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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文化引领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法院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主体内容,是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目前,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查敏敏

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文化引领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决定》特别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以及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说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而作为中国现代社会中的司法机关——法院及其法律人应当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比如,有人主张,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合,也有人主张文化是人的生存、生产、生活方式,或者说文化是人的活法,文化是人生活的样式的观点。所以,我们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文化应该是在社会主义中国人的生活样式,主要表现为精神、思想、传统、习俗、价值观、思维方式、文学艺术、风土人情、行为规范等。而法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尤其应当是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因此,可以这样说,法治文化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施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

我们知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重要命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必然要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制体系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因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在法治经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也在法治。

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当务之急。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肯定,法治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

二、发展法治文化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法律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性的法律”,对法律的信仰与遵守,即是对最低限度道德的尊崇,即是对人类美好价值的弘扬。法治文化是文化发展繁荣的基石和保障。法治文化尊重个性张扬,鼓励创作自由,意味着有效的文化管理、规范的文化市场,这都是文化发展繁荣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和外在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表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有了更加完备的制度基础。“徒法不足以自行”。纵观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和成就,很大程度上是对先进法律制度的移植和架构,而蕴含其中的法治精神未能真正植入国民精神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治文化的内核,法治精神的缺乏导致了制度实施中形式与价值的“二律悖反”。于是,有法不依者众,知法犯法者众,执法不严者众。由此言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应该是法治文化的培育进而达至法治精神的弘扬。培育法治文化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担负着适用法律、维护法治的重要职能,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因此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法治文化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培育法治文化的主动性、自觉性。要通过一以贯之的司法实践,诠释法律的稳定性、统一性和可预测性,维护法律的最高权威,培育法律至上理念;要通过司法评判明晰规则,树立导向,促进社会诚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强化权利保障功能,畅通救济渠道,加强公权制约,切实保障民生;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做好网络舆论应对,引导社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法治文化培育的重要内容。法院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主体内容,是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要切实把握法院文化正确方向,着力提升法官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要努力打造特色法院文化,创造尊重人、关心人的人文环境,搭建丰富多彩的文化平台,推动创作更多更优秀的法院文化作品;要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切实提升法院队伍文化素养,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目前,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最高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提出了“六个更加注重”的工作思路,即更加注重激励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更加注重推进文化创新和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更加注重推动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更加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实体经济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更加注重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意见》要求“强化四个观念”,即强化加强保护观念、强化分门别类和宽严适度观念、强化利益平衡观念、强化初次裁判正确观念。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分析研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阶段性特征、国内外需求、法律裁量空间、价值和效果取向以及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标志着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理念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阶段和新高度。

《意见》提出“五个更加重视”,即更加重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更加重视长效保护机制、更加重视平等保护、更加重视裁判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在裁判中重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文化。

当前,文化强国之路方向已明,蓝图已绘就。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立足执法办案,践行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担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的有力保障者和积极实践者,力争做一个:法治思想的引领者,法学理论的创新者,法律制度的构建者,法治生活方式的布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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