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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原则,国家责任得到适度的控制和调整,改变单位包办社会保障事务的做法,个人开始承担有象征意义的缴费责任。这一阶段的社会保障改革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加快而加快,它体现了为市场经济改革服务、以养老保险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为重点的特色。这一阶段最显著的变化是,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_社会学概论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城镇建立了职工劳动保险制度并覆盖城镇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同时,农村建立了面向乡村孤老残幼的“五保”制度,面向农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革”期间,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并演变为“企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2)

这一阶段,随着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或单位保障制越来越不适应改革后出现的经济主体多元化、劳动力市场化局面,也难以应对失业下岗和人口老龄化等新旧问题。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原则,国家责任得到适度的控制和调整,改变单位包办社会保障事务的做法,个人开始承担有象征意义的缴费责任。

2.初步形成阶段(1993~1997)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保障制度被确认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维系机制,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确认了“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及“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等重要内容。这一阶段的社会保障改革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加快而加快,它体现了为市场经济改革服务、以养老保险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为重点的特色。

3.制度定型阶段(1998~2005)

这一阶段最显著的变化是,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一是相对统一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二是社会保障全面走向社会化和去单位化,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筹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成为改革旧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建设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明确目标;三是超越了片面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和单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观念,开始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来建设。199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或法规性文件,并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也制定了一批有关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它们共同规范与指导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转型。尤其是在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建设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了宪法,更明确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正在成为国家发展必要的基本制度安排。

4.创新发展阶段(2006年以来)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任务,“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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