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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的哲学发展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罗素的哲学发展包含了很多构成因素和很多变化。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牵涉到了在不同阶段上罗素所受到的不同影响。罗素“在15岁的时候开始哲学思考”,并先后放弃了自由意志、不朽性以及上帝。在此思潮的熏陶下,罗素在1894年放弃了“粗鄙的经验论”,并“彻头彻尾地赝服于一种半康德、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罗素在这篇文献中所表达的观点主要是康德式的。

前面我所强调的,乃是罗素思想转型的“内在”方面——这种转型使得哲学不再聚焦于比较大的研究规划(从《数学原则》到《数学原理》,他本来一直是喜欢做大的研究规划的),并转而将自己的能量分散到各个不同的方向上去(这个趋向是从1910年开始的)。在不同的场合,罗素都提到过,这一转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自己对于哲学研究的信心的丧失,但他却不太提及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样一个“外部”因素。比如说,关于维特根斯坦对于罗素在1913年“关于知识论的大量思考”所作的批评所产生的后效,罗素本人在1916年给奥托琳的信笺中是这样评论的:“那时我不得不为到美国的讲学而准备讲义。纵然我确信哲学中所有基础性的工作都是逻辑性质的,我还是选了个关于形而上学的话题。我之所以选了这个话题,是因为维特根斯坦说服我相信,逻辑研究所需要的禀赋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勉为其难。这样一来,在我的著作《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里面,我的确没有办法使得我自己的哲学冲动得到真正的满足,而且哲学也对我失去了吸引力。维特根斯坦的因素对我的影响,要大于战争因素之影响。世界大战给予我的乃是一个新的却更易实现的雄心,而在我看来,这个雄心也和过去的那个雄心一样具有吸引力。”(《自传》,Ⅱ,p.64)

毫无疑问的是,维氏的因素和战争的因素都在罗素的思想转型中起到了作用。假若他在战前就能够找到一个更值得他去全力以赴的哲学研究规划的话,那么这场让他震惊的大战即使还会对他产生巨大影响,到头来,他毕竟还是会拥有另一种关于哲学的思维框架的。不过,不管怎么说,既然我已决定集中笔墨讨论他战前的思想,而我自己的兴趣也在于如何利用桑塔亚那的观点来展示一种更为抽象的思辨,那么在这些特殊的假设性问题上花费太多精力,看来并不会带来什么裨益。

罗素的哲学发展包含了很多构成因素和很多变化。根据他的看法,“只有一件事情始终让我全神贯注,就是我始终很急切地想发现,在多大程度的确定性和可疑性上,我们能够说自己知道了什么。”(PD,p.11)不过,在我们考察他的思想发展时,要拿他的这句意思含糊的话做考察指引,也未免太不靠谱一点。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牵涉到了在不同阶段上罗素所受到的不同影响。

罗素“在15岁的时候开始哲学思考”,并先后放弃了自由意志、不朽性以及上帝。他试图把下述这些因素和谐地整合在一起——“17世纪的知识、18世纪的信念和19世纪的激情”——但就是不能够做到这一点。而在他于1890年10月去剑桥大学读书的时候,他已然如释重负地“抛弃了神学正统的最后残余”(PD,pp.28—36,MD,p.8)。他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读过了穆勒的书:“在我去剑桥三一学院之前读的穆勒的《逻辑学》,乃是我读的第一本哲学书……除了布克尔的书以外,我还没有看到过任何一本书像穆勒的《逻辑学》那样具有理智上的正直性。”(PD,p.28;p.35)在剑桥大学,他首先学习数学,并在数学学位荣誉考试中拿到了第七名。然后他转而去学哲学了,并在道德科学第二部分的学位考试中拔得了头筹。

当时德国唯心主义不列颠的影响可谓如日中天。在此思潮的熏陶下,罗素在1894年放弃了“粗鄙的经验论”,并“彻头彻尾地赝服于一种半康德、半黑格尔的形而上学”。而后他写了一篇论文,在1895年拿到了三一学院的优等生奖学金,并因此在以后的六载光阴中能够做到衣食无忧。完成于1896年、付梓于翌年的《论几何学的基础》就是在前述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罗素在这篇文献中所表达的观点主要是康德式的。他接下来就用同一套路数来处理物理学基础的问题了。这项工作他做了两年,但相关的出版文献却很少。在那个时候他可是个“如假包换的黑格尔主义者”(PD,pp.38—42)。在1899年稍早的时候,他代替了J.E.麦克塔格特(1866—1925),并开始讲授莱布尼茨哲学。这些讲课稿最终催生了他的著作《对于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阐释》(1900)。在这本书里他明确地对康德哲学表示了赞同(和笛卡尔一样,莱布尼茨说他的一般思想原则已然指导他取得了那些重要的科学发现。请参看罗素在PD中的相关引用,见于此书pp.169—170,283—284)。

不过,罗素关于康德的观点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根据他在1959年的PD中的看法,PM的首要任务就是从逻辑中推演出数学来。他写道:“这个想法自然是构成了康德关于数学的看法的反题。起初我曾认为这部著作就是那场针对‘远方的那个既世故又俗不可耐的家伙’的围剿的一个插曲,而这个名号恰恰是乔治•康托尔送给康德的。”(PD,pp.74—75)但在PP(1912)关于“先验性”的一个章节中,他却转而为康德的观点背书了。具体而言,他对康德的如下观点表示了信任:“我们的确具有那些并非纯然是‘分析的’事物的先天知识”,并且“所有的算术和几何学命题都是‘综合的’,也就是说,是非分析的”(PD,pp.82—84)。罗素的这些断言可迥异于弗雷格的如下看法:算术命题都是纯分析性的,而几何学却是先天综合的(《算术基础》§ 89);顺便说一句,弗雷格的这两个立场都被L.E.J.布劳威尔所否弃了。我曾记得,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阅读很多关于分析—综合划界问题的文献时,我曾被罗素的下述表述所逗乐了:“自从那以后,逻辑看上去就和所有其他真理一样像是具有综合性质的了。”(《数学原则》,p.457)对于这句话的一种解释可能是这样的: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罗素在此反对的,乃是传统逻辑以及康德和莱布尼茨都采纳的那种把所有命题都分析为主—谓词形式的预设。这也可能是他在“分析的”、“综合的”这些术语上加上引号的原因(尽管他并非一直如此)。

但不管罗素是怎样选择“分析的”这个术语的,他在一个关键地方的闪烁其词,却是我一直都无法搞明白的。比如,根据他的看法,数学知识在实质上和“一码有三英尺”之类的“伟大真理”就是一回事(《西方哲学史》,p.860),或说得更精确一点,“对于一个具有足够理智力量的心灵来说,整个数学领域都是微不足道的,正如‘四足动物是动物’是条微不足道的真理一样”。(PD,pp.211—212)但对于这样的一个心灵来说(假若真有的话),大多数的物理学的内容和很多其他的学问也都会因此变成是琐碎不足道的东西了。他写道:“我曾对数学充满敬畏,但是在维特根斯坦引导我相信数学只不过就是同义反复以后,我就深受精神折磨之苦了。”(Schilpp 1944,p.19)(他这话还额外地包含了一个历史错误,不过我暂时会把这个细节问题搁置一边。)我所说的罗素的模棱两可之处,就是那种处在数学约定主义和数学命题的分析性之间的含糊性。根据哥德尔的看法,数学约定主义是错误的,而关于数学命题之分析性的断言呢,尽管表达有些含糊,但是只要被正确理解,也算得上是对的。在我看来,蒯因和卡尔纳普关于分析性论题的很多令人沮丧的争辩,都在实际上开启了这种模棱两可。我已经在“导论”的第二节中讨论过这个话题了。

对于那些别出心裁的新观念(只要这些想法正好切中他当下的学术关怀),罗素的海纳百川的包容心态,实在是包容得过头了点。而对于那些模糊的、并在客观上并不具有多大说服力的哲学思潮的影响,他的免疫力也实在是寒碜了一点。不过,正如他所承认的那样,他本人的哲学思想的确是在1900年左右受到了摩尔的影响,在1913年左右受到了怀特海的影响,在1917年左右直接受到了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并在更晚的时候再一次间接地受到了他的影响)。在1898年底,他和摩尔联手参与了对于康德哲学和黑格尔哲学的反叛。次年,摩尔在《心》杂志上发了一篇论文,题目叫《判断之本性》,其观点是:事实是独立于经验而存在的。1904年他又发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对于观念论的反驳》,其主旨就是如何驳倒一个非常基本的观念论论题:存在就是被感知。在《数学原则》的《前言》中,罗素写道:“就那些基本的哲学问题而言,本人的立场的所有主要方面都是从G.E.摩尔那里得来的。”关于罗素的这部著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对于类的信仰在书中得到了清楚的表达——比如说,把数定义为类的做法“由于能够把那些关涉到存在定理的所有困惑全部消释掉,而变得非常可取”。

在1898年,关于物理学基础的研究规划使得罗素不得不去研究数学的基本原则,而这项新研究就是他所说的那本(即将问世的)“大书”。在1900年7月他到巴黎参加了“国际哲学、逻辑学和科学史会议”,并在8月2日宣读了自己的一篇论文。在座的听众包括伯格森、库都拉[1]、皮亚诺和彭加勒。和意大利逻辑学家皮亚诺及其弟子的会晤给罗素带来了巨大的帮助。“在我的理智生活中,最至关重要的年份莫过于1900年了,而这一年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参加了在巴黎的学会会议。”(MD,p.12)在访问了巴黎之后,罗素开展了大量高强度的学术工作,成果质量也颇让人满意。在1900年底之前,他已经完成了《数学原则》的第一部草稿。他接下来就对这部手稿不断加工,并在1901年6月发现了著名的罗素悖论。这本书出版于1902年5月23日,并在次年出版。而早在此书杀青之前,他已经开始考虑写一部数学方面的后续性著作了,并且他也成功地邀请到了怀特海作为合著者。这也就是写作《数学原理》的计划,这个计划占据了这两人很多年的时间。在下节中,我将回过头来讨论罗素在这个领域内的工作。

从学术分工往往会带来的某些磕碰,以及从布拉德雷于1910年4月20日给罗素的一封回信(《自传》,Ⅰ,p.200)来判断,罗素和怀特海的合作并没有在理智上给予前者以明显的帮助。但不管怎么说,在罗素反思物质之本性,并讨论他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的时候,他还是特别提到了怀特海的“抽象外延方法”带给他的启发(这个方法或许发明于1912年左右)。这个想法是:将点、示例和殊相全部构造为事件的集合(PD,p.103)。另外,在1918年较早的时候,罗素作了一次关于“逻辑原子主义”的演讲,而据他自己讲,“本演讲在很大程度上相关于我从维特根斯坦那里得来的一些想法”。不过,同样是据他自己的看法,这些演讲的内容马上就因为《逻辑哲学论》的出版而变得过时了(PD,pp.112—121)。

从1918年以后,罗素的哲学兴趣转向了知识论。他的想法思考凝结为四部著作:《心的分析》(1921)、《物的分析》(1927)、《意义和真理》(1940)、《人类知识》(1948)(在《我的哲学的发展》第128页处他只提到了三本书。他没有提《物的分析》)。由于我本人的学术兴趣的限制,并由于本书选题的问题,在此我将跳开前三本著作,而专注于讨论最后一部著作的某些方面。对于罗素的这些著作的全面处理,读者可见于其他文献(如Jager 1972)。

从罗素在1943年对于他自己早前工作的评论来看,他是从1943年开始,从“我如何知”这个问题,转向了“我们知道些什么”这个问题的(Schilpp 1944,p.16):

我所一直非常关注的知识论领域,就其实质而言是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的。知识论所提出的问题是:“我是如何知道我所知道的事情的?”这样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以某些个人体验为出发点。它所处理的那些材料是自我中心的,甚至其论证的最初的一些步骤亦是如此。而我目前甚至还没有超越这一主观化的阶段,由此看来,我所带有的主观化气息要比我实际上所具有的主观性还要来得多一些……若我还有空闲投入另一个严肃的哲学研究规划的话,那么我就会尝试着分析这个问题:从体验出发,进抵物理学世界的那种推论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在这里我们假定这些推论是有效的),并努力发现哪些推论规则可以使得推论有效——若这些规则是真的话。

在我看来,“最初的一些步骤”这个讲法(它对应于罗素本人早期的学术努力)是奠基在一个错误的类比之上的:这个类比是把哲学研究比作了基础科学研究中的那些相对成功的部分。根据这个类比就有了这样的假设:只要我们在研究的一些最初的步骤中取法正路,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这个可靠的基础上继续前行。但从笛卡尔以来的认识论发展历史,已经清楚地向我们显示了,上述观点在实践方面到底错得有多离谱。在“假定推论都能够有效”这话的指引下,罗素构想中的这个计划朝向“实事求是主义”(或是描述主义?)这个目标慢慢前行。而他对于“物理学世界”所作的限制,与其说是在向我们严肃地承诺“在该世界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新东西”,还不如说是一个权宜之计而已。另外还有两个很含糊的问题,看来只可能在实践中被慢慢加以澄清。它们是:第一,在我们忠实于我们实际上所缄默地使用的那些原则的情况下,在多大程度上我们能够发现那些“推论规则”呢?第二,若有一种关于我们之所知的更为明了的总结,那么比起罗素的那种关于经验和推论的二元论立场来说,这种总结岂不就构成了一种更加可靠的、更富有信息的基础吗?

将他的这个研究规划付诸实施的时机马上就到了。在1944年的6月,罗素回到了英国,并在剑桥三一学院获得了一个为期五年的讲师授课资格。在年度课程里他决定讲授“非证明性的推理”,而这方面的工作就在几年后成就了他于1948年付梓的《人类的知识》。在《我的哲学的发展》(1959)中,他详细讨论了他在1948年出版的这部著作,并引入了几条有趣的一般性评论。比如:“作为一种哲学理论,经验主义必须从属于一些重要的限制”(p.191);概率论的数学方面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重要,因为相关的一些思想前提自身就是不那么确定的(p.193);归纳“不是非证明的推理的前提之一”(p.200);而笛卡尔的怀疑方法“在我看来不再具有基本的有效性”(p.207)。

也就是在最近,同样是在《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中,我竟然惊讶地发现罗素提出了一个和我本人的观点很接近的想法——但该想法却和罗素在那些更出名的著作中所表达的观点相左。在关于他的“当下的观点”的一章中,在“那些我逐渐开始相信的观点”这一名目下,他写道:“哲学家通常都是这样来做哲学的:他们先从我们如何求知这个问题开始,然后再过渡到‘我们到底知道的是什么’。我认为这是个错误,因为知道我们如何知,只不过就是知道‘我们到底知道些什么’的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还有一个理由驱使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的:这种观点倾向于给予我们的认知活动以一种它绝对不配得的宏大意义。”(p.16)此外,他还写道:“我逐渐形成了这样的看法,就是我们必须要把感官事实和各门科学的一般真理,看成是哲学家应当采信的既定材料。这是因为,尽管它们的真并不完全确定,但和那些仅通过哲学思辨而获得的事项来说,它们成真的概率还是要高上许多。”(p.207)

罗素所作出的这些陈述让我感到很惬意。实际上,它们肖似于我曾在自己的《从数学到哲学》一书的“导论”中,在“实质性的实事求是主义”这个名目下所费力想说清的意思。就其整体而言,此书将致力于讲清这样一个问题:根据上面所说的这些观点,在逻辑学和数学的那些相当有限却非常核心的领域内,我们究竟能够作出怎样的预备性工作。当然,对于这些方法论信念的宣称方式,本身就是从属于各种不同的解释方式的。而只有在我们把先前仅仅加以设想的东西真正付诸实施的时候,它们才能变得更为确定。不过,我还是切实地感觉到,上文所引用的罗素的话,不仅接近于我自己的一些相关的模糊想法,而且也接近于培根关于“伟大复兴”的那个未被加以详细阐述的规划。不管怎么说,罗素的上述观点肯定在旨趣上要远离于卡尔纳普和蒯因的哲学实践。我自然清楚,即使我在这里所做的这些比较工作的确是符合事实的,这也不足以论证我所偏好的那条研究路径到底会带来更大的研究成果。但上面的讨论至少是足以支持我的如下观点了:卡、蒯二君所行之路,可不是罗素本人的阳关道,而毋宁说乃是由他的一些替代性的或辅助性的建议而导致的一些岔路。此外,我们的讨论看来也的确展示了这么一点:罗素的注意力从“我如何知”到“我们知道些什么”的逐渐转移,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不自然或不寻常。

注释

[1]Louis Couturat(1868—1914),法国逻辑学家、数学家、语言学家。——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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