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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元世祖忽必烈在即位前,即邀请西藏地区的名僧八思巴东来,即位后,奉为帝师,命掌理全国佛教,兼统领藏族地区的政教。西藏佛教,即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后弘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八思巴是元代西藏萨迦派佛教的第五代祖师,1251年,八思巴与忽必烈首次会面于六盘山。这是西藏地区第一次建立的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管理西藏政教事务的行政机构。该派执掌西藏的政教权达70多年。这对西藏佛教遍传蒙古有重大影响。

13世纪初叶,元太祖成吉思汗就曾命其后裔,给各种宗教以平等待遇。元世祖忽必烈在即位前,即邀请西藏地区的名僧八思巴东来,即位后,奉为帝师,命掌理全国佛教,兼统领藏族地区的政教。八思巴圆寂后,他这一系的僧人继续为元帝师(见《元史·释老传》)。终元之世,每帝必先就帝师受戒,然后登位。凡举行法会,修建佛寺,雕刻藏经等佛事费用,多由国库支出,并常给与寺庙大量田地以为供养。而喇嘛(藏语音译,意为“上师”,位居其他僧人之首)则享有一些政治经济特权。

西藏佛教,即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俗称喇嘛教)。10世纪后半期形成。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至今蒙古、土、裕固等民族,仍多信奉藏传佛教。

佛教在西藏的发展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前弘期为公元7世纪至9世纪间的200多年。那时仅有少数汉族、尼泊尔、印度等地的僧人入藏,主要弘传密教的经籍,并未形成宗派。从9世纪中叶至10世纪下半叶,经过100多年的酝酿梳理,10至11世纪之际进入后弘期。

后弘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共有大小宗派10余家。其中较大、较有影响的是宁玛派,因该派僧人戴红色僧帽,俗称红教;格鲁派,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帽派,或黄教;噶举派,因该派僧人穿白色僧衣,俗称白教;萨迦派,因该派主寺萨迦寺所在地土色灰白,故名,又因该派寺院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茶条,俗称花教。

上述各大宗派虽存在分歧,但都以密教的《金刚顶经》《大日经》及其修持为依据。以传承密教为宗旨,以“四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上师,因密教尊师如佛,以上师居于僧首,而有别于汉地佛教的“三皈依”)为誓言。以大乘有宗的菩萨戒及密宗的根本戒为守则。但在后弘期中如噶举及萨迦两大派创宗传法者大多有妻室,宁玛派因经历禁佛而在家庭中世传。只有元末的宗喀巴为振兴藏传佛教,力挽当时上层僧人追遂利欲、不守戒律的恶习,规定僧人严守戒律,所以,由他创建的藏传佛教的最后一个宗派格鲁派,是唯一严格按照戒律建立比丘僧伽制度立寺推行的教派。

藏传佛教的各派,以萨迦派、格鲁派及其代表八思巴、宗喀巴最为著名。

八思巴(1235—1280年),亦名帕克思巴。元乌思藏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人。他的家族在历史上建立和主持萨迦寺后,于11世纪所创立的佛教宗派,即称“萨迦派”,俗称花教。八思巴是元代西藏萨迦派佛教的第五代祖师,1251年,八思巴与忽必烈首次会面于六盘山。1253年即随侍忽必烈。1260年忽必烈即位后,被封为国师。1264年以国师身份领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为元朝管理全国佛教和藏族地区政务的机关)事。1265年返藏,1268年忽必烈感彼法恩,遂将西藏13万户(前藏、后藏各6万户,延卓1万户)作为求密法的供养,建立了萨迦派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这是西藏地区第一次建立的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管理西藏政教事务的行政机构。该派执掌西藏的政教权达70多年。14世纪,其地位先后被噶举派和格鲁派所取代(参见《元史·释老志》)。

萨迦派虽以传承密教为宗旨,但该派是藏传佛教中首先提倡会通“显密”二教的宗派。所谓“显”教是相对“密”教而言。密教把不讲身、口、意等密法,公开宣说其教义的其他佛教派别都称之为显教。

该派不守教条,以印度中观学派的“假有性空”理论与密教教义相融合,提出世界万物、佛和众生都由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所造。前“五大”为“色法”,后“一大”为“心法”。主张色心不二,佛与众生体性相通。在此基础上把天台宗的“止观”与身、口、意三密相会通,前二密为“止”,即摒弃杂念,安定心态,后一密为“观”,即思念佛法真谛,如此即可像禅宗所说“即身成佛”,从而进入“大乐定”,即净土宗所说的“极乐世界”(参见八思巴著:《萨迦五祖集》)。

至元年间(1264—1294年),八思巴奉诏制蒙古字,即后世所传的八思巴文。这是一种拼音文字,但在形式上也可以写成大致的方块形,书写格式一般是从右到左,直行。制成之后,元朝廷曾借政治力量大力推行。这对西藏佛教遍传蒙古有重大影响(见《元史·释老志·本传》)。

现在汉文大藏经中保存八思巴的著述三种:①《彰所知论》,主要依据《起世》《俱舍》等经论而写成;②《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③《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第三种并曾译为维吾尔文字。

宗喀巴(1357—1419年),是元末明初西藏佛教最有权威的人。他的原名叫善慧称吉祥,生于宗喀的一个佛教家庭。宗喀巴是后来人对他的一个尊称。宗喀是青海湟中的藏语译名,巴是藏语尾音。意思是说,他是宗喀地区人的荣耀。

宗喀巴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该派是西藏佛教的正统派,并逐渐由西藏传到西康、甘肃、青海、蒙古等地。该派有以下特色:

(1)格鲁派是最重视严守戒律的西藏佛教宗派。格鲁,藏语意为善律,据土官《宗派源流》说,过去一些大持律者都戴黄帽子。黄帽原是持律者所戴。宗喀巴想振兴戒律,因而也就戴上了与过去的持律者同样的黄色的帽子,以后他的弟子们也就随着戴黄帽,以示严宗戒律的决心,因此形成黄帽派。这种严守戒律的执著宗风,为藏传佛教所仅见。

格鲁派的戒律吸取西藏各教派之长,传守“上传戒律”和“下传戒律”,即包含小乘戒的《大众律》《十诵律》《四分律》《律经》,大乘戒的《梵网经》《菩萨戒本》以及密法的多部仪轨等所有戒律。宗喀巴不满萨迦派等关于取妻生子、饮酒吃肉不妨教规之说,认为“增上律”(按:即《大众律》是佛教的基础)不可动摇。他不仅以身作则,而且对寺院传修戒律的内外环境进行治理。其外部环境,格鲁派的甘丹寺等三大寺院远望与汉地寺院相似,但其布局如一小型城镇,除殿堂、僧舍、灵塔、经幢外,尚有私人住宅及街巷等,形成一个封闭式的空间,以防外界的干扰和利欲的诱惑。其内部环境,有严格的学经制度和寺院管理。该派重视僧人学经,有系统的学经制度。所学经论及考核、升迁等规定自成体系。学经僧人须学显宗,学完即可通过学位考试。再研习密宗,经过逐级的职位升迁,可升任甘丹墀巴(即寺院的经师)。

该派很重视寺院管理制度。母子寺院从属关系严格。寺院一般有一个住持称“堪布”,堪布总理寺务。堪布以下设助理多名,各司其职,不得越权,其中管理戒律的一人,俗称铁棒喇嘛,维持纪律秩序,查处犯戒及各种纠纷。

(2)格鲁派是最先提出“次第论”教义的西藏佛教宗派。宗喀巴在吸取噶当派弘传显宗,萨迦、噶举各派会通显、密教法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兼容性的“次第论”教义。先后著《菩提道次第论》《密宗道次第论》,对此作了详细阐发。就是将本派教义所依据的各种经、论,分别轻重、先后予以弘传。概括说,首先是严守多部戒律,才能领悟印度中观学派“假有性空”的真谛,从而把追逐利禄视为粪土草芥,获得利己利他的功德。再以一切法俱是待缘而起,又俱是空无自性,一切法世俗谛有、胜义谛无,正确处理显密二宗的关系,遵循先显后密的次第。并应兼重止观,使之互为补充而不偏执一端,为“即身成佛”铺垫道路。经过宗喀巴“次第论”的整合,把该宗教义所依据的各种经、论融合成为一个完整体系,自成一家之言。受其影响,有的宗派日趋衰微,有的宗派前来皈依,为统领西藏佛教作了理论上的准备。这里还要提到,早在12世纪,朱熹就曾提出儒学的“为学次第”说(《四书章句集·大学章句序》)。而在200多年以后,宗喀巴提出了佛教的为学“次第论”,二者的字句与思想竟如此相似。这种会通佛儒的现象,在西藏佛教中极为罕见,它反映了汉族与藏族在学术上和民族关系上的会通与和谐。

(3)格鲁派是最重视活佛转世制度的西藏佛教宗派。活佛藏语称朱古,即化身佛(为佛的化身),有大、中、小之分,选定条件各不相同。在后弘期,各派皆有活佛转世制度,为解决其首领的继承而设。开始取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按宗法制父子世袭。这只是活佛转世制度的雏型。13世纪时的噶举派正式建立此项制度。13世纪末14世纪初,格鲁派继噶当派之后,执掌政教合一、以教管政的西藏地方的政教之权,严禁僧人娶妻,使活佛转世制度臻于完善。在格鲁派中,达赖为菩萨观音化身,为最大活佛。达赖,蒙古语意为大海;喇嘛,藏语意为上人或上师。这是说,达赖喇嘛是海纳百川的上师。班禅额尔德尼为无量寿佛化身。“班禅”系梵语“班智达”(学者)与藏语“禅保”(大)的省称,意为“大学者”。“额尔德尼”,满语,为梵语ratna之变音,旧译“宝师”或“大宝”。这是说,班禅额尔德尼是珍宝样的大学者。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在明天启二年(1622年)和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先后得到中央政府的册封,遂成定制。宗喀巴的弟子中,克主杰(1385—1438年)被追认为第一世班禅。根敦主(亦译僧成)(1391—1474年)被追认为第一世达赖喇嘛。

宗喀巴所创的格鲁派及其活佛转世制度至今仍是西藏地区最有影响的教派。藏语系统的佛教徒,大多崇奉他为教主。

宗喀巴的著述极多。他的全集拉萨版共18帙,凡160多种。比较重要的著作有:《密宗戒注释成就穗》《菩提道次第》《集密五种次第法》等。

此外,西藏学者、清桑结嘉措著《格鲁派黄琉璃镜史》、现当代学者吕澂著《西藏佛教原论》,对宗喀巴与格鲁派亦有详略不一的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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