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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法院文化建设

时间:2022-09-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院群体的基本准则,是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非常必要,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司法为民的内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坚持用先进典型精神引领法院文化建设。三是加强法官自身修养,提高法院文化层次。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院长 唐忠文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神圣的司法殿堂,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律的权威与庄严,法院的独立与超然,决定了法院文化具有不同于其它职业文化的独特个性。公平正义是司法活动的永恒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院的灵魂和生命,更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热切期望。法院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缩影和代表,必须蕴含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凸显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规律,以公正的判决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诠释,而要实现这样的文化建设,必须有一支道德品质过硬、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同志所言:“法院、法官的形象,不是靠大楼、法袍来创造,而要靠法官自己去创造丰富的内涵。”

一、信念文化

文化一般包括物质、行为和观念三个方面的内容,物质是基础,行为是外在表现,观念则是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当人的道德观念高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人就会在道德的指引下自觉的遵守法律,此时人的行为不再需要制度等外在约束,而全靠内在约束,因此观念是文化建设的核心。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它决定与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是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中的关键。要培养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现代司法要求的“公平、公正、中立、文明、廉洁、高效”。在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中,关键是增强法官依法办事的职业理念,根本是提高法官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重点是要提升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方向是营造法官团结务实的职业氛围。具体而言:一是必须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院群体的基本准则,是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非常必要,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司法为民的内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精神能够激发法官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增强法官群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在建设法院先进文化过程中,应结合法官群体思想实际和法院发展目标,认真总结和精心提炼法院精神,使之成为法官群体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三是坚持用先进典型精神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是法院精神文化的具体人格化,作为榜样,他们以实际行动来诠释法院文化的灵魂,对法院先进文化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应积极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时代先锋的光辉业绩来全面展现法院精神文化的精髓和强大感召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来推动法官群体同质理想信念的形成与发展。

二、职业文化

法院系统必须培育积极向上的履职文化,继承和发扬我国历史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借鉴和吸收权力制衡、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优秀的司法文化传统,尽心履职,开拓创新。一是加强廉政建设,营造公正廉洁的氛围。“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使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另一方面,廉洁与为民密不可分。廉政是对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职责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人民法院通过建设廉政文化,营造尊廉崇廉的氛围,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公正裁判,民众时时处处受到高尚、文明、清廉风气的感染和熏陶,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才会在全社会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注重司法礼仪教育,塑造良好的司法形象。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司法礼仪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不仅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激发出一种心理冲击,使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敬畏和尊崇,而且强化了法官对公正裁判的角色感知,时刻提醒法官规范自己的行为,谨慎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其具体表现为法官的衣着打扮、谈吐风度等,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代表法院的形象。因此法官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三是加强法官自身修养,提高法院文化层次。法院文化建设要与提高人的素质发展结合,必须把提升人的素质,提高人的境界作为第一要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确立法官的主体地位,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统一起来。法官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真正使学习成为生活和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院文化建设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要引导广大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最重要的是培养法官形成被文化所熏陶的欲望和激情。事实已经证明,单一的知识面会局限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但凡是知识又都非常讲究融会贯通,知识与知识之间应当相互糅合,并还要学会去之糟粕、取之精华。没有融会贯通,只不过是仅学到一些皮毛的东西而已。真正好的、优秀的法官,他会跟艺术家们一样,具有一双善于观察与发现的慧眼;并拥有一个善于分析与思考的头脑;还有一颗充满激情而又冷静理性的心灵。

三、道德文化

法官作为普通公民,应具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根据法院工作特点,又应具有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职业道德品质。首先要增强司法职业道德的约束力。职业道德建设对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为具有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努力营造崇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文化氛围,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道德评议等多种形式,提升法官职业操守。其次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官职业群体的行为设定一定的准则,对司法行为和心理进行合乎目的性要求的调整,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不断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从而促进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维护和树立司法权威。

“一个缺少文化积淀的国家是苍白的,一个缺乏了文化根基和浓浓文化氛围熏陶的法院和法官群体也是难以令社会公信的。”我们相信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意气风发,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恪守清贫,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刚正不阿,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弘扬正义,这种力量就是“法院文化”。和谐司法的大环境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先进的司法理念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肥料,通过我辈司法人的不懈努力,法院文化建设定能取得成效,如同润物无声的细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法院的各项工作,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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