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艺术与作为知识体系的哲学:划界与互补
我们最后必须回到康德在先验哲学体系内为体系的诸原理与艺术的诸原理的相互划界和相互贯穿而作出的那些规定上来。KdU表述了对艺术与作为科学体系的哲学之关系的那些决定性规定。综上所述,康德对作为体系的认识的先验论证,本身要求一些原则,它们只能从艺术概念出发去标志。所以在康德对艺术与科学着眼于其各自“规则”而进行的划界那里,提示了“艺术”在多大意义上在科学中是必要的。然而康德在他揭示划界的地方,同时还突出了联结两个领域的那些特征,以此来提示我们,在科学体系的诸条件的架构内也存在这样的属于艺术概念的基本规定。也就是说,康德并未忽视这两种奠基领域的交互包含。
康德不但在哲学这个科学体系内实现了对艺术的特殊状态的规定,还通过指明艺术在涉及经验的知识与行动世界的诸联系性和区别性,通过对艺术状态与科学体系的状态之间的划界,通过规定艺术与科学两原则在先验哲学体系内各自的位置,给出艺术在体系中的“位置规定”。康德以此为艺术与科学的体系划清界限。从方法上看,康德通过对审美判断的分析找到了通往艺术诸原则的通道。还在“美的分析”的第一节(§1.“鉴赏判断是审美判断”)那里,他就在认识和审美体验之间划清了界限。[18]在将“鉴赏”的诸原则运用于艺术理论时,他也始终坚持这个划界。
康德在先验哲学框架内把艺术作为问题集合提出和处理,决非偶然,相反具有必然性。这是因为,规定着艺术的是那样的原理,它们必须理解为对一个先验原理也即“形式上的合目的性”的解说。凡存在于“形式上的合目的性”这原理那里的经验体系,其条件均脱离开科学的总体关联,纯以审美领域为基础,以此也以艺术为基础。这种经验体系的范导原理制定了一种自律的“观察方式”,也即审美体验和审美创造的观察方式。不过,审美活动的这种“自律”表明它是主体本身内的规定,这是指:艺术借助于一种“自由的先验性”而建基,它的奠基领域由此不同于科学的奠基领域,后者的前提条件先验地受到客体的制约。
当康德在先验哲学体系提问的框架内这样去研究艺术时,他在处理科学的对象关系的所有划界问题时,都必须同时处理艺术与科学的总体关联。还在KdU的导论那里,我们即可发现这个关联,因康德在此明确表示,审美行为的诸原理仿佛是通过一种地位转换被移植到科学诸条件的架构中并成为方法论的尺度。也就是说,康德是以审美领域与认识功能的总体关联去论证审美领域的必要性和一般诉求。[19]
在经验性体系的框架内,审美体验及审美构型的诸种条件在运作规则方面赢得了重要性。康德已注意到,为达到一个经验体系,除了诸范畴和诸概念外还必须有一种“非确定的”方法论原理,因为理性必须按照如“整体”(Ganzheit)、“一目了然”()和“可理解性”(
)这类非概念的观点去矫正指涉经验对象的那种认识论关系。由于以认识的方式与现存事物打交道,本身必与规则发生关联:必须将现存事物置于已形成的各种整体性视角中去理解,去检视吻合的东西并追踪那些具有普遍性的总体关联。在这种方法论的立场上,对象就被看作由认识者所创造的一个整体。所谓“形式的合目的性”(formale
)就指这层意思。由此,科学的方法论增添了一个必须标志为“审美的”特征。KdU方法的这种“类艺术的”(kunst‐analogisch)性质,早在新康德主义的康德诠释那里已经被清楚准确地揭示出来。[20]
康德通过指明人的推理知性与一种可能的直觉知性的区别,按“形式的合目的性”原理去证明运作的必然。对我们的作为概念能力的知性来说,现存事物的那种偶然性使得按照“合目的性”的范导理念的运作成为必须。由于人缺少一种“从整体到各部分”(KdU,B349)[21]的“理智直观”,他的认识活动需要方法的范导,这种范导包含把现存事物假说地释义为一种充满意义地进行创造活动的整体(一个体系)。虽然对康德来说这“理智直观”是个很成问题的概念,但他在这个问题关联中不得不始终把它设想为我们认识进程的映像和榜样。说到底,我们的认识活动与神性的、直觉的知性的认识活动的差异,也正是科学体系无法封闭的原因。
经验体系的“开放”和方法上的“审美因素”都是因为,我们人的认识活动不同于“理智直观”,它是由“两个完全异质的部分”即知性和感性的直观组成。康德揭示出,正是审美的创造活动使我们能够把认识的这两个完全异质的部分的那种自发和游戏的整体造就为“可经验的”。对康德来说,这种整体性恰恰指示着作为一种超概念的条件的那个“超感官基质”。如果我们理解到这“超感官基质”正与一种“理智直观”相应,就会明白,对只能进行推理的知性来说,表达在艺术产物中的“审美理念”正如表达原型的“理智直观”,必然表现为一个无限的任务,康德艺术理论的结论中已包含了这种洞见。所以在他那里,“天才”拥有一种理解方式,其类似于直觉的知性的那种“从整体到各个部分”的理解方式(KdU,B349)。
而在这个视角中看,艺术虽不同于科学,却恰恰显现为对科学的补充和对科学的持续不断的挑战。艺术本身作为被创造的整体和直观的诗,有能力把“审美理念”或象征一直推到“理智直观”近旁,它们虽然缺少科学那种推理的运作方法,却赢得了“范导的”意义。相反,始终是未完结的科学体系尽管永远也无法表达整体或“超感官基质”,但它不同于艺术,它能把世界建立为借助于方法可以与之打交道的对象。所以,艺术和科学体系是互补的:一方总是成就另一方所缺少的东西。由此看来,经验体系那种“类艺术的”方法本身要理解为一种调和“推理的知性”与“直觉的知性”的努力,后者表现为先验哲学的问题和任务。也就是说,受限制的人类认识活动仅在其以一种“审美的”考察和运作方式补足自己的时候,才能达到一种经验体系的高度。
审美创造和审美判断的诸条件不仅与经验体系诸基本原理处于总体关联中,此外它们对于将先验哲学建构为一个体系还有突出的意义。经验体系的那种范导性前提条件同时为审美的行为提供基础,它最终促发对作为一个自由作品的自然的“考察”。而正是借助于这种考察方式,先验知识活动的基本矛盾即自然诸原理与自由诸原理的矛盾能够得到调解,康德以这个调解揭示了先验哲学在体系方面的总体关联。先验知识活动内部的基本矛盾正是借助于“形式的合目的性”这个原理被促成为一种体系的总体关联,因为这个原理不但作为一种范导使经验能够成为体系,它还作为本质为审美领域奠基。“形式的合目的性”这个原理宣告着自然与自由、现象与“超感官基质”的统一,而且,如果从最后的结果来看,也宣告着“推理的知性”与“直觉的知性”的统一。
如果说审美行为本身涉及这种统一性根据,那么在这种艺术的“考察”这里恰恰揭示和体现着先验哲学体系的调和根据,它按康德的看法不可能是知识活动的对象。正是通过与经验的对象关系的清晰划界,艺术设定了其与先验哲学思考的一种平行。审美领域的那种“自由的先验性”蕴含这种可能:把先验哲学体系在审美原理那里的奠基一一展示在反思理性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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