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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准则必须统一,杜绝政出多门、多头争办、条块分割的现象。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为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社会保障基金由公共机构依法经办,独立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部门监督。社会化管理就是要摆脱企业自我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重负,由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提供统一服务。
深化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_社会保障学

一、深化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

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准则必须统一,杜绝政出多门、多头争办、条块分割的现象。要求建立统一、独立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统一领导整个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执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

(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鉴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再加上整个社会保障项目的系统性,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整体上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这就要求实行集权化管理。但是,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各社会保障项目之间性质、操作方式差异很大,又不能过分集权,要适当地分级、分项目管理。因此,要求我们坚持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管理上具有较多共性的社会保障项目要集中起来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各部门自己的优势要充分发挥,调动其积极性,注意相互协调一致,相互制约,提高整体的管理效率。

(三)管理法制化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为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各种保障项目的性质、范围、标准、费用来源、实施原则、保障对象、管理方式都不尽相同,需要按项目的不同进行分项立法和监督。社会保障管理是法制化的管理,一切要依法办事,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也必须依法设置、依法行政

(四)政事分开原则

政事分开,就是将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基金营运和社会监督几个环节分开,形成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约束和监督。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管政策、制度、标准、原则、监督,不直接干预管理资金的收缴和运营。社会保障基金由公共机构依法经办,独立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为了避免基金被挪用与浪费,社会保障基金应纳入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逐年核定,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检查。

(五)效益原则

在坚持政事分开原则的基础上,使社会保障政府主管部门和资金运营部门相分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建立起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网络。坚持政事分开,使有关部门实现分工和专业化,各司其职,减少摩擦,提高效益。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部门在进行基金运营时,要注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基金的运营效益。

(六)社会化管理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实施与管理基本上都是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的企业化格局,使国有企业承担了比其他企业更大的经济压力。由于国有企业大多建厂时间较长,退休人员较多,故为此支付的社会保障成本也较高,从而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社会化管理就是要摆脱企业自我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重负,由当地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提供统一服务。社会化管理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使其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可以轻装上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方面的作用,实现由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化,降低社会保障的管理成本,提高社会保障的服务质量,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扩充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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