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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发展经验的共识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对待和处理农村社会发展问题,是当时社会主义工人运动面临的重大实际课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仍然是农村社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不仅事关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农村社会发展经验的共识_多维视野中的农村社会研究

引论 农村社会发展经验的共识

2006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第三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彰显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上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20世纪50年代我国制定国民经济“二五”、“三五”计划时,就已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1982、1983、1984年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1991年中央l号文件中都有基本相似的提法。但是必须看到,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内涵与以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历史及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可以看做是党中央为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所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措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我党对农村工作的新概括。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建设的提法也会与时俱进,产生出更具有概括力和影响力的概念,但这些新的提法和新的概念其实质都是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层面的工业化、社会层面的城市化政治层面的民主化、文化层面的世俗化、观念层面的理性化;农村社会发展也可以概括成发展农村生产力,调整完善农村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面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时总结农村社会的发展经验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共识之一:能否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和小康社会的成败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十分重视农村社会发展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都曾从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出发,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注意分析资本主义时代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及其发展趋势。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他们从无产阶级革命需要出发研究工农联盟问题,首先提出农民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突出强调在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建立和巩固工农联盟对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他们还从社会主义建设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并且对未来社会农民、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前景进行了科学预测。《法德农民问题》是系统阐述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德国当时是一个分散的、封建的、很多小的封建领邦松散地联合在一起的、资本主义刚刚起步的国家,其农村、农业、农民问题非常突出,其次是法国。如何对待和处理农村社会发展问题,是当时社会主义工人运动面临的重大实际课题。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提出要解决工人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问题必须要重视农民问题的命题,特别强调工农联盟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过程中和建立工人阶级国家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

俄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如何解决农村社会发展问题一开始也经历了一些曲折,走了一些弯路。列宁从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很快认识到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制定了包括在农村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农民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组织自愿结合的合作社的新经济政策。

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剥夺农民的办法来实现苏联的工业化,没有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尽管在当时战争背景下,这一政策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剥夺农民的问题仍没有得到纠正,结果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造成很大损失。社会主义发展历史表明,要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如何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这就是中国的出路,但如何走俄国人的道路并没有考虑清楚。在中国革命初期,我党照搬了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先城市后农村。几次“左”倾错误的突出表现就是忽视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注重在中心城市搞暴动,结果失败了。只有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把俄国十月革命所体现的武装夺取政权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形成了一条正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即先农村后城市的革命模式,从而开辟了由农村包围城市的井冈山道路。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大国,不解决农村问题、不解决农民问题就无法成功地进行革命,这条道路的精髓就是正确认识中国农村、农民问题,重视中国农村、农民问题。正是我党在错误与挫折中总结教训,深刻认识到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最终才走出了一条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

农村社会发展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批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指出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对农民剥夺太多,很少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不幸的是,毛泽东在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又脱离了中国农民的实际,脱离了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脱离了中国落后的农业现状的实际,希望通过“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和阶级斗争来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结果给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改革开放之所以在农村取得成功,关键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开始富裕起来。实践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关键看农村社会发展问题解决的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是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

“三农”问题历史地和现实地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联系在一起。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仍然是农村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关键是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解决好农村社会发展问题,不仅事关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2007年9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七:城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报告指出,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已达5.77亿,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城市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这份最新数据,中国农村人口应为7.37亿,也就是说,中国“8亿农民”已经成为历史,我国5年之中农民减少了6 000多万。尽管如此,在我国13亿人口中,农村人口仍然占大多数,农业和农村发展不上去,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提高,仍然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无法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无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无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共识之二:农村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农业中的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的过程,就是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过程

传统农业时代的最大特征就是封闭性。种植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农业生产的剩余会供给政治、文化部门的消费,同时也为一些非农业部门如手工业提供基本生产原料。在农业时代的社会中,农户是自给自足的,其日常用品或是自己生产或是通过集市交易来获得。地方集市一般分布在几个村落的中心,其大小随着人口密度和地方风俗的不同而不同。集市用来调剂农民家庭生产的手工业品,如多余的布匹。这些集市并非每天都有,而是一般隔几天才有一次。在没有集的日子里,农民若是有购买、交换的需要,就要借助于流动于乡间的各种小贩(如货郎)和手艺人来满足。这些人好像是市场的活动触角,能够把商品和服务送至偏僻的村落。

农村社会发展就是使农业经过市场和交换变为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农业,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的商品率和农村的市场化程度。农业现代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业远程贸易和市场的发达,并且与信息的频繁传播紧密联系在一起。商品化和市场化就是用市场来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来调动人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把整个经济、整个世界、整个社会连在一起,建立广泛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农业市场化,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把整个农村、农业、农民联系在一起,把城乡、工农联系在一起,使农村、农业和农民融入整个社会,建立广泛完善的市场体系。农业现代化必然要走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道路,实现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协作化,用高科技武装农业,摆脱农村自给自足的、传统的、封闭的、落后的小农经济

广州市的农业就具有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广州全市约有210万农村人口,农林牧渔从业人员74.8万人,38个镇,1 132个行政村。2006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248.7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 788元。这在全国都是领先的。广州在走向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方面的经验值得总结。

广州农业积极开拓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外向型经济成效明显。2006年,广州市农产品(WTO口径农产品+水海产品)出口总额5.66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5.8%。出口额居前10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为:香港(占出口总额的36.40%)、美国(占9.69%)、日本(占7.78%)、印度(占5.45%)、马来西亚(占3.74%)、澳门(占3.42%)、澳大利亚(占2.97%)、印度尼西亚(占2.89%)、加拿大(占2.73%)、台湾省(占2.42%)。新增外商投资农业项目7个;投资总额3802万美元,比2005年增长17.37倍;合同外资金额811万美元,增长2.28倍。

进一步加大农业经贸合作力度,提高广州农业的知名度。先后成功举办第四届广州名优农产品专展、第二次穗台农业经贸合作交流会、第四届亚洲杯插花花艺大赛、首届中国(广州)国际果蔬交易会和第三届中国盆栽花卉交易会等,宣传推介广州农业,提高本地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同时,还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各种国际性、全国性农业经贸交流活动。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现代化要求不断提高农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广州市加快广州花博园、嘉禾生猪、江南蔬菜、黄沙水产四大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2006年交易总额达251亿元,比2005年增长12.23%。推进白云区家禽中心批发市场建设。截止2006年末全市交易面积5 000平方米以上的批发市场有70多个,形成中心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蔬菜、水产品、观赏植物、生猪的交易价格已成为全国性的指示价格。

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2006年,广州市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市级投入1亿元资金,对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等方面给予补助;安排700万元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贴息;4月,出台《广州市农业贷款担保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担保资金初始规模为3 000万元,担保对象主要是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对农民致富带动作用较大的农业企业,重点为农业龙头企业。当年,全市新认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18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4户,使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增至72户(含4户培育对象)。全市72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产值达到55.8亿元,带动27.3万户农民增产增收,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5%。全市农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农场共有2 488户,规模经营面积3.9万公顷,生产总值85.4亿元。

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2006年,广州市加大力度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个,全市有比较规范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农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56个,参加会员人数7 000多人,带动农户6万多户。广州市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全年市级财政投入145万元对16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扶持。增城市冬瓜行业协会、从化市清丰蔬菜加工协会、番禺区沙湾镇花卉协会、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红葱协会等4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通过3年的试点示范探索,在规范章程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探索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通过省农业厅考评验收,综合评分全部在90分以上。通过试点带动,会员的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当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的20%,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试点工作为广州市培育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树立示范带动效应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农村社会发展必须要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农业现代化模式。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必须要有现代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式,农村社会发展一定要走农业企业化的发展道路。农村社会发展要求农民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劳动者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共识之三:农村发展必须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是农村发展的最本质和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不把农村发展放在培育新型农民上,无异于舍本逐末。新型农民就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其具体内涵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是文化素质层面,即通过接受培训,提高自身文化水平;二是科技层面,即通过接受技能培训,掌握、提高自身吸收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和本领;三是经营管理层次,即通过参与市场,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只有提高了农民的素质,生产才能发展,生活才能富裕,乡风才能文明,村容才能整洁,管理才能民主。因此,如果不把农村发展放在对新型农民的培训上,那就无异于舍本逐末。新型农民的“新”字体现在农民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上,体现在由靠纯体力致富转变为靠脑力致富的能力上。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农村发展不仅和政府密切相关,更离不开农村建设的“主角”——农民。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富裕不一定带来和谐,但贫困肯定会导致不和谐。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政府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上,想了很多办法,花了很大力气,从粮食增产难、农民增收难到城乡差距继续拉大、地区差距继续扩大,从部分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到较为普遍的上学难、看病难、打官司难问题,从一些失地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到农民工受歧视、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等等,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我们也确实取得了许多显著成绩,但反思起来,对农业农村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关注和重视得还不够,下大气力、创造条件提高农民素质重视得不够,无论是关于“三农”问题的理论研究中,还是实实在在的投入中,对提高农民素质的关注程度远远比不上对生产、经济的直接关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见物不见人”的问题。而事实上,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民自身发展能力建设,对农业、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才是更为根本、更为有效的。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实际上是一个提高人力资本的问题。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在其专著《改造传统农业》中倡导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入,他明确指出,“各种历史资料都表明,农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与其耕作的生产率之间存在着有力的正相关关系”,有了新技术,还必须有能够掌握这种技术的人才能真正推动农业的发展。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鞍钢教授对我国各地区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投资人力资本对促进经济增长最为有效,普及初等教育学龄前儿童入学率每提高一个千分点,人均GDP年增长率可上升0.35~0.59个百分点。要使农民真正摆脱贫困,使农业经济真正跨上新台阶,最根本的还是要在提高农民素质上下工夫,否则,即使一时脱贫了,也很难持久。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培养不出新型农民,没有农民这个主体的现代化、知识化,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也是空谈。只有建设一支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才能快速抢占当今世界农业技术应用的制高点,顺利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的文化程度差距很大。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分析,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而同期城镇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0年。在全国农村4.8亿的劳动力中,小学以下的占40%,初中文化的占48%,高中文化的占12%,而法国7%以上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60%的农民具有中专水平;德国7%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53%的农民受过2~3年的职业培训;日本农民中大学毕业的占5.9%,高中毕业的占74.8%,初中毕业的占9.4%。农民素质与其收入紧密相关。美国经济学家盖尔·约翰逊分析认为,中国农民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其收入就可增长3.6%~5.5%,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达到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农民的收入会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缩小15~20个百分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项目研究表明,人受过初等教育能提高生产效率43%,受过中等教育能提高108%,而受过高等教育则能提高300%。我国农业部曾就收入与农民素质的关系问题做过抽样调查,结果表明,高中户比小学户人均收入高333.5元,比文盲半文盲户高407.4元;初中户比小学户人均收入高294元,比文盲半文盲户高367.9元;小学户比文盲半文盲户人均收入高73.9元。对一个国家、地区来说,提高综合竞争力,最为根本的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广大农民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立足之地,归根到底最终依赖的只能是自身的综合素质;对党委和政府来说,要想使广大农民融入现代社会文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扎扎实实地从农民教育程度的点滴进步、农民素质的逐步提高抓起。

在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培训定位要面向农村。面向农村主要是指培训新型农民是为了适合农村社会发展对农民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其直接目的不是为了加快农民向城市转移,而是为了促进农村发展。新型农民培训绝不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的农村教育,那种教育“它教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它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它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它教人分利不生利。它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我们过去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走的是一条弯路,其实际效果却是在强化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培训出来的农村人才不热爱农村,一心往城市走,为城市服务。也就是说,如今的新型农民培训必须以农村和农民为本,以满足农民的需要为培训的根本目的,它培养的人才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这是中国新型农民培训的根本定位。

培训内容要实用。我们批判近视短见的实用主义,但并不等于否定“实用”。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民已具有非常强烈的独立生产和经营的意识。培训活动只有与其自身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才能激发其强烈的学习动机。农民学习技术是为了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有效地为农村生产服务。农民的学习是在不脱离劳动的情况下进行的,农民渴望在培训中提高自身能力,得到科学知识并在生产和生活中发挥作用,学习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的需要而不是“应试教育”。因此,必须坚持实用性,在技术培训中要注意把实用技能和技术传授给农民,直接有效地为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服务,达到学以致用。

培训时间要突出速效性。速效性强调培训必须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较好的成效。新型农民培训不能像全日制的大中专教育那样,需要3年或4年时间,农民抽出时间参加培训基本上是在业余时间进行的,只能用有限的时间去获得急用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并尽快用于生产实践。农民具有一定的生产、生活经验,对与他们相关的事物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在近期或短期内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当然,由于受地理位置、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加之各地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村落的速效性之间,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各地在新型农民培训中学习他人的经验时,哪怕是别的地区已经见效的措施,也必须坚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指导工作的过程中,切不可要求各地齐步走、同步到,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避免由于违背因地制宜而使“速效”培训变为“负效”的事件发生。

培训模式要多样。培训模式的多样主要是指培训的形式多样、层次多样、内容多样。面对分散的、数以亿计的农民,很难有某一种适用于一切农村地区的培训模式。培训形式是多样的,有集中教学、分散教学、课堂讲授、现场培训、刊授函授、放映科教影片或录像及运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由于接受培训的农民文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又必然造成培训的多层次性。从受教育的程度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很低,仍以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人为主体。这些人中有的全无技术,有的已掌握初等技术,也有的已具备中等专业技术。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技术水平的农民,接受技术教育的起点和能力差异很大。因此,我国的新型农民培训必然是一个多层次的培训。培训内容也应该是多样的。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所从事的产业已远远超出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的范畴,农、工、商、运、建无所不有。新型农民培训不仅需要农民学习和掌握农业技术知识,还要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商业贸易知识、法律知识等。

要整合城乡培训资源。新型农民培训不只是事关农村的事情,而且也是事关城市发展的事情。只有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实现,城市才能发展得越快。新型农民培训的资源由两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是农村的培训资源,第二个部分是城市的培训资源。这两个部分只有整合在一起,才能保证新型农民培训的成功。农村中的农民夜校和计划生育学校以及科普学校资源尽管有某些缺陷,但这仍然是农村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要资源,培训离不开这些资源;同时,城市的培训资源在各个方面相对要丰富得多。大量农民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城市打工,为城市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城市作为受益者,理应承担起新型农民培训这一重要任务。新型农民培训与城市里的教育、科技、银行、供销社、科协、共青团、妇联等系统和部门以及群众团体都有密切的关系。只有把农村和城市的培训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分散或分开,其效果就会减弱。

培训质量要搞好全面监控。搞好新型农民培训,必须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培训质量全面监控体系:一是培训教学管理监控体系。针对培训教学相对松散的特点,要把培训教学质量放到关系到新型农民培训成功和失败的高度,常抓不懈,加强监控。二是教师能力监控体系。培训教师也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实践,解决影响教学的主要问题,开展培训教师“一专多能”的培养工作,强化教师能力的考核与管理,及时替换那些重学术、轻技术,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的教师;还要不拘一格聘请有培训教学经验、懂技术、懂管理、懂经济的专家、专业户、企业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一支以专职为主体、兼职为补充的高素质培训教师队伍,满足学员和农民对科学技术知识的要求。要建立良好的教师与学员、教师与教师、学员与培训负责人良好的沟通渠道,对他们的培训质量和能力也要进行监控,及时沟通、提醒和指导。

培训要寻求政府财政支持。确定培训的财政负担主体是政府,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农村的反哺有政策反哺、技术反哺、财政反哺,但笔者认为,三者之间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最重要的还是财政反哺。新型农民培训在我国目前开展得并不深入,主要是经费不足,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该从长远看待新型农民培训教育,努力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积极承担起加强培训职责。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获取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也有为社会提供义务的权利,但解决新型农民培训经费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力量,为培训提供有力的财政保证,进行财政反哺。

培训融资要多元化。新型农民培训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要善于通过运用政策工具,吸引和带动社会增加对培训的投入。可以对向新型农民培训事业捐赠的企业、个人采取比向城市投入更优惠的税收等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热情。世界上许多国家规定,对教育捐赠者,可以获得对捐赠款项产生的成果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和优先权,对企业则视情况免征或减征一定时期内的增值税、所得税等,有的国家规定对为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而开展的非公益目的的活动也给予适当税收减免。我国应制定有效的鼓励政策以及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向新型农民培训捐赠,对于向新型农民培训领域捐赠的企业、个人可以抵消或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对向新型农民培训捐出善款数额超过应缴税额10%的企业,给予减免10%的税款;不足10%的,则可在应缴税额里扣除已捐善款。

共识之四:城市化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

当今世界城市,不论其规模大小,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农村社会发展,包括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以及社会的文明进步都离不开城市化。联合国原秘书长加利认为:在未来的人类社会里,城市占主导地位。城市的未来不仅决定了各国的前途,而且将决定整个地球未来的命运。具体地说,就是:

城市化能给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出路。农村人口数量庞大,人均耕地少,即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再加上我国工业发展起步晚,导致农村劳动力一直供大于求,农村人口处于隐性失业状态。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解除了对农民经济活动的诸多限制,农业生产体制发生革命性变革,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但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依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之一,并且这种矛盾在短期内还会更加突出。也就是说,随着农业要素的不断投入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农业劳动生产率还会不断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量还会不断减少,但耕地在有限的情况下,还会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农业的就业空间越来越小。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乡镇企业发展的社会背景和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变化,整个国民经济进入了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工农业产品普遍过剩的新阶段,乡镇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结构性困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急剧减弱。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面临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压力和国内农产品的需求减少,使农民收入难以通过农业大幅提高,而且势必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大大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节约了劳动力,最终产生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往哪儿去?主要靠城市化来吸纳。城市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即使敞开城市的大门,农民也不会蜂拥而入。国家应该创造条件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就业等各项制度趋向公平,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促进城市化发展。因为只有城市化实现了,我国的农业才能脱胎换骨,变成真正现代化的、社会化的、市场化的农业,农民才能成为一种真正的职业,成为新型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劳动者,农村才能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城市化促进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形成。城市化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瓦解和改变了传统乡村生活方式,代之以现代城市生活方式,也就是促成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城市化改变了乡村封闭、分散的社会结构和人们落后的生活习惯,使人们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村庄记忆走向人与人之间依赖关系很强的开放、集中的城市社会;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间观念缺乏的旧时代变成了依靠钟表计时网络联系的时间观念强烈的新社会。城市生活的快节奏和激烈的竞争,迫使人们去除生活慢节奏、易满足、小康即安的乡村落后思想,向向上、奋进、永不停止追求的方向发展,刺激和激励人们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力和创造性。城市是现代文明的中心,许多新生事物都在这里成长。剧院、电影院、博物馆、运动场等娱乐场所首先在城市建成开放,电车、地铁、网络等公共设施最早在城市建设。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使城市居民比在乡村生活的人们更加体会到现代文明的真谛,所以城市环境更加有利于铸造出人的现代化,使更多的人享受到现代文明。尽管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化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但它引起的社会生活方式最终导致了传统的乡村文明向先进的城市文明的转化。城市化水平高意味着该国有很发达的非农产业,能吸纳大多数农村人口,使他们脱离农村和农业领域;另一方面,城市有比农村更发达的文明,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生活在城市的人越多,就意味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城市化的主要内容就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的过程,是一个人口素质提高的过程。同时,城市也不断地利用其辐射作用影响着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通过其拥有的各种媒体传播着各种新的观念和新的知识,促进了广大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发动机,对农民具有不可抵挡的诱惑,城市化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城市化能够加快农村社会发展的进程,这主要取决于城市化的以下三个功能:一是城市化的外部效益,城市在现代化过程中有着战略性的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为了使公共资源通过规模经济得到充分的利用,发电、交通运输及其他的公共设施往往是设置在城市地区。二是城市化所形成的大市场的吸引力。一个城市一旦建立,它的大市场就会创造出自行增殖的吸引力。城市有较大的市场,市场规模效应明显。市场可以分为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而非农产业的集聚意味着本地市场的规模扩大。这种市场规模的扩大会带来两个方面的效益: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费;另一方面可以大规模地生产。处于大城市地区的生产者确信自己的商品有足够的市场,使他们能采用规模较大的、效益较高的新技术。这些对农民、对农业商品无疑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推进城市化,也有利于提高对农业产品的多品种、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市场需求。在距离城市较近的农村地区,其农业现代化水平均高于远离城市的农村即为有力的证明。由此可见,推进城市化可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三是城市化的聚合经济效益,亦称聚集经济效益。城市是工业生产的基地,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集中了大量企业。中心城市为资本家开办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竞相在中心城市设厂、建立总部机关、设立办事处。不同规模的工业企业在地域上的集中,有利于生产的专业化和各企业间的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产生聚集经济效应。正如英国学者巴顿指出的:“城市提供了聚集经济,城市为工业提供了熟练与非熟练的劳动力。对于个人来说,城市提供了广泛的服务和相应的安全及较好的职业。”所有这一切集聚起来便产生了一种强大的经济效益,使工业化、现代化得以实现。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尖锐,无论是居住在乡村还是城市,都将占用土地。由于城市化本身所具有的经济社会活动的集聚性特点,城市的生活方式更加节省空间,节省土地。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我国目前乡村人均建设用地是城市的2.7倍,其中人均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面积分别为城市的1.7和10.7倍。按1995年我国城乡人口和耕地面积计算,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乡村人口人均耕地可增加0.13亩。广东省目前城市人均建设用地约90平方米左右,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达120平方米以上。

可见,城市化加快了经济现代化的进程,进而也推动着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占国民经济的份额继续下降是经济发展的一个规律,2002年我国农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4.5%,随着农村社会发展,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将越来越小,以工补农加快城市化发展是必然的趋势。

共识之五:农村社会发展能否搞好,关键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在农村基层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建立和发展农村基层政权,建立和发展巩固的农村根据地,一句话,建立巩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已经确立了正确的理论、正确的路线、正确的发展思路、正确的方针政策措施,能不能在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真正实现农村社会发展,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与否,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我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的工作、政府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基层组织来落实。历史和现实表明,如果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牢靠、不得力,那么我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就不牢靠,也不巩固。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无论是进行革命,还是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不能离开这一基本国情。江泽民同志强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政治和组织保证。”胡锦涛同志强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而所有这一切,归根结底,要靠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去落实,都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有效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根本,是关键,是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搞好农村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村社会发展问题是影响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课题,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农村基层组织在第一线直接接触群众,联系群众,也直接体现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与决定着党与群众的关系。在广大农村,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建设先进文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要靠基层组织。农村基层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保证。目前,全国农村有乡镇党委3.75万个,村党组织64.5万个,乡镇、村党组织数约占全国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9.7%;有农村党员3029万名,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43%。经过多年来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农民收入不断增加。这一切都与我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分不开的。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基层组织建设,核心和关键还是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新时期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奔小康进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而有效的措施。要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新任务,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坚强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否则,一切美好的愿望都可能落空。目前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还有不适应的地方。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党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组织建设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课题,这就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所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要针对本地区所存在的问题,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具体而言,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应重视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思想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农村社会发展这个主题,组织农村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十七大报告。最根本的是要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分析形势与任务,从而把科学理论变成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自觉行动。

其次,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有的地方创造了“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的方式;有的地方积极探索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有的地方在农民工党员进城务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等等,效果都很好。另外,还要注意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扩大选人视野,促进农村各个方面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再次,作风建设。要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端正和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塑造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把加强教育与严肃纪律结合起来,对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的个别干部,进行严肃地批评和处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第四,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重点提高五个能力:一是执行政策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快发展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订发展规划,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三是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准确把握群众所需所盼,善于通过服务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四是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常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注重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最后,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基层干部激励机制,特别是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才能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框架中,大部分村干部的身份很特殊,他们首先是农民,然后才是特殊的“干部”。他们肩负着上有老、下有小的负担,需要处理好自己的土地和公务之间的关系,在农民本分和干部身份之间进行平衡和协调,加之村干部与国家正式干部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差别,致使许多村干部以家庭增收为主,而以做好本村工作为辅,严重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加强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还要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现任村干部工资正常晋升制度;建立村干部能力突出和表现优秀者晋升国家公务员制度,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只有这样,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根基才会牢固,才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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