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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则和知识的形式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种动物的行为都可以纳入对知识的认识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态度,并对外进行表现。意识可以接受关系和规则,然后采取本能的普遍状态,把自身界定为知识。事实上,对象与事实的确定必然是以知识为前提的。知识所表述的就是上述现象。知识就有了程式化的定义。但是,这仍然没有表明知识的起源。

一、生命问题和认识问题之间的关系

在第一章中,已将无机物和有机物作了界定,并且再三阐述了,将物质分解成无机物的碎片,是基于感性和理性的作用。即使将物质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那物质也定是一个趋势,而不是一个对象。基于以上种种的可能,有好几种方法可以使有机物和无机物相互转换。

从另一方面来说,就像我们在第二章中所说的,在本能和知识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的关系。本能指的是生命中的一些必然存在,而知识却是根据对象复制成型。然而,本能和知识都是从同一个本源开始。这个本源还没有一个合适的名字可描述,我们也可以将它叫作“普遍意识”,这个名词的外延与普遍的生命一样广阔。因此,我们可以从包含了知识的普遍意识出发,来理解知识的本源。

在这项研究中,物质的本源和知识的本源已经到了可以窥探的地步——如果知识的主要趋势已经表明了物质作用广泛的形式,和物质细分基于运动的要求,那么就表明这两种方案具有明显的相关性。知识和物质在细节上相互作用,衍生出更广阔的华丽的存在形式。我们以这一相互作用为基础,然后才能观察它们的情况。

这一尝试乍一看似乎有些鲁莽,甚至比最大胆的学者的形而上学的思考还要过分。然而,它似乎比心理学、宇宙起源和传统的形而上学要好得多。这是因为心理学、宇宙起源和形而上学的理论在实质上还是将知识看作已经存在的事物。而我们的研究,是从形式和构成上对知识进行探索。因此,这样一个研究计划,如上所述,事实上并非特别大胆。不过首先我们必须分清楚这个尝试和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之间的差别。

二、哲学方法

首先,从心理学开始论述。心理学通过对动物的研究,来探索知识的逐步发展历程时,却并不认为这样可以追溯到知识的起源。根据比较心理学所述,动物拥有越多的知识,越能思考并利用物质来进行运动,就越与人类相接近。然而,这些运动都忠实地以人类既有行为为主要趋势,并用与人类相同的方法作用于物质,再依据同样的关系运用于相同的对象。因此,动物的知识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概念,但已根据这一概念进行活动。各种动物的行为都可以纳入对知识的认识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态度,并对外进行表现。所以,与其把动物的知识说成思维的代表,不如将其说成是行动的代表。动物的这种表现其实已经大概地描述出了人类知识的形成过程。鉴于此,用动物的知识起源去解释人类的知识起源,就像是表述人类从胎儿到成人的这段时间一样。我们知道,生物拥有越多的知识,越能在一个方向前进到很远的地方。但是,如果已经存在这样一个方向,那么知识必然已经存在。

斯宾塞主张的宇宙起源论,认为知识是早就存在的,同时,物质也是存在的。因此,物质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对象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固定的,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意识可以接受关系和规则,然后采取本能的普遍状态,把自身界定为知识。事实上,对象与事实的确定必然是以知识为前提的。撇开关于物质本性的这个假设不谈,从先验论的角度上讲,物质不会在我们接触到它所在的那个物体时就停止运动。物质的影响存在于世界的方方面面。从物质的引力上来讲,它的引力甚至强于宇宙中太阳和其他星体的引力。但随着物理学的逐步发展,不仅物质作为个体不再受到重视,根据最先进的科学分解得到的核子也同样越来越不受重视。对象和核子都融化于普通的相互作用。知识描述的与其说是对象本身,不如说是对象的行动。我们在对象身上所见到的轮廓,只是其中我们可感知和改变的那部分而已。我们看到的物质上的线条,催促我们沿着这些线条运动。意识作用于物质的准备越充分,也就说明知识越丰富,而这些线条也就越明确。动物与人类的成长层次完全不同,比如说,软体动物和昆虫,能否用人类的方法去分解物质,实在值得怀疑。动物不需要把物质进行分解,只是根据其本能分辨对象的特性,而无须先对对象进行感知。相反的,根据最简单的知识,也要求物质对物质发挥作用。有时候,物质会被分成主动或被动的,或者是被分成单纯物质的同时,又具有共性和个性的部分。知识所表述的就是上述现象。并且,知识越是对物质进行分割,就越是要将物质在空间中散布。这些物质虽然趋向于扩展,但它的组成部分又处于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的状态。由此,运动一方面使智力进行自我界定,成为明确的知识概念,另一方面又使物质分解为不相容、不渗透的个体。意识越是变成知识,物质就越向更广阔的空间扩散。换句话说,进化论哲学就是在一定的空间中对物质进行表现,并且将这个物质在运动中根据客观规律进行分解。这样,进化论哲学虽然说是寻求知识的本源,但它首先就已经将知识当作肯定存在的对象。

形而上学首先推导出思维的一些范畴,这就是在做一样的研究,只是更精确化和更自动化。人们将知识进行提炼、浓缩,封闭在空洞的原理之中,再从原理中提炼出潜在的东西,以便它可以显示知识的自我整合。知识就有了程式化的定义。但是,这仍然没有表明知识的起源。相对于斯宾塞的理论,费希特寻求的是物质的真正规则,他的理论显得更有哲学性,却也无法使我们对物质的理解超过斯宾塞。费希特先掌握思维的凝聚状态,然后再扩展到实体上;斯宾塞却是从实体出发,再凝练知识。不过,他们的理论都是预先设定知识的存在。他们的不同就在于是凝练知识还是展开知识;是直接了解本体,还是进行投影并在投影中进行掌握。

在这个方面,多数哲学家都了解颇多,因为大家都认可本质的统一性,并对这统一本质进行抽象的几何表现。他们看不见,也不想看到有机物和无机物之间不能进行联系。有些人从无机物开始,再从无机物之间相结合的角度,推导了生命。有些人首先建立生命,对弱化生命进行巧妙的操作,将生命转化为物质。但是,不论是哪一种理论,对本能的描述都只有程度的差异——在第一个假设中,只有复杂程度的不同;在第二个假设中,只有强度的区别。这个原则一旦被认可,则知识和物质具有相同的复杂性;因为物理几何的理论可以完全覆盖所有人类知识,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几何学说与其他事情完全接触,那么就可以知道事物都是已知的,这就是知识,也是很多体系共同的前提。例如,费希特的理论和斯宾塞的理论——虽然我们都是用他们的名字命名的理论在举例,但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接触,也没有相同标准;但只要比较这两种理论的大前提,我们就会发现这一前提的共性。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类型的分析既蕴含两种信仰,彼此又相互补充:一是本能是独立的;二是本能可以为知识所掌握。认知能力具有广泛的、共同的、整体的经验,所以研究认知能力的起源是没有问题的。认知能力是必然存在并且可以加以运用的,就像我们可以用肉眼来观察地平线一样。但就认知的经过而言,分歧较大。有些人认为,知识掌握的是对象的本体,也有一些人认为知识掌握的是对象的投影。然而,不管是本体或投影,知识所掌握的是其可掌握的部分的合集。

这可以解释为:哲学过分相信个人的精神力量。无论这个哲学是独断的或批评的,是否符合认知的相对性或绝对性,哲学理论只是某一个哲学家的成果,只能是个人的一般认识,可以接受,也可以放弃。

我们应该运用更加谦虚谨慎的哲学,而这样的哲学是可以继续进行补充或改进的。我们所提到人类的智慧,不能像柏拉图用洞穴中的那个提示者那样的隐喻。人类的认识不是看空间的影子摇晃,也不是直视刺眼的阳光。人类的认识是在其他方面的。我们就像辛勤劳作的耕牛所受到的束缚,既感到肌肉和关节的运动,也感到负重和土壤耕作的阻力;运动,而又了解自身的运动;和对象接触,然后使对象鲜活起来——但是,在我们的工作关系和“耕地”的过程当中,对象才得以存在。这是人类知识的功能。有一条河流滋润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让我们从中汲取力量。在这条生命的河流中浸润并继续学习,让我们得以感觉到生活所给予的指导,使我们的知识依赖于生命河流的一部分并凝结成自己的东西。哲学只能是尝试将某些部分凝结成整体。知识是重新汇聚到这样的整体当中,追踪自身的起源和重生。但这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必须经过齐心协力,逐步完成的。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要交流不同的印象,并使彼此的印象相互重叠,从而在我们人类的扩张中使人性得以超越。

三、表面上的方法循环论

但是,上述方法很容易让人想起循环论,因为我们的惯性思维会下意识地同这种方法对抗。有人说: “你没有办法比知识更超前。因为你没有办法不依靠知识去做成任何事,知识明确地存在于你的脑海中。如果脱离知识,你将一事无成。如果你希望将知识越来越多地运用于事物之中,你可以说知识在积累。不过,千万别说你凭空产生了知识,因为如果你要产生知识,其实凭借的还是知识本身。”

这种矛盾的观点总是自动产生。不过,用这种思路进行推论,应该可以证明,无法养成新的习惯。推论的本质就是把我们圈在现有的回路之中,但我们的行为会打破这个回路。假如,你没有见过有人游泳,你可能会觉得,无法学会游泳;因为要学会游泳,势必要能够使自己漂浮在水中。其实,推论总是将我们禁锢在原地。只要我们鼓起勇气跳进水里,先学会拍打水面,使自己漂浮在水中,并渐渐习惯水中的环境,就会认识到什么是游泳。因此,理论上讲,用超脱知识的方法来认识事物,是有悖常理的。但如果我们就这样承担风险,行为可能就会冲破推论的束缚,使问题迎刃而解。

如果采用更多的观点,就可以大大降低风险。就像前面说的,知识产生于广阔的现实,而它们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在概念性思维的周围,有一些可以让我们联想起思维的起源的知识核心。而这个核心与它周围的流动体并没有多少不一样的地方。因为它们本质相同,这个核心才会融入流动体。跳进水里的人如果只根据他之前所了解的地面的性质旧信息,而不去接受流动着的水的性质这个新信息,不去划动手脚,必然就会溺亡。他必须牢牢掌握水向他展示出的固有特性,才能掌握水的流动性。我们在进行跳跃性思维时,所依据的也是如此。

思维要跳跃,必先要冲破原有的定式。用理性进行推理的时候,理性一般不会超越原有的力量;如果超越了,也不会显得荒谬。就“步行”这个话题来说,虽然可以演变出很多种“变奏”,却不可能引申出关于游泳的规则。要学会游泳一定要先进入水中。等到学会游泳之后,就可以体会游泳的规则和步行的规则之间的联系。游泳是步行的延伸,但会步行不一定会游泳。所以,对于知识的机制即使能用知识去探索,也不可能用这样的方法去超越。就算可以使知识更加丰富,也不可能得到高于知识的其他东西。我们必须自己去接触事物,才能运用知识去改变它。

所以,恶性循环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反之,在其他的各种各样哲学方法中,循环论似乎也是最正确的。关于这一点,我们要说,这只能证明:哲学不需要,也不能接受纯粹智力论在认识学说和被认识学说之间、形而上学与科学之间建立的关系。

四、真正的循环

乍一看,让科学来考察事物,让物理、化学专注于研究物质现象,让生物与心理学去研究生命现象,似乎显得更加合理。但如此一来,哲学家的任务就会显得十分有限了。哲学家从科学家手中得到事实与规则。不管是要超越事实与规则、探求更深层次的规律,还是认为不可能超越这些规则,并科学地分析不能超越的原因,无论如何,哲学家对从科学家那里得到的事实和规则都无比重视,而这源于他们对已知事物的尊重。哲学家一般会用再认知的方法去批判地对待所得到的科学认知,有时候还会用上形而上学的方法进行补充。不过,哲学家认为这些认知的对象理应用实证科学来研究,而不是哲学。

但这样的分工难道不会让一切变得混乱吗?哲学家已经从实证科学那里得到了他们自己所认为的那种批判。在他们的描绘和分析过程中,就已经包含了形而上学和批判。而在描绘和分析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则都留给科学家去解决了。哲学家从一开始就不接触实证问题。所以,在涉及事实原理问题的时候,哲学家只不过是用明晰的术语去表述那些自然产生的形而上学和批判而已。而这些形而上学与批判却正是实证科学对于现实对象所表明的态度。我们不可以被自然事物和人类事物二者之间在表面上的相似现象所欺骗。我们现在讨论的并不是司法领域的问题:在司法领域,在事实之外存在着一种法律,这种法律由立法者制定。根据这些条件,我们必须将所发生的事实和对事实的判断看作两种截然不同的范畴。可在这里,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又存在于事实之内,并且这个规则与我们将事实分解成一个个的片段的那些轮廓相关联。要形容对象的外在,就要首先判断对象的内在性质和结构。完全脱离对象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在哲学范围内探讨原理问题的人,就像认为最高法院高于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一样,认为哲学高于一般科学。但事实上,他们只不过将哲学当成书记官,顶多也只是负责用更简明扼要的词语去记录原本就已有定论的判决。

实际上,实证科学是纯粹的知识的产物。无论人们对于知识的观点是怎样的,他都会同意这种观点:知识可以自如地处理物质。知识越是通过机械的方式思考物质,就越容易产生机械发明。知识通过对自然逻辑的形式学习而成的时候,其本身就存在一种潜在的几何学性,因为知识越深入无机物内,其几何性就越明确。知识可以与无机物相配合,因此与无机物有关的物理学和形而上学才相类似。所以,在开始研究有机物时,知识就势必要将有机物看作无机物,将之前所运用的方法运用在新的研究对象上,把在过去的研究范畴内形成的习惯带入新的研究中。知识这么做也是有其自身的道理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像研究无机物那样研究有机物的方法。不过,这样所得到的真理全部依靠于我们的能动性,那么这样的真理也只是具备一定的象征意义,而不是完全等同于物理上的真实,因为我们只观察对象的外在就提前做出判断。所以,在这里哲学的义务就是要积极地参与其中,从知识的刻板形式和习惯中得到解放,毫无保留地仔细观察生物。哲学的目的是思辨,换言之,就是要去观察。哲学和科学对待生物的态度是不一样的。科学是有着目的性的,只能通过无机物来进行研究,因此,无法考察无机物之外的其他方面。哲学即便是理所当然地认为物理事实要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也不能将生物学和心理学这类事实都一并交给实证科学去研究,不然后果堪忧。哲学一定是先入为主地接受自然机械的观点,这个观点源自物质本身的特性,是不经思考的,甚至是自觉发生的。作为前提,哲学必然要接受知识的单纯统一学说或自然的抽象统一学说。

如此,哲学的命运就是注定的了。哲学家不允许在形而上学的独断论和形而上学的怀疑论中进行选择。而实际上这两种学说都有着共同的前提,即它们对实证科学毫无建树。哲学家有可能把本能的统一或知识的统一当作一种实在,而这个实在其实什么都不是,只是将所知道的东西聚集起来成为一个没什么用的“神”;或者是具体化作一种万能的对象,事物的特性与自然法则都可以从这个对象之中流露出来;又或者是一种纯粹的形式,将无法掌握的多样可能性看作一种自然的形式,也可以看作一种思维的形式。哲学家们用不同的语言来形容一个相似的观点,即科学把有机物当作无机物来研究是对的。知识不管是用来研究无机物还是有机物,所得到的结果之间没有任何价值上的差异和区别。

不过,在很多时候,我们发现这一研究框架在动摇。无机物已经适应了这个框架,但是如果有机物不放弃他本质的一些特性,就无法适应框架。而实际上,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将两者进行区分,所以,对嵌进框架的事物难免要存在一定的怀疑。形而上学的独断论认为,人为的统一性是绝对的;但之后又出现了怀疑论和相对论,将一些科学结论中的部分人为特征扩大,加诸其他研究之中。长此以往,哲学便在两种学说之间犹豫不定:一种学说坚持绝对的客观实在的不可知性;另一种学说虽然认为客观实在是可以被描述的,但所描述的只不过是科学研究出来的东西。为了避免科学和哲学之间的矛盾,一方面,牺牲了哲学,另一种方面,科学也没有得到任何益处。我们为了不陷入恶性循环,而尽量地选择不要用知识去超越知识,结果却不小心陷入了真正的循环论。我们自己先建立了一个统一体,也就是不自觉地盲目认为所有经验都是经由科学研究,并把所有研究对象都交给科学统一,再设法在形而上学中重新寻找这个统一,这就真正陷入了循环怪圈。

反之,如果我们从区分有机物和无机物入手。就会发现,无机物会自动嵌入框架,有机物却只能依靠人为来适应这样的框架。所以,应该用和实证科学不一样的方式来研究有机物。只有如此,哲学的研究经验才能丰富起来,才能与许多以前并没有任何关联的事物联系起来,才能发现科学、认识论和形而上学都有着一样的用处。开始的时候,三者或许会因为陷入混乱而有所损伤,但后来必定会因为彼此的联系而互相受益。

事实上,认知科学已经很深感自豪了,因为科学认为自己能够掌握经验领域内的所有价值。不过就是因为所有的判断都源自一个基础,就难免会被染上一样的相对性的色彩。在我看来,假使开头就从区别性开始研究的话,就不会被染上相对性的色彩了。知识在进行对无机物的研究的时候没有受到任何阻碍。人类的行为本质上是通过无机物来进行的,而这无法不依靠任何实体凭空进行。所以,我们要研究物理学可以从普遍形式入手,而不是过度地去追究细枝末节。相反的,科学可以研究物质这是必然的,但科学可以研究生命体却是偶然的,或者说是侥幸的。在这个时候,对知识框架的运用也会显得不自然,但我们也不愿说这个运用在科学上是非法的。科学可以让我们的行动作用于物质,如果我们只能通过无机物工具来行动,那么,科学可以且必须像研究无机物那样来研究有机物。不过,对生命研究得越透彻,科学所提供的知识就越是只能象征性地进行代表,并越是与行动的偶然性相关。所以,以此为基础,哲学必须追随科学,来为科学添加一种叫作形而上学的新的知识。所以,不管是科学认知还是形而上学认知,都要在生活中被重新调整。我们的认知对于生活虽然并不完整,但也不是外在的或相对的。科学和哲学在交融之后相互促进,如此一来,我们才能进一步探索现实的奥秘。

如果抛弃知识而从外向内人为地统一自然事物,我们或许可以再次找到自然的内在统一。这是由于我们的意识希望将我们引导到一个更为广阔的方向,而我们的知识就是这样从事物中产生的。而且,物质决定意识,两者又相互依存,所以要了解其中一者的起源,就要知道另一者的起源。并且,从包含着物质和知识的对象之中将二者分割出来的过程是同时进行的。我们越是想要超越知识,就越是会完全地回归到知识之中。

五、物质与知识可能同时发生

现在,我们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一种距离外在性与知性这二者都很遥远的事物之上。我们可以在内心之中寻找与自身关系最密切的一个点。这正是一种纯粹的持续。这个持续贯穿于过去,并以新的起点继续扩展。但在这个时候,我们发现自己的意志已经紧绷到了极限。我们势必要将自我人格进行压缩,将逝去的过去收集起来,再将这种压缩的过去融入新的创造之中。这时,现在从过去之中诞生,但这转化的切入点转瞬即逝,难以把握。这个切入点源自我们自由的行动,但这个自由也难以掌控。我们持续的感觉和我们本身情况的契合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不过,感觉越深刻,契合度就越高,它反馈给我们的生命就越是能够吸收甚至超越知识。知识的实质是指相似事物的聚合,而反复论证的事实则完全符合知识的内涵。所以,持续的事实在经过转瞬即逝的一个点时,可以被我们的知识掌握。知识从外部掌握这种新型意识,并通过一系列方法描述出来。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新型意识已经暗含了知识的特性,但却超脱于知识,并且它本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并不能等同于知识。

现在,让我们放轻松,不要再一个劲地去压缩过去。但若一下子完全放松的话,又会失去记忆和意志。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太过紧张,也不能太过放松。不过,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事实,它并不是一直在持续,而是不断地消失并再生;而它就是由这些不断地再生所组成。这就是物质的性质吗?也不能说完全是这样,因为我们的分解是指将物质分解成一段又一段的短时间的持续,虽然持续的时间很短,并不能说它完全停顿了。我们还是要说,事物的物理性倾向于放松,而心理性则倾向于紧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一个是精神性,另一个是物质性;并且由于二者相互的作用,可以从一个方向往另一个方向转化。而且,如果我们把二者的转化看作是一种中断的话,也可以使一方向另一方靠近。这种假设更多地依赖于持续的观点而不是延伸的观点。

我们如果意识到自己处在一种持续的发展过程中,就能感觉到自身的各个部分都在相互渗透,而我们的人格会聚集在一个点上,或者说是一个边框上,而这个边框不断在向未来靠近。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依赖自由的生命和行动。反之,如果我们不是让自己去行动,而只是在想象,那么自我就会消失无踪。过去一直传达给我们一种集中的、不可分割的自我,而现在却把过去分割成许许多多的回忆,这些回忆由于缺乏联系而渐行渐远。待回忆逐渐稳定之后,就很难再相互渗透。如此一来,我们的人格就会向空间性下降了。事实上,我们经常会感觉到人格向空间性发展。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其他地方叙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延展性是有着很多不同的差别,但几乎所有的感觉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延展性。如果我们感觉不到延展性,而只是固定在一个空间里,这是仅从精神上来看的,并且也似乎并不是从心理学出发,而是从本能的形而上学得到的暗示。

不管怎样,就算我们尽力而为,最多也只能在延展性的方向上稍稍有所建树。但我们可以先假设:如果物质是起源于相同的运动发展,那物理学就会站在心理学的对立面。物质暗示意识,并且由意识明确地表现于空间之中,这样就可以理解意识为何能自如地存在于空间之中,为何能在空间之中自由地活动。意识经常会领会空间的隐藏意义,从而自我放松,也就是使其自身具备一定的延展性。从另一方面来说,意识虽然是从物体上发现空间,但通过足够的想象力,意识就能够使自己进行逆向思维,从而脱离物体来获得空间。从另一方面来讲,在意识的关注之下,物质会越发突出自己的物质性。开始的时候,物质会加以推动,使意识按照自己的意图向物质靠近。但受到这种推动之后,意识的推进就无法停止。意识所创造的空间仅仅是将到达终点的这个过程进行程式化。意识一旦拥有空间性,就会把这个空间当作一张网,这个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时而收起,时而展开;这个网可以网住物质,但人们的行动却会使这网对物质进行切割。这样,物质和意识的作用与反作用,会使几何学上说的空间和事物的空间相辅相成。意识和物质在本质上同源,却往相反的方向发展。空间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与我们的个性毫无关系,而物质也不像知识和感觉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无休止地向空间扩展。

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讨论过第一点,而第二点,我们只需要知道:要使完全的空间性成立,必须使各部分之间完全分离,彼此独立。事实上,每个物质点都会作用于其他物质点。我们注意到,事物只有在作用于其他事物的时候才会显示它的存在,就像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法拉第所认为的那样,每个原子都会相互渗透,而这些原子充斥于世界之中。据此,就一般意义上来讲,原子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点,而这个仅仅是意识的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是在物质被绵延不绝地细分的时候所展示出来的。我们建立了完全能够对物体进行描述的科学,正是因为要设定物质,所以必须要将其进行细分,分为互相之间完全没有相关性的独立部分。我们不得不说,即便是不存在一种完全独立的学科,科学也有办法将世界切割成一个个独立统一的系统。毫无疑问,这个办法就是让物质在空间中扩展而又不完全扩展。因为我们可以将物质分解为独立的而又具备许多相异元素的系统,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会变化,但要素本身却又是固定的。总而言之,我们根据物质的空间性,而通过物质的特性来研究空间的特性。

在康德的“先验感性论”中已经明确地阐明一个观点,即延展性并不能和物质的其他一些属性相提并论。不管是温度、颜色,还是重量,这些都不能通过无限的推理得到,而必须依赖接触经验。而空间性则完全不同,不仅可以通过触觉、视觉的方法来得到对其的理解,也可以仅仅依靠意识自己的力量来获得对空间的理解。同时,根据事先得到的一些形象,来先验地限定这些形象的特征。意识虽然没有具体地与经验进行接触,但是经验却可以通过许许多多的复杂的推理追随意志,并且证明推理的准确性。事实如此,康德已经清清楚楚地对这些做了说明,但我们还是要说,我们必然要用一种截然相反的方法去解释事实。

根据康德所说的,知识一直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就像生物和自己所呼吸的空气密不可分一样,知识和其自身所处的空间也是互相依存的。知识必须经由它周围的空间传递给人们。这个时候,知觉的几何性就表现出来了,而思维就可以在物质之中找到知觉事先放在物质之中的数学性。换句话来说,我们可以明确地发现推理对物质所起到的作用。可以说我们所感知到的物质是我们自身的产品。但是,对物质的本体,人们却一无所知,事实上也不可能知道。我们对于物质的本体只能是经由知觉所得到对物质的描述。如果我们觉得自己对物质的本体有所掌握,就有人会立刻找到相反的观点,而且这个相反的观点还同样可以得到证实,并同样有一定的道理。对认知的分析可以证明空间的观念性,与我们的分析完全相反的论点也同样可以用其矛盾证明这一点。这一理念贯穿于康德的批判主义哲学。康德在这种观点的主张下,毅然决然地对经验主义知识论进行了反驳。依我所见,被康德反驳的观点似乎得到了证实,但是被康德肯定的观点是否又真的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呢?

康德的观点认为,空间是作为认知能力的一种既有形式,它是与生俱来的,我们既不知道它是怎样产生的,也不知道它为何形成现有的性状,而不是完全不一样的另一种东西。康德的观点设定出一个我们丝毫没有概念的“物自体”。既然无所知,康德又有什么权利来肯定这个“物自体”必然存在呢?假如我们通过感觉感知到一个不可知的本体的多样性,而这个多样性同我们的认知性一致,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经由部分来认知本体呢?并且,如果深入地研究这个一致性,那么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可以说物质和意识事先有着协调呢?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康德不做出这种不合理的假设。事实上,康德正是因为没有这样做,才引出了“感觉的多样性”怎样适应空间的问题。基于同样的道理,康德认为物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个互相独立的部分,并据此产生出一些矛盾。大家都知道,物质和几何空间的完全一致是矛盾的正命题和反命题得以存在的前提。但是,如果不把物质作为纯粹的空间中的真实事物来研究,那么矛盾就不复存在。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关于认识论的三种可选情况,并且,只存在这三种情况:一是意识受限于物质;二是物质受限于意识;三是物质和意识之间存在一种隐秘的一致性。

不过,康德似乎没有料想到还存在第四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首先,康德并不认为知识产生于头脑的思维。其次,康德并不肯定绝对的持续性的存在,从而事先将时间和空间对等起来,当然这一点与上个观点其实也是一回事。如果要研究第四种情况,就必然要将知识当作意识的一种特殊存在,认识到它在本质上就是用来研究无机物的。并且,要认识到物质并不决定知识的形式,知识也不会把自己的性质加诸物质。同时,物质和知识二者之间也没有一个预先设定的相互协调机制,而是在相互适应之中逐步调和,最终找到一个契合的形式共存。也就是说,这个相互适应的过程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的,是由于创造思维的知识性和物体的物质性是同一个运动的同一个转化过程。

六、物质内的几何学

从上述观点可以看出,我们无论是通过知觉认识物质还是通过科学认识物质,都可以得到一种接近真实的而非相对的知识。我们的知觉是为了指明行动的方向而存在的,并且根据这个目的来将物质进行分类。因为有的时候这种分类明显受到实践需求的影响,所以必然要经常想办法对之进行修正。而科学则过分强调物质的空间性,因为科学更倾向于采取数学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的程序太过于精确,以至于需要经常推翻重建。对于一个确定的科学理论来说,思维需要包含所有的东西,并严格地要求将事物放在合理的位置。事实上,我们必然需要用固定的术语来描述每个问题,而这个术语是暂时确定的,所以每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依靠之后的一连串其他问题来不断地改正方向。这些问题出现的次序是随机的,而科学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这个次序的影响。这样一来,科学就在这个范围内受到了限制。不过,这一限制是根据客观存在,而非权利。理论上说,实证科学可以以物质本体为研究对象,只要它能偏离无机物这样一个限定的领域。

这样去看待科学认知,就会发现其地位正在逐步提高。而相反的,对认知理论的研究却变得困难无比,以至于如果单靠知识的力量就没有办法加以解决。实际上,单单通过周密的分析来决定思维的范围,这是远远不够的。其关键在于要探寻这些范围的本源。就空间这一点来说,思维必须要用其特有的一种努力来发现非空间性向空间性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其说是发展,不如说是退步。我们先是攀登到意识的最高点,再从高处慢慢降落。这个时候,我们会觉得自己不会让意志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让意识逐步扩散为相互独立而又相对固定的回忆。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的意识会一边描绘这种过程,一边提醒我们过程发展的方向,并向我们暗示这种过程将会持续到终点;但意识本身并不会发展得那么长远。相对的,我们将物质与空间看作对等,就可以发现意识越是关注物质,物质的各个并列部分就越会相互渗透;同时,整体也会影响到部分,并且先于部分受到影响。所以,即便是让物质向空间的方向发展,物质也不会完全变成空间。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意识在开始的时候可以向我们描绘出这样的运动,而物质可以让这个运动向深处延展。虽然我们并不能掌握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但却能掌握这个过程的开始和结束。但是,这个过程中的环节是不是一直都无法掌握呢?可以说我们所提到的哲学并没有完全地了解自身的全部。物理学将物质发展成空间的时候,就已经充分了解其自身充当着何种角色了。而形而上学却只是在一味地模仿物理学,希望通过同样的方法使自己向更远的地方发展。我们是否可以说形而上学已经知道自己的作用呢?形而上学的任务应该是登上物理学已经走下坡路的那座山峰,应该是建立一种能够探寻物质起源,以及让心理学进行逆反的宇宙论。根据这样的新论,被物理学家和几何学家看作是真实存在的,应该是物体实证性的中断或逆反。这样的实证性只能用心理学的术语来界定。

经过证实,数学是有着森严的秩序的,数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有着和谐的一致性,因为数字与图形之中蕴含的内在逻辑,使得它所研究的对象无论多么复杂,数学研究者都可以得到一致的结论。思及于此,我们难免心存疑虑,因为这样就会把表面上具有实证性的事物纳入到非实证性的体系之中。但别忘了,我们的知识已经肯定了这样一种规则,它向着物体运动的方向发展,而这个物体已经具备了物质性和空间性。在用知识分析物体的时候,越是往复杂之处分析,就越是会发现一种复杂的秩序存在于物体之中。因为知识存在的这种影响,导致了规则的复杂性被证实为一种实证的存在。

在诗人向我们朗诵他们自己的作品时,我们可以通过作品来触摸诗人的思想,浸润在诗人的情感里,去体会那些被语言固化的原始的氛围。这样,我们和诗人的灵感就产生了共鸣,并且借助一种有着连续性的运动跟随诗人。这种连续性的运动不可分割,就好像诗人的灵感一样。之前被淹没在感觉之中的那些诗词的声音已经带着物质性,只有这种物质性越来越清楚地展现出来,我们才能放松自己的注意力,不再紧张。我们越是不紧张,之后的那些声音就越是不相连,从而成为一个独立体。文章可以被分解为句子,句子又可以被分解为词,由此我们就会越来越接近于理想,这正是因为每个词都可以被感知。我们的眼前好似漂浮着许多纸片,而这些纸片上罗列着一个个有序的词。我们时常感叹,文字的组合是那么准确,排列是那么有序,文字契合于句子,句子又完全契合于篇章。越是,向这个放松的方向发展,我们就越能创造出延展性和复杂性。复杂性越是加剧,这种在各个元素之间拥有支配力的规则就越发令人欣赏。但是,其实这种复杂性和延展性并不能肯定什么,只能表示出意愿的缺陷。此外,由于规则实际上只是复杂性的一个方面的标志,所以复杂性增加了,规则也会随之增加。我们越是要在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中象征性地去肯定一个个部分,就越是会增加这些部分之间的关联性。而由于这个整体实际上是不可分割的,那么它被人为分成一个个部分之后,这个整体就对这一个个部分有着绝对的控制性。这样一比较,我们就可以理解,对实证性的抑制,对本源运动的逆反,不单可以在空间中创造出延展性,也可以在空间中创造出数学的那种令人惊叹的规则。当然,这两者之间依旧存在不同,因为文字是由于人类主观努力人为创造出来的,而空间则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就好像数学里两个数字相减自然会得到差数一样。不过,古代哲学并不认为上述观点对数学会产生影响,因为普拉提和柏拉图一样,完全肯定数学的本质。古代哲学受到持续性和延展性的表面影响,把持续性和延展性当作一样的事物,再把变化当作静止的退化,把感性当作知性的退化,这样就产生出一种我们在下一章中将要讲到的无视实用性的哲学。但在两种现象当中,每个部分日益复杂的变化与各部分之间的逐渐协调,都是通过一种逆向过程产生的;这个逆向过程可以视作是实体的一种中断,或者是实体的退化。

我们推导结果的过程和几何学的运作过程是相似的。但是,因为这些过程不能凭空构筑出空间,只能预先设定空间的存在性;所以,要得到目标结果,事先,必须假定几何方法是存在的。这样,蕴含着空间规则的几何学就会成为一个基础条件,使得知识可以正常运作。我们只要考察演绎机制、归纳机制这两方面的知识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七、几何学的演绎机制

首先,我们从演绎机制开始。我们在空间里制造出一个图形,在这个制造过程的同时也制造了这个图形的各项属性。这些属性在制造的过程中是可以通过视觉和触觉感知的。我们可以在空间中感觉和体会定义与归纳、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

我们能根据经验而产生出一些其他的概念,而且这些概念只能由一些部分来构成,因而没有办法对这些概念下完整的定义。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演绎出概念的前提和结论的关系,导致对这些概念的定义也必然不完整。如果随性地在沙土上画一个三角形的底边,然后在底边的两头画上两个角,如果这两个角是一样大的,那么三角形的两条斜边也相等,反之亦然。这是我们早就知道的道理。甚至,我们在学习几何学之前,就知道这个道理。因而,在成体系的几何学诞生前,几何已经存在于生活之中,而它的显然性比其他演绎要超前。其他的演绎都是和属性有关系而和数量没有关系的,故而其他演绎存在的依据是性质,且只是在性质中隐含一些数量关系。但我们不要忽视,位置与数量的问题是最早出现于我们的活动中的,这些问题在我们学会反思自己的行动之前,就已经存在并由知识加以解决了。原始人类比现代人类更精通于计算距离和判断方向。原始人类将经过的路线绘制在自己的记忆里,引导自己回到出发点。动物不会描述出同质的空间,因而不会进行演绎,也不会创造出事物的概念。要描述出同质空间,就必然要先发挥几何学的作用。这种几何学发展下去,就成为演绎机制。哲学家们并不想要这样来看待事物,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思维的努力之下,才能发挥知识的逻辑作用。如果我们把思维的特性看作是一种不断更新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它经过一种不受前提制约,也不受结果和前提之间关系影响的过程而进行发展。我们可以这样看:在表面上产生作用的如果是一种早就决定了结果性的前提,但又在这种决定关系之中犹豫不决,那就是在向着与思维属性相反的物质属性发展。从知识的角度来看,努力奋斗的过程,本身是一种“放行”。从这个观点出发,几何学是自然产生于空间之中的,而逻辑学又是自然产生于几何学的,但这种观点似乎本末倒置了。反过来看,如果空间是一种放松的运动的最终目标,我们必须事先设定几何学和逻辑学的存在性,才能推导出空间的存在。逻辑学和几何学在一个共同的发展过程之中,而这个过程发展到最终会创造出一个纯粹的空间。

在心理学和精神学当中,演绎的作用是十分微弱的,难以引起重视。在这个方面,难以从已经被证实的命题当中得出结论,或是只能得出有限的结论。只有结合常识才能使演绎出的结论符合生命发展,也就是说,要依靠不断演变的真实的经验。在精神世界中,只有将精神比作具体事物才能进行演绎;也就是说,只有将精神学转化为物理学,放在具体的空间之中,才能进行演绎。如果将精神比作不恰当的物体,就难以进行正确的演绎,就好像曲线永远无法和直线契合在一起一样。演绎的这个弱点明显得令人诧异。实际上,演绎,是头脑自身的独立运作,这个运作过程只有在其独有的领域之中才能顺畅地发挥作用。但是常常事与愿违,演绎在这个领域根本难以运转。而与之相反,当关系到我们自身之外的事物时,演绎才能充分作用,就好像几何学、天文学、物理学中那样。不过,即便在这些学科当中,原理的建立也必须依靠观察和试验,也就是说要研究事物的某个方面,就必须要从那些方面去观察事物。我们可以冲破重重阻碍去发现事物的原理,而根据原理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这些结论可以由经验加以证明。所以,演绎是根据物质的发展而发挥作用的,是通过描述物质在某阶段的发展状态,将物质置于空间之中而进行作用。也就是说,演绎描述的是空间中的物质即将进行而又尚未进行的状态。只要将物质放在空间里,或是同时放在空间和时间里,研究就能发挥作用。而当时间的车轮停止转动时,这个作用才会停止。

八、几何学的归纳机制

如此看来,演绎机制如果失去了空间直觉的观点就无法进行,归纳也是这样。通过一样的条件来重复一样的事情,根本不用像几何学家那样推理,甚至根本无须推理,即使是动物也能独立完成这样的事情。但动物的这个行为是不需要意识的,而是根据它所处的状态采取能够引起结果的本能行动,来对外界的刺激进行反应。不过,动物身体的这种机械的反应与根据知识引起的归纳机制差别很大。归纳机制建立在两个信念之上,一个是必然存在原因和结果;另一个是同样的结果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引起的。如果深入研究这两个信念,就会发现两个现象:物体可以被分为一个个群体,而这些群体可以被看作单独的独立体。比如说,将水壶放在炉子上烧水,对一个对象进行操作的时候实际上必须要接触到其他对象。如果再深入进行研究,就会发现甚至整个太阳系都跟其内某一处所发生的事情相关。但我们可以确定,就我们特别研究的特定对象而言,水、壶、炉子这三个物体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我们认为这个小世界遵循一种规则,也就是炉子使温度达到一定的程度,水必然会沸腾。也就是说,我们承认,假如我们具备了一系列要素之后,会得到一个结果,而这个过程是自然发生的,并不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左右的。水、壶、炉子加热都已具备,再经过某段持续的时间,按照以往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水会沸腾,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未来的某个时间,沸腾是必然的结果。我们是如何坚信这一点的呢?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对信念的确信程度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某一小世界各要素的分量确定的时候,这信念的可信度就高。实际上,假如我们选定了两个确定的数字,那么它们的差就是确定的。就好像三角形的两个边与夹角确定的时候,第三条边就是确定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任意画出拥有相同的两边和夹角的三角形,这个三角形必然和原本给出的三角形完全一致。这样,完全相同的第三条边的出现成为这个系列的终结。这样一来,我们根据纯粹的空间论来进行推理:如果确定了信念的真实性,那么,如果其他的一些情形越接近这个极限,是不是可信度就越高呢?不单是这样,我们甚至可以由此推论其他一些情况,使这些情况都染上几何学的必然色彩。实际上,我们隐隐约约地认为,炉子上的水必然会像之前那样沸腾,是因为我们通过思维将现在的炉子与之前的炉子进行了重叠,把现在的壶重叠在之前的壶上,把现在的水重叠在之前的水上,把现在时间的持续性重叠在之前时间的持续性之上,所以,现在引起的结果应该也同之前一样。这个道理就和三角形两边相重叠,第三边必然重叠一样。但思维之所以会得到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思维忽视了两个要点:现在的一切要和过去的重叠,过去的系列就必须完全等同于现在的系列;时间就必须契合,让所有要素都一同出现。但这样的情形只有在几何学里才会出现。这样看来,不管是几何学家,还是物理学家的研究都没有计算时间的影响。实际上,在归纳机制之中,质变和量变一样也是重叠在一起的。如果我们的思维将现在的炉子重叠于过去的炉子,就是表示我们认为现在与过去的炉子没有任何不同之处,只要都是炉子就可以了。但是怎样才算是完全重叠?怎样才能确定两个物体完全一样?我们在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下,才将一个现象的发生完全推广到另一个现象的发生上。而物理学家们却努力把这个推广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并将量变当作质变。这样我们就罔顾其他科学,而将质变等同于量变,使质变显示出几何学的特性。归纳机制在我们看来,就是把质的变化放在相同的空间中去考量。所以,不管是演绎机制,还是归纳机制,几何学都通过一种理想的方面来发挥作用。这一整个知识体系,就是让有着空间目的性的运动运用演绎机制和归纳机制。

九、物理法则

这样的运动在我们的思维之中建立了这些机制,这也就是事物之中存在的规则;而我们通过演绎和归纳,发现这些规则。我们根据规则来行动,我们的知识在这个规则下逐渐丰富,这个规则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普遍原因通常会产生普遍结果,而科学所研究的普遍因果关系之中其实还存在着许多细微不同。越是研究这些不同,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越紧密。经过这样的分析,物质就会显示出几何性。知识对正在日益复杂的规则表示肯定,而复杂化对于规则来说,和对于知识来说都是一样有益的。但事情有时会往反方向发展,假如我们以为物质不可分割、连续发展,并且持续更新的话,在一个物质整体中出现某部分的中断,或者是逆向发展和滞后,物质要素的复杂化和要素之间的关系就会诞生出一种数学规则。知识就在这个过程中与思维区分开,而与复杂化的规则相契合,在规则中反映知识的存在,于是知识就赞美规则。不过,真正值得赞赏的是物质整体的发展所进行的创造,也就是连续的更新的创造;因为数学规则发展得再复杂,也没办法创造出新生事物。而在我们自由行动的时候,就能在自己身上产生一种创造之力;而这种创造之力存在之后,就会将自己的紧张状态释放出去,通过这种扩展发展自己,诞生出数学规则,来引导要素之间的搭配。结合这些要素的时候,会出现一种顽固的决定论,来中断创造行为。事实上,这个决定论和数学规则正是因为这种中断而产生的。

物质世界的一些法则表现的正是这种消极的趋势。这些法则没有任何客观现实作为基础,而是由科学家创造出来的。科学家选取事物的一个方面来研究,通过提炼变量,运用传统的测量单位来度量,从而创造出法则。但是,有些物质的数学规则和这些规律相似。科学越是发展,就与客观规则越接近。因为物质的非扩展性如果在因自由而生的必然放松中变为扩展性,那么物质就并不是与同样的空间完全契合。不过,通向那空间的运动组成了物质。在用几何学研究物质现象时,数学规则不可能与物质完全契合,所以研究的必是在纯粹空间之中脱离了延展性的物质。

在用数学形式表示物理法则的同时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认知的时候,都有人为的痕迹。这种现象无可否认。我们通过传统的测量单位来进行研究,这与自然意愿没有关联。不管假设如何进行,也不可能将等量的温度的状态、水银的膨胀、气压的变化联想在一起。但又不能仅仅这么说。一般情况下,测量必然是人类活动,是用来在现实或是思维中将两个事物不断进行重叠。对自然事物既不能进行测量,也不能进行计算。物理学为了法则的建立,才对事物进行测量和计算,研究事物的量变过程。在某种意义上说,物理学取得了成功。物质在运动中发展到一个与空间等值的终极情况时,再进行测量、计算、推导函数变量,从而得出物理学的结论。而要进行这种发展,需要知识的延展。实际上,知识和物理的本质是一样的,也可以通过一样的方式产生,这就是知识与空间数学契合的原因。

十、认识论的无序概念

假设数学规则存在积极性,同时,物质内部又隐含着法则,这种法则与规则非常接近,就会产生完美的科学。我们不知道自然事物的原始基础,也无法确定它们的数量,所以要找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需要无比的运气的。如果不把物质放入既定的结构框架,数学形式的科学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只能假设数学规则是消极的,数学规则表达的是一种趋向于中断的状态,而事物的物质性正是源于这种中断。根据这个假设,由于选取的变量的随机性,科学也成为偶然。只有不断对连续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才能取得科学上的成功。从整体上说,不同形式的选择都可以取得成功,因为就数学规则而言,自然事物本身并没有固定的系统;而数学表达的只不过是物质的发展趋势。举个例子,不倒翁的底部放置了铅块,所以不管将它怎么放置,不管是躺着、倒立着、扔向空中,它最终都会正面向上立起来。物质也是这样,无论从哪个方面进行观察,不论用哪种方法进行研究,根据物质中隐含的几何性,对物质的研究都会被限定在数学框架之中。

但哲学家一般不愿意根据上述参照来进行认识论的研究。他们认为数学规则既然是一种规则就不应该包含积极性。我们认为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规则既然是根据中断的逆向规则产生的,那规则本身就是中断。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规则可能是子虚乌有的;另一种认为物质的数学规则即无序,是有着积极性的。我们再深入进行研究,就可发现无序的重要性。这个观点并不引人注意,但认识论正是从否定这个观点开始的。因为物质本体怎么会服从规则,又怎样服从规则,实在值得深究;而一般的认识论都否认规则的存在性。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的规则会将有序加诸于无序的自然现象之上。唯心主义者则认为感知是多样的,正是感知的多样性经由人为的组织才造就了规则,而多样的感知本身是无序的。因为,我们所说的无序表达的是规则的缺失。首要的是分析无序的概念。哲学家们是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现象来借用这一概念,就好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提到无序的时候会进行某种联想,而联想的正是某些事实的状态。

本书的下一章会告诉我们,要确定一个否定的概念,是十分困难的。而如果不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就会产生一些错觉,导致哲学研究难以进行下去。这是因为我们把物质短时间内的偶然表现看作必然,把实用性的程序带入了思辨的研究方法。比如说,我们随意地从书架上取出一本书,看了一眼之后,说: “这本不是诗歌集。”然后就放回了书架。我们看到书上写着“没有诗歌”吗?显然不是。我们看到是一本散文集,但是我们自己想要找的是诗歌集。我们将自己想要的诗歌当作是函数进行表现,所以才会说“这本不是诗歌集”这样的话,而不是说“这是一本散文集”。相反的,如果我们想要找一本散文集,而取下的是诗歌集,我们也必然会说:“这不是散文集。”我们的语言将视觉向我们展示的对象直接转化成我们思维所期望得到的事物。我们的思维所期望的都趋向散文这个概念,从而无法想到散文之外的其他概念。如果儒尔丹先生听到我们的这两句话就可能会据此推导出:散文集和诗歌集是书籍的两个专业术语,而这两个术语已经由一种既不是散文也不是诗歌的普通语言所表达。儒尔丹在谈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在思维之中联想到具体事物。但这些可能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从一些假象来研究一些假定的问题。比如,儒尔丹曾经问他的哲学教授: “散文的形式和诗歌的形式是怎样通过既不是诗歌也不是散文的形式表达的?”他的教授回答说: “是将这两种形式当作一种单纯的元素进行表达。”我们会发现,儒尔丹的提问是荒谬的,因为他同时否定了散文和诗歌这二者的实体性;他已经忘记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否定一个的同时通常是在肯定另一个。

十一、相反的两种规则

我们首先来假设存在两种规则,再假设这两种规则是同类中互相对立的。然后,继续假定我们本来是要寻找其中一个规则,却找到了另外一个,就会在我们的思维之中产生“无序”这个概念。这样一来,无序的概念就会在日常生活中有了具体的含义。我们的思维在遭遇不符合自己期望的规则、自己当前不需要的规则,或是某种意义上对自己无用的规则时,就会失望。无序的概念用简明的言语将思维的失望进行客观化。不过,这个概念无法用于理论研究。如果我们强行把这个概念用于哲学研究,就会使这个概念失去其原本的意义。这个概念表示的是某一种规则的缺失和另一种规则的存在。概念在两种规则之中交替出现,并往来不断。我们可以在往来的途中拦截这个概念,就好像我们可以在空中捕捉到在两个球拍中间来来往往的羽毛球一样。并且,我们也可以认为并不一定是两种规则中有一种不存在,而是两个规则都不存在。这个不存在是说它们仅仅是在语言世界中存在,而既不能被看见,又不能被感知。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问题:规则如何加诸在无序之上?素材如何形成物质?只要对无序的概念进一步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个概念其实什么都代表不了;而根据这个概念所产生的其他问题也就都不存在了。

实际上,我们要先将两种容易产生混乱的规则区别开,让它们处于对立面。由于规则的混乱经常会给认识论造成困难,所以区分两个规则的差异是有好处的。

一般来说,事物常常在思维之中被赋予某种规则。这样来看,规则是在思维中被发现的,是有着主观和客观一致性的。就像前面所说的,思维可以向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有的时候,思维会自然发展,成为一个紧张地、不断地进行创造的自由历程;而有的时候,思维又会逆向发展,如果发展到极致,就会不断进行扩展,将相互独立的各个要素互相联系起来,表现出几何性。根据惯例,我们会采用第一个或第二个方向,规则早就存在,因为无论哪种过程都被体现在思维之中。这样来看,混乱是自然产生的。而要避开混乱,就要理所当然地给这两个规则赋予不同的名称。命名的过程非常不容易,因为它们的形式多样而又富于变化。第二种表现着明显几何性的规则,我们可以用几何学来界定。通俗地说,当我们发现因果间的必然联系的时候,面临的常常就是第二种规则。这个规则使人联想起惯性、被动性、自动作用这样一些概念。而对第一种规则来说,这个规则经常是围绕着目的性来展开的,但又不能完全以目的性来界定它;因为它有时高于目的性,有时又低于目的性。它的最高形式是高于目的性的,因为对自由活动或是对艺术品来说,我们虽然可以把它们当作一种完美规则的表现形式,但我们只能在事情发生后用一种观念性的术语将其表达出来。生命整体也不过是相似的创造过程。假如我们把目的性当作一种事先存在的、预先设定的观念,那么生命就是高于目的性的。所以,用目的性来界定生命整体是不够的;而相反,用来观察个别生命现象,又显得太过泛泛。总体来说,又都是以生命为研究对象,而这个研究是为了确定生命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可以说第二种规则是无生命的、自然的规则;第一种规则是有生命的、人为的规则。另外,常识会本能地区分,又同时联系这两种规则。天文现象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精妙的规则,所以,可以用数学的方法来预测天文现象。在贝多芬交响乐中,我们也发现了不逊于天文现象的精妙规则,而那是天才的、独创的作品,常人根本无法企及。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第一种规则的表现形式才会非常明确。通常情况下,这种规则的出现,伴随的常常是与另一个规则的交叉特征。比如说,我们在研究生命的普遍进化过程时,人们会觉得运动的自觉性和发展方向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生物和生物现象却是特定的。这些生命现象总是在重复与已知经验相同的状态和过程。再说,就像我们以往所知道的那样,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发生过程总是相似的。这种相似对我们来说是分类的依据;根据这些相似之处,我们将世界上的生物个体划分成一个个的群体。无机物的分类与生物颇为类似。这样一来,在我们进行规则分类的时候,生命规则和物理规则的特性和功能就显得十分相似。无论是哪一种规则都可以使我们重复过去的经历,从而形成普遍思维。但实际上,两者的特征起源并不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在第二种规则下,几何学的必然特性是普遍存在的,并以一种极端的状态为基础。几何学的必然性决定了只有分力相同,其合力才会相同。相反,在第一种规则下,经常受物质的特性影响。因此,特性的介入,再加上各种复杂要素的影响,使得不同的原因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在第一章中,我们已经强调了同样的结构可以出现在相互独立的进化体系之中。浅言之,当人类的子孙与其祖先拥有相似的特性时,这种特性会将其他有生命的人类划分为一个群体,而这个相似的特性标明了人类的类型。产生一个因素是需要有许许多多的要素和原因通力协作的结果,若其中一个要素或原因有所差别,就不会达到原本的目的。思及于此,就知道生命原理早就监督着这些要素奋力前进,而成为思维的原动力。这种监督之力会查找过错,弥补疏漏,使事物沿着正常的轨道前进。通过这种比喻,我们可以发现物理规则和生命规则的不同之处。物理规则是许多相同的原因才能得到同样的结果;生命规则则是即使原因发生变化也能得到一样的结果。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如果深入挖掘,就会发现这种监督之力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缺少监督的对象。物理学或化学在研究原因和要素所造成的物体的变化的时候,要求这个原因和要素是具体的,并且数量是有限的。但是,如果同样地来分析生命现象,就会发现这个变化永无止境。进一步推测下去,许许多多的原因和要素出现在思维之中的时候,思维会希望模仿自然作用,但却难以达到自然作用的效果。这样看来,同样的事物,在同样原因的作用下,进行同样的变化得到的结果,其意义是不同的,而根源也有差别。不过,正是因为许多类似事件的发生,才使普遍分类成为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遇到相同的事情和相同的环境,所以,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关注的重点就是普遍分类。这样看来,第一和第二种规则在我们的行为中是因为有着同样的本质才会互相靠近的,所以不必再关注二者的区别。这种区别只有在思维领域才会得到关注。这样,就产生了一种认识,认为普遍的自然规则已经无时无刻不在控制着物质和生命。这样,我们就习惯用同样的术语来表示无机物当中的规则和有机物当中的规则;也习惯用同样的方法来研究无机物当中的规则和有机物当中的规则。

十二、类与规律

不管是古代还是近代,这种混乱都造成了难题。实际上,规律和分类的普遍性被当作了同一个概念,并用同一个术语来表达,从而导致了几何学规则和生命规则的混乱。大家都根据自己的想法,要么将分类的普遍性当作规律的普遍性,要么将规律的普遍性当作分类的普遍性。这样就产生了两个命题,一个是属于古代哲学,一个属于近代哲学。不过,无论哪一种哲学,普遍性的观点都是模糊不清的,因为这种观点无论是外延还是内涵,都不能将对象和要素对立统一起来。而这两种哲学都将两种规则等同起来了,而这两种规则又都更倾向于分析事物的变化。二者的外在接近,因此在实践上被同样的术语明确定义,却又难以在思辨当中被当作相同的定义。

实际上,古人所研究的不是自然为何要遵守规律,而是自然为何要根据规则分类。这个分类与生命研究中的客观实在对应,从而显示出遗传学的特征。并且,这个分类就只存在于物质个体当中,而生物体则有着自身的有机组织。也就是说,生物和物质是分开的。反过来说,我们靠知觉将无机物分成一个个物体。而知觉是受到物体之间关系和描述引发的反应影响的。也就是说,我们根据别人的描述做出的反应,是受到潜在的先入为主的影响的。所以,个体的分类是由半人为的行为所影响的,而这个系统依赖于我们即将针对事物所采取的行动。但古人仍然不假思索地将所有的分类放在同样的地位上,并赋予这些分类绝对存在性。世界上的物体一旦形成分类系统,规律的普遍性就转化成为分类的普遍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分析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的落体理论,这是相当有意思的。亚里士多德非常明确地区分 “高”和“低”、“自身的位置”与“借用的位置”、“自然运动”和“被动运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石头落下所遵循的物理规律,就是这块落下的石头回到了所有石头自身的位置,也就是大地之中。他认为,石头如果不在它自身应该在的地方,那它就不是石头。石头回到了它自身的位置,就像幼年的生物体长大成了成熟的生物体,从而成了石头这个类别原本的样子。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那么规律就会超脱思维的理解,我们也无法依靠知觉将物质分为一个个物体。如果物体和生物体的个性完全相同,世界上的物理规律就会接近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就会知道,这样将产生出一种物理学,这种物理学使古人相信存在一种唯一的必然的科学,将涵盖宇宙万物,成为一种绝对统一,也就时常会用生命现象来对物质现象进行说明。

近代哲学之中也一样存在这种混乱。与古代哲学不同的是,近代哲学将规律和分类的关系倒置,不将规律归于分类之中,而是将分类归于规律之中。他们仍旧把科学看成是唯一的,却又不像古代哲学家那样认为科学是绝对的,而是将科学当作一个相对概念。值得注意的是,近代哲学当中,分类的问题已经不见了。我们所认识到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规律。近代哲学是由于近代天文学和物理学大发现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分类的设定必须遵守规律。对这一哲学来说,开普勒和伽利略所研究出的规律是理想的认识范例。规律是事物当中,或者说是事实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说,也就是用数学形式表现一个数是其他的某一个适合的数或变量的函数。变量的选择、函数的选择都是偶然的和遵循惯例的结果。不过,这样的选择需要或者说必须受到经验的影响。即便这样,规律依然可以说是一种关系,而在本质上,关系又是一种比较。知识可以同时表达许多事物的属性,而规律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这个时候,这个知识并不是你的或我的知识。因为以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可以说是客观科学,而客观科学又是蕴含在经验之中的,我们最多也只能从经验中提炼这些科学。比较可以不是个人的特殊行为,也可以是非个体的行为。同时,规律所代表的经验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相互关联的经验,因而也就是比较的经验。这个经验通过知识传达给我们。这样看来,人类的知识是成为科学和经验的基础,而这样的观点已经隐藏在科学是由规律构成的这一观念里面。而康德的理论就体现了这样的观念。实际上,出现这种见解,正是因为混淆了规律和分类的普遍性。知识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制约的产物,所以,事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因为生物体的分类和规律系统毫不相干,因此,除了事物之间的关系,经验还显示出了事物之间的独立性,而我们的认知当中至少有一半就是与独立的事物个体相关,这已经不是认知构成对象,而是认知要遵守对象的规则。认知的获得是非常困难的过程,但是认知一旦契入对象,就成为完全契合的存在。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如果发现认知当中有一半能够与它相对的规则所表达的事物有关联,那么认知就不是一个相对存在。我们通常会用包含这种比较关系的事物来表达这种相反的规则,而这个事物就会趋向空间和几何学,成为一种适应于比较方式的形式。总体来说,两种规则的混乱就像存在于古代哲学之中一样,也同时存在于近代哲学之中。

我们已经详细描述了这个混乱的根源。生命规则的本质在于创造,但是上述混乱的根源并没有显示生命规则的本质,而是使生命规则成为一种偶然。这些偶然同物理学、几何学规则相似,都向我们展示了与物理学和几何学一样的重复过程,而在这样的重复过程中诞生了分类的普遍性。分类对我们而言是最重要的。而从整体上说,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进化和变异。但是,生命的发展只能依托于其所依托的生物体。数以万计的生物体在时间和空间中不断地反复,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生物体,并不断生长、成熟。就好像书籍的出版过程,出版的时候印刷了几千本,还要再版许多次,而且还要不断进行修订。不过这种情况与前面所说的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用来重复印刷的模板是一样的,用一个模板印刷的每一部书都是一样的;但前一种情况中的同类的个体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中的不同节点,并不会完全一样。遗传行为不仅仅会遗传形态和性质,还会遗传使这些形态和性质进行变化的内在因素,而这个因素正是生命力的表现。所以,我们才认为,这种重复成为分类的基础,是物理规则中的必然,却是生命规则中的偶然。物理规则是自然的规则,而生命规则即使不是人为的,也是与人为有关的规则。

假如,我们可以时刻牢记人为的规则与自然的规则之间的差别,那么,就不会混淆两种规则的概念,认识论的这个主要难题也就消失了。

实际上,认识论的主要问题是科学怎样才能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在说为什么事物是有规则的,而不是无序的。因为规则必然存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即便我们倾向于事物是有规则的而不是无序的,但无序仍然有存在的可能。因此,规则就成为一种隐秘的存在,令人敬畏。简言之,也就是当我们试图建立一种规则的时候,我们是在思维之中将规则看成偶然的,而不是在事物之中将它看成偶然的。我们不会去深究事物为什么不是偶然的。不过秩序不是一种强制,也不是一种附加,古代实在论就不会将观念强加在素材之上;近代观点论也不会设定知识会本能地组织起感觉的多样性。实际上,所有的规则都是偶然的,或者说被认为是偶然的。可它是因为什么而被认为是偶然的呢?

十三、无序与两种规则

不可否认,一种规则是偶然的,并且是通过比较它与另一种规则的关系时,才将其视作偶然。比如,诗歌与散文的关系是偶然的,反之亦然。不过,散文之外的所有表达方式都是诗歌,或者说被认为是诗歌;反之亦然。所以,世间万物如果不能归于一种规则,就一定属于另一种规则。不过,有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只是通过隐约的感情来感觉思维之中的观点,就好像我们在平时生活中是怎样觉得无序的。想象一下我们进入一间房子,觉得这间房子无序的时候,我们是怎么表达的?所有物品之所以处在那个位置都是房间主人自身运动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家具、衣服等物体应该所处的位置的结果。这样看来,完全符合第二种规则,但是我们却希望符合第一种规则。这是人们故意运动的结果。总而言之,这是人为的规则而不是自然的规则。而且这种规则的缺失就是无序。实际上,两种规则,如果不是其中一种,那另一种就是存在的,并且可以被感知和思考。我并不在意第二种规则,而是只关心第一种。因为我认为第二种规则的表现并不是它自己的函数,而是第一种规则的函数,也就是无序。相反的,当我们联想起一种混乱的,物质世界失去法则规范的状态时,展现在我们脑海中的是什么?是随意产生和消失,失去各类规范的事情随处存在。起先,我们会根据自己的认知来看待物质世界,并且认为原因必会引起相应的结果。但接下来,我们会自己对世界进行增加或减少的改造,从而造成无序状态。实际上,我们用人为的规则取代了自然的规则。对于事情的产生和消亡,我们会用许许多多的人为因素来解释自然规则的消失。一个个人为的小意愿汇聚在一起成为人为的规则,而这些小意愿之上又有上层意愿。如果自己观察,就会发现上层意愿对小意愿的影响。而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自己的意愿,它使我们自己客观化为许多没有规则的意志。这些意志努力不把一样的东西连接在一起,也不让原因和结果协调。也就是说,我们自身的意志让一种简单的意愿掌握了这些小意志的集合。所以,这两种意愿此消彼长。我们可以分析运气这个概念,因为它与无序非常接近,我们可以从中找到相同的要素。比如说,我转动轮盘,就像受到了幸运之神眷顾一样,指针停在幸运数字上,让我赢了。也可能像是被邪恶之神“关照”似的,大风掀起了屋顶的瓦片,砸中我的脑袋。不管在哪一个例子当中,我们本来是要寻找一种应该存在的主观意愿,但是却意外发现了运气的存在。表述了这么多,也就是要引申出运气。对于许多现象随机发生的无序世界,我们可以认为当中是有着运气的影响的。这也就是我们期望出现的机械运动,却发现了许多意志甚至是命令的存在。这样看来,思维在给运气下定义时,竟意外地举棋不定。不管是动力原因还是目的原因,都没有办法给运气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而动力原因和目的原因的缺少又让思维产生焦虑。不管是怎样定义,每种原因都将思维推向另一种。我们根本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把运气当作一种纯观念,则这种观念不受感情的影响。而实际上,运气只是一种客观化的心理状态,就好像人们希望得到一种规则,遭遇的却是另一种。所以,运气和无序是一种相对概念,如果将其视为绝对的,那人们就会迷失于两种规则之中,明明希望到达一种规则,却误入另一种规则。有的时候,人们认为没有规则的存在,但却发现两种规则都出现了,而且会出现哪种规则完全不受思维控制。在事物当中,或者在事物的表现当中,我们可以将无序当作规则基础;由于无序涵盖了两种规则,再由两种规则相互制约而成,所以这种假设可以存在。

但是,我们的知识却在发展,并且强行把无序当作是规则的缺失。当然,知识只是用术语或术语的组合来达成这个目的的。如果知识想用术语来表达这个观念,即无序一定是在否定某种规则,但是知识却因此发现,在上述否定中却隐含了对逆向规则的肯定。但是,我们其实并不关心,或者说不注意这种肯定的出现,甚至是为了规避这种肯定而恢复第一种规则,再否定第二种规则。我们并不认为知识是要统一多样性。尽管许多人认为不统一是不现实的,统一是可以实现的,但这种言论于事实并无任何益处。我们已经考虑到这种不统一,才会用言语表达出来。如果对现实所展现的观点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思维在遭遇自己所不期望的某一种规则时所表现出来的失望情绪;或者是思维在两种规则之中举棋不定;又或者是我们给一些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加上否定的前缀而成的空洞术语。而这些分析常常被我们忽略,因为我们不愿意去区分两种不能彼此相容的规则。

实际上,就像前面说的,所有的规则都显示出偶然性。对两种规则来说,我们可以把这种偶然性解释为一者在与另一者的关联之中显示的偶然。当我们发现几何学的规则的时候,生命规则也显现出来。而生命规则,也可以是几何学规则。但是,我们把规则看作是同样的,它包括几何学和生命规则的方方面面。我们认为,特定规则永远是偶然的,而这个偶然性使得此规则不会与其他规则相互关联,而这个规则的偶然性就存在于这个不相关联之中。换句话说,这个规则与规则的缺失进行关联的时候,就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规则的偶然包含于此状态之中,我们就认为自己已经在注意这种状态,而这个偶然的存在性就是必然的。这样,我们就形成了一种层次,最顶端的是生命规则,紧接着是范围和复杂性稍有降低的几何学规则,再下面是规则的缺失。而规则就是从无规则状态慢慢积累起来的。所以,我们就会觉得有一种不连续的感觉,而这个感觉即使无法触摸,也可以被思索。我们意识到某一规则的偶然性是其逆反规则的表现,进而创立两种正、反相对的规则;然后,我们会发觉两种规则之中没有中间的衔接层,也不能降低规则的层次而成为一种不连贯的存在。我们所说的不连贯只是一个没有具体意义的术语。即便我们想赋予它某种意义,也是建立在两种规则的基础之上,而无法超脱规则存在。我们不会觉得不连贯存在于前,而几何规则、生命规则产生于后,然后思维再在两个规则之中感受到不连贯。这样一来,认为无序在先、规则在后的说法就是错误的,而错就错在先肯定了论点再进行推论。因为我们在假设一种无序状态的时候,就预先肯定了一个规则,甚至是两个规则。

上述分析十分冗长,它的必要性就在于显示世间物质借助逆反作用从紧张状态向扩展状态、从自由状态向机械状态的发展。我们已经通过意识和感知了解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但这远远不够。几何学的规则只是否定逆向规则,所以比较浅显。但要证明这一点,就要明白这种否定常常就是转化,所以要证明否定,只要证明转化就行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用一种表达,这种表达会使我们误解现实事物或精神事物的产生。我们曾经表达了逆转的成果,而现在我们还需要表达这种逆转过程的细节。这样,逆转结果和终止原因就等同起来。但是,这种理论所说的将紧张状态放松为扩展状态,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十四、创造和进化

我们之所以把这个原理叫作意志,是因为找不到更适合的术语来指称。不过,这个意志并不是个人身上的那种狭义的意志。个人的意志,是其在空间的某个具体位置的特定意志。就算在普遍意义上个人的意志符合我们所研究的原理,但是也相当容易逆向转移,摇摆不定。就像前面所说的,知识的本性就是前顾后盼。为了使我们的意志与原理契合,它就要摆脱现有的状态,而成为发展后的状态。我们必须努力观察自身,让意志和行为结合,而这种努力的过程才刚刚开始。我们在自由行动的时候,凝聚我们全部的存在以推进这种行动,就会略微领略意志的动机和突破力。甚至,我们会捕获意志的这种动力和突破力二者转化为行动的过程。不过,我们很难感受到纯粹的意志,就好像是在流动的水中一样,只能在擦肩而过时略有感触。虽然这种感触非常短暂,但我们仍然努力地去把握。这个时候,我们就能把握个体的一小段意志。就像研究物质原理一样,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就能经由直觉研究出生命原理,而且很有可能获得生命的真谛。在历史的长河中,就有这方面的例证。辩证法的存在,就是使直觉在正确的道路上转变为概念,为人们所用。不过,直觉只有在辩证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事实上,它们二者并不相容。虽然,辩证法是观念和观念的结合,却容易摒弃直觉的存在。哲学家们从直觉获得突破力的时候,为了持续的运动,就不得不发挥自身的力量,而抛弃直觉。这样,哲学家的研究根基就发生了动摇。他们摒弃了之前所构筑的大厦而寻求新的立足之处。也就是说,辩证法是为了消除思维的矛盾,而这会产生许许多多的发展方向,而通往真理的道路只有一条。假如,直觉不是短暂的而是持久的,那么直觉就不仅能使哲学家自己的思维统一,还能使哲学家们之间的思维统一。现在的直觉是一种稍纵即逝而又残缺的瞬时状态,但是假如它能被纳入某种体系当中,就会具有相当的价值。而且持久和普遍化的直觉,能给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达到所需的哲学目的。为了这个目标,哲学只能在自然和思维之中不断奔波。

十五、物质世界

我们在自身的存在之中找到意志,再寻求意志的本源,就会知道世间万物是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创造。而我们的意志产生了这样的奇迹。人类世界经常会出现发明创造,而这是人类自发地根据意志进行的自由行为。这一行为给世界带来了新生事物。当然,这种创造更多的是变现在形态上的,而不是超脱事物之外的。我们自己并不能成为生命的河流,我们只能在这河流之中顺流而下,并推动这河流的发展。不管是天才的创造还是普通的创造,我们都需要绷紧神经,因为单单依靠材料的堆积是无法达成目的的,我们需要对先前就已经存在的各类素材进行合理的组合,使它们以一种合理的形式继续存在于组织之中。如果这个创造活动停止之后还能产生素材的话,那创造物质就成为不可能也不应该可能的行为;因为正是我们通过内在性质进行的创造而丰富了产生的事物。就好像艺术家可以创造出完美的、独创性的画面,而他们创造行为的停顿或中断会使这完美画面的产生成为不可能。如果创造的过程终止了,纯粹的形态的创造就会转变为物质的创造。我们回想一下所说的问题,如果我们要写一首新的诗作,只需要用这些固有的文字,而不必去创造新的文字。但是,诗人的诗作,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精神生活,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诗人的这种创造也只是一种单纯的精神行为。这个创造活动如果停止了,就会成为一种分散的语句,语句再分散为词语,这些词语则和原来既有的词语汇聚在一起。但是,这样一来构成物质世界的原子就会越来越多,这是与我们的思维原理不相符合的,和我们过往的经验也是互相矛盾的。不过,有些存在是属于不同的规则的;它们和一般原子不同,就好像诗人的思维和一般词语完全不同一样。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存在会由于突然的增加而变大。这些增加的东西自成一体,我们象征性地用原子的排列来表现它们。

实际上,我们之所以认为世界神秘莫测,是因为我们认为世界是一下子形成的,也认为物质世界是亘古不变的。不管是研究创造天地还是先天物质,我们研究的都是世界整体。我们会在下一章具体讨论这种思维惯性的缺陷。不管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者,都存在这种偏见。根据这种观点,物质活动并不会真正的延续;同时,不管是纯精神或纯物质,都不可能在时间这个生命素材中存在,它们会脱离时间而存在于一瞬。所以需要设定物质的多样性永存,或者是设定创造物质的多样性为永恒,这种设定就带有了神圣性。不过,一旦消除了这种偏见,创造的概念就会更加明晰,它会与成长的概念等同起来。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说到宇宙。

为什么要讨论宇宙呢?我们知道,宇宙是由许多恒星系组成的,这些恒星系和我们所处的太阳系相似,而这些恒星系又不是绝对孤立的。太阳系中的太阳将光热投射到最远的行星外面,而整个太阳系又像被什么吸引一样,按照一定的方向转动。这样一来,这些体系就会产生一种联系。当然,相对于一个体系内的联系来说,这种体系之间的联系相对松散。所以,太阳系的孤立并不是我们为了自身方便的人为行为,而是自然使然。使所有生物得以生存的并非其他,而是它们所在的这个星球,以及为这个星球提供能量的太阳。只要能够进行思考,就可以在世界之中运用物理法则,并把法则延伸到相对孤立的世界。但是,我们并不认为将物理法则推广到整个宇宙是有意义的,因为宇宙并不永远都是以现在的状态存在,而是会不断进行发展。宇宙会由于新体系的产生而开始不断壮大。

能量守恒定律和能量递减定律是科学中两种最普遍的法则。我们不妨在整个太阳系内推广这两个法则,并将它们限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就像限定在其他相对封闭的系统一样。这样会产生什么结果呢?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两种定律并不是形而上的。前一种定律由于和量的概念相关,所以相对地要受到人们的测量方法的影响。根据这个定律,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能量的总量,也就是运动能和潜在能的总和是不变的。假使世界上只有运动能,或者是没有运动能而只有潜在能,那么这种测量虽然是人的行为,但这个法则就不会因为人的测定而带有人为的特征。能量守恒定律是指事物的能量会保持固定的量。但在实际生活中,能量的性质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根据能量守恒定律选择测量能量的方法。传统单位在这个定律内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同一个系列的各种能量会连带进行变化,而要推广能量守恒定律,就必须选择适合的测量方法。因此,当哲学家在整个太阳系内推广这个定律的时候,就必须要先描绘定律的轮廓。这样一来,能量守恒定律就会表现出一种变化和反变化相制约的现象,而不是作为一种定量的客观存在。换句话说,能量守恒定律就算是能运用于太阳系之内,也只能说明太阳系内一物和另一物的关系,而不是太阳系这个整体的性质。

对于第二种能量定律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实际上,能量递减定律与量的概念无关。根据卡诺的理论,这个定律原本是根据对温度计的度数所进行的观察。但克劳修斯则用数学术语概括了这个原理,他用“熵”这个概念使定律得到普遍推广。这样一来,就可以更加精确而易于推广。即便没有人去测量物质世界的能量而创出能量递减定律,这个定律也会隐含在世间,并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实际上,这个定律表现的是物理的变化会降格成为能量的变化,而能量普遍存在于物质之间。假使这个定律存在的方式就是这种不精确的形式,那它就不会需要依赖任何以往的经验。这个定律在物理学中是最形而上学的,因为它可以直接表明世界的发展方向,而不依赖任何媒介和人为的测量方法。根据这个定律,我们可以见证两个不同物质的差异逐渐减少,直至降到最低。在太阳系中存在着的多种多样的变化是因为事物的不确定性,但这种不确定性会逐渐减少;而在各组成要素的振动和不断的交替往复之中,又显示了安定性。就好像人类储存了许多能量,最后,如果不将其转化为外在行动,就只好将它转化为心肺的呼吸和跳动了。

从这个论点出发,我们生存的太阳系就是在一个不断地消耗它所储存的变动力的世界。开始的时候,它拥有可使用的能量的最大值,而这种变动力却在持续减少。为何会这样呢?我们可以假设这是因为外部的一处带来的影响,但是困难只是略为减少,而变动力的外部源泉没有消失,从而引发了一样的问题。我们可以在世界当中转移变动力,而它的数量是无限的;世界当中的变动力,其总和也是无限的,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寻求这种变动力的来源,也无法去寻求它的结果。我们没有办法去反驳这种假设,也没有办法证明它。不过,说到宇宙的无限性,就是同时认为物质和空间的一致性,以及物质的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性。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前文讨论过。物质各部分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而我们说过这个观点和上述观点很难相容。我们可以据此再次假设,普遍的不稳定性正是产生于其稳定状态,我们所处的时代之中可利用的能源正在逐渐减少,而这能源在之前的时代却是逐步累积的。这种累积与减少会无限往复循环。就像近代科学所明确证明的那样,我们可以在理论上肯定这种假设。但是,奥地利物理学家波尔茨曼认为,这种可能性用数学方法计算的结果则是不存在的,而实际上其不可能性也在趋于无穷大。实际上,从物理学的角度,这个问题也很难解决,因为物理学家没有办法把能量和核子结合起来,而且核子是有着延展性的。即便把核子当作一个个小的能量储存空间,可它还是处于外部空间之中。而如果物理学家在空间之外寻求能量的本源,那么他就背离自己的身份了。但是,根据我们的观点,只有在超脱空间时,才能寻求能量的本源。

十六、生命起源和发展

我们首先用抽象的方法思考空间的延展性。就像前面说的,紧张状态终止之后表现为延展性。所以,我们必须要观察具体事物是否满足延展性的条件。而这些事物遵循的规则就是自然法则。这种规则自动产生于其逆向规则被否定的时候,而这种否定又产生于意志的逆向。我们可以从事物的发展方向了解事物的观念。显而易见,这就是事物的本质之一。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事物的形成过程,其方向是同物理过程完全不同的。这样,这个形成过程可以被看作是非物质的存在。我们所观察到的物质世界,它的形象就好像是不断减少砝码的重量。不论我们从事物当中得到什么样的形象,都不可能让这砝码增加。但是,如果我们只研究具体事物,或者是不研究普遍对象,而只研究对象当中的具体事物,那我们就会更加相信这个结论。

所有的研究都表明,在物质走下坡路的时候,生命都会努力逆转这个过程。所以,研究就表明了一种可能,甚至是必然,通过物质的逆转过程的终止而创造物质。表面上看来,地球上的生物已经通过进化与物质联系起来。假如我们把生命看作一种纯意识或超意识,则生命有可能是一种纯粹的创造。实际上,生命已经和生物体不可分割了,而生物体的存在让无机物的普遍规律可以作用于生命。但生命会尽力抵抗这个规律。卡诺原理就规定了物质的变化方向,而生命却没有办法逆转它。但是,如果我们让生命自由发展,就会有如神助般的产生一种可以逆向发展的绝对行为。就算生命没有办法阻止物质的变化,也有办法去减缓物质的变化。就像前面说的,有一种原始的突破力存在于生命的发展过程中。对植物来说,这种突破力可以发展光合作用的功能;对动物来说,这种突破力可以发展其自身的感觉—运动系统。这种突破力可以使生命行为更为有效,就好像使用了强力炸药一样。这炸药并不是储存的太阳能,但又会是什么呢?如果将太阳能进行储存就会暂时避免能量的减少。爆炸会瞬间消耗掉炸药中储存的能量。而如果没有有机物作为储存空间,就无法防止能量的逸散,从而降低损耗。生命之所以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正是由于它之前所有的互补趋势消失了。按照目前的状况,生命已经完全依靠植物的光合作用存在。换句话说,如果按照原始的突破力消失以前的生命来看,生命就好像是能量的储藏室。能量如果离开生命就会消失,又没有办法像动物那样通过行为瞬间消耗,所以只能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加以储存。生命没有办法让砝码的重量停止下降,但可以努力使这个下降过程延缓。在这个过程中,生命让我们看到增加这个砝码重量的现实意义。安德烈·拉朗德在他的著作中提到,世间万物都趋向死亡,而生物的短暂抵抗于事无补。但是,从无机物的角度,我们是否可以在整个宇宙中推广太阳系的研究结果呢?旧的世界死亡就会诞生新的世界。而在生物世界里,个体的消亡并不代表普遍生命的减少,也不能将之看作是生命的必然趋势。我们再三说到,生命在许多方面不懈地努力,但是却不愿意想办法延长个体的生命,来达到整体的无尽,好像个体的消失正是为了普遍生命的延续一样,或者说是为了普遍生命的延续而甘于奉献。

我们可以想象有一个容器,里面充满高压蒸气。容器内侧出现了许多裂痕,蒸气就从这些裂痕中喷出来。蒸气喷入空气之后,基本上都会凝结成一个个小水滴落下来。而这凝结和下落的过程仅表示某些东西的消失、中断和亏损。但是,在喷出的蒸气当中,有很小的一部分仍然存在,它们在短时期内尚未凝结和落下,而且它们还会努力去阻止其他水滴的下落。就像这个例子一样,在庞大的生命容器中也会不断喷出类似蒸气的东西,它们落下之后即成为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的生物不断进化,但是,仍有一部分未凝结的会努力去阻止这种进化方向。但我们还是不要这样来打比方好了,因为这样的比方充其量只是给我们一些形象化的意思表示,而且用得不好还会引起误解。在蒸气的例子里,裂痕、喷出蒸气和落下水滴都是明确的,而物质世界的创造却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生命在世界内部的进化方向也是不确定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自己举手的行为,如果不用力的话,手就会自然下垂,但是活动的意志会尽力让它完成举手的动作。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自我抵制的创造性行为的形象,来推导物质的形象。这样,我们就可以在生命的行动中发现逆向运动中残留的倾向,也就了解了物质解体而形成物质的过程。

我们在研究创造的时候,如果硬要区分创造者和被创造者,那它们的内涵就很容易被混淆。这就是我们研究的惯性,也是知识不得不为之的结果。在下一章中,我们将会专门论述为何会产生这种错觉。知识在本质上是为了实践,与其说它表现了事物的状态,不如说它是为了表现事物的状态才产生的。所以对于知识来说,这种错觉是自然发生的。我们会将观察到的事物的状态转化为思维感知,而在这感知中并没有事物而只有行动。具体说来,就好像我们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整体被严格地组织起来,会自动地在自我消亡中进化;而生命从整体中分离出一些意外的形式,会在运动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我们可以相信,在其他世界中的事物也会经历同样的发展,就好像我们的世界一样。或许这些世界不是同时形成的,就好像我们现在仍观测到许多星系尚在汇聚形成过程之中。不管这个行动是趋向分解或是恢复,这种大致上的相似使得相似的行为不断发生。我们会觉得很多世界,就好像火箭发射升空一样,从一个点发射出来。而这个发射过程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不断地一个个喷出。造物主就是不停地喷射生命、行动、自由。这么一说,创造过程也就不隐秘了。我们在自由的行动中体会创造的过程,如果认为新生事物会产生一个现有的事物,这是不可能的。现有事物是我们从知识当中总结出来的,而实际上,这个事物并不是实体。所以,如果认为事物会自我创造,就是让知识超出原本所能。这是一种空洞又毫无用处的矛盾观点。我们可以在行动中观察,发现行动会随着自己的发展过程而进行创造。知识会在瞬时中断这个过程,从而构成各种事物。我们将中断得到的碎片进行比较,会发现一些隐秘的东西,如果与这个过程相关,就会显现出来。不单这样,如果在生命形式的活动当中创造各种各样的形态,也会显得非常简单。在遇到如此多的复杂生物体并对它们进行复杂的分析和综合的时候,我们的知识不得不退让。很难相信,物理学和化学的简单变化会产生这种奇异的作用。即便有着深邃的知识体系,我们又会怎样解释让非物质的形式来影响非形式的物质呢?这个问题的根源是我们是用静止的观点来看待完成状态、按序排列的粒子,也是因为我们用静止的观点来组织和装饰这些粒子存在的原因。实际上,生命是一种运动,而物质是逆向运动,它们都是单纯的运动形式。不可分割的流动物质形成了世界,而贯穿于物质之中,由生物体组成的生物也是不可分割的。在两个流动过程中,后者是前者的逆向,而前者却从后者中获得了需求。这样,两个流动共存的形态就产生了,也就是组织。我们用感觉和知识,会发现这个组织的各部分于时空之中是相互独立的。在经历数个时代之后,整体的突破力让个体和种属之间相互结合,从而形成生物系列,成为一个巨大的浪潮奔腾于物质的河流。但是,受制于我们的知识结构,我们常常忽视这种突破,而把一个个个体看作分子和事实的集合体。为了对物质进行作用才形成了知识,同时这也是为了将实体在流动的瞬间中断。这些碎片会根据其固定性被再次分割。知识会在两种解释中选择其一,是因为它认为生物体中存在彼此独立的局部。而这两种解释,一种是将复杂精巧的组织当作是许多偶然的集合;另一种是认为不可分割的外力作用将组织集合在一起。不过,不管是前者的复杂性还是后者的不可分割性,都是知识作用的结果。外部的作用使知识成为既有现实的掌控者。因此,在用知识的观点进行观察之外,我们还需要用思维来观察。换句话说,我们要用自我意识喷发所产生的行动直觉来观察。所有的存在都会回归或转化为运动。知识把运动的过程看作是固有的存在,再据此展现出无比复杂和精巧的规则。但是,就好像火箭发射抛弃燃烧壳,穿过重重烟雾开辟出一条通路一样,我们会看到一个自我解体中自我形成的简单过程。

十七、生命的进化过程

根据上述观点,就能够更加明确地、完整地观察生命的进化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区分出生命进化过程中的偶然之处与本质特性。

创造的需要中就存在我们所说的这种生命的突破。由于物质的运动与生命的运动逆向,而它们又会遭遇到一起,所以生命的这种突破不能用绝对之法制造出来。但是,生命用许多必然性的物质进行突破,并且努力在其中引入不确定性和自由。那么,这个突破是怎样进行的呢?

就像前面说的,高等生物大多有神经系统,其中包括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及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会通对感觉—运动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而使其在外部环境中立足;此外,它还为感觉—运动系统提供能量进行消耗。这样看来,除去偶然因素所造成的个别例外,生物体会越来越复杂,这是因为从理论上来说,神经系统会越来越复杂。在生物体当中,一部分的存在需要依靠身体其他部分的集体配合;所以,如果有一部分变复杂,那么其他的部分也会跟着变复杂;这样,复杂化就带有传染性。神经系统的复杂化会影响其他系统的复杂化,不仅在实际上如此,在权力上也是如此。但是,神经系统本身又先进在什么地方呢?由于自动活动给自愿活动提供工具,而它们又共同发展。所以,在人类这种生物的脊髓和延髓之中有着非常多的运动系统。这些系统只要接收到指示就会做出对应的行动。意志有时候会全力构筑这样的系统,有时候又会进行选择。选择运用什么系统或是系统组合?什么时候启动什么系统?动物的意志中可供选择的系统越多,运动道路的岔路就越繁复;那么,此动物的脑神经就越发达,意志就越坚强。这样,神经系统就会发展得越来越精密、丰富,独立、高效。就像橡皮泥可以随意变换形状一样,生物的行为也已经越来越像一种可以随着新增活动不断调整的机械运动。不过,在神经系统出现之前,甚至是在高等动物出现以前,原始生物变形虫已经显示了这种特性。高等动物的神经系统的调整功能,在变形虫身上,就体现为借助变形分担负荷。由于不需要像高等生物那样进行复杂的工作,所以变形虫的行为方式十分简单。协从系统也没有必要为运动系统传递能量以供消耗。这种生物用其整体来消化有机物维持自身运动。这样,不管是在最高等的生物还是最低等的生物身上,我们都可以发现生命的两大特征,一是储存能量,二是通过媒介在各种各样的行动中消耗能量。

但是,能量是怎么来的呢?其实就是来自于所吃的食物。食物就好像炸药一般,一经点火就会将其中的能量释放出来。那么,又是谁制造了这种炸药?有的动物从其他动物身上吸食营养,这时食物就是动物的肉;如此类推下去,我们会发现食物最终还是植物。因为只有植物才能从太阳上吸收能量。动物不是直接从植物身上汲取太阳能,就是利用其他动物来间接地汲取植物中的太阳能。但是,植物是怎样吸收太阳能的?毫无疑问,是通过光合作用。这种作用是一种特殊的化学反应,人类还没有办法真正理解它。这种作用区别于我们在实验室所做的其他化学反应。光合作用是通过留住二氧化碳中的碳原子来储存太阳能。就好像让人把水搬运到高处的容器中来储存能量;水到了高处以后,就可以随时通过水车等工具转化成能量。被固定的碳原子就好像被运到高处的水,而二氧化碳是氧原子和碳原子结合而成的;只要触动条件,使碳原子与氧原子再度结合,其中储存的能量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这样,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一种努力的本质,也就是努力储存能量,再让这能量通过一定的方式释放出来。生命为了建造这种方式做了大量的工作。生命的突破力一旦经过了物质就会做出这样的努力。如果这种突破力是无限的,又或者有其他因素的帮助,就能完成这工作。但是,突破力是有限和单一的,这种突破力所产生的运动会逸散和分化,再加上阻碍重重,使得突破力无法冲破阻碍。生物世界的进化过程就是经由这些斗争推动的。一开始,最大的分化就是分为动物世界和植物世界。它们之间相互补充却又相互冲突。植物所储存的能量是为了给自己消耗,而不是为了动物。但是,植物在消耗能量的时候没有办法持续消耗或集中消耗,其效率也较低,所以没有办法负担原始冲动力进行自由活动所需要的供给。一个生物体没有办法承担双重工作负荷,即用一样的力量,一方面,在慢慢地进行能量的积累,另一方面,又利用能量。所以,虽然外界对生物体的影响不大,但是因为受到双向作用的影响、原始突破力的趋向和物质对这种突破力的抵制,生物体便分别趋向植物和动物。在这个大分化的基础上又产生了很多另外的分化,这些分化在偶然中造就了生物体的进化。当然,也造成了一些退化和停步。我们要知道,每个种类的生物都要超越自己才能发展,就好像普遍的生命运动一样。这些生物都为自身的发展考虑而无暇顾及其他。这样,自然舞台上就诞生了许许多多的争斗,迸发出炫目的碰撞。但是,造成这些争斗的并不是生命原理本身。

这样看来,偶然性在进化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进化采用或创造的形态,基本上都是偶然性的。原始趋势分化成为一个个互补的趋势,然后形成进化体系。但是原始趋势的分化也是偶然的,它受到随处可遇的各类障碍的影响。此外,不管是退化、停止,还是适应,都是偶然性的。只有两点是必然的,一是能量的慢慢积累;二是让能量自由地按照各种变化的、不确定的方向进行流动,而这个流动的终点是自由行为。

在地球上,这种双重成果的出现是特定方法的作用结果。但是,这种成果的获得并不是只有一种手段。对生命来说,值得注意的并不只是二氧化碳中的碳元素,最重要的还是储存太阳能。生命虽然需要太阳光从而分解出氧原子和碳原子,但是如果不是借助太阳光分解氧原子和碳原子,则很有可能分解另外一些化学元素。这在实际上虽然困难重重,但在理论上却是可行的。而这就需要用另外一种物理方法来使元素分离或结合。还有,假如为生物体提供能量的元素标准不是碳,而是其他元素,那么创造物质形态的元素标准也有可能是氮或是其他元素。这样一来,生物体的化学成分就和现在的有了很大差别,所产生的生物形态也与现在的形态迥然不同,它们的解剖构造和生理特性也会极不一样。特别是神经系统,就算不在构造上,也会在功能产生差异。如此一来,其他星球或其他星系也可以有生命在进化不止,不过,我们无法得知他们的生命形态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推理,由于物理条件的差异,想必他们的生理特征和我们天差地别。假如获取能量,并进行突击消耗是生命的本质目的,那么和地球一样,其他星球或星系中的生命,应当也会采用类似的方法延续生命,以适应不同的外在环境。通过推理我们知道,如果认为外在环境和现在的地球不一样就没有生命的产生,这个观点是相当谬误的。实际上,根据卡诺定理,能量进行下滑的时候,只要有相反的阻力来延缓下滑,生命就可能存在。换言之,生命会存在于所有星球的世界中。此外,并不一定是生物体的形态才能有生命,也就是说生命并不一定表现为一个固定的身躯。身躯只不过是给能量的转化提供一个载体,这个载体虽然可以有一定的变化,但大致是确定的形态。通过想象,我们知道能量是先储存起来的,然后经由未知物质在传递中逐渐消耗,而在此过程中,能量经由储存和释放的过程而彰显生命的本质。这种状态模糊的生命体和我们已知的生命体大不一样,就好像我们在梦中的心理状态和清醒的时候也大不一样。如果一个星球的物质进行逆向运动而产生出生命的爆发,那我们所在的地球上的物质在生命体出现之前,也定是如此。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生命是以与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样子完全不同的外形出现,或者说会展现出全然不同的形态。即使是化学基础不一样,物理条件不同,但是突破力是一样的。不过,这种突破力的分化方式会产生极大的变化。总体来说,突破力会走上完全不一样的旅途,这旅途可能荆棘密布,也可能阳光灿烂。不管是整体生物系列的哪一个条件,都会与现在的完全不同。但是,这些条件为何要存在呢?在一个唯一的躯体上产生了独一无二的突破,而这个躯体为什么不可以一直进化下去?

我们产生这种困惑在于我们把生命当作这种突破。在物理世界中,没有一种形象能够比突破更能接近生命的观点,因此我们只能用突破来形容生命。实际上,生命要遵守心理规则,而心理规则本质上包括许多相互渗透的错综复杂的多元性。但是,有且只有空间当中才会存在这种确定的多元性。在空间里,一个点绝对是在另一点之外。不过,只有在空间中也才会存在纯粹的单独的一个点,这是数学的单一性。因为知识和空间性的交叉联系,所以,抽象的多元性和单一性被空间所制约,这是知识的范畴。不过,有些心理上的对象既不符合空间性,也没有办法用知识来解释。在某个瞬间,我们的人格是单一性的还是多元性的呢?如果说是单一性的,就会有个内在声音在小声抗议,它认为我们的感觉、感情与状态都是多元的人格分化。但是,如果认为我们的人格是多元性的,又会出现抵制的思维,它认为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思维都是自己的整体人格的具体表现,这些所有都包含在整体状态之中。这样来看,我们是多元的单一,又是单一的多元。我们只用适用知识的语言来形容,因为只有知识才具备语言。不过,多元性和单一性都是知识根据我们的人格所展现出来的。我既不属于单一性,也不属于多元性,更不同属两者。只有将单一性和多元性合而为一,才能略微体现个人的基础联系和延续。这是我们的内在生命特点,也是普遍生命的特点。在接触物质的时候,可以将生命当作一种冲动力或者说是突破,并且会发现生命就是无尽的潜力和数以万计的相互渗透的趋势。而所谓的数以万计是指这些趋势相互独立为空间个体的时候。这种独立过程就发生在接触物质的刹那,物质中隐含的无数个体独立开。这样说来,个体的独立有的是因为物质作用,有的是因为生命本身的内在结构。就如诗的每个章节、句子、字词都鲜明地表达了一种情感,而诗的情感生来就包括多种多样的组成部分。但是,创造这些部分的却是物质性的语言。

诗的整体灵感就流淌在组成诗的字词、句子和章节之中;与之类似的,生命也存在于相对独立的个体之间。趋向整合之力会对抗分化个体的趋势,而个体就存在于这种相互作用之中。就好像生命的单一性被吸引发展成为多元性,又竭力回归单一。各部分分离出去以后,又希望聚合起来,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自我完善。而生命在多样单一性被吸引成为多元性的过程中,又趋向于收缩。部分从整体分离之后,又希望归于整体;它们即便不能够再回到当初的状态,也会努力跟其中一部分结合。这样,在所有的生命领域里,个体和整体之间就达到一种平衡。个体联合成为群体,而一旦形成群体之后,就会让原来的个体融入新的有机体当中,从而变成一个新的个体,也就是群体成为个体的过程。这个新个体又相互联合构成新的联合体。在最低阶的生物当中,我们依然发现了微生物群,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联合体。瑟科夫斯基在《生物学年鉴》中提到,这些联合体呈现出一种通过分子的形成而成就个体的趋势。同样的趋势在高阶一些的生物——原生植物当中也是如此。原生植物通过细胞分裂脱离母体之后,覆盖在它们表面的胶状物质会将它们仍旧联系在一起。原生动物亦如此,它们之间通过伪足混合而成为一体。而对于高等生物来说,群体的概念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如此说来,单细胞组成的原生动物聚集起来成为一些联合体,这些联合体相互靠近又成为新的联合体。这样,极少有分化的生物体相互联合起来并产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分化的新的生物体。这种极端的学说造就了许多质疑者,而越来越多人认为生物的许多现象是偶然的结果。从表面上看,高等生物似乎都是由不同的细胞承担不同的分工并联合而成的。但实际上,有可能并不是细胞通过联合创造了个体,而是个体分化成为一个个细胞。昆斯特勒、德拉日、赛德维克、拉贝等人均支持此种学说。布斯盖在其著作《生物体》当中作了详细论述。这样我们就知道了,社会性存在于个体之中,个体性和社会性相互结合,产生分化的动力,从而促使个体的发展。自然有时候要形成社会,有时候又要创造个体,并经常在这两种行为之间举棋不定。不过,这种犹豫只要受一点点刺激的影响就会产生倾斜。以大型纤毛虫喇叭虫为例,如果将它切成两半,同时每边都有一个核心,如此一来,就会分别形成一只新的喇叭虫。但是,如果切割的时候没有完全切开,两个一半之间就会通过原生质进行联系,这两半就会仍旧趋向联合。所以,生物的社会性或个体性其实完全取决于有没有一线相连。这样看来,我们确信整体所显示的外在个体性是其内部的个体性联合而成的;当然,原生单细胞生物除外。不管是低级生物还是高级生物,都会体现这个法则。对此,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单一性和多元性只存在无机物当中;生命的突破既不是纯粹的单一性也不是纯粹的多元性。生命的突破接触到物质的时候,就会被迫在单一性和多元性中进行非决定性的选择。生命借由突破力,不停地从一面跃向另一面,这样个体就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进化;这个规则早已融入生命的本质。

生命的本质还包括不断的反思。如果我们的分析精确的话,那么生命的本意是意识或超意识。这些意识或超意识就像火箭一样,在烧尽外壳之后变成物质。这样,火箭的遗骸仍是物质;意识通过燃烧,点燃外壳,使之成为生物体。但是,这种意识是因创造而生的,只有在有创造的可能时,才会显现出来。如果生命进入自动机制,意识就会沉睡;只有在可能进行选择的时候才会清醒。所以,在缺少神经系统的生物体当中,当其运动和变形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意识也会随之变化。动物当中就有神经系统,而联系运动系统和感觉系统的交叉路线的复杂程度与意识成正比;也就是说意识与大脑的复杂程度成正比。我们怎样理解生物体和意识的这种关系呢?

我们不必深究前人著作中的理论,只要进行如下回忆。比如,根据某种理论,意识和一种特殊的神经相关,像散发着磷光一样,在作用于神经的时候显现出来。这个理论如果详细地论述下去,或许能够得到一些认同,从而作为这种现象的一种恰当的解释,虽然这种解释也是有限的。实际上,生物已经成为一个活动中心,它显现的是进入世界当中的量的偶然性,也就是量可能随个体和物种而变化的活动。一种动物的神经系统会展现出它的行动路线;当然,这个行动的实现能力是存在于肌肉和筋骨中而非神经系统中的。而动物的行动的选择范围则取决于其神经系统的发展状态;也就是可供其选择的行动越多越复杂,它的活动量也就越多,意识也就越清晰。这样看来,神经系统的发达程度严重影响到意识的发展。此外,意识的某个方面是回答运动传输过程的提问,所以大脑皮层的活动会经常涉入心理现象之中。这样一来,意识就好像是从大脑产生的,而意识活动的细节也好像是由大脑决定的。实际上,意识与其说是来源于大脑,不如说是和大脑交互影响的。两者的地位相当,都同等地来考量生物的选择尺度;在这一点上,大脑是用它复杂的结构来考量,而意识则是用它清醒的状态。

大脑的状态表现的是与其相应的心理状态的初期活动,所以心理状态在现实活动的细节上要强于大脑状态。我们曾在别的地方试图验证生物的意识和大脑的关系,这种关系就好像刀和刀尖的关系一样。大脑就是锋利的刀尖,而意识通过这刀尖切入各个组织严密的事物当中。不过,大脑并不具备意识所有的延展性,就好像刀尖不具备刀所有的延展性一样。所以,虽然猴脑和人脑看起来相似,但是它们的对应意识却无法进行比较,即使比较也不可同日而语。

实际上,猴脑和人脑也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相似。即使是猿猴这种能力非凡的动物,它组合新动作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而人类却能够学会各种各样的技巧,创造各种各样的工具,也就是说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运动方法。这种创造实在令人赞叹,它是由人脑的特征决定的。所有的脑都是为了组建运动系统,并对其进行合理选择而被创造出来的,并借由一点触发而进行运动。不过,人类能够建立的系统,以及触发点都是无穷多的。这也就是人脑和其他动物脑的巨大区别。有限和无限的差别就好像闭合和开放一样,不仅仅是量的区分,而是质的飞跃。

十八、人性

所以,即使是最聪明的动物,它的意识都是和人类意识有着本质区别的。这是由于意识是和生物的运动选择能力是严格相关的,意识的延展性与围绕在现实行为周边的可能行为一样。在这种意义上,意识等于发明,也等于自由。在动物当中,发明只不过是根据日常行为所做的略微调整。动物的生活习惯是固定的,但却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之加以拓展。不过,动物只能在创造新的自动性的一刹那间脱离原本的自动性。封闭动物习性的门只能打开一瞬,旋又关上。动物只能拉长自己身上的镣铐,而人类才能经由意识真正地切断它。这样,就只有人类意识才能获得自由。生命史就是在一方面意识努力提升物质,在另一方面又是物质回归意识并将之完全碾碎。虽然这种观念充满了讽刺,不过,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这种努力的观念,而不是寓意本身。现在的问题在于怎样在必然的物质之中创造出自由的容器,怎样创造超越体系的体系,怎样让自然决定论突破它自己织就的网。不过,意识越是挣扎就越是被困在网中,除非是在人类世界中。意识为自己制造的体系所俘获,它越是要让自动性自由,就越是被自动性缠绕和拖累。意识进入物质之后的均衡状态就会使其变得非常不稳定,而意识所存储的能量基本上都用来保持这种均衡,致使意识没有多余的能力来脱离自动性。人脑的卓越技能,使得人类能够维持和发展自己的身体。通过人脑的技能,人类创造了许许多多的运动系统,让新习惯改造旧习惯,再通过自动性的内部分化加以控制。其中,人类的语言对此作用甚大。语言可以让意识存在于非物质的容器之中,而不必一定存在于物质容器中。否则,意识就会陷入物质容器之中。而社会生活对此帮助甚大。社会生活存储了许多勤奋因子,就好像语言存储了思想。这样,社会生活才能使某个人超脱平均,通过勤奋因子,使得优秀的人更加的优秀,而不被淹没在滚滚人流之中。其实,人脑、语言和社会生活,不过是同样的内部优越性的不同表现;它们分别是生命在不同进化阶段的成果;它们体现的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本质而非程度上的差别。我们可以这样推测,生命在向着终极进化进行突破的时候,受到一张大网的阻隔,人类突破了这个阻隔,而其他生物退缩了。

这样说来,人类是进化的终极目标。就像前面说的,生命是超越其他范畴的存在。生命就像水流,冲破物质流淌出来。从根本上来说,生命之流是没有既定目的地的。而显然的,人类所处的自然世界并不是为了人类存在。我们像其他物种一样战斗,而又同时向其他物种宣战。生命在进化过程中遭遇到的偶然事件,使生命的河流分出岔路,从而使身心的发展与现在截然不同。这样说来,人类现在所处的进化状态显然是偶然的产物而非预先设定的。正是由于进化之途存在这许多岔路,人类也未必是进化的最终状态。即使人类已经达到了这个进化途中的某一个终结,而其他的岔路或许又可以通向另一个终结。把人类当作进化的终极目标是仅在意识层面上才有的行为。

从这个观点来说,普遍生命就好像是从一个点散开的巨大浪潮。这个浪潮在它的辐射范围内转为一种振动。而突破力会在其中一点冲开阻碍,人类就是由这一点获得自由的。只有人类的意识才能根据自身意愿发展,而人类之外的其他生物的意识都无法冲破阻碍。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承载着生命的一切,纵使有所遗漏,也会无休止地延续生命。生命在发展过程中或许也有其他进化方向,而人类或许也会有极少的一些人往这些方向发展的趋势。这些隐秘的发展或许会诞生出超人类的存在。这类超人要成就自身,就必须有所取舍。而某些动植物身上有时就会存在这种舍弃,它们表现的是超越进化偶然的必然之处。

这样看来,自然对我们展现的不和谐之处就出人意料地被削弱了。有机世界的整体就好像一个土壤,滋生了人类或是精神上类人的生物。即使它们与人类并不相似,甚至是人类的天敌,也依然会陪着人类共同发展。意识把自身发展的障碍转嫁到它们身上,这样才能帮助人类发展到极致,从而俯瞰世间众生。

意识在发展过程中丢弃的不仅是障碍,还包括一些价值甚众的宝物。对人类来说,意识是知识,也有可能发展成为直觉。知识和直觉是意识的两个相反的作用方向。直觉的方向是生命,知识则相反。正是如此,知识是要受到物质运动制约的。意识的这两个作用方向都会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前提是存在完美的人性。如果说,我们现在的人性正在往这个完美人性发展,那么,我们的人性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就对应于知识与直觉发展的程度。而这个过程会受到人类的精神系统的偶然性所影响。或许存在另外一种含有知识的人性,或是含有直觉的人性的进化方向。但实际上,我们现有的人性当中,直觉已被知识完全压制。意识在征服物质从而保持自身的过程当中消耗了大部分力量,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意识更是使自身适应物质的特性。也就是说,意识需要将自己作为知识加以限制。尽管仍保留了直觉的特性,但这种隐隐约约的、断断续续的直觉几近湮灭,只能在瞬时略发萤火之光。不过,这光会在生命的关照之下明亮起来,并用这光明辉映我们的人格、自由、位置、本源,甚至会照亮我们的命运。这光虽微弱,却刺破了茫茫黑夜。

这种即将消亡、但也能映照出物质的直觉存在于哲学之中。哲学只有在强化的基础上发展直觉,才能让直觉相互联合。这个过程越是发展,就越是让哲学觉得直觉就是精神,甚至就是生命本体。在模仿物质产生的过程中,直觉就体现出知识,并进一步体现了完整的精神。我们要体会到这个完整的精神,就必须从直觉出发,再向着知识发展,而从知识出发去追寻直觉是不可取的。

十九、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

这样,哲学就将我们带到了精神生活当中,并向我们展示了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唯心主义最大的错误就是将精神生活孤立于一个不可企及的高空,以为这样就能让精神生活免于灾难。这样,唯心主义就将精神生活当作了镜花水月的幻影。意识会说人类是自由的,而唯心主义就肯定了意识。但是知识又说,原因决定结果,同因引起同果;世间一切可知,而又循环往复。唯心主义者相信人格的力量,相信人格是绝对真实而又独立于物质的。但是,科学研究又表明了大脑的活动和意识相关。唯心主义将人类放在超然的位置之上,无限夸大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区别。但是,生命史已然向我们显示了物种演变的过程,并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所具有的动物性。我们不能忽视唯心论中提到的人格的存在,但是假如存在着独立于物质的灵魂,那这个灵魂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知道,父母产生的受精卵使我们的身体得以诞生,而灵魂是在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被注入其中呢?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假使哲学不定下心来回归肉体,并在精神生活的发展历程中观察肉体生活的话。同时,如果这种直觉性的哲学不依循科学,就迟早会被推翻。而如果这哲学定下心来,它就不是只适用于特定生物了。生命一开始的原始突破力将它带到了这个世界当中。这个普遍生命受到物质下降的反作用的影响,呈现出渐渐上升的趋势。这个趋势带来的上升虽然有高有低,但却会拖累物质形成一个旋涡,非一点不能通行。这个趋势会受到诸多阻碍,却不会停止。对人类来说,这个上升趋势就有如意识的诞生。而这趋势就好像意识一样拥有着无尽的潜力。这种潜力并不能用单一性或多元性来形容,毕竟单一性或多元性是针对无机物来说的。当物质渗入这种趋势的时候,就会把这个趋势分成明确的个体。这样,这种趋势经过历代人类的进化,在分裂中进展。这种分裂的过程并不清晰,甚至离开物质就没办法显示出来,但灵魂就是这样产生的,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灵魂早已存在。生命的河流产生一些小小的分支,这些分支经过人类的身体,就成了灵魂。分支虽然和道路一样曲折前行,但前进的方向却截然不同。意识附着在生物体身上,并由此产生了一些改变;但即使如此,意识仍然与生物体本身不同。意识所表达的行动的可能性,会在神经中枢接到信号之后开始;所以,大脑需要持续地关注这种信号。但是,意识和大脑并非浑然一体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就仅限于此。换言之,从根本上来说,意识是自由的。意识就是自由,但是假如意识不附着于物质、适应于物质,就没办法穿过物质。我们将这种适应称之为知识。而知识回归于一种自由的意识,并将之与物质巧妙结合起来。所以,知识肯定自由性的存在,但又没有注意到这种自由性带来的创新。人们会经由知识,创造出行动的替代品。这种创造是人为的,是用已有的物质相互创造彼此的仿制品。这样,我们面临的许多困难都消失或削弱在这个知识归入直觉的哲学当中。这种哲学有助于我们思考,也有助于我们的生活和行动。使我们不再觉得人类是被孤立的,人类不会因为这种孤立感而在其占有支配地位的自然界中惶然失措。再细小的微尘也是太阳系的一部分,而当太阳系进行下降运动的时候,这微尘也难免一同坠落。同样的道理,不管是最低等的还是最高等的生物,在经历生命起源发展到当今世代的过程中,共同历经时间和空间的变革。它们在经历一种推动力的时候彼此关联,这种推动力浑然一体而又相悖于物质运动。人类超脱于动物,而动物又依存于植物。在时空当中,人性的整体好似一个大的军团,急速奔驰在每个人的周围。这军团的进攻摧枯拉朽般地冲破所有的抵抗和障碍,以至于可以战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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