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贝克莱哲学的两重性和历史地位

贝克莱哲学的两重性和历史地位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就是说,贝克莱的认识论在性质上乃具有两重性,可以说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某种结合。贝克莱又是在论证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之后为避免陷入荒谬的唯我论,缓和和常识的矛盾而引出关于上帝的存在和作用的论证的。具有这样的性质和特征的贝克莱哲学在理论上无疑是荒谬的、反科学的。但同时,其矛头也是指向经院哲学的。

第四节 贝克莱哲学的两重性和历史地位

综上所述,可见,贝克莱哲学的主要内容在于认识论方面。在这方面,他是从洛克关于自然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观点出发开始其论述的;他的《人类知识原理》的绪论表明了这一点。这说明,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乃是他的哲学的逻辑起点。那么,感觉经验又起源于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贝克莱针对洛克经验论的唯物主义,提出事物的存在即被感知等命题,否定物质的客观性,强调认识对象(事物)依赖于认识主体而存在。这是贝克莱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又贝克莱通过论述“神圣的”知识,最终毕竟论证了上帝的存在和作用,说明了认识上帝的途径,把对上帝的信仰提高为知识,调和了科学和宗教。这是贝克莱认识论的逻辑归宿和目的。贝克莱认识论思想的这一基本线索表达了他的诸认识论观点的内在联系,也显示了他的认识论思想的特有的两重性。

贝克莱在认识论上主张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他通过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等著名命题,把认识对象观念化,就是其集中的突出的表现。但是,从形式方面而论,贝克莱的认识论还具有客观唯心主义的性质。如前所述,贝克莱在其著作中谈论的是两类知识,两种知识的起源,两种认识对象,以至两种知识的检验准则;他的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同时包含有被有限的精神即人心所感知和被无限的精神即上帝所感知的两种涵义;此外,上帝在这里不仅作为认识主体,也还是事物的最高原因,作为认识对象而被提出来。正因为这样,所以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从揭示马赫主义的理论渊源角度出发,批判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同时又指出,“贝克莱从神对人心的作用中引出‘观念’,这样他就接近了客观唯心主义”(66)。这就是说,贝克莱的认识论在性质上乃具有两重性,可以说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某种结合。

细究起来,贝克莱哲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是相互矛盾的。如按照主观唯心主义,事物、观念的存在在于被人心所感知,它们不能离开人心而存在;而按照客观唯心主义,事物、观念的存在则在于被上帝所感知,它们不能离开上帝但可离开人心而存在。换言之,后者强调上帝的能动作用,则必定会否认或贬低人的精神的能动作用。但是,在贝克莱哲学中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还有互为前提的方面。如前所述,贝克莱关于事物的存在就是被人心所感知的思想表达了其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他强调上帝是事物的最高本原。“世界不是我的表象,而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原因的结果。”在这里,就本体论的意义上说,上帝是派生者;因而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是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前提的。贝克莱又是在论证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之后为避免陷入荒谬的唯我论,缓和和常识的矛盾而引出关于上帝的存在和作用的论证的。事物“如果是实在存在的,则它们必然被一个无限的心所知觉,那么宇宙间一定有一个无限的心或上帝了”(67)。这个无限的心既作为认识主体又作为认识对象而存在。在这里,就认识论的意义上说,上帝是被派生者,因而贝克莱的客观唯心主义又是以主观唯心主义为前提的。而这两者在贝克莱哲学中之所以能够互为前提,即在于它们都建立在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的基础上。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乃是它们能够互相转化的中介。

还应指出,贝克莱哲学作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结合,其中的主观唯心主义占主导的方面。这是因为,在贝克莱看来,关于自然的知识占据着整个人类知识的大部分,因而,他的关于自然知识的起源、对象和检验准则的论述是他对整个人类知识的论述的核心内容;他也是以此与洛克经验论的唯物主义相对抗的。尤其是贝克莱说,事物、对象“在现实地被知觉到时,它们的存在便无疑义”(68)。这说明,他还是肯定了可感对象的现实存在依赖于人的精神。在他看来,事物在没有被人直接地感知到时,它的存在是有疑问的;只有在被人直接地感知到时,它才能被确认为真实存在。人的感知是世界万物真实存在的现实基础和根源。而他之引出上帝的存在,从实质上看是为了避免唯我论,不与常识相矛盾;是藉说明上帝是事物的最高原因,来弥补人的局限。而上帝又是在人心中显示其感知的作用和生起“观念”的。这就是说,在贝克莱哲学中,上帝是出发点,即他把它看作是事物、观念的最高原因;又是归宿点,即他从事哲学的目的乃在于论证关于上帝的“神圣的”知识,调和科学和宗教,提供所谓“防人为恶”的武器。但真正说来,论述关于自然的知识及这类知识的对象——事物、观念,和这类知识的主体——人的精神,才是其实在的内容。这样,关于贝克莱哲学,与其说它是以唯灵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只是为其提供的论据;不如说它是与客观唯心主义相结合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哲学。马克思称贝克莱是“英国哲学中神秘唯心主义的代表”;事实是,后者以这样的哲学把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路线“直率、清楚、明确地描绘出来了”。

具有这样的性质和特征的贝克莱哲学在理论上无疑是荒谬的、反科学的。因为它否定一种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坚持以承认外部世界及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为一切论断的基础。而自然科学已经证明“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即自然界的产物本身赖以生长的基础”(69);在人类出现之前,甚至在地球上有生命的物质出现之前,地球、太阳系、银河系等就已经存在着。但是,从历史的眼光来考察,不能否认这种哲学乃有着值得重视的合理因素。

第一,具有反经院哲学的方面

贝克莱在《人类知识原理》中从一开始就系统地否定抽象观念。如前所述,其目的就在于强调不应当怀疑自己通过感官能知道事物的本性,反对唯理论,并否定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但同时,其矛头也是指向经院哲学的。因为经院哲学家们正是以各种抽象观念为基础,用隐秘的性质来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并热衷于抽象的三段论推论和繁琐争论的。如他明确地说过,“抽象意念(和属性)的学说,似乎使善于抽象的大师们(经院学者们)陷于重复缭绕的错误和争论的迷洞中,因此,我们如果跟着他们经历这些迷途,那是没有完的,而且也是没有用的”(70)。尤其是,贝克莱在其著作中虽然有许多对渎神的无神论者、唯物主义者的批判和对神圣的上帝的“虔诚”的赞美词,如说“我们是绝对地、完全地依靠他的”,“我们是在他以内生活、运动和存在的”;但是,他所推崇的上帝与基督教、经院哲学所宣扬的上帝毕竟有不同。

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对物体存在的原因和方式的解释上。按照《圣经》的说法,在上帝创世的过程中人仅仅是在地球、太阳、星星、植物和动物之后才被创造出来;并且,经院学者虽然承认尘世的结构都由物质所造成,他们仍然相信,没有神圣的保持即“不断的创造”,物质就不能存在。但是,按照贝克莱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所有这些东西的存在都是离不开人的感知的;并且“不能断言”各种事物是一时一时地被创造的,在我们知觉有间断时它们就不存在,因为我们不知觉它们,还有别的精神在知觉它们,它们就是上帝在有限的精神中引起的知觉本身。可以说,贝克莱对上帝创世的看法比前者更注重人的作用和与常识的相符。这种不同又表现在对奇迹的存在和作用的解释上。按照《圣经》的说法,唯有奇迹才能显示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即上帝的存在。贝克莱则不同意这种对奇迹的过分宣扬和对自然规律的断然否定。他认为,事物、知觉都服从于一定的连续性、联系,这即上帝所确定的、人们不能破坏的自然规律。奇迹毫无疑义地存在着,它乃是上帝偶而发生的自身破坏自然规律的表现;上帝虽然以自然界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的现象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力量,但上帝所创造的自然界之和谐完美将更显示其作为造物主的智慧和仁慈。贝克莱的看法为他在神学的范围内承认科学提供了前提。这种不同还表现在他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谈论上帝的。按照基督教,上帝是人们信仰和崇拜的对象,它至高无上,是不能作为人们的认识对象的。贝克莱则称,他的上帝与基督教的上帝“有一种区别”即它是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信仰的对象;人们不能通过观念却可以通过意念获得关于上帝的知识。他还说过,“如果你对于一种事物既不知其为何,也不知其理由,可是偏无端地来信仰它,那么你还配得上做一个哲学家吗?”(71)贝克莱把对上帝的信仰提升到对上帝的认识、知识,显然是他企图把宗教和科学调和起来的表现之一。

在上帝问题上,贝克莱之与基督教和经院哲学的这些不同表明,他比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更重视人的作用和利益,重视科学和与常识的一致。贝克莱是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和自然科学复兴的时代,作为英国资产阶级的哲学家走上哲学舞台的。他虽然在竭力维护宗教,但和英国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对待宗教的态度不同,和原先封建阶级之维护宗教也有所不同。后者毕竟是以贬低人和否定科学为前提的。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经验论和唯理论哲学是近代反对中世纪经院哲学传统的两大学派,都具有启蒙运动的性质。这中间也应当包括像贝克莱那样的与客观唯心主义相结合的主观唯心主义经验论哲学在内。

第二,在企图克服17世纪机械唯物主义固有的弱点方面

17世纪唯物主义者在认识论上存在着明显的机械性和形而上学性。这既是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的进展,又不能不是这种唯物主义的固有弱点。而贝克莱在以神秘的唯心主义与洛克等的唯物主义相对抗时,则企图克服后者的弱点。首先是,他突出了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贝克莱是在认识论范围内谈论问题的。在认识论中,如前所述,他主张知识起源于经验,同时又提出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等命题,强调可感事物离开主体的感知作用就不能存在。这就是说,在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后者是依赖于前者而存在的;不仅如此,全部真实的世界都是认识主体所创造的。在这里,贝克莱从根本上否定了可感事物和全部世界的客观性,无疑是颠倒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但他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却突出了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

我们知道,在认识论范围内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是相互联系着的;离开认识主体来谈论认识客体就毫无意义,如同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一样。因为认识客体只是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的,并且没有后者的能动性,也就难以有对前者的认识。马克思曾说,“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72)。但是,17世纪的唯物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持机械论和形而上学的观点,只谈论认识来源于客观对象,而漠视主体的能动作用。如霍布斯认为,感觉是物质机械运动的结果,物体对感官产生一种“压力”,便出现感觉;记忆、联想等只是物质的这种机械运动的残余或惯性作用的表现。洛克则持心灵如白板的观点,认为外物刺激感官经神经运动,白板就被刻上印象,形成感觉。正是在这种理论背景下,贝克莱根据当时人们普遍承认的物质是有广延的、被动的观点提问道,被动的外物怎么能作为认识产生的原因?有形体的外物怎么能进入无形体的心灵而被认识,后者又怎么能判断心内的认识与心外的物体相契合?他把能动性归属到主体方面,说“这个能知觉的自动的主体,我们叫它作心,精神或灵魂,或自我”(73),并提出事物的存在就在于其被知觉,强调认识的原因和动力不在于物体而在于主体自身,对象的根源和基础亦在于主体方面。贝克莱在这里确实抓住了17世纪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和缺陷,企图去展开认识对象和认识主体关系中被人们所漠视的方面,具有合理的因素。当然,他只看到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相统一的方面,而否认其相对立的方面,乃片面地夸大了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又这种能动的主体最终还被赋予神秘的形式,归结为万能的上帝。这就使他在实际上并没有能真正地跳出机械论的窠臼,克服17世纪唯物主义固有的局限。

其次是,他提出了感觉、观念具有相对性。如前所述,贝克莱曾利用感觉的相对性来否定物质的客观性,论证它们是“人心的产物”。但就在这种论证中他提出了感觉的相对性问题,这也是事实。如他说,“同一只眼在不同的几个位置或结构不同的几只眼在同一个位置,所见的形相和广袤都是不一样的”等等。此外,令人注目的是,他还有专门的篇幅批评了牛顿关于绝对的时间、空间和运动的观点。如牛顿主张有所谓绝对空间,其本身不为感官所知觉,永远是一律的、不动的;有所谓绝对运动,即一物体之由一绝对场所至另一绝对场所的运动等。贝克莱则认为,时间的成立乃由于在我心中有连续不断的观念以同一速度流逝下去,“离了心中观念的前后相承,时间是不能存在的”;没有离开感官知觉而和各种物体绝缘的所谓绝对空间,“任何纯粹空间的观念都是相对的”(74)。关于运动,也是这样,它不论是实在的或表观的,都是相对的;没有任何不是相对的运动。如人在行驶的船中,相对于船本身,可以说是静止的;相对于岸边,又可以说是运动的。当然,贝克莱在这里所主张的,因与否定感觉、观念的客观性,否定时间、空间和运动的客观性相联系,乃片面地夸大了感觉、观念的相对性方面。实际上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75)。但他终究提出了感觉、观念的相对性问题,尝试着展开认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关系中为17世纪唯物主义者所忽视的这个方面。这是贝克莱哲学中又一合理的因素;它推动了认识论的发展,对后来科学家的思想也有相当的影响。

再次是,他强调了我们能认识事物的本性。我们看到,17世纪唯物主义的缺陷还在于它与不可知论的观点相联系着。例如,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把实体看作事物诸属性的基础或支托,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又认为,这个实体由于“我们设想那些性质‘离了支托’便不能存在”,因而只是“我们所假设而实不知其如何的一种支托”(76)。换言之,洛克具有物质实体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物”的观点。贝克莱在《人类知识原理》中则批判了这种观点。他指出,洛克先承认物质实体在心外存在,又说它是不可知的,这毋宁是“先扬起尘土来,才抱怨自己看不见”;而承认物质实体在心外存在,正是“怀疑主义的根源”。他说道,“您认为物质的实体有一种绝对的外界的存在,而为一切事物的实在所依托。但是您既然被迫地终于承认了这种存在,不是显然矛盾,便是空无所有;因此您又不得不把物质实体的假设取消了,断然否认宇宙任何部分的实在存在。因此您便陷入到最深而最可怕的怀疑主义里边”(77)。在他看来,洛克的物质概念本身就蕴含着矛盾,已被证明为可知觉的观念的事物的性质怎能存在于心外的实体中或为它所支撑呢?这个不可知的实体不在心中存在,我们能假设它在什么地方存在呢?又“人们如果相信有实在的事物存在于心外,并且以为自己的知识,只有在契合于实在的事物时,才是真实的,那他们当然不能确知自己有了任何实在的知识”。因为我们如何能知道我们所知觉的事物是和存在于心外的那些事物相契合呢?正是基于这些,贝克莱断言,洛克在实体问题上必然导致怀疑主义。“这种怀疑主义之兴起,只是由于我们假设……事物可以在心外不被知觉而存在。”(78)

贝克莱把洛克实体不可知的观点归咎于承认物质的客观性,这无疑是荒谬的。但他同时强调我们能够认识事物的外貌,也“能够知道事物的本性”,这则是可取的。他明确说过,“我不是要把事物转化成观念,乃是要把观念转化成事物。因为知觉的直接对象,在您看来只是事物的外貌,而我是把它们认作实在事物本身的”(79)。他论证道,“我如果没有实在感觉到一种事物,我就不能看见它或触着它,因此,我们即在思想中也不能存想:任何可感的事物可以离开我们对它所生的感觉或知觉。事实上,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因此是不能互相抽离的”(80)。他甚至还这样认为,上帝给了人获取知识的强烈愿望,也给了人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方法,又保证了人的认识活动的实现。这表明:“中世纪以后那个时期的高级精神生活的特征是,坚定地相信人类理性的能力,对自然事物有浓厚的兴趣,强烈地渴求文明和进步”(81);生活在18世纪英国的哲学家贝克莱也没有例外。他按照英国资产阶级在当时仍要求发展科学的进步意向,力图把洛克从不可知论的滑坡上拉回来,从又一角度表现了他企图克服17世纪唯物主义的固有弱点。

关于贝克莱哲学所具有的合理因素,除上述两大方面以外,我们还应指出,他在当时自然科学处在搜集材料的阶段,强调认识个别事物,强调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的作用,乃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他在《视觉新论》中对如何以两维的视网膜感知距离、空间的第三维问题,给予了有价值的解答;他似意识到经验主义的片面性,多少有超越经验主义的意图,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直觉、意念在认识中的作用;他还重视知识的实际效用,强调“学者们所主要从事的那些空洞的思辨是虚妄无用的”,人们在观察自然、研究自然后应把知识“应用”到制造人为的事物上,以“适合人生的需要和目的”(82);等等。总之,贝克莱的带有神秘主义的主观唯心主义经验论哲学从根本上说是荒谬的、反科学的,但也确实具有不可忽视的合理因素,并非全都是“胡说”。这些合理的因素对哲学和科学的进展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贝克莱哲学在近代哲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如前所述,贝克莱通过论述关于自然知识的起源、知识对象以及知识分类等学说,建立了一个所谓“坚实的、健全的、实在的知识系统”。他以这一系统批判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更批判了“机械哲学”即17世纪的唯物主义、无神论和以牛顿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理论和学说,论证了和客观唯心主义相结合的主观唯心主义经验论。贝克莱曾声称,哲学认识论的研究应有利于国家的政治、宗教以及行政管理,如果没有利就应受到批判和禁止。他的哲学就是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分享政权后既要发展科学又要论证神学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利益和统治的“最好武器”。而从理论上说,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它乃是人类认识史上英国经验论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我们知道,英国哲学的传统是经验主义。英国经验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与实验科学的兴起密切相关;而自培根起始,经霍布斯到洛克,从根本上说都是持唯物主义的经验主义观点。洛克哲学对知识起源于对外物的感觉的原则作了详尽的论证,是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发展的高峰;但同时也明显地展露了17世纪唯物主义固有的矛盾和弱点。而贝克莱则在反对经院哲学和唯理论的斗争中,继承了洛克的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观点,利用了洛克哲学的诸种矛盾和弱点,从正面提出了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精神的存在就是感知等命题,又从反面驳斥了洛克哲学中关于物质的客观性原理,从而论证了认识的主观性、相对性原则,把英国经验论改造成为神秘唯心主义的体系。可以说,贝克莱哲学乃是英国经验论哲学由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变的实现环节。这是英国经验论哲学发展中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深刻地表明,狭隘的经验论是不能战胜唯心主义的,相反,它还会被利用。正如恩格斯所指出过的,单凭经验、非常蔑视思维的经验论与那种竭力把客观世界嵌入自己主观思维的框子里的自然科学派别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这正合乎一个辩证法的古老命题:两极相通。

还有,我们看到,实现了英国经验论由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变的贝克莱哲学,其本身仍有着内在的逻辑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如它一方面遵循经验主义原则,主张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强调“所谓实在的东西,就是我的感官所见的、所触的、所知觉到的东西”,这些东西的本性是我通过感官分明知道的;另一方面又确认上帝的存在和作用,并借助于上帝确认因果性原理,获得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但是,按照经验主义原则,我们对上帝就不可能有观念,因为上帝的特征在于感知,而不在于被感知,它不能为人们通过感官所认识,相反倒是经验产生的原因。我们也是不可能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的,通过感官怎能达到对因果关系的认识,获得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呢?而贝克莱却确认这些,显然这是他的经验主义的内在逻辑矛盾和在理论上不一贯的表现。这就促使休谟在接受贝克莱的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我们所感知的只能是自己的感觉的原理时,要把经验主义贯彻到底,强调一切都不超出知觉,除了知觉我们就一无所知,既不知有没有物质实体,也不知有没有神秘的精神实体,既否认有因果性的客观存在,也否认能获得对事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这即是休谟的不可知论。其实,贝克莱在批判洛克实体不可知的观点、谈论事物的可知性时,也并没有超越经验主义的界限。他强调我们不能怀疑自己的感官,怀疑自己凭感官所实在知觉的那些事物的存在,怀疑我们对于可感事物能得到任何自明的或解证出的知识;但他却轻视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因而也就使我们难以真正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本性。加之,他把感觉不是看作意识和外部世界的联系,看作同感觉相符合的外部现象的映象,而是看作“惟一的存在”,则更是堵塞了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关于这一点,休谟曾敏锐地指出过:贝克莱的一大部分著作“已经成了古今哲学家中怀疑主义的最好的课程”。他虽表明自己是反怀疑主义的,“不过他的全部论证……实际上只是怀疑主义的,因为那些论证都不容有任何答案,而且也不能产生任何确信”(83)。这说明,贝克莱哲学本身还为休谟主张不可知论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贝克莱哲学又是英国经验论从可知论向不可知论演变的中介环节。

从整个西方哲学的发展来看,贝克莱哲学还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贝克莱哲学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是通过康德、费希特主义表达出来的。康德对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作了深入的探讨;费希特则扩展了康德在这方面的观点,强调自我的绝对性,自我创造非我,创造知识。他们在德国的具体条件下以“抽象的自我意识”的形式重复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

贝克莱哲学对19世纪以来在西方流传很广的实证主义思潮影响也很直接。法国的孔德和英国的斯宾塞的实证主义反对“形而上学”,主张依据“确实”的事实即经验的事实。在他们看来,科学不在于探索事物的内在的本质,而只在于研究和发现事实间的恒常一致的关系,只是对于经验事实的描写和记录。实证主义的第二代变种马赫主义则公然提出“物是要素的复合”(马赫)、“只有感觉才能被设想为存在着的东西”(阿芬那留斯)、“物是感觉的恒久的可能性”(穆勒)、物是“感觉群”(彭加勒)等等命题,以“要素”、“经验”等中性字眼来宣传主观唯心主义。实证主义的第三代变种即逻辑实证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也主张“取消形而上学”;他们从主体意识出发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对事实有所断定或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这一切表明,实证主义思潮与贝克莱主义乃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在一定意义下可以说是在现代条件下贝克莱主义的重复。此外,实用主义把“纯粹经验”视为惟一的实在和认识的源泉。它用貌似中立的“经验”来否定客观物质世界;认为真理只表明经验内部的关系,“有用的就是真理”。这种观点与贝克莱对感觉的强调和对自然知识的看法也是一脉相承的。

在西方,贝克莱哲学是近现代主观唯心主义的鼻祖,是近现代诸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流派的理论渊源。而它之成为近现代西方哲学产生和发展的重要理论渊源,尤其是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得到各种形式的重复,这与它“承认”和“尊重”科学,突出感觉经验有密切的关系。把贝克莱哲学放到整个西方哲学的发展中加以考察,不仅有利于我们用历史的眼光来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渊源,也有利于我们从现代哲学的高度俯瞰贝克莱哲学的内容、实质和现实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69页。

(2)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4页。

(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4~45页。

(4)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3页。

(5)洛克:《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86页。

(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0、5页。

(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页。

(8)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0页。

(9)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4页。

(1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4、9~10页。

(11)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9~20页。

(12)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2页。

(1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6页。

(15)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8页。

(1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9、21页。

(1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0页。

(18)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7页。

(19)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57、93页。

(2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2页。

(21)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8页。

(22)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1页。

(2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5页。

(24)《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539页。

(25)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9页。

(2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0页。

(2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页。

(28)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2~23页。

(29)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4页。

(3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4页。

(31)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1、49页。

(32)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第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2页。

(3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2页。

(34)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0、50页。

(35)费雷塞编:《贝克莱全集》第1卷,1901年英文版,第461页。

(3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9~50、54~55页。

(3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5页。

(38)《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11页。

(39)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38页。

(4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7页。

(41)贝克莱:《西利斯》,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2、178页。

(42)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2页。

(4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7页。

(44)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3、57页。

(45)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8页。

(4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2、62~63页。

(47)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0页。

(48)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9、20页。

(49)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1页。

(5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1页。

(51)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2、51页。

(52)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7页。

(5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1页。

(54)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1、32页。

(55)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3页。

(56)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9、68页。

(57)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06页。

(58)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16页。

(59)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6、85页。

(6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9、86页。

(61)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4页。

(62)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9、86、60、85页。

(6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9页。

(64)见《阿尔西弗朗》(费雷塞编:《贝克莱全集》第2卷,1901年英文版,第161页)。

(65)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7页。

(66)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18页。

(67)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50~51页。

(68)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3页。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8页。

(7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1~12页。

(71)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58页。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6页。

(73)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8页。

(74)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3~64、73页。

(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6页。

(76)洛克:《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66页。

(77)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2页。

(78)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8页。

(79)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90页。

(80)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0页。

(81)梯利:《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13页。

(82)贝克莱:《海拉和菲伦诺对话三篇》,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2页。

(83)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3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