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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决策影响因素调查研究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将2009年以前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称为老农保,以后实施的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新农保覆盖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纳一部分保费和省市县地方财政补贴一部分。同时,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 “新农保” 的共同发展,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决策影响因素调查研究_以河北省县为例_农村社会变迁中的文化演进与冲突

第一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国家将2009年以前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称为老农保,以后实施的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 在总结老农保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与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较完整的改革构想与方案, 并通过地方试点、 逐步推广的方式投入实践当中。

新农保覆盖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基金由三部分构成, 即个人缴费、 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 由国家组织, 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资金统筹兼顾, 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老年生活。 个人缴费分为100元~500元五个档次,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 缴费水平越高, 个人账户总额越多,到达领取年龄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越多; 参保人缴费年限越长,到达领取年龄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越多。 集体补助由村委会、 个人企业、集体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财政补贴由省市县按1∶1∶1的比例给参保人进行补贴。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良好的生活秩序, 对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保障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广大农民群体纳入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来,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去, 扩大就业范围, 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等。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均衡收入水平, 保持社会稳定, 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 “新农保” 的参保对象均未包括城镇居民(城镇未从业居民),因此,2010年国家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居民, 且非在校人员, 可以自愿在户口所在地参保。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纳一部分保费和省市县地方财政补贴一部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至1000元10个档次[1], 比 “新农保” 增加了500至1000元的五个档次, 缴纳的越多, 个人账户累计额就越大, 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缴费档次不是固定模式, 这需要根据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 由国家适时调整。 参保人达到60周岁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保障了城镇未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减轻了家庭的养老负担, 促进了家庭关系的和谐。同时,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 “新农保” 的共同发展, 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二者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的。由于两者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 待遇支付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将两者合并实施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其保障对象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 这就扩大了参保范围, 使更多的老百姓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另外, 国家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经济情况, 提高基础养老金, 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迅猛发展, 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对于推进城乡和谐, 促进农民增收, 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维护老年人的生存权与平等权, 让老年人可以不依靠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 减少了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提高了老年人的地位。

二、理论基础

(一)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理论

西方学者关于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大多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之上, 而在服务均等化方面一般是从财政均等化的角度进行探讨。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 公共产品理论已经成为当代西方财政理论的核心部分。大卫·休谟在 《人性论》一书中提出了“搭便车”现象,亚当·斯密在《国富论》 中对政府职能的深入阐释, 都肯定了即便在 “自由放任” 的经济模式下, 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也应该提供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 随后出现的“瓦格纳法则”和“林达尔均衡”理论则将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引入公共经济领域。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1954)和《公共支出图解》 (1955) 两篇文章中首次对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界限做了明确的划分, 并给出了公共产品的严格定义, 即将其描述为 “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减少任何其他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2]

国外学者对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研究主要体现在财政均等化方面。 如萨瓦斯 (1978) 从定性的角度提出判断公共服务提供公平性的原则, 即效果公平原则、 支出公平原则、 投入公平原则和需求满意程度公平原则[3]。 沙尔文(2005、2006) 总结了世界范围内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同时指出了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明确的均衡标准而产生的 “转移支付依赖症”。除此之外, 加拿大、德国、 澳大利亚等各国学者通过对本国公共服务提供的研究, 也纷纷验证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促进作用。

显而易见,城乡养老保险属于基本公共服务。 近年来, 政府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 在社会养老服务的提供方面, 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普惠制为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 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养老保障服务, 使广大农民公平地享受到养老服务, 这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

(二)制度伦理理论

从概念的构成可以看出, 制度伦理是由制度和伦理两份范畴组成一个符合概念。 制度是指以法律、 条文、 规则为主要内容, 按照相关程序由政府机构颁布实施的一系列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总和; 伦理一词源于古希腊语, 可以被定义为人的社会关系的应然价值。 但对于制度伦理的定义, 学术界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制度中心说” 以 “制度” 为中心, 认为制度伦理就是一种制度化的道德规范和原则, 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即通过制度化实现伦理道德建设。 “伦理中心说” 以“伦理”为中心,将伦理道德作为参照系,突出制度本身的伦理性和道德性, 认为制度伦理是指制度蕴含的伦理价值、 道德原则, 即对制度进行的伦理评价。

简单来说,制度伦理化就是将生活中最根本、 最重要的道德原则披上了法律的外衣, 从而维护社会生活的政策秩序, 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 公平与正义是衡量社会制度伦理价值的基本评价尺度, 也是社会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 同时, 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安排, 通常都具有良好的运行效率。 因此, 社会制度的构建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取向, 首先保证制度层面的公平,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

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缺位, 是现阶段所面临的最基本问题之一,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居民的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公平的要求,也是实现社会效率的前提保证。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Hierarchy theory of needs) ,也称为“基本需求层次理论”, 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 是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最早提出的。 马斯洛在1943和1954年发表的 《人类的动机理论》 和 《动机和人格》 等著作中对这一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4]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强调一是某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另一层次需要的重要性才会显现出来; 二是要先满足最迫切的需要, 当该需要得到满足后, 后面需要的激励作用才能显现出来。 一般来说, 人类的行为普遍存在一定的目的和动机, 动机的产生以需要为基础, 所以需要是人的行为的根本动力。 当人类某一层次的需要获得相对满足后, 这一层次需要所产生的激励力量就会大大减弱, 同时更高层次的需要就会凸显, 人们是对这一更高层次需要的追求就会形成新的动力,促使新的行为的产生。

根据该理论, 人类有五个层次的需求: (1) 衣、 食、 住、行、 性方面即生理的需求; (2)安全的需要 ——人身安全、 健康保护等自我防范意识; (3)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又称为社交的需求) ——友谊、爱情以及隶属关系的需求; (4)尊重的需求 ——受尊重、 被认可和地位的承认; (5) 自我实现的需求 ——理想的实现、 能力的发挥。 这五个层次的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排列,并按照层次逐级递升。

按照马斯洛的观点, 对安全的需要包括自身安全保障、 生活稳定、 职业保障、未来生活的保障和经济保障等。 由此可以看出, 处于对安全的追求, 社会保障方面的需求是人们安全上的一种需要。 从目前中国的发展状况来看, 整体来说, 温饱问题得到解决, 也就意味着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已经获得满足。自然而然的, 第二层次对安全的需求将上升到支配地位, 对人们的行为起决定作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无疑是满足这一需要的重要途径之一。 同时, 鉴于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所可能产生的正负情绪, 政策得当、 机制规范、 制度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对于获得居民的信任, 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是城乡居保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之一,并为其发展与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5]

第二节 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背景及发展现状

一、 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背景

(一) N县基本情况介绍

N县地处河北省、 山东省、 河南省三省交界处, 地理位置优越。 1993年被国家批准为开放县。 N县辖六镇三乡、 开发区和城管委,总面积810平方公里,人口38万, 其中,农村居民29万,城镇居民9万。

2014年N县完成生产总值17亿元,比2013年增长19.3%;2014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亿元, 比2013年增长11.6%; 2014年城乡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8000元,比2013年增长15.6%。

(二)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N县人民政府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冀政 〔2009〕 18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冀政函 〔2012〕 68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沧政字[2010]12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沧政字[2011] 77号) 文件精神, 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结合N县实际, 就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定 《N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该中心直接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N县各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并建立了社会保障事务所。城管委各地区也相应增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 并让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N县各相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县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 工作经费, 并对资金专款专用, 督促资金使用, 确保资金能够足额、 及时的发放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 公安局户籍科对符合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名单进行统计调查, 为养老保险发放工作保驾护航; 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情况调查, 做好重度残疾人资格审查;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互相监督, 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在宣传发动、 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参保登记、 保费征缴、 个人账户建账和管理、 待遇核定与发放等工作,并对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村委会、 城管委各居委会的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

N县制定的《N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 与河北省制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一致。

(一)基本原则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们还需要坚持公平原则、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统筹兼顾、 分步实施的原则。 这样,才能使人民的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完善和坚持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拓宽和巩固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完善长缴多得、 多缴多得等制度, 强化激励机制, 建立基础养老金随经济发展相应调整的机制, 健全服务信息网络, 提高业务水平及管理水平。 另外, 应充分发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积极作用,让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 非在校生, 非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 300元、 400元、 500元、 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 1000元、 1500元、 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省、市(区)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收入来调整缴费标准。

(五)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达到60周岁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省市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的补贴, 2009年至2013年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分担比例按照1∶1∶1的比例。 2014年起, 对缴费金额在100至400元的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 对于500元以上的缴费金额给予60元的补贴。 另外, 地方政府对残疾人、 计划生育家庭户或其他困难人员也给予适当的补贴。

表1 参保缴费与待遇发放

资料来源:N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

(六)养老金领取条件

自2012年7月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 在县社保管理中心的大力宣传下, 经过各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村委会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 参保人数和比例持续上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逐渐过渡。

2014年, 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549人,参保率为61.6%, 缴纳保费1681.34万元, 省级财政补贴228.072万元, 县级财政补贴114.036万元。 全县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为52067人,发放养老金3384.06万元,待遇领取率100%。 各乡镇缴费情况具体如表2所示。 其中, 从缴费年龄结构可以看出,16~25周岁的参保人数为6420人,占6.03%;26~35周岁的参保人数为14109人, 占13.24%; 36~45周岁的参保人数为22776人, 占21.38%; 46~59周岁的参保人数为63244人,占59.36%。 年龄越大的参保人参保积极性越高, 反之, 年纪越小的人参保积极性不高。

表2 N县各乡镇参保情况

资料来源:N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

第三节 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决策调查

一、调查目的

通过上面笔者对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的描述可知,城乡居民的参保水平还没有达到政府的要求(90%以上),居民参保热情亟待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新的制度,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也有待完善。 本文意在通过实证调查来分析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参保者的选择偏好及其原因以及如何提高居民的参保率,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二、问卷发放与数据收集

笔者所选用的数据均来自于在河北省N县所进行的实地调研。调研选取N县的2个乡镇, 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冯口镇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大浪淀乡, 两地各选取200人, 采取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回收有效问卷382份, 回收率95.5%。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因素、政策因素、制度因素等三个方面。其缴费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冯口镇和大浪淀乡缴费档次比较

从缴费档次看,居民均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但是冯口镇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人数的明显高于大浪淀乡,冯口镇选择5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的有27人,占比13.5%,而大浪淀乡仅为8人,占比4%。这充分说明经济水平发展较高的地区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较高,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居民选择缴费档次较低。

三、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决策影响因素调查

(一)个人因素

1.户口性质

表4 户口性质

在382名被访对象中,农业户口达99.2%, 而非农业户口仅为0.8%(表4-2)。说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还主要是农业人口,户口性质的不同影响了居民的参保决策。

2.年龄分析

表5样本年龄分析

从年龄特征来看,16~25岁的参保人数为33人, 占样本的8.6%; 26~35岁的参保人数为62人, 占样本的16.2%; 36~45岁有84人,占样本的22%;46~59岁参保人数为203人,占样本的53.2%。根据这一特征,我们发现:年龄越大越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越愿意参保,年轻人参保率比较低。

3.性别

表6 样本性别分析

男性、 女性各为217人和165人,分别占到总样本数的56.8%和43.2%,男性高于女性。 从数据来看,男性与女性相比更倾向于参保。

4.文化程度

表7 样本文化程度分析

按照文化程度统计,具有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数为128人,占比33.5%,初中学历的人数为136人,占比35.6%,高中或中专学历人数为95人,占比24.9%。 调查还发现, 很多接近60岁的老年人根本没有上过学, 大字不识几个。 这说明了参保居民受教育水平均比较低,只能在表面层次认识城乡居保, 这就加大了该制度的推广难度, 给基层工作人员出了难题。 而高中及高中以上的被访者仅为30.9%,参保率与学历高低成反比,这一制度对高学历居民的吸引力较低。

5.经济收入

表8 样本经济收入分析

按照经济收入状况统计, 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居民主要为农村居民占比28.8%,且集中在选择100元的缴费档次。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被访者的参保率为67%, 而年收入在10000元~20000元的中等收入者为27.2%, 年收入在2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仅为5.8%。不同家庭收入水平的居民参保率有着一定的差异, 家庭收入低的居民参保率较高, 家庭收入高的居民参保率反而低。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明显偏少, 即使参加养老保险, 也只选择最低的缴费档次。农民的收入由于受到当地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条件的限制, 收入总是不稳定的, 增长缓慢的。 加上传统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方面都限制了人们的想法, 对于参保缴费总是瞻前顾后,这也降低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政策因素

在政策因素中, 笔者选取被访者对政策认知度、 对城乡居保满意度、 对城乡居保信任度三个方面, 通过调查数据判断其与居民参保率之间的关系[6]

1.依据对城乡居保政策了解程度、了解途径和政策宣传程度来分析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的认知度。 城乡居民中超过60%的被调查者对城乡农保都有所了解。 其中, 非常了解的占8.2%,一般了解的占51.9%。这说明居民对这一制度的了解并不深刻,只是知道每年缴纳几百元的费用, 将来会给自己一定金额的养老保险费, 能够改变自己晚年没有经济收入的困难境地, 有些居民甚至不知道其与医疗保险的区别。

图1居民对城乡居保的认知程度

另外,通过对居民的调查得知,在382个参保者中,有195人是通过亲友告知或者政府的宣传了解到城乡居保政策的, 占比51%。 通过其他途径, 如报纸、 杂志、 媒体、 墙报宣传等,均比较少。 这说明城乡居保制度的宣传途渠道狭窄, 未能真正满足现实需要。

表9 城乡居保制度的了解途径

2.居民对城乡居保 “非常满意” 和 “满意” 占71.4%, 满意程度“一般”为24.9%。这反映出居民对政策越满意越愿意参保,这不难理解,城乡居保能够使老百姓受益,这是一项切实关注民生的工程。 也就是说,城乡居保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但同时也说明,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新农保是持有观望态度的。[7]

图2居民对城乡居保的满意度调查

3.从对城乡居保政府信任度、干部信任度以及对补贴有信心三个方面调查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的信任度。 在政府的信任度调查中,非常信任的占比17.5%,比较信任的占比38.2%, 信任度为一般的为11.5%,不信任和非常不信任的占比很少。对干部的信任度调查中,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和一般的为76.8%。 而对城乡居保补贴有信心的群体为超过了90%, 可以看到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还是非常信任的。

表10 居民参保决策的信任度差别

续表

(三)制度因素

笔者选取居民的缴费档次、 基础养老金和养老金待遇水平来分析制度因素对居民参保决策的影响。

1.2009年启动 “新农保” 时, 缴费档次只有100~500元五个档次, 2012年增设了600~1000元五个档次, 2014年城乡居保制度又增设了1500元、 2000元和3000元三个档次。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养老金计算公式,测算出了不同缴费档次下参保人缴费15年后各个缴费档次的养老金待遇。

表11待遇领取表

资料来源:N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通过对被访者进行访谈, 笔者了解到被访者在选择缴费档次时, 大部分选择100元的最低标准。 而500元以上档次的人选择较少。 但是部分被访者认为100元的缴费档次将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太少,只有77.72元。从而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如2000元,将来可以领取到350元左右的养老金,如表11。居民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领取139个月, 相当于11年半领完。 11半以后, 由于城乡居保采取终身支付的制度,因此,参保人可以继续领取原来同等金额的养老金。 由此看来,缴费档次的调整影响了居民的参保决策。

案例1:王某,男,46岁,冯口镇小商贩

我在冯口镇上开个门市, 做点小生意, 收入还算乐观。 但是也没有参加商业保险, 要是身体各方面也不行了, 老年的生活收入就没有保障。赶上兴起了城乡居保制度, 这个制度确实也让老百姓受益了。但是在选择缴费档次上, 好多认识的人都选择了100元的缴费档次。 开始时候, 也想随大流。 但是一看到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觉得太少了, 对生活根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然后我就比较了一下不同的缴费档次, 最终选择了3000元, 将来能领取将近500元的养老金, 起码基本生活能够维持了。

2.据目前的制度规定, 中央财政拨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55元, 河北省财政拨付5元, 共计60元。 对于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 从第16年起, 再多缴费1年, 省级财政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 通过对参保人员进行访谈, 参保人普遍反映基础养老金偏低, 要求加发到180~200元左右。 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后,省级财政只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政策不满意,要求提高到5元左右。

案例2: 李某,男,65岁,大浪淀乡五拨台村农民

我们村在12年7月份, 年满60岁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自15年1月份又加发了5元, 总共领取60元。 显然,养老保障水平太低, 由于物价上涨太快, 钱越来越不值钱了, 买不到什么东西。 基础养老金没有让我的生活状态变好,希望再提高点。

案例3:郭某,男,34岁,冯口镇洪辛村农民

我家4口人, 两个孩子上学, 有土地5亩, 土地每年有5000元的收入。农闲时候,我出外打工,每天100块钱的收入,一年下来, 打工收入有3万元左右。 除基本的生活费用外, 最大的支出就是孩子上学。 生活也是比较拮据, 基本没有什么剩余的存款。因此,基础养老金的60元太低,对我们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帮助,也没有引起我的参保兴趣。

3.如表11, 根据访谈, 被访者普遍认为养老金待遇偏低,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年满60周岁,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数额都是60元, 没有差别。调查中参保人所期望的最低养老金水平是每月200元, 而目前的养老金水平与农民期望的养老金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案例4:张某,女,62岁,大浪淀乡陈六卜村农民

我今年62岁, 已领取了两年的养老金, 去年一年领取了660元的养老金。 我高血压十多年, 每个月吃药就要花费60多元, 这点养老金连基本的药费都不能解决, 更别提养老问题了。由于健康问题, 我只能帮孩子做点简单的家务, 给孩子们增加了很大的负担。 如果政府能够提高养老金到二三百元, 就好多了。

案例5:王某,女,45岁,冯口镇柴庄子村农民

虽然现在每年缴费100元, 将来就可以领取到养老金, 但是每个月几十块钱的养老金太少了。 在我们农村, 还不够赶一次集的, 更别说提高生活水平了。 虽然说有肯定比没有好, 但是也不会因为这几十块钱就感觉到所谓的 “老有所养” 了。 所以我没有参保,觉得没必要花时间和精力申办。

案例6: 李某, 男, 32岁, N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居民都反映现在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太低,特别是比较贫穷的农村,需要保障的人更多。而且由于物价上涨很快,大家也担心交的钱会贬值。这些个担心,政府都提前能想到。只不过以政府各级财政部门的实力,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这个要求。中国现在的国情要求社会保险必然是低水平的,虽然如此,现在的养老金还是在逐步提高的。希望没有参保的居民能踊跃参保,这项政策毕竟最终还是会让大家受益的。

第四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影响决策因素分析

一、 变量的选取与假设

本文将城乡居民的参保决策作为因变量, 将影响居民参保的三类因素作为自变量, 个人因素 (户口性质、 性别、 年龄、文化程度、 经济收入)、 政策因素 (政策认知度、 政策满意度、政策信任度)、制度因素(缴费档次、 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水平),对各变量进行赋值,如表12。

表12 相关变量的假设

二、变量描述

表13自变量特征统计(N=382)

续表

表13统计了变量的基本信息,包括各个变量的取值以及各个取值所占的百分比,详细地反映了各变量的特征分布情况。

三、模型的建立

按照上述分析, 为检测本文所设立的假设,由于我们把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因素分为了两类, 所以适合构建二项逻辑回归分析模型, 逻辑回归模型的理论前提比较宽松, 关于它的严格假定如分布类型、 协方差阵都没有严格的控制, 对我们的分析是合适的。本文建立如下的回归模型:

ln=01χ1+β2χ2+β3χ3+β4χ4+β5χ5+β6χ6+β7χ7+β8χ8+β9χ9+β10χ10+β11χ11+β12χ12+ξ+∑i

其中p是城乡是否参保的概率值, β0为模型常数项, β1-12为模型的回归系数ξ是模型的残差项,∑i为协方差

(一) 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了逻辑回归模型的分析方法, 因为它对理论的假定并不是严格的要求,没有对协方差、 分布类型有严格的假定,满足本文分析的要求。 本文采用逻辑回归方法中的Wald方式,这种方式根据Wald统计量的相关概率值自动删除相关变量, 以此来解决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问题,结果如下:

1.表14它是对模型的一个综合性检验, 最终卡方值为26.497,显著性水平(Sig)为0.000,模型整体检验显著。

表14 模型综合检验

2.表15是对模型的拟合度进行检验, 其中-2似然对数为115.451,整体的拟合度为0.471,最终的拟合效果相对较好。

表15模型的拟合优度

3.表16是对模型判别预测准确率的检验,模型整体的预测率为72.5%,预测结果有价值。

表16 模型判断预测准确率

4.表17是对最终统计量模型的解释,它显示了最终进入模型的变量,从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最终进入模型的变量的Sig值都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下。

表17统计量模型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表17的检验结果可知:在个人因素中,户口性质、 年龄、文化程度以及经济收入4个变量均通过了检验,其Sig值均小于显著性水平0.1, 但是性别因素没有通过检验; 在政策因素中,政策认知度、 政策满意度、 政策信任度3个变量通过了检验,其Sig值均小于显著性水平0.1,故认为这三个变量参保决策具有显著性的影响; 在制度因素中, 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2个变量通过了检验, 其Sig值均小于显著性水平0.1, 故认为这个变量对参保决策有显著性的影响。

从表17的回归结果中,我们可以得出:

1.在个人因素中, 农业户口的居民参保率更高, 城镇居民参保率较低。 户口性质是影响居民参保决策的首选因素, 农民由于其户口原因晚年没有生活保障, 承担着沉重的养老压力,因此对城乡居保政策认同度较高。 而非农业人群, 由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女性50周岁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金,参保率非常低。 在性别方面, 与我们开始的描述不同。 检验结果显示,性别对居民的参保决策影响不明显。在年龄方面, 16~45周岁的居民与45~60周岁的居民参保意愿具有明显差异, 45周岁以上的居民参保意愿更强。一方面是由于45岁左右的居民只要缴费满15年,就可在达到60岁年龄时领取养老金, 因此缴费积极性很高,45岁便成了一个参保的分界点[8]。 小于45岁的青壮年群体普遍觉得参与养老保险与否不会对自己有太大影响, 因为领取养老金是一件距离较远的事情, 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工作和发展中, 养老问题还没有也没必要提上日程。 因此, 年轻群体的参保率较低。而45岁以上的群体则倾向于比较影响和有些影响的观点,特别是接近60岁的居民,即将面临养老问题, 需要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寻求保障[9]。 另一方面, 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 居民对未来的收益不明确, 进而扩大了这一分界[10]。 除此之外, 部分中青年农民都希望能够进入城镇工作, 谋求更高的经济收入, 也希望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 这项惠民政策遇到了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尴尬境地。 在受教育程度方面, 大专以上学历的参保率较低, 而高中及以下学历参保率反而较高。 一方面是由于这一制度存在一定的制度缺位。因为个人缴费为100元~400元, 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为每年每人30元,个人缴费500元~1300元, 基础养老金待遇为每人每年60元, 差别不大,基本在一个水平上, 并且只反映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上。 另一方面是高学历人群的知识结构较宽, 学历高的人往往有着更加理性的认识, 对于参保的收益计算, 与当前物价上涨的计算使其不认可这一制度[11]。经济收入与居民的参保决策有显著性的影响。 经济收入高的参保人参保率较低,而经济收入低的参保人反而较高。 这是因为, 当收入水平高到一定程度的话,养老保险对参保者来说就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所以高缴费偏好下降, 参保率较低。 家庭收入低的居民一般选择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但是参保率较高, 这是因为低收入群体对自己今后的养老生活感到更多的不确定性, 故此希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降低养老压力, 进而表现出较强的参保意愿[12]。相对的,家庭收入较高的居民参保意愿较低, 因为他们有条件选择回报率更高的养老保障形式, 并且他们认为这一制度对自己晚年的养老保障水平是较低的。 这部分居民, 由于自身较强的经济能力对自己的养老待遇有更高的期望, 而目前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无法达到他们的期望要求。如果经济条件能够满足的话, 他们更愿意选择商业保险, 因为可以在今后的养老生活中获得更好的待遇, 从而享受更好的生活。 这说明城乡居保缺少对高收入人群的吸引力, 缴费档次未能满足此类人群的需求。

2.在政策因素中, 居民对城乡居保的认知度对参保决策具有明显的影响, 政策认知度直接关系着居民的参保决策。 由于居民了解城乡居保政策渠道比较单一, 政府宣传工作不到位,目前居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并不充分, 大部分只是知道有这个政策, 至于政策的具体规定了解的人较少,这是影响居民参保决策的重要原因。 这就要求开展城乡居保普及工作, 重视城乡居保政策宣传, 经办人员及村干部需要通过多渠道宣传城乡居保相关政策[13],让居民更多地了解到这一政策的益处。 在政策满意度方面, 政策满意度高的比政策满意度低的居民更倾向于参保。 因为缴费方式和手续的办理方式发生了改变, 逐步简化, 居民满意度高, 从而会提高居民参保率。 居民普遍认为这样的手续比较简便, 节省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和精力, 提高了居民的参保意愿。 在省、 市、 县、 乡 (镇)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基层工作人员登门造访, 向居民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规定,具体细节, 这就更加方便了居民参保。 居民对城乡居保政策的信任度对居民的参保决策有显著的影响。虽然城乡居保有别于“新农保”,但是由于城镇职工依然选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因此城乡居保的参保人群主要还是农民, 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和经济条件的限制, 往往观念难以改变, 对花钱买保险持有怀疑态度。 但是如今随着城乡居保制度覆盖面的扩大, 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了该制度的价值所在, 从而对政策的信任度提高。政策信任度在很大层面上影响了居民参保[14]

3.在制度因素方面,根据检验结果,缴费档次与居民的参保决策没有显著性影响。即缴费档次的高低不影响居民参保,居民基本都选择低档次的缴费标准。基础养老金对居民的参保决策有显著性的影响,这说明能够直接领取到6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是有吸引力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对居民的参保决策具有显著性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是影响居民参保率的重要因素。每个月几十或者几百元的养老保险费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老百姓普遍对未来感到没把握。 另外, 以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为例,缴费15年以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2462.65,除以139,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仅为77.72元; 以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为例, 缴费15年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59851.01, 除以139,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490.58元。 然而河北省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待遇水平为1874元,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待遇的24.11倍, 是其最高待遇的3.82倍。 这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公平性加剧了人们的不满,不能对老百姓的期望有所回应。因此,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尽量保证老百姓的最低生活需求,缩小城乡差距,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居民的参保率。

第五节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对策分析

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首先,加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发掘本地区地方资源, 如旅游资源、 矿产资源、 人力资源等。 建立起较大的工业企业, 促进农民工就业, 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让农民能够真正掌握一门技术, 提高自己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其次,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让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让更多的农民能外出工作, 提高收入水平。最后, 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从而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15]

具体的政策建议有: 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拓展农产品需求的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加大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 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重视农民的文化福利;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 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 改善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16]

二、 拓宽宣传渠道, 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步伐

各级政府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引起高度重视, 不遗余力地加大宣传力度。 基层工作人员要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 为居民的切身利益着想, 积极反映群众的养老需求, 同时, 通过多渠道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制度的受益性,使该制度深入人心。具体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例如媒体、网络、 报纸、 书籍等等, 同时要发挥村干部的推广宣传作用;(2) 通过宣传要让居民明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举办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 不是商业性的保险, 由国家财政做后盾,绝对安全可靠; (3)可以把不同缴费档次、不同缴费年限下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用表格的形式展示出来, 让居民明确的知道未来到底能够领取到多少养老金, 自己具体适合选择什么档次的缴费标准,选择多少年的缴费年限, 才能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 (4)及时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居民手里, 一方面可以让居民真切地感受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是空头支票,而是实实在在的“钱”;另一方面, 老年人领到钱了, 觉得确实是有保障了, 会自然而然地告知别人, 从而又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17](5) 相关部门每年应向公众披露城乡居保基金的收支情况、 财政补贴到位发放情况、 投资收益情况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 让公众做到心里有数,并对城乡居保基金放心[18]。当前,要特别注意向居民说清楚城乡居保的政策规范性和收益稳定性, 让农民从根本上了解城乡居保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加强基金管理

(一)加强法制建设

中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面临相关诸如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内部协调力度不强, 以及社会保险法等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细致度不够等状况,影响了城乡居保政策的良好发展。

首先,社会保险法中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还不具体。其经办管理、基金投资运行,尚缺乏明确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使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与其对比, 发达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多采用立法先行的策略, 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均被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具有法律保障。 养老保险法制化的不健全造成养老保险执行力度不高,在农村地区,此种情况尤为显著。

其次, 一方面,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内容不完善。 养老保险费的征缴、 经办管理、 基金的投资运营缺乏整体性安排; 另一方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机制不完善, 影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城乡居保存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种方式。 内部监督主要指制度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19]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审计部门以及媒体等主体的监督。 但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既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 又负责基金的管理与运营, 集事权与管理权于一身,整个监督机制并不健全。

因此,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应尽快完善其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规, 确保基金的安全性, 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个人账户实账管理

在城乡居保政策试点的初期, 就应该加强个人账户的管理,不得挪用个人账户基金平衡其他收支, 如挪用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等, 充分吸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经验教训,保证个人账户基金的实账运行[20]

(三)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要走多元化道路,改变现在投资渠道单一的状况。 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股票在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 坚持多元化与分散化投资相结合的原则, 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基金投资管理机构, 探索基金投资的市场化途径, 接受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督, 从而提高基金保值增值的能力。[2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以来, 各地区对基金的管理模式进行了新的探索, 既解决了当前金融机构贷款有限条件下农民对生产资金的需求问题, 又解决了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基金运营的详细规定的情况下, 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基金管理和运营方式,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 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

基金的运营过程中, 安全性是第一原则,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还要通过提高基金的管理层次以实现城乡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2]。目前大部分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县级统筹, 可以在此基础上由县级提高至省级直至全国统筹,从而实现规模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收益。

四、落实“多缴多得”,鼓励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并保持长期缴费

城乡居民的缴费档次越高、参保年龄越早、 缴费时间越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供给替代率水平就越高。 因此, 政府应鼓励居民尽早开始参保, 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 并保持长期缴费。 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的, 可给予适当鼓励, 地方政府均需要出台 “多缴多补” 的政策并随着缴费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鼓励标准。 由于城乡居保不具有强制性,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有些居民可能缴费满15年就不再缴费了。 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和经办人员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另一方面需要在政策上加以鼓励和支持, 落实 “长缴多得” 的财政补助政策。 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者,可适当调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并不是长期不变的,应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调高“加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五、强化人才支撑

(一) 落实相关政策,扩充经办人员队伍

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人员配备不足这一问题, 首先要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法规。 此外, 关于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具体的解决途径: 一是调整或新增县级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 二是根据乡镇规模, 核定乡镇农保所事业编制2~3名。 所需编制可以从乡镇财政所调剂解决; 三是可以通过财政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村级农保协保员,所需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23]

(二)完善经办人员的培养与选拔方案

首先, 应制订经办人员的培养方案, 以制度的方式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所需人才应该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这样在提高经办人员素质的同时, 为将来经办机构人才的选拔也奠定了基础。 就目前而言, 经办机构人员没有像其他正规部门一样通过公开招聘、 考试等方式选拔, 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 参保人员越来越多, 各方面制度也越来越完善, 通过公开渠道选拔人才是必然趋势。 所以,更应该着手制定人才培养、人才选拔制度和方案等。

(三)加强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其综合素质。 具体来说, 可以从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 职业道德素养三个方面来提高城乡居保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 注重发挥商业保险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为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需求, 分担居民的养老保险风险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国城乡居民面临着各种养老风险, 如年老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可能会不断下降, 这可能会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压力; 子女的教育、 医疗和住房问题也可能会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等。 为了将这些养老风险降到最低, 可以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基本,商业保险提高生活质量,两者相得益彰。

首先, 商业保险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风险。 商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 是将一部分拥有同种特征人群所缴纳的费用整合起来, 形成 “统筹基金”, 当老年人的生活发生困难后, 可以发挥 “统筹基金” 分散风险的作用, 实现全体居民的互助共济。[24]

其次,商业保险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是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证。 一般而言, 商业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养老需求确立的, 能够满足其所需的养老服务, 保险金待遇发放标准相对较高[25]。因此,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可以降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压力, 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此外, 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减少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摩擦, 应当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 为城乡居保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个平稳的运行环境。

附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对河北省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决策的调查研究,问卷的目的主要是想了解一下目前影响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决策的影响因素。为了保密我们的调查以匿名方式进行,所获得的数据也将只用于科学研究与分析,不会泄露您的个人隐私。请认真阅读并回答相关问题。非常感谢您的配合!

1.您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A.农业 B.非农业

2.您的性别?

A.男 B.女

3.您的年龄?

A.16~25岁 B.26~35岁 C.36~45岁 D.46~59岁

4.您当前的年均收入?

A.10000元以下B.10000~15000元 C.15000~20000

D.20000~25000 E.25000元以上

5.您的收入来源? (可多选)

A.无收入来源 B.子女给的零花钱

C.种粮食或经济作物 D.其他

6.您听说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A.没有听说过 B.听说过一点 C.总是听说

7.您是否参与了目前国家实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A.是 B.没有

8.您为什么不参加目前国家实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A.没钱参加 B.担心政策改变

C.养老金待遇太低 D.已参加商业保险 F.其他

9.如果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您有退休金吗?

A.有 B.没有

10.您的城乡居保缴费资金来源? (可多选)

A.个人存款 B.儿女出资 C.个人借贷 D.其他

11.您觉得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使您的生活状态得到改善了吗?

A.没有改变 B.基本改变 C.改变很大

12.您足不出村,能否领取到养老金?

A能 B.不能

13.您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城乡养老保险的?

A.村协办员宣传B.乡政府调查问卷C.电视上有专门讲座

D.报刊、宣传栏 F.其他

14.所在地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情况怎么样?

A.非常到位 B.不清楚 C.没有进行宣传

15.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的缴费档次是多少?

A.100B.200C.300D.400E.500F.600

G.700H.800I.900J.1000K.1500L.2000M.3000

16.您认为每月领取多少养老金才能满足你的基本生活需要?

A.100以下B.101~200C.201~300D.301~400

E.401~500F.500以上

17.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制度满意吗?

A.非常满意B.满意C.一般D.不满意F.非常不满意

18.您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缓解城乡广大群众的养老压力”有效果吗?

A.效果很好 B.有些效果 C.没有效果

19.您觉得城乡居保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A.不能及时领到养老金B.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

C.政府政策变化D.预期收益较低

20.您认为城乡居保制度能否使您安享晚年?

A.能 B.不能

21.您对于“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保”有什么看法?

A.缴费起始年限太小B.缴费起始年限适中

C.缴费起始年限太大

22.如果您已经超过60周岁,愿意参保么?

A.愿意 B.不愿意

23.您对男女都要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您认为合理吗?

A.合理 B.不合理 C.无所谓

24.您对目前的国家养老保险政策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1]河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2]梁小民:《西方经济学导论》 (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3]孔样智、 涂圣伟: 《我国现阶段农民养老意愿探讨》, 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4]邓大松、薜惠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的预测与分析》,载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0年第4期。

[5]邓大松、薛惠元: 《新农保财政补助数额的测算与分析》,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6]刘曼琴: 《浅议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载《乡镇经济》 2008年第5期。

[7]苑清娜、王国辉: 《农民新农保参保决策影响因素分析 ——以河北省肃宁县西王村为例》,载《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8]李春根、 李建华: 《探索建立江西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载 《求实》2008年第7期。

[9]张郑: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载《社科论坛》2012年第5期。

[10]穆怀中、闫琳琳: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决策影响因素研究》,载《人口研究》2012年第1期。

[11]高文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对成都市的实地调查研究》,载《华中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12]王章华: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思考》,载 《南昌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3]赵意焕: 《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思考》,载《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11期。

[14]郑宗培、 田开: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测算》, 载 《企业导报》 2009年第12期。

[15]米红: 《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建议》,载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

[16]封进: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设计与实施效果》, 载 《世界经济情况》2010年第8期。

[17]李伟: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情况的调查》,载《经济纵横》2011年第6期。

[18]耿永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跟踪调查 ——来自河北省18个县 (市) 的农户》, 载《财经问题研究》2011年第5期。

[19]罗遐: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问题的实证研究——基于安徽省四县市的调查》,载《社会保障研究》2011年第1期。

[20]田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档次分布的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于河南省某试点县的调查》, 载《郑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21]汤晓阳: 《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问题探讨》,载 《四川大学学报》 2010年第5期。

[22]吕学静: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23]卢海元: 《新农保:一路走来》载《中国社会保障》2009年第9期。

[24]李东岩: 《“新农保” 制度: 现状评析与政策建议》, 载 《南京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25]刘昌平、 谢婷: 《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评估与反思》, 载《经济体制改革》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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