,如同他现在看到的算数的必然公理一样。

30.还有另外一个评论我希望在这里做出。在科学的进步中,我们知识中的两种元素不断扩张和增大。通过观察和实验的实践,我们有对事实、知识材料和客体元素的永久收集。通过思考和讨论,我们有人类的理念不断前进的永久发展,知识的材料被塑造成形式,主观的要素在不断进化。通过客观和主观元素、物质和形式、理论和事实的必然巧合,这些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在不断前进并互相修正,每一个元素都塑造和展开其他元素。接下来的是,从我们知识的理想部分的这种不断发展,我们会不断地被带入看到新的必然原则,对情况的表述属于进入我们不断扩展的知识的理念范围。这些原则,最初只是被隐约看到和犹豫地宣称出来,至少成为明显和平直的不言自明,这就是运动定律的基础原则的情况。这也可能很快成为化学哲学基础的原则情况,继而这种情况的所具有的原则可能是化学、电学、流电学、磁学相关和相联系的哲学的基础。我们知道,在这些情况中知识是可能的,我们的知识可能被缩减为原则,逐渐更加简单,这些我们也知晓;我们已经到达了我们原则的简单化的最后阶段,这种课题中没有几个培育者会继续坚持;可以引向非常简单和一般的原则的额外步骤还会达到一些原则,这些原则通过一种公理的特点介绍它们自己,那些通过对科学的过去历史的类比进行判断的人很难对此怀疑。如此在其形式中变得公理化的原则的确表达了我们理念的某些关系,实验和观察对之给出了真实和真正的解读,这是我在这里,所陈述的现存的最清晰和毋庸置疑的科学试图建立和描述的学说。这个学说在那些事例中的证据似乎没有例外,而且没有留下余地令人怀疑这是科学进步的一般形式。这种学说,如同我们现在看到的,与这里提出的关于哲学的基本对立的本质的观点紧密相连,也是我努力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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