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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渝东北生态涵养区”的建议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四是建立跟踪监测、预警系统和评估体系,对“生态涵养区状况”适时评估。二是探索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将片区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生态涵养区建设”稳定投入来源的具体办法。三是建立“生态涵养区建设”补偿机制。
关于建设“渝东北生态涵养区”的建议_决策咨询报告精选

一、“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吹响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号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把三峡库区、秦巴山区列为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渝东北的生态安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建设生态库区,促进水源涵养、水质安全、生物多样、洪水调蓄、土壤保持,对于三峡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长江中下游的防洪与生态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移民安稳和脱贫致富的重要保证,是“科学划分功能区域、明确区县功能定位,引导区域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建好“渝东北生态涵养区”的六项举措

1.培育涵养系统,构筑生态屏障

一是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深山原始生态系统、浅山农村生态系统、城镇人工生态系统”建设,构建生态屏障体系。二是以保护区域内河流和水库为重点,全面启动对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源及流域的综合治理,防止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流入。三是按照“控源、截污、清淤、增容、拓岸、筑绿、造景、营栖”的原则修复水生态系统,扩大生态林规模,提高水体环境质量。四是加强沿江(河)城市和重点乡镇集聚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危岩体、塌岸等地质灾害防治。

2.发展循环经济,夯实涵养基础

一是推动“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传统经济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二是以生态链条为核心联系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产品的互补。三是推进工业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水电气热联供、基础设施配套、物流配送服务、生产生活环保生态管理“五个一体化”。四是推进企业内部工艺之间的能源梯级利用和物料循环利用,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试点。

3.培育生态产业,实现绿色致富

一是主动对接长江三峡世界级旅游景观打造,充分挖掘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特色产品,在综合性旅游产业链中发挥互补作用。二是以精品景区和乡村旅游为重点,发展休闲度假养生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康体健身旅游、科普文化旅游,形成有效带动群众就业和增收的支柱产业。三是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业,鼓励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向“生态涵养区”转移,对矿产业等进行战略性调整。四是科学规划和布局独具三峡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如奉节脐橙、云阳的牛羊、巫溪的魔芋、巫山的烟叶),发展特色手编、针织、木雕石雕等工艺品,引导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向“养山就业”转变。

4.扶贫开发结合,建设生态新村

一是与扶贫开发工程结合,合理引导有条件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和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建设。二是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四改工程”,加强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三是鼓励秸秆、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复合)肥的生产和使用,推广零排放生态养殖技术和可降解地膜,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杜绝污水灌溉和白色污染。四是与森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旅游潮相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

5.遏制源头污染,适时评估绩效

一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排污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强化企业排污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和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推进船舶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利用生态工程修复废弃矿区。三是针对不同类型消落区(城镇消落区,农村消落区,缓坡型、中缓坡型和陡坡型消落区)地质条件、生态环境、城镇岸坡防护等问题,分类制订保留保护、生态修复、卫生防疫、水库清漂和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消落区控源—减源—增汇关键技术集成研究。四是建立跟踪监测、预警系统和评估体系,对“生态涵养区状况”适时评估。

6.对接国家战略,实现涵养外溢

一是主动对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大纲》等国家战略,吃透“生态涵养区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找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主体功能定位的结合点。二是探索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将片区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生态涵养区建设”稳定投入来源的具体办法。三是建立“生态涵养区建设”补偿机制。对基层政府因“生态涵养区建设”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进行补偿,对农民由于“生态涵养区建设”(如退耕还林)造成的减收进行补偿,对“生态涵养区居民”的技能培训给予一定补助。四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下游省份、受益地区、水电企业等对“生态涵养区建设”的分摊机制。

执笔人:何 伟 重庆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重庆市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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