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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艺术是情感的符号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学者卡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针对造型艺术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的命题,有人认为对一般艺术美也适用。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只是线条、色彩等形式因素的抽象组合,因而形式的“意味”只是由于形式因素的不同的抽象组合所产生和包含的意味。而认为只有这种抽象的形式才能引起欣赏者的审美情感则有失片面,但贝尔的这一命题对视觉艺术作品往往忽视形式的弊端是一种矫正。

形式美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在艺术形态中最为突出,它们是吸引艺术欣赏者的首要因素,因此必然要比寻常事物更为鲜明、生动。

1.理想的形式美

从生活中取来的素材常常是一种没有秩序的东西,往往是杂乱无章、良莠并存的,艺术创作者“不断的隐藏和挑选、删除或增添,他们逐渐找到一些不再跟自然一样,然而比自然更完美的形式:艺术家把这些形式称之为理想的美”。换言之,理想的美“是挑选和隐藏的艺术”[63]。这种理想的形式的美亦即艺术构思必须以一定的技巧、方式及物质载体将其物化表现出来,无论是色彩构图,还是旋律和声,艺术创作运用聪明而不露痕迹的手法,以最恰当的结构把主要的内容突出地表现出来。

艺术形式美必须表现为作品的整体美,一种和谐的多样统一的整体风韵。各种形式因素的组合关系及其变化中表现出内在统一性,作品的每一部分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各部分之间又互补协调,共同服从或表现一个基本的主题旨趣。使动静交错,疏密相间,虚实互补,巧拙参用,相得益彰,浑然一体。

2.艺术形式说

因为艺术形式美的赏心悦目,由此而兴起了艺术形式说,认为艺术是一种形式。

英国学者卡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针对造型艺术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的命题,有人认为对一般艺术美也适用。这些理论不仅强调形式对内容的相对独立性,而且把艺术形式就看作是艺术的本质。

贝尔提出了一种“审美假说”,认为在所有的艺术作品中必定有某种共同的而又独特的性质。“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这是艺术的一种基本性质、共同性质,“离开它,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64]。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只是线条、色彩等形式因素的抽象组合,因而形式的“意味”只是由于形式因素的不同的抽象组合所产生和包含的意味。而认为只有这种抽象的形式才能引起欣赏者的审美情感则有失片面,但贝尔的这一命题对视觉艺术作品往往忽视形式的弊端是一种矫正。

贝尔由此进一步得出结论,视觉艺术中的再现因素也不能引起审美情感,并且它经常是一种审美的反价值。他举例说,叙事性绘画,具有心理、历史方面价值的画像、连环画以及插图等,它们激动我们的不只是其形式方面,而是这些形式暗示和传达的思想和信息,它们引起的只是一些生活情感,而从来不曾引起过审美情感。也就是说,在贝尔看来,现行的题材内容完全是与审美价值无关的东西。贝尔这种理论的一块基石是假定有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中情感的特殊的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情感就是感受体验艺术作品时的情感。有些艺术心理学家就主张,那种假定的特殊的审美情感是不存在的。人们也指出了贝尔的循环论证法,即当人们问到什么是审美情感时,他说就是有意味的形式所激起的情感;而当问到什么是有意味的形式时,他又说它是引起审美情感的对象。

贝尔的这些形式主义的理论,曾用来解释和评价后印象派画家塞尚,认为塞尚的作品具有简练的形式的审美价值,这种理论成为抽象主义、形式主义艺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在形式说上还有卡西尔、苏珊·朗格等人的符号说。这是另一种强调艺术形式的理论。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提出的符号论艺术观是受到她的老师德国哲学家卡西尔的符号论哲学的影响而建立起来的。卡西尔认为人的特点在于他的符号活动,人就是进行符号活动的动物。包括艺术在内的一切文化活动都是人类符号活动的结果,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卡西尔将所有的文化形式均看成是一种符号形式,艺术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符号的语言,美必然地、而且本质上是一种符号。符号能为知觉解释意义,使人类进入到“意义的世界”中去。

苏珊·朗格以卡西尔的符号论为理论基石,认为“在艺术中,形式之被抽象仅仅是为了显而易见,形式之摆脱其通常的功用也仅仅是为获致新的功用——充当符号,以表达人类的情感。”[65]将艺术定义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之创造。一切艺术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所谓艺术就是创造出来的表现性形式或表现人类情感的外观形式。郎格还特别将“艺术符号”和“艺术中的符号”作了区别。所谓的“艺术符号”,是把艺术作品看作是一个整体,就是作品显示情感的整体意象。“艺术中的符号”只是艺术作品中的一种因素,如羔羊作为爱的象征。

对形式的内容来说,朗格也运用贝尔的“意味”一词,这种意味和一般符号包含的“意义”是不同的,一般符号的功能是将人们带到它指示的意义之中,例如词作为一个记号,在领会它的意义时,我们的兴趣就会超出这个词本身而指向它的概念。但艺术符号中的“意味”本身便是构成艺术作品的一种成分,意味是一种内在于作品之中并能够让我们知觉到的东西。如果作品的意味离开了表现这种意味的感性形式,就无法被我们掌握了。朗格认为像寓言这种推论性符号,和人类思维的理论概念内容相对应,因而能传达出这部分内容,而人类的情感经验却不能用这种抽象的推论性语言来传达,但和艺术形式,如线条、色彩、旋律、舞姿等相对应,因而能借助艺术符号加以表现。这种关于艺术作品意味的观点可以避免那种脱离形式去表现什么思想意义或者在评论中避开形式去追寻思想意义的做法。

这种“艺术意味”在朗格看来即是情绪内容,情绪色彩或生命,一句话就是情感。情感便是艺术的普遍的主题内容,艺术所要表现的情感,不是艺术家个人情感的流露和“自我表现”,而是艺术家所认识到的一种人类的普遍的情感。将情感和情绪作为艺术的主题内容这种理论并不新奇,列夫·托尔斯泰在《艺术论》中为艺术下的定义也是传达情感。问题在于将情感作为艺术的唯一主题内容来分析是过于狭窄了。

形式美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相对独立性,艺术形式若恰切充分地表达了艺术内容,就会产生美的内容无法取代的审美价值,比如中国画的笔墨韵味。艺术家所运用的一切物质手段,经过多少世纪以来的采用和适应,不仅变得精炼起来,而且和情感融合起来,这个过程,也就是鲍桑葵所说的,“情感怎样得到体现,体现是怎样找到情感的”[66]。形式本身有“意味”,这是人类长期审美实践的心理积淀的结果。在艺术品所引起的审美感受中,形式引起的“意味”感不是最高的感受,不是本质。一件艺术品如果只在于有意味的形式,那是不会从根本上打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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